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遊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09:45    來源:北京市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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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依據北京市旅遊局200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在本局政府網站http://www.bjta.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28號1305室,聯繫電話010-85157067)。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9年北京市旅遊局繼續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公佈政府主動公開的資訊;清理撤銷已無效的政府資訊;接待公眾或法人單位對政府資訊諮詢;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合法手續答復依申請政府資訊。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旅遊局繼續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通過市旅遊局信息公開辦公室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北京市旅遊局政府網站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2009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1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88%;法規文件類資訊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6.14%;業務動態類資訊105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2.11%。

  (二)公共諮詢

  本局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信息公開熱線電話等方便公眾諮詢政府資訊。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本局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本局設立了1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了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本局2009年度收到公民或法人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2條,全部在規定時限內給予答復。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09年,市旅遊局未收到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北京市旅遊局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查閱方式有待優化。

  2010年將從以下幾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二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三是不斷豐富信息公開服務形式,方便公眾便捷查閱。

北京市旅遊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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