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17:06    來源:房山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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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房山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鄉鎮政府”)和區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統稱“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房山資訊網(http://www.bjfsh.gov.cn/)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房山區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管理科聯繫(地址:房山區良鄉政通路1號;郵編:102488;聯繫電話:89350328;電子郵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述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和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2009年,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祁紅區長在房山區第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深入推進政務公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較好的發揮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根據市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要求,我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明確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區政府辦公室設立了專門工作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全區25個鄉鎮(街道)、43個委、辦、局、中心共有68個信息公開單位都設立了領導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形成了較完善的區、鄉鎮(街道)兩級公開組織體系。通過房山資訊網發佈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名錄和聯繫方式。截至目前,全區共有210余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查閱接待服務場所、申請受理機構均有工作人員為查閱群眾提供服務。

  (二)制度保障體系日趨完善。制定了資訊清理、目錄編制、專欄管理、發佈協調、紙質資訊移送、電話諮詢、指南樣本、新聞發佈、年度報告、考核、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等13項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公開渠道日益拓寬。通過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查閱場所提供查閱服務,增加了面向基層的服務量。各查閱場所全部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查閱政府資訊。“房山資訊網”門戶網站開設了具備檢索、下載功能的“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區非緊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熱線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政策法規解答服務。

  (四)工作機制逐步強化。建立了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區保密局、區檔案局、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非緊急救助中心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和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資訊協調發佈機制,制定並印發了《房山區政府資訊發佈協調辦法(試行)》,確保資訊發佈及時準確。

  (五)服務作用日益深化。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圍繞“三化兩區”建設重點,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創造有利環境,為國慶60週年慶祝活動順利開展營造和諧氛圍。有關部門及時發佈新城規劃、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等方面資訊,使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作用進一步深化。

  (六)教育培訓取得實效。按照循序漸進、有的放矢、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了專題培訓、基層教育培訓等工作,各鄉鎮(街道)、區政府各委辦局通過專題輔導、集中培訓等方式開展了單位內部的培訓工作,全年共培訓幹部700余人次。

  (七)考核工作有序推進。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開展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考核指標體系,包括組織領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渠道場所、監督保障、工作創新等7個方面58項具體指標,基本涵蓋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任務要求。考核工作分為自查自評、情況核實、重點抽查、結果反饋四個階段實施。針對發現的問題,分析搜尋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基本上實現了摸底數、抓規範和促監督的工作目標。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全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管理,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68個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2009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411條,其中機構職能類89條,佔總數的2.61%;法規文件類1080條,佔總數的31.66%;規劃計劃類102條,佔總數的2.99%;行政職責類92條,佔總數的2.70%;業務動態類2048條,佔總數的60.04%。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6260條。自《條例》施行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2849條。

  全區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200余人次。

  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125人次,複印文件30余頁,提供文件50余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68個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建了61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22件。其中,通過郵寄信函申請6件,佔總數的27.3%;當面申請16件,佔總數的72.7%。申請的內容一是建設拆遷方面11件,佔50%;主要包括拆遷補償辦法、拆遷許可證、拆遷方案和拆遷補償款審計報告等內容。二是教師待遇方面6件,佔27.3%;三是財政收支方面5件,佔22.7%,主要包括公款接待情況、公車使用情況、財政預決算過程等內容。

  (二)答復情況

  接收的22件依申請,依照《條例》規定全部按期給予答復。其中,同意公開的7件,佔總數的31.8%;部分公開的1件,佔總數的4.55%;不予公開的3件,佔總數的13.65%,資訊不存在的3件,佔總數的13.65%,非本機關掌握的資訊7件,佔總數的31.8%;自行撤銷申請的1件,佔總數的4.55%。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實施準備工作已經啟動。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區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

  (二)行政訴訟

  全區沒有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三)舉報

  全區沒有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單位之間工作品質和進度還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兼職太多;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

  2010年,將從以下五個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二是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確保該公開的政府資訊全部公開;三是進一步拓展公開形式,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四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和工作制度。五是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加強對全區各部門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全面安全。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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