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開放大學2023年招聘公告

日期:2023-03-07 11:24    來源:北京開放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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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開放大學是經教育部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舉辦的新型高等學校,擁有獨立的自主辦學權和學位授予權。學校前身為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創辦于1960年,是全國建立最早的電視大學。2012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是國內率先掛牌成立的開放大學之一。

  學校秉承“學有所教,有教無類”的辦學理念,採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手段,實行寬進嚴出的學習制度,通過教育與技術的深度融合,提供高品質的教育服務,滿足首都社會成員多樣化、個性化的繼續教育和終身學習需求,促進首都學習型城市建設。

  北京開放大學主要承擔著遠端開放教育和服務首都市民終身學習的重要任務;承擔著北京市民終身學習遠端服務中心和北京學習型城市網站的建設任務;承擔著建設“學分銀行”和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的歷史使命。北京開放大學堅持面向行業和企業、面向農村和社區,採用靈活多樣的辦學方式,初步形成了本科、大專、中專等多層次學歷教育辦學格局。

  學校以網路建設為基礎,大力推進數字化校園建設。建立了覆蓋全市的萬兆寬頻城域校園網,建成了基於網路的遠端多媒體教學系統,完善了多點雙向視頻系統,形成了基於衛星電視網路、電腦網路和教學與管理網路的“天、地、人”三網結合的數字化校園教學系統。學校現有三個校區,形成了統籌規劃、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分工協作的遠端開放教育系統。在全市16個區縣和燕山地區、部分行業系統及中央在京單位設有50余個基層教學單位,構成了覆蓋全市、佈局合理的遠端開放教育系統。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建設和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高、品行良好。

  (二)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三)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具體條件。

  (五)應聘人員範圍為應屆畢業生、博士後出站人員、留學歸國人員和北京戶籍社會在職人員。

  1.應屆畢業生: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應屆畢業生。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落戶政策要求,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係,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博士畢業生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後出生)。

  2.博士後出站人員:須為全職脫産博士後,且符合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年齡要求: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突出和緊缺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3.留學歸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條件。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後出生)。

  4.北京戶籍社會在職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在京。年齡要求: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突出和緊缺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關規定。

  二、招聘崗位、數量、要求

  需求崗位、招聘人數、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崗位要求等相關資訊詳見附件。

  三、報名方法

  (一)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登錄北京開放大學網上招聘系統http://bjou.zhiye.com,線上註冊並填寫簡歷資訊,申報相應崗位。此系統為申報崗位唯一渠道。

  (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9日。

  四、招聘程式

  (一)資格審核及初選

  各設崗相關部門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組成工作組,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及初選,按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數量1:10的比例(若實際結果不足1:10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試講人選。

  (二)試講及職業能力測試

  各設崗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組織教師崗應聘者試講考察活動,成績採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數1:5比例(若實際結果不足1:5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職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人選。

  (三)面試

  面試由學校統一組織,為個人能力展示評價方式,成績採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依據面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

  (四)閱檔、政審、體檢

  學校組織閱檔、政審、體檢工作。通過閱檔等形式對考察人員的基本情況和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和閱檔、政審、體檢結果,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選。

  (六)公示

  擬聘人選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入職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要求配合完成閱檔、政審、體檢等工作,並於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職報到,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聘用待遇

  擬聘人員崗位待遇由學校認定後,享受北京市事業編制待遇。

  六、相關説明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取消聘用資格,對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關係,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人員個人負責。

  (二)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開放大學所有。

  七、聯繫方式

  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郵件、短信通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恕不回復,敬請諒解。北京開放大學網站www.bjou.edu.cn。

  聯繫方式:zhaopin@bjou.edu.cn(僅接受諮詢,不接受簡歷投遞)。

北京開放大學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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