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17:06    來源: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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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9年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網站(http://kfqgw.beijing.gov.cn/)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受理處聯繫(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中路15號博大大廈A104;郵編:100176;聯繫電話67889106;電子郵箱:zfxxgk@bda.gov.cn)。

  一、概述

  2009年,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統一指導下,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領導及成員力量,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機關工作職責,由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開發區管委會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專門工作人員和兼職工作人員,制定實施了政府資訊清理、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等相關制度規定。加強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完善了相關功能,更好的展示了開發區管委會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加強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和依申請受理處及社區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的建設和管理。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依申請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我委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大力推進公開場所建設,進一步完善了開發區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諮詢和依申請受理處及公共查閱點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服務設施,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開發區門戶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並與“首都之窗”建立了連結。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我委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2009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3條,佔總體的5.56%;法規文件類資訊4條,佔總體的7.41%;規劃計劃類資訊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56%;業務動態類資訊44條,佔總體的81.47%。

主要公開渠道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708條。(自《條例》施行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54條。)

主要公開渠道

  (二)公共查閱場所

  我委設立了開發區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受理處和社區服務中公共查閱點2個查閱場所,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方便公眾就近查閱政府資訊。全年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89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更好的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和依申請受理處工作職責和工作規範。

  (一)申請情況

  2009年,我委申請總數為14件,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12件,佔總數的85.71%;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1件,佔總數的7.14%;以信函形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7.14%。

申請情況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12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餘未到答復期的按照《條例》在2010年答復。已答復申請中:

  “同意公開”5件,佔總數的41.67%;

  “資訊不存在”3件,佔總數的25.00%;

  “非本機關掌握”4件,佔總數的33.33%。

答復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實施準備工作已啟動。該辦法施行前,我委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等服務。

  四、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2009年,無針對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訴訟案、申訴案件、舉報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0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研究探索需要進一步深入;二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健全完善;三是信息公開對市民生産、生活的服務作用有待進一步增強。

  2010年將從以下三個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二是加大研究探索力度,促進工作內容不斷深化;三是加大服務力度,充分發揮信息公開對市民生産、生活的促進作用。

  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三 復議、訴訟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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