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15:26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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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報告後附相關的説明和指標統計圖表。

  我委網站http://www.bjeit.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聯繫電話:85235680,85235669。

  一、概 述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本次政府機構改革新組建的部門。2009年9月“三定”批復後,我委即根據《條例》要求,著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組織機構、對機構改革中合併的三個單位的資訊進行整合,10月30日,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式上線運作。

  我委共配備了1名專職、1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資訊申請受理點,並開闢了公共查閱點。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相關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統一要求,我委通過健全組織機構,制定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分工,規範工作流程等,紮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經進行保密審查後向社會和信息公開申請人公開政府資訊。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我委2009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292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89.32%。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45條,包括機構職責、機構設置、聯繫方法及領導介紹等,佔總體的比例為3.48%;法規文件類資訊105條,包括本單位的行政事務性文件、規範性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等,佔總體的比例為8.13%;規劃計劃類資訊11條,包括本部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等,佔總體的比例為0.85%;行政職責類資訊18條,包括本部門工作職責所涉及的農藥産品生産審核、農藥生産企業設立審核等方面的資訊,佔總體的比例為1.39%;業務動態類資訊1113條,包括統計資訊和部門工作動態等內容,佔總體的比例為86.15%。

  以上所有公開資訊,我們都嚴格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先審查、後公開”的保密原則和發佈程式予以公開。對隨時産生的工作動態類的資訊,由産生該資訊的處長進行第一道審核把關,之後發佈到委內網和外網的後臺,由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的同志審核編輯後對在經信委網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對社會公開;對以委名義正式對外印發的文件,由起草文件的處室確定文件的屬性,提出公開與否的書面意見。辦公室負責保密工作的同志,對所有擬公開文件進行保密審核,最後決定是否對社會公開。通過以上工作流程,既有效地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又防止了泄密事件的發生。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為方便公眾了解資訊,我委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上及時公開相關資訊,同時通過新聞發佈會、本單位網站、媒體宣傳報道等渠道及時向公眾公佈相關內容,並在辦公室設立的資料索取點擺放相關資訊的紙質文件,供公眾查閱。

  我委在政府網站上建立和開闢了辦事指南、線上申報等便民服務專欄,為公民和企業提供電腦上網查詢及網上辦公等服務,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起到了互補和互相支援的作用。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委200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我委設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1人、兼職人員1人,全部為2009年新增。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訴訟收費情況

  我委2009年未發生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和相關訴訟,因此未發生相關費用。

  五、諮詢情況

  2009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3人次,全部為電話諮詢。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08年,沒有針對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作為2009年一項全新的工作任務,我委根據《條例》和市公開辦的要求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工作。在實踐過程中,我們感到在不斷完善我委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方面,還需繼續努力;在目錄編排設置、資訊清理整合審查公開等各環節,還存在一些把握不準或者運用不夠熟練、不盡完美的問題,需要今後不斷地分析問題、總結經驗、予以改進;辦公室與處室之間還有待建立更緊密的合作型工作關係;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人員還需不斷學習有關政策法規、熟悉業務流程,力爭為社會公眾提供及時、準確、全面、規範的信息公開服務。

  2010年,我們將從以下幾方面努力改進工作。

  一以《條例》為指導,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二通過信息公開,進一步服務社會民眾;

  三緊貼經濟信息化委中心工作,豐富信息公開工作內容,推進中心工作開展。

  八、説明與附表

  (一)説明

  附表中統計為200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情況。

  (二)附表

附表一: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二: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三:諮詢情況統計

附表四:復議、訴訟、申訴情況統計表

附表五:人員與支出情況統計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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