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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 [規劃分類] 市級一般專項規劃
  3. [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
  4. [發佈日期] 2016-08-03 00:00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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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規劃

北京市財政局

2016年6月

目  錄

  前  言

  一、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公共財政改革與發展成效

  (一)財政收入實現較快增長

  (二)財政支出結構日趨優化

  (三)民生服務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

  1.促進教育水準不斷提高

  2.增強社會保障和就業服務能力

  3.支援醫療衛生服務改革

  4.提高政策性住房保障水準

  5.支援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構建

  6.保障城市平穩有序運作

  (四)引導發展方式轉變作用不斷增強

  1.推動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

  2.推動産業轉型升級

  3.推動節能環保政策落實

  (五)財稅體制改革全面推開

  1.預算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

  2.市與區縣支出責任逐步理清

  3.財政統籌機制初步建立

  4.監督管理機制不斷完善

  5.稅費改革成效顯著

  二、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面臨的環境形勢

  (一)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指明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方向

  (二)經濟發展新常態提出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挑戰

  (三)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賦予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使命

  (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增添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要求

  三、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思路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理財,法治先行

  2.深化改革,協同引領

  3.積極穩妥,持續發展

  4.厘清邊界,突出責任

  5.統籌需求,優化供給

  6.創新管理,講求績效

  (三)發展目標

  1.財政保障能力持續提升

  2.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

  3.財政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不斷強化

  4.財稅改革重點任務基本完成

  四、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充分發揮財政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1.以發展戰略引領財政決策,以財政規劃統領公共事務發展

  2.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二)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創新財政投入方式

  1.聚焦公共服務目錄清單,明確財政保障範圍

  2.改革政府支援方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

  3.推廣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合作模式

  4.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三)推進財政收入管理改革,為首都社會經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1.積極推進稅收制度改革

  2.規範非稅收入管理

  3.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4.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四)拓展首都發展新空間,助推京津冀協同發展

  1.積極推動非首都功能疏解

  2.支援京津冀協同發展機制建設

  (五)堅持創新發展,構建首都高精尖經濟結構

  1.鼓勵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構建

  2.支援高精尖經濟結構轉型

  3.促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

  4.推進節能減排環保産業發展

  (六)堅持綠色協調發展,推進首都城市治理

  1.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2.完善城市運作機制

  3.強化城鄉協調發展

  (七)堅持開放共用發展,服務和保障首都民生

  1.堅持開放發展,增強首都城市國際影響力

  2.深化教育事業改革發展

  3.推進公共文化體育事業進步

  4.加大就業創業政策幫扶力度

  5.促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構建

  6.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7.健全和完善政策性住房保障機制

  8.維護首都公共安全,支援平安北京建設

  (八)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現代財政制度建設

  1.加強財政法治化建設

  2.積極推進政府預算制度改革

  3.逐步完善地方稅體系建設

  4.進一步完善市與區財政管理體制

  5.積極推進財政管理創新

  (九)加強黨的建設,確保財政工作全面完成

  1.加強黨建工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2.堅持“以才興財”,提升幹部隊伍素質

  3.加強宣傳工作,推動規劃全面落實

前  言

  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現代財政制度,充分發揮財政作為國家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的作用,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結合北京財政工作實際,特製定《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規劃》。

  作為北京市2016-2020年財政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本規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北京作為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以及京津冀協同發展和“一帶一路”國家發展戰略思想,按照現代財政制度總體要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積極構建有利於資源配置、市場統一、社會公平的財稅體制,為促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和物質基礎。

  一、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公共財政改革與發展成效

  “十二五”時期是首都在新的起點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面對國內外經濟環境的複雜變化,北京市各級財政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努力克服宏觀經濟增速逐步放緩、政策性減收、收支結構性矛盾集聚等多重不利因素影響,積極調整支出結構,抓統籌、抓管理、抓效益,著力完善公共財政體系,不斷提高財政運作品質和效益,順利完成“十二五”時期財政規劃任務。與此同時,圓滿完成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2022年冬奧會舉辦權申辦、2015年世界田徑錦標賽等重大活動的資金保障任務,為首都國家政治中心建設、國際交往中心城市功能發揮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財政收入實現較快增長

