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通過)
任命馬強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靳學軍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張朝霞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單國鈞為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劉雙玉為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院長。
任命蔡慧永為北京金融法院院長。
任命姜穎為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院長。
原標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通過)
任命馬強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靳學軍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張朝霞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單國鈞為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命劉雙玉為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院長。
任命蔡慧永為北京金融法院院長。
任命姜穎為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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