北京市衛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14:08    來源:北京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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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衛生局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和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我局政府網站——北京衛生資訊網(http://www.bjhb.gov.cn/)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疑問,請與北京市衛生局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宣武區棗林前街70號北京市衛生局;郵編:100053;聯繫電話:010-83970601;電子郵箱:wsjxxgk@bjhb.gov.cn)。

  一、概述

  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和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北京市衛生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推進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了權力公開透明運作,發揮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根據北京市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文件要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成立了北京市衛生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和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明確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北京衛生資訊網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併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資訊和聯繫方式。

  (二)制度保障體系日趨完善。制定了《北京市衛生局貫徹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工作方案》,明確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公開範圍、公開方式及程式、年報編制、諮詢、監督等事項。制定了《北京市衛生局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北京市醫療衛生公共服務信息公開辦法》、《關於在北京市衛生局發文辦理流程中增加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相關內容的通知》、《北京市12320公共衛生公益電話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電話諮詢辦法》等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公開渠道逐步拓寬。為了方便公眾查詢和了解資訊,暢通信息公開渠道,我局通過多種形式公開政府資訊。把北京衛生資訊網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之日起在北京衛生資訊網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為了方便公眾電話諮詢,確定由12320公共衛生公益電話承擔政府信息公開電話諮詢服務工作,受理和解答群眾的諮詢,指導群眾依法獲取政府資訊。為了方便公眾現場查詢,及時向北京市檔案館、首都圖書館、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大廳移送我局的規範性文件。此外,為進一步擴大群眾獲取資訊的渠道,我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新聞發佈會、健康播報等形式,向公眾發佈權威資訊。

  (四)工作機制逐步強化。我局逐步建立起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和不完整資訊澄清等多項工作制度,並在工作中不斷改進和完善。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工作登記備檔制度,對受理的申請進行逐項登記備案。編制了《北京市衛生局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辦理單》,不斷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式。

  (五)服務作用得到深化。堅持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主線,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準、加強醫療機構管理、防控甲型H1NI流感、確保新中國成立60週年慶祝活動醫療衛生保障為重點,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及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公眾發佈醫療衛生權威資訊,主動公開甲型H1N1流感防控、醫院預約掛號、疫苗接種、艾滋病防控、婦女兩癌篩查、健康教育宣傳等相關資訊,強化政府資訊的服務作用。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我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

  2009年我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04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法規文件類資訊13條,佔總數的4.3%;規劃計劃類資訊8條,佔總數的2.6%;行政職責類資訊7條,佔總數的2.3%;業務動態類資訊276條,佔總數的90.8%。

  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962條。(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658條。)

  為了方便公眾諮詢,12320公共衛生公益電話負責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電話諮詢服務工作,受理和解答群眾的諮詢,指導群眾依法獲取政府資訊。為了方便公眾現場查詢,及時向北京市檔案館、首都圖書館、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大廳移送我局的規範性文件,全年共移送規範性文件13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3條規定,我局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申請情況

  我局200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件。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3件,佔總數的17.6%;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8件,佔總數的47.1%;通過傳真形式申請2件,佔總數的11.8%;通過信函形式申請4件,佔總數的23.5%。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17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

  “同意公開”13件(包括“同意部分公開”2件,“已主動公開”1件),佔總數的76.5%,同比提高7.2個百分點;

  “資訊不存在”2件,佔總數的11.8%,同比降低3.6個百分點;

  “非本機關掌握”2件,佔總數的11.8%,同比提高4.1個百分點。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實施準備工作已啟動。該辦法施行前,我局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等服務。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2009年,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3件,受理3件,3件已全部辦結,受理率和辦結率為100%。3件全部作出維持決定。

  (二)行政訴訟

  2009年,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1件,已審結,裁定駁回起訴。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2009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需要不斷深化,政策解讀等非公文類資訊的公開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2010年,將從以下方面改進工作:一是加強宣傳培訓,增強工作人員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三是加強工作研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能力和水準,更好地為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首都經濟社會活動服務。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三 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表

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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