  “十二五”時期,北京財政克服諸多不利因素,實現快速發展,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本市的重大決策部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733.4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1倍,比“十二五”規劃目標增長22%,年均增長14.9%,超過規劃目標(年均增長9%)5.9個百分點。(見表1和圖1)

表1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情況表 單位:億元

年份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規 劃

執 行

2011

2565.8

3006.3

2012

2796.7

3314.9

2013

3048.4

3661.1

2014

3322.8

4027.2

2015

3621.8

4723.91

注:2011-2014年採用決算數據,2015年採用決算口徑統計。

1.含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圖1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情況圖.png

圖1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情況圖 單位:億元

  稅收收入增長穩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稅收收入佔比接近95%,其中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四大主體稅種的比重近75%。第三産業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貢獻度最高,佔比超八成,第二産業佔比在14%左右。第三産業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資訊服務業合計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超過三成。從功能區角度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來源主要集中在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完成的收入比重超過75%,其中,朝陽、西城、海淀、東城四區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貢獻率達到67%。

  (二)財政支出結構日趨優化

  “十二五”時期,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21380.3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2倍,比“十二五”規劃目標增長37%,年均增長16.2%,超過規劃目標(年均增長7.8%)8.4個百分點。(見表2和圖2)

表2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情況表 單位:億元

年份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規 劃

執 行

2011

2670.0

3245.2

2012

2878.3

3685.3

2013

3102.8

4173.7

2014

3344.8

4524.7

2015

3605.7

1 

注:2011-2014年採用決算數據,2015年採用決算口徑統計。

1.含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政府性基金支出。

圖2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圖.png

圖2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圖 單位:億元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結構日趨優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支出所佔比重保持35%以上。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大幅度增長,五年間規模擴大了2倍,城鄉居民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節能環保支出比重逐年提高,2015年佔比達到5.3%,比2010年提高3.1個百分點,有效促進城鄉環境改善和綠色北京建設。落實首都“科技文化雙輪驅動”政策,2015年科技文化支出佔比達到8.3%,規模比2010年增長84.4%。嚴控行政經費增長速度,市級“三公經費”支出佔一般公共預算由2010年的0.91%下降到2015年的0.36%,累計下降0.55個百分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佔比由2010年的8.1%下降到2015年的5.2%,累計下降37.1%。(見圖3)

圖3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結構比重圖.png

圖3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結構比重圖 單位:%

  (三)民生服務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財政採取各項措施,進一步加大了對民生服務領域的投入,有效促進了資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滿足了社會公共需求。

  1.促進教育水準不斷提高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地方教育經費投入3427.6億元,2015年比2010年增長90.1%,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持續提高。進一步拓展學前教育補助政策範圍,實施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新增普惠性學前教育學位10萬個。重點保障中小學校教育事業發展,加大對教育薄弱區縣、資源緊缺地區的財政支援和政策傾斜力度,新增教育經費70%投向農村地區。支援高中教育特色發展和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支援市屬高校“四大工程”建設、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高水準人才交叉培養、高層次人才引進以及“2011”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等重點改革項目。

  2.增強社會保障和就業服務能力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社會保障與就業投入2457.8億元,2015年比2010年增長153.9%,社會保障和就業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六次調整社保待遇標準以及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各類標準,實現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城鄉統一,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類救助制度,建立養老助殘服務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整合殘疾人生活補助政策,實行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全額資助。支援就業政策體系建設,出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崗位補貼、創業培訓補貼、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等一系列政策,擴大創業培訓補貼範圍,加大創業孵化基地扶持力度。

  3.支援醫療衛生服務改革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醫療衛生投入1450.5億元,2015年比2010年增長98.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準明顯提高。統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一老”、“一小”、“無業居民”三項大病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提高特重大疾病保障水準。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同城待遇,農民工享有同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援推進公立醫院試點改革,在五家市屬公立醫院試點改革財政投入方式,由按人頭補助基本經費轉變為與服務量和績效考核掛鉤的新型財政補償機制。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確保10大類4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免費向常住人口提供。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服務保障能力,對遠郊區縣醫療中心設備購置給予補助。支援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確保首都食品藥品安全。

