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16:01    來源:平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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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北京市平谷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鄉鎮政府、街道辦”)和區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統稱“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京東綠谷”門戶網站(http://www.bjpg.gov.cn/)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平谷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街7號;郵編:101200;聯繫電話:010-69961264;電子郵箱:bjpgxxgk@sohu.com)。

  一、概述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和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2009年,按照市政府相關要求,積極推進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根據平谷區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文件要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明確了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區政府辦公室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16個鄉鎮政府、2個街道辦、35個區政府工作部門均明確了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形成了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和區政府工作部門二級公開組織體系。通過“京東綠谷”門戶網站和平谷區政府信息公開查詢查閱中心公佈各部門政府資訊。目前,全區共有163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其中專職人員8人。

  (二)制度保障體系日趨完善。制定了資訊清理、目錄編制、專欄管理、發佈協調、紙質資訊移送、電話諮詢、指南樣本、新聞發佈、年度報告、考核、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信息公開辦法等13項工作制度。全區各行政機關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了依法行政督查考核內容。

  (三)公開渠道逐步拓寬。通過平谷區政府信息公開查詢中心、區檔案館、圖書館查閱中心提供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查閱服務。在“京東綠谷”門戶網站開設具備檢索、下載功能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平谷分中心熱線(60912345)拓展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政策法規解答服務。各行政機關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公開相關政策出臺、重大活動組織實施、重大項目規劃建設以及公眾關注熱點問題等方面的政府資訊。

  (四)工作機制逐步強化。建立了部門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各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和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資訊發佈協調機制,制定印發了《平谷區政府資訊發佈協調辦法》,確保資訊發佈及時準確。

  (五)服務作用得到深化。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圍繞工作重點,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創造了有利環境,為國慶慶祝活動順利開展營造了和諧氛圍,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作用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了幫扶企業、擴大就業等兩方面27項措施。主動公開了城市規劃、交通治理、環境保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涉及民生方面的資訊。

  (六)教育培訓取得實效。按照循序漸進、有的放矢、注重實效的原則,結合本區實際,統籌推進基層培訓教育工作。召開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工作會議,開展經驗交流。強化教育培訓,通過集中培訓、走訪培訓、輪崗培訓等形式開展培訓工作。據統計,全年共組織各類培訓10余次,培訓200余人次。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本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管理,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4368條,全文電子化率為99%。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218條,佔總數的4.99%;法規文件類資訊567條,佔總數的12.98%;規劃計劃類資訊50條,佔總數的1.14%;行政職責類資訊289條,佔總數的6.62%;業務動態類資訊3244條,佔總數的74.27%。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7577條。(自《條例》施行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3209條。)

  全區政府信息公開查詢中心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674人次,複印和列印文件800余頁。區檔案館和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251人次,複印和列印文件340余頁。各政府信息公開查詢窗口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2036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均根據《條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申請情況

  2009年度,全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件。其中區政府3件,區政府職能部門5件,鄉鎮政府2件。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9件,佔總數的90%;以信函形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10%。

  (二)答復情況

  在已經答復的全部10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6件,佔總數的60%,

  “不予公開”2件,佔總數的20%,

  “非本機關掌握”1件,佔總數的10%,

  “已移送檔案館”1件,佔總數的10%。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實施準備工作已啟動。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等服務。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09年度,全區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有關部門未接到舉報事項。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09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場所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2010年將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認識,增強服務意識,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服務水準;二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機制;三是加強基層政府信息公開查詢場所建設,完善查詢查閱設施,方便公眾就近、便捷查閱。

  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三 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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