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監獄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09:21    來源:北京市監獄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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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網站http://www.bjjgj.gov.cn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聯繫(地址北京市右安門東街7號,郵編100054,聯繫電話:83580813,電子郵箱:xinfang@bjjgj.gov.cn)。

  一、概述

  2009年,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在2008年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要求,我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修訂《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機制。對所掌握的政府資訊進一步進行梳理分類和保密審查,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凡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密切相關的政府資訊,我局積極主動進行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積極予以提供。但是,由於監獄系統工作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大量的政府資訊屬於不予公開範疇,能夠主動公開的資訊量極其有限。截止2009年底,主動公開政府資訊0條。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一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一年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社會公眾的認可,未發生一起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問題。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我局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設立了信息公開諮詢室,配備專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公開情況

  我局2009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0條。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為方便公眾了解資訊,我局主要採取以下基本措施,一是修訂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落實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參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規範(試行)》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樣本(試行)》,我局對《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進行修改完善,並按照市信息公開辦提供的靜態網址及時向社會公佈。公佈了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公開範圍、公開形式、公開時限確定了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定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制度,明確各處室在制定文件時,按照保密審查規定確定資訊屬性,屬於主動公開的,及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發佈。建立政府資訊發佈協調機制。三是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我局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並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相關工作,有效了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在《實施辦法》中,對保密審查、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資訊清理等方面都進行詳細的規定和措施。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我局積極受理、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根據《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健全《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依法開展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時,網站上對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受理機構、申請步驟、收費標準、救濟方式等進行公佈。此外,改善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環境,確保有專人在信訪接待室全天受理依申請信息公開。對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受理機構、申請步驟、收費標準、救濟方式等進行了公佈,便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為保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工作的落實,我局明確市局辦公室信訪部門為依申請信息公開受理部門,負責受理、審合、答復。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2009年,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0件。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訴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按照現階段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我們的信息公開力度還須加大,工作方法還需不斷探索,公開的資訊項目、內容、形式都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將以“明確公開的目的,深化公開的內容,規範公開行為”為宗旨,突出基礎性工作的落實,以公開關注度高,公開價值大的政府資訊作為工作重點,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一是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和相關措施,健全制度、規範程式,增強公開意識,創新公開方式,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和水準,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入。二是進一步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充分發揮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作用,利用網站平臺,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更好地為公眾提供便利服務。三是在全局範圍內組織業務培訓,重點開展依申請公開的辦理流程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學習,不斷提高專兼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四是市局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檢查,監督部門通過匿名申請、抽查,走訪等形式對信息公開受理和辦理情況進行檢查。五是建立健全資訊發佈保密審查機制,加強政府資訊保密審查工作。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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