  4.提高政策性住房保障水準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投入481.1億元支援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擴大棚戶區改造“以獎代補”政策適用範圍,支援核心區和重點地區開展棚戶區改造工作。支援公租房租金補貼政策,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成立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平臺“市投資中心”,形成“預授信+核準”的棚戶區改造“北京模式”。

  5.支援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構建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公共文化體育投入735.5億元,2015年比2010年增長137.5%,有效促進首都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積極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經費保障水準,落實中央“三館”免費開放政策,足額優先安排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公益放映、益民書屋更新等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發揮市對區縣文化事業發展引導資金作用,重點支援區縣公共文化設施達標建設,新增財力向農村和基層傾斜。

  6.保障城市平穩有序運作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不斷加大交通擁堵治理投入,投入軌道交通專項資金791.8億元。支援城市道路大修、公路舊橋改造、京通快速路潮汐車道建設等疏堵項目,加大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投入,支援停車物聯網系統建設。設立城六區居住區機動車停車設施建設市級獎勵資金,逐步緩解城六區停車難問題。

  “十二五”時期,全市共投入公共交通運營補貼805.8億元,繼續支援公共交通建設,滿足市民低成本出行需求。投入熱、水、電、氣、油補貼496.7億元,對全市城市供熱單位和分戶採暖居民用氣進行燃料補貼,對農村地區居民實行炊事用液化石油氣補貼。出臺供排水企業補貼政策,支援污水處理、雨水管網建設和再生水事業發展。

  (四)引導發展方式轉變作用不斷增強

  積極發揮財政政策導向功能,著力加大對科技創新、産業結構調整升級、節能環保的支援力度,推進發展方式進一步轉變。

  1.推動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科技投入1188.2億元,逐步建立公益院所有定額、環境建設有支撐、成果轉化有引領的覆蓋科技創新、産業引導各領域的全面支撐體系。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項目統籌資金”,支援創新型産業集群及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

  落實中關村示範區“1+6”政策,發佈“新四條”稅收優惠政策,保障“京校十條”、“京科九條”等政策實施,進一步優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科技金融創新、新技術新産品應用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建立“首購訂購”工作機制,發揮政府採購對新技術新産品應用的導向作用。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盤活首都優勢科技資源,降低小微企業創新成本。加快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建設。

  2.推動産業轉型升級

  開展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試點,支援中關村現代服務業金融服務平臺、知識産權交易平臺、科技創新孵化平臺、電子商務開放服務平臺建設,為中小企業拓展新的市場途徑。設立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股權投資基金、債權基金,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撬動作用。

  支援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北京市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基金、北京市中小企業債權融資基金,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設立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基金,激發資本活力,改善産業融資環境,引導和帶動社會各類資金向北京市高精尖産業匯聚,支援産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發揮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的積極作用,通過貸款貼息、後期獎勵、融資擔保、項目補貼、融資租賃以及建立統貸平臺等方式支援文創企業發展,促進現代文化産業體系和文化市場體系建立。不斷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機制,充分發揮農業信貸、擔保、基金等金融手段作用,支援現代農業發展。落實鼓勵網路零售、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搭建“京交會”等促消費平臺,促進首都消費模式優化升級。設立京冀協同發展産業投資基金,為本市外遷企業入駐河北産業園區提供綜合服務。

  3.推動節能環保政策落實

  “十二五”時期,北京市投入862.8億元用於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大氣治理等工程。設立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和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專項資金,出臺相關財政政策。統籌資金重點支援壓減燃煤、控車減油、工業治污、清潔降塵、綜合保障等“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五大領域84項任務落實。

  圓滿完成了“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試點工作。大力支援太陽能使用、可再生能源建築示範和應用項目,出臺綠色建築和綠色生態示範園區獎勵政策,在全國率先提高污染成本。大力支援碳交易試點工程,積極促進新能源汽車示範應用和推廣工作。

  (五)財稅體制改革全面推開

  加強財政資金統籌,強化財政體制運作效能,規範債務管理機制,擴大信息公開範圍,加強財政法制建設,完善北京公共財政體系,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1.預算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

  配合市政府印發《北京市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27號),明確北京市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路線圖。

