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1:09    來源:豐台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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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豐台區編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豐臺”網站(www.bjft.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豐台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文體路2號;郵編:100071;電話:83656504 83656122;電子郵箱:xxgk@mail.bjft.gov.cn)。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豐台區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各街鄉鎮、區政府工作部門均明確了負責機構和人員。制定了保密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規範等相關制度規定,在“北京豐臺”網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全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建設了區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室、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室等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場所。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室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政府網站。“北京豐臺”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意見箱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0316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72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6.69%;法規文件類資訊1725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6.72%;規劃計劃類資訊21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07%;行政職責類資訊272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6.40%;業務動態類資訊393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38.12%。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點擊量累計為5947人次。

  (二)公共查閱場所

  區檔案館可以查詢區政府機關在政府網站上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查閱場所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就近查閱政府資訊。

  區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室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21人次,複印和列印文件25頁。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32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新建或改建42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35件。其中,當面申請31件,佔總數的88.57%;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3件,佔總數的8.57%;以信函形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2.86%。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34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

  “同意公開”15件,佔總數的44.12%;

  “不予公開”11件,佔總數32.35%;

  “資訊不存在”3件,佔總數的8.82%;

  “非本機關掌握”4件,佔總數的11.76%;

  “申請內容不明確”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1件,佔總數的2.94%。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區各行政機關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1件,其主要事由是不服向其提供的不予公開告知書。由於申請主體不符合行政復議受理條件,被依法駁回行政復議申請。受理率和辦結率均為100%。

  (二)行政訴訟

  全區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查閱方式有待優化。

  2009年將從以下五個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認識,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二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豐富信息公開服務形式;四是進一步發揮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資訊查閱服務作用;五是加強基層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方便公眾就近、便捷查閱。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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