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1:04    來源:門頭溝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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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8年度門頭溝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門頭溝區政府各委、辦、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門頭溝區政府網站(http://www.bjmtg.gov.cn/)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門頭溝區政府辦聯繫(地址:門頭溝區新橋大街36號,郵編:102300,聯繫電話:010-69845798,電子郵箱:zfxxgk@bjmtg.gov.cn)。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區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了76名全職工作人員,494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68個專門的資訊申請受理點,並開闢了圖書館和檔案館兩個公開查閱點。截至2008年底,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明確工作機構,設置場所。自2007年12月,全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動員暨培訓工作會以來,各單位按照市、區有關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籌備工作,積極主動做好機構組建、人員配備等基礎性工作。全區共68個實施機構,其中:區屬單位58個,市垂直管理單位10個。有35個單位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設立在行政辦公室,9個單位設立在一站式(全程)辦事大廳,其餘14個單位設立在其他科室(部門)。

  (二)加強學習,開展培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區政府辦公室先後組織4次全區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各實施單位通過召開動員會、舉辦專題培訓班、開辦講座或以會代訓等形式,積極開展多渠道、多層次的教育培訓活動107次,參加培訓的各級領導及工作人員人數達2240人次。

  (三)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機制流程。各單位對資訊清理、保密審查、目錄編制、機制建設、場所落實、依申請公開等重點工作制定了方案,採取了措施,進行了探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四)落實各項業務,夯實基礎工作。《條例》運作前夕,全區共清理出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20129條,並全部完成定性工作,基本達到預期目標。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2008年,全區公開政府資訊共17435條,其中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1096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22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1.15%;法規文件類資訊342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31.26%;規劃計劃類資訊686條,佔總體的比例為6.26%;行政職責類資訊86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7.86%;業務動態類資訊476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43.47%。

  根據《條例》要求,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重要資訊我們都要求主動公開;對群眾數次申請的相關依申請政府資訊,我們要求轉型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中來。從5月1日以來,我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基本能夠滿足於廣大群眾的需求。

  (二)公開形式

  按照“資訊共用、就近查詢、分級受理”的原則,全區各單位最大限度地暢通了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查詢、獲取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為方便公眾便捷獲取資訊,我區各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區政府購置伺服器、網閘等設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bjmtg.gov.cn/bjmtg/zwxx/index.shtml),目前專欄已成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政府資訊主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摸屏及檔案館、圖書館查詢中心公開資訊。在便民服務工作中,全區39個單位在充分利用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基礎上,又開闢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公開網站。區檔案館、圖書館于4月底建成了全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已完成8次紙質文本移送工作,共接受移送文本642份,2000余件。28個單位確定值班電話為政府信息公開對外受理電話;13個單位確定便民電話作為受理電話。80%的實施單位製作了便民指南或手冊。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08年度,我區(除市垂管單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6件。其中,當面申請66件,佔總數的100%,沒有發生其他形式的申請。

  (二)答復情況

  在已經答復的65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35件,佔總數的53.85%,其中“同意部分公開”的1件;

  “不予公開”的3件,佔總數4.62%;

  “資訊不存在”的13件,佔總數的20%;

  “非本機關掌握”的12件,佔總數的18.46%;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件,佔總數的1.54%;

  申請人撤消申請的1例,佔總數的1.54%。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我區2008年度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條例》運作以來,從調查一些單位受理、答復情況看,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有個別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認識不充分。二是公開內容需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從深度和廣度上應進一步完善,以滿足群眾的需求。三是保密審查工作需加以完善。四是基礎性工作不夠紮實。個別單位還存在工作流程不熟練、操作環節不規範、答復預案準備的不充分等問題。

  2009年將從以下五方面加以改進:一是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提高認識,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二是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夯實工作基礎。三是加強督查考核,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督促整改。四是進一步規範區檔案館、區圖書館兩個公開查閱場所的建設。五是紮實做好對基層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指導。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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