  建立由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構成的全口徑政府預算管理體系。從2014年開始,實現四本預算全部提交市人代會審查、批准。

  積極探索中期預算管理,初步建立起收入預測模型,以環保、水利投資運營、義務教育、衛生、社保就業等領域為切入點探索編制中期財政規劃。

  擴大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實現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在市級部門全覆蓋。積極探索事前績效評估,引入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深化事後預算績效評價,評價結果成為預算安排和轉移支付的重要依據。

  擴大預決算公開範圍,四本預算全公開,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公開至“項”級科目,並按經濟分類公開基本支出預算。在全國省級政府中率先公開部門行政經費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和公務用車數量。區縣預決算全部公開。

  2.市與區縣支出責任逐步理清

  增強區縣統籌發展能力,強化區縣支出責任。梳理中央與市、市與區縣事權和支出責任,為建立事權目錄清單奠定基礎。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2015年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達到70%。單獨編制市對區縣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明確內容、金額、政策標準等資訊。加大提前下達轉移支付力度,2015年提前下達率達到80%。

  3.財政統籌機制初步建立

  統籌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進一步完善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統籌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規範結轉結余資金和機動經費的使用,積極研究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工作方案,加快消化養老制度改革週轉金等財政專戶資金,加大土地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執行力度,建立轉移支付資金與各區縣庫款餘額、結轉結余資金消化情況的掛鉤機制。出臺大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大額專項資金的設立、管理、調整和撤銷等做出明確規定,整合部分現有大額專項資金。

  4.監督管理機制不斷完善

  建立“北京財政數據中心”,整合各部門、各區縣數據資訊,初步實現收支運作監控、收入預測預警、宏觀決策支援、投入效益分析四大主要功能,並在國稅、地稅、工商、統計、經信委、人行、財政等七個共建部門,以及國稅、地稅、工商、統計、財政等五部門的80個區縣局之間實現資訊共用。

  市區(縣)兩級基本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全覆蓋,積極推進國庫支付電子化,不斷完善動態監控管理系統,試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完善政府採購管理機制,取消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審批,採購管理流程不斷簡化。引入中關村電子指數北京市政府採購參考價格,實行批量集中採購和網上競價。出臺《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4〕34號)、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預算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梳理市級政府購買服務重點項目,推進重點領域購買服務工作。

  加強財政監督,完善財政資金運作全過程監管。推行財政評審和部門評審雙評審機制,不斷改進和完善評審方式和手段。推進會計管理改革,建立企業內控標準體系,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組織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産清查,啟動事業單位及所辦企業産權登記工作。

  完成政府性債務的清理、核實、甄別和上報工作,加強融資平臺管理,促進融資平臺公司規範發展。規範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和管理,將全市政府性債務資訊全部納入網路管理,實現對政府性債務的動態監控。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積極化解存量債務。

  紮實做好新增債券的發行和置換存量債務工作,以公開招標的形式組建政府債券承銷團,及時準確地披露相關資訊。擇優選擇信用評級機構並積極配合信用評級工作,2013年、2014年連續兩年政府債券信用評定等級為AAA級。

  5.稅費改革成效顯著

  實施“營改增”試點改革,累計減稅1037億元,總體稅負下降44.8%,約97%的試點納稅人稅負下降或持平。及時出臺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落實扶持資金7.7億元,解決部分企業在稅制轉換過程中稅負升高問題。

  立足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定位,完成中關村示範區先行先試稅收政策評估報告,完善自主創新稅收政策措施,積極向中央申請中關村示範區稅收政策,中關村“老四條”政策延期,“新四條”稅收優惠政策及股權獎勵優惠政策獲得批准。

  清理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累計取消、免征22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其中涉企項目134項、涉農項目10項、惠民項目80項,減輕社會負擔5.6億元,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減輕了企業負擔,促進了社會就業,支援了企業健康發展。

