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1:11    來源:海澱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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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海淀”門戶網站(http://www.bjhd.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海澱區政府辦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長椿橋路17號);聯繫電話:010-82510559、82510560;傳真:010-82579211;郵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海澱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區政府辦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建設了6處區級政府信息公開場所,區屬各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均設立了資訊主動公開場所和資訊依申請公開受理點,並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6處區政府資訊公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公開情況

  海澱區2008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6041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96.4%。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3540條,主要是有關單位機構職責、機構資訊、領導介紹和機構設置等內容,佔總體的比例為13.6%;法規文件類資訊2244條,主要是有關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佔總體的比例為8.6%;規劃計劃類資訊4585條,主要是規劃和計劃,包括歷年各級政府制定的中長期規劃、近期規劃及各單位的工作計劃,佔總體的比例為17.6%;行政職責類資訊1263條,主要是有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行政職能的單位公開的行政職責資訊,佔總體的比例為4.9%;業務動態類資訊14409條,主要包括政務動態、會議動態、工作動態、人事動態等部門動態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結果公示,佔總體的比例為55.3%。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為方便公眾了解資訊,鋻於我區市民素質及信息化程度較高情況,區政府確定了以網站公開為主要公開形式,所有主動公開的資訊均在海澱區門戶網站進行了公開,依申請公開的資訊也錄入了政府信息公開系統,提高了依申請辦理的效率。

  為滿足不同群體的資訊獲取需求,更好地為民服務,除網站公開外,我區在海淀園、招商大廈、上地辦公中心、海澱區政府第二辦公區、海淀檔案局、海淀圖書館等6處設立了區級政府信息公開場所,並在上述信息公開場所配備了電腦、印表機、資料索取架,接通了網路,設置了資訊查閱等候座椅,建設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基礎設施。為了讓政府信息公開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了解,促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面深入開展和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我區購置了300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隨同《海澱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放置於資料索取架上,供公民自由索取。在每個政府信息公開場所,我區充分考慮利用各場所的業務特點和來訪群眾特點,充分利用原有辦公設施如電子螢幕、觸摸屏等,將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目錄等在電子螢幕上滾動顯示或在觸摸屏上設置了相應欄目,在檔案館、圖書館等主要以文件查閱為主的場所設置電子化的文件查閱中心。

  區屬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均按照我區統一部署在網站上公開了全部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並結合各單位的實際,設立了信息公開欄、信息公開室等,主動為群眾提供紙質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等。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海澱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50件。

  其中,當面申請340件,佔總數的97.1%;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有10件,佔總數的2.9%。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申請城市建設、社區規劃、房屋權屬、土地權屬、拆遷補償等方面的內容共308件,佔88%;申請環境評估、環境品質等佔13條,佔3.7%;涉及人口統計、公共衛生的13件,佔3.7%;其他佔4.6%。

  (二)答復情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區350件依申請公開中,已經辦結答復的有340件。其中:

  “同意公開”的229件,佔總數的65.4%,主要涉及城市建設、社區規劃、房屋權屬、土地權屬、拆遷補償等方面。

  “同意部分公開”的8件,佔總數2.3%,主要涉及徵地、拆遷補償等資訊。

  “不予公開”的12件,佔總數3.4%,主要涉及徵地開發項目等資訊。

  “資訊不存在”的47件,佔總數的13.4%。

  “非本機關掌握”的10件,佔總數的2.9%。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2件,佔總數的3.4%。

  “非政府資訊”的23條,佔總數的7.7%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減免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08年度,針對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6件,其主要事由是對給予的答復不滿意,受理6件,辦結6件,受理率和辦結率分別為100%和100%。在辦結的6件復議申請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5件,撤銷告知書的1件。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全區各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尚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對《條例》的認識、理解上還不夠深刻,把握欠準確;部分單位信息公開領導體制、機制不夠完善,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不到位;工作人員處理信息公開事務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執行力度等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2009年,我們將按照國家和市政府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

  包括三方面:一是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起靠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工作機制;三是對工作流程進行整合,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流。

  (二)加強場所建設

  包括兩方面:一是加強區級政府信息公開場所的建設,二是督促各單位,加強各單位的場所建設。場所及相關設施建設要突出三大特色:科技、人文、便民。

  (三)加強監督檢查

  要強化考核機制,完善考核內容和標準,創新考核方式和程式,加強對考核結果的利用,通過監督考核評比,獎勤罰懶,推廣好的經驗、辦法、措施,督促落後單位整改,提高工作績效。

  (四)加強信息化建設

  加快推進區級政府資訊工作平臺建設,整合信息公開系統和現有OA系統,實現政府資訊自動實時採集,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信息化水準,利用網路實現對全區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

  (五)加強業務培訓

  組織區屬各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政策和業務培訓,強化工作人員對《條例》和相關政策規章、規定的理解深度,提高對法律的理解和駕馭能力,對信息公開工作內容、流程、要求進行統一和規範;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強化責任意識,提高群眾滿意度,降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率。

  (六)加強依申請公開的調查研究

  根據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中出現的問題和我區工作實踐中的疑難點,我們將加強對依申請公開的辦理程式和群眾關注度高的敏感問題的調查研究,按照《條例》要求,高效、準確地為群眾提供政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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