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0:05    來源:東城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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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8年度東城區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委辦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政府網站http://202.108.143.23:7001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東城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東城區育群衚同6號東城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郵編:100010;電子郵箱:dchxxgkb@126.com)。

  一、概 述

  根據《條例》要求,東城區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啟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東城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專門的工作機構—東城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全區各街道、各委辦局明確本單位行政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制定了政府資訊清理、依申請公開、發佈協調、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公開專欄管理、紙質文件移送等相關制度規定,在“數字東城”門戶網站上建立全區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全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建設了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場所。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大廳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區級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查閱大廳、依申請受理場所和查閱室,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區長線上訪談平臺,各街道、各委辦局利用現有辦公場所和對外接待窗口設置政府信息公開便民查詢設施,並建立對外服務聯動工作機制,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公開情況

  “數字東城”門戶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500條,全文電子化率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020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2%;法規文件類資訊169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0%;規劃計劃類資訊460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4%;行政職責類資訊549條,佔總體的比例為6.4%;業務動態類資訊477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6.2%。

  (二)公開形式及場所

  在主動公開資訊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資訊,本區建立多種渠道公開和查閱政府資訊。1、在“數字東城”門戶網站發佈全區各部門政府主動公開資訊。2、在區、街道和社區的7個檔案館、11個圖書館和54個社區居委會開設了公共查閱室和資料索取點,在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設立信息公開接待諮詢點,在市民服務中心設立了信息公開專欄,公開各類政府資訊。3、各承擔政府信息公開職能的單位都編印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定期移送至行政服務中心大廳、檔案館和圖書館,為群眾提供方便。4、開設各類辦事大廳18個、資訊公告欄25個、電子資訊屏16個。

  2008年,東城區政府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6084人次。其中,現場諮詢1760人次,佔總數的29%;電話諮詢3737人次,佔總數的61.4%;網上諮詢587人次,佔總數的9.6%。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65個承擔政府行政職責、具有公共事務管理或提供社會公共服務職能的單位均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機構,並公佈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東城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7件。其中,當面申請56件,佔總數的98.2%;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1件,佔總數的1.8%。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主要涉及經租房産檔案、建設項目審批手續、行政執法文書、政府相關文件等方面。申請涉及全區6家單位,其中房管局47件,審計局4件,行政中心2件,發改委2件,法制辦1件,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1件。

  (二)答復情況

  在已經答復的57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12件,佔總數的21.1%,主要涉及城區改造、行政決定書等資訊。

  “同意部分公開”的2件,佔總數3.5%,主要涉及房屋拆遷方案等資訊。

  “不予公開”的30件,佔總數52.6%。

  “資訊不存在”的7件,佔總數的12.3%。

  “非本機關掌握”的5件,佔總數的8.8%。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件,佔總數的1.8%。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2008年,針對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1件,其主要事由是當事人向東城區房管局提交要求公開有關文革期間上交房地産權證資訊的申請,區房屋管理局出具該政府資訊不存在的告知書,當事人認為區房管局行政不作為,向東城區政府法制辦提出行政復議,法制辦維持被申請人做出的決定,並將《行政復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二)行政訴訟

  針對本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件,主要涉及當事人要求查詢有關房産檔案的資訊。此案件已結案,當事人的起訴及上訴均被法院裁定駁回。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08年是全面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第一年。從工作情況看,部分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健全;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時缺乏相關法律依據支撐;依申請公開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

  2009年,東城區將根據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進一步改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深入開展宣傳,增強各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是加強調研,組織重點單位共同就公眾訴求較為集中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有針對性地做好為公眾服務工作。三是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式,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結合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有關制度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四是延伸服務,加強網站及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受理場所設施建設,方便群眾就近查詢。五是通過推行政府信息公開,促進行政機關、公共企事業單位加強內部管理,促進依法行政水準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促進辦事流程的改進和服務群眾水準的提高。六是強化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能力,提高文明接待、依法處理疑難申請問題和服務群眾的水準。

北京市東城區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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