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6:12    來源: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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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期間,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平穩,接收依申請信息公開電話、傳真開通正常,未發現有按規定程式申請信息公開的情況及未出現群體申請、行政復議及訴訟等方面的情況。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二、主動公開情況

  結合天安門地區安全與穩定的特點,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應由常態提升到應急工作狀態。在資訊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方面,主要採用較為直接接收並答復人民群眾諮詢、媒體採訪的做法與天安門網站公示結合的方法。主要表現在:

  一是主動策劃,提高效率。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賈英廷同志結合媒體採訪和人民群眾將會提出的問題,集思廣益,主持起草了回答多種諮詢問題的統一口徑,由職守工作人員學習和應用;同時,賈英廷同志就天安門地區執行北京市頒布的有關法令出席了市新聞中心組織的新聞發佈會,直接回答了中外媒體記者問。通過面對面方式的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擴大了媒體與群眾獲得的資訊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廣泛的好評。

  二是加大力度,做好保障。奧運會期間,市委宣傳部、市政府外辦組成聯合工作組進駐我委,負責專門受理中外新聞媒體採訪事宜,從而相應加強了政府信息公開途徑的服務保障。

  三是執行政策,做好服務。我委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從“依申請公開”概念界定方面,未出現人民群眾書面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程式。主要是人民群眾和中外媒體採訪的電話諮詢較多。如,天安門廣場升降旗時間;夜景照明時間;天安門廣場節日和活動中的擺花情況;奧運倒計時牌拆除時間;天安門地區建築物及標誌大小的情況;中外記者採訪需要如何辦理手續等問題諮詢。除了在天安門網站上公示了廣場升降旗時刻表以外,值守人員按照管理許可權,及時給予了答復。同時,我們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477號令,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受理了外國媒體記者採訪天安門地區“奧運紀念品專賣店”等事宜,他們對我委的協調保障及接待服務表示感謝。全年我委主動公開公文類政府資訊數量24條。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及復議和訴訟情況

  鋻於受理的“電話諮詢”與“按規定程式申請信息公開”概念上有所的區別,故而不在處理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的統計之內,所以我委沒有依申請公開情況,同時也不存在復議和訴訟情況。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一)及時認真總結 加深工作體會

  在工作實踐中體會到:1.政府信息公開是項較新的工作,法律、責任、程式、保密、技能等特性較強,需要加強業務學習,加強工作積累,尤其夯實工作基礎。2.政府信息公開一般通過網路載體的信息公開,需要加強網路整體結構的科技含量,我委的網路工作還將深入。3.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與日常答復“電話諮詢”、“信訪工作”有所區別,又有一定的聯繫,界定工作很重要,防止混淆,避免貽誤。4.依申請信息公開及澄清虛假不完整資訊涉及獲取資訊渠道的問題。一般從接收電話、傳真上能夠較好把握,而從各報刊、各網路獲取較難,擔心錯過依申請信息公開或澄清虛假不完整資訊的處置時間。責任和壓力較大。

  (二)著眼今後工作 不斷探索改進

  2008年5月1日施行《條例》僅有半年多時間,我委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進程中,在認真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中,重點是總結過去和著眼今後。提出如下建議:1、加強與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業務聯絡溝通,請對完成的和正在進行的工作隨時反饋或提出指導性意見,以使我們更好地改進工作。2、建立有關依申請公開和澄清虛假不完整資訊發現和通報的聯席工作機制。儘量拓寬獲取的範圍和渠道,儘快發現和處置。3、加強現階段重點工作點評和交流。各單位在實際工作當中有些經驗或教訓,請將各方面的情況綜合整理分析,由宏觀到微觀針對性地進一步開展重點培訓,以加深印象,在不斷改進中進步。

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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