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15:05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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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司法局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統計範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2009年全部政府資訊。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本局政府網站http://sfj.beijing.gov.cn/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司法局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後廣平衚同39號北京市司法局服務大廳;郵編:100035;聯繫電話:010-58575780;電子郵箱:xxgky@bjsf.gov.cn。

  一、概述

  2009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我局在以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結合我局機構人員實際情況,設立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各項相關培訓,提高各部門實施《條例》的業務水準。聘請專業律師對《條例》中的熱點問題和相關規定進行解讀,促進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啟動系統標準化數據對接工作,為實現資訊從産生源頭、收集存儲到公開發佈的規範化管理奠定基礎。通過編印《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2009年)等宣傳資料和升級改造服務大廳觸摸屏系統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進一步修訂了《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工作制度。按照全市的總體部署,開展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自查自評工作,被全市評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優秀單位。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概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局全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11條。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6條;法規文件類資訊15條,其中法律法規2條,規範性文件8條,其他文件5條;規劃計劃類資訊3條;行政職責類資訊11條,其中行政許可類11條,行政處罰類0條,行政給付類0條,其他行政執法權類0條;業務動態類資訊466條。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資訊,我局建立了不同的公開渠道。一是在北京市司法局網站(http://sfj。beijing。gov。cn/)首頁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明確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二是在對外接待服務大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窗口,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申請與答復。配備了供答復諮詢的專用電腦,設立並公佈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電話。三是更換了對外接待服務大廳中的電子觸摸屏,使其內容更新與網站專欄同步,方便不能上網的公眾現場查詢。四是繼續編印《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2009年)紙質文本供公眾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1件,其中涉及律師管理工作、公證管理工作、司法鑒定管理工作和財政人事等保障性工作資訊。

  (二)答復情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局2009年度收到的政府公開申請已全部按期答復。其中,“同意公開”5件;“屬於已公開資訊”3件;“資訊不存在”4件;“非本機關掌握”3件;“非政府資訊”2件。

  (注:以上件數統計包括一件申請有多項答復內容的情況。)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共1人,兼職工作人員共20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2009年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未發生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的訴訟費用支出。

  五、諮詢情況

  2009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20人次。其中,現場諮詢20人次;電話諮詢0人次;網上諮詢0人次。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未發生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有待進一步深化;二是工作機制和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三是工作規範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0年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和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品質和水準;二是拓展和延伸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滿足不同群體的信息公開需求;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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