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日期:2020-01-13 08:55    來源:北京市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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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和全國公務員工作暨學習貫徹公務員法座談會部署,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和我市相關規定,北京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報名範圍

  1.本市區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本市區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市級機關設在區的派出機構以及其他基層機關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報考選調生職位的除外。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7.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8.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1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式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機關的公開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北京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諮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表》公佈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聯繫。

  (二)報名

  採取報名人員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1月31日9:00至2月5日17:00。

  專門面向選調生的遴選職位,由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推薦,區委組織部于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推薦工作,未經區委組織部推薦的,報名無效。

  所有報名人員(含被區委組織部推薦報名的選調生)均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登錄北京市公務員綜合資訊管理系統填報推薦資訊,進行報名。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遴選職位,多報無效。

  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市公務員局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於3:1。

  報名截止時,報名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取消,遴選機關應在報名結束當天及時向報名人員反饋,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2月6日17:00前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期間,每天下午17:00在北京市公務員綜合資訊管理系統公佈各職位報名情況,報考人員可通過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登陸系統查詢。

  (三)資格審查

  各遴選機關根據職位資格條件,在報名提交後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查,並通過報名系統或電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截止當天須完成所有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並告知本人。

  2月6日17:00前,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

  四、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評價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

  (一)筆試。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重點測查政策理論水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0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考試地點由各遴選機關通知考生。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遴選機關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在本單位網站發佈面試公告,本單位沒有網站的,通過適當方式發佈並通知相關人員。考生可以撥打遴選機關電話查詢筆試成績。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1。

  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需按遴選機關要求提交近三年工作業績報告(1500字左右)。

  (二)面試。面試突出職位要求和職位特點,重點測查專業素質、業務水準及其他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2020年3月7日(星期六)。面試地點由各遴選機關通知考生。

  遴選機關可根據需要開展職位業務水準測試,職位業務水準測試設置情況詳見《遴選職位表》,測試成績佔面試成績的30%。

  (三)綜合評價。綜合評價包括崗位匹配度分析和業績評價兩個部分,各佔綜合評價成績的50%,滿分為100分。

  遴選機關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並通知當事人。考生可以撥打遴選機關電話查詢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各遴選機關根據實際,確定是否組織報名人員體檢。如果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各遴選機關派出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素養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級機關。考察組還將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記錄等)。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援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任職人員,不唯分取人,並分別在本單位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本單位沒有網站的,通過適當方式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遴選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考生自願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北京市公務員局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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