  總體來説,“十二五”時期,北京市財政運作狀況良好,改革成績突出,但也面臨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在財政收入方面,稅源分佈非均衡狀態顯著,朝陽、西城、海淀和東城等區稅收收入佔到稅收總額的三分之二。在財政支出方面,財政決策科學性、資金配置有效性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與市場邊界有待進一步厘清,競爭性領域投入仍然較大,財政資金公共性特徵未能得到充分體現;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預算管理機制不盡完善,資金監管力度不足,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在財政管理體制方面,市與區縣事權與支出責任需進一步理清,轉移支付制度需進一步完善。這些問題都需要深入思考,並在“十三五”時期認真研究解決。

  二、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面臨的環境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時期,是北京實現“四個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積極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攻堅時期,也是北京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上取得重大進展的決勝期。

  深入分析“十三五”時期北京財政改革發展面臨的宏觀環境,科學認識當前形勢,準確研判未來走勢,把握新常態下北京財政的發展趨勢與變化,認真領會財政改革發展面臨的新任務、財政收入增長面臨的新挑戰、財政支出優化面臨的新壓力、財政調控思路面臨的新轉變、財政運作管理面臨的新規則,是科學、合理規劃北京“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改革與發展任務的前提與保障。

  (一)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指明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方向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總體目標。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充分把握首都發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立足首都發展的階段性特徵,不斷提高北京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加快建立健全有利於首都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為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首都篇章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財稅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十三五”時期需要重點推進並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工作任務。

  財稅體制改革應遵循法治原則。要將財政運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加強財政法治建設,進一步明確財政規則和程式以及相關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要增強預算的公共參與和政府的預算回應,使財政成為政府與公民傳遞、溝通的橋梁,形成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為理性、平和、穩定、和諧首都社會的構建奠定基礎。

  財稅體制改革要求將“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具體化、制度化。要確保財稅改革的方向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一致,要確保國家機器穩定運作,要實現財稅改革與各項改革的協調銜接,要通過財稅體制改革構建具有中國特色、首都特點和時代特徵的現代財政制度。

  財稅體制改革要正確體現政府與市場的關係。要堅持公共財政定位,明確財政支出責任範圍,充分發揮財政在穩定經濟、提供公共服務、調節收入分配、保護生態環境、維護首都安全等方面的職能,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要充分體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財政資金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減少政府對資源配置的直接干預;要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推動加強政府與市場的合作,讓政府和市場發揮各自優勢,提升公共福利水準。

  (二)經濟發展新常態提出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挑戰

  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世界經濟進入深度調整期,呈現出經濟格局演變、全球化動力轉換和規則重構三大突出特點,對全球經濟演變與發展産生深刻影響。在此背景下,中國經濟也逐步告別高速發展階段,進入中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準普遍提高、各項制度更加成熟為特徵的新常態發展階段。

  “十三五”時期,北京經濟增速也將從高速轉為中高速,三次産業結構面臨進一步轉換,第三産業比重繼續提升的同時內部結構還需進一步優化。新技術、新産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大量涌現,使多樣化消費漸成主流,要求市場競爭逐步轉向以品質型、差異化服務為主。創新驅動比重還需進一步提升,人力資本投入重要性更加凸顯。對外開放水準應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還需不斷拓展。環境承載能力接近上限,須推動綠色低碳迴圈發展,形成依靠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的發展潮流。

  解決北京經濟發展面臨的上述結構性矛盾,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需要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國際金融危機後綜合國力競爭新形勢的主動選擇,是適應我國及北京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要求。應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優化要素投入結構,強化人力資本供給力度,提升創新能力,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推動首都社會生産力水準實現整體躍升;應結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建立扶持高精尖産業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將重點扶持領域鎖定新興領域、創新領域,用新供給創造新需求,以新技術帶動新産業,促進生産方式轉換和經濟結構升級,拓展首都發展新空間;應抓住“一帶一路”發展機遇,大力扶持北京企業參與國際分工合作,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兩類規則,以深化國際合作帶動創新、推動改革、促進發展,進一步提升北京在全球資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應加大城市病治理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水準,解決教育、醫療、社保、交通等公共服務領域供給總量不足和供給分佈不均的問題,助力首都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

  (三)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賦予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使命

  京津冀協同發展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重大的國家戰略。全面落實這一戰略,在京津冀地區打造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區域整體協同發展改革引領區、全國創新驅動經濟增長新引擎、生態修復環境改善示範區,對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發揮好財政政策在首都功能疏解中的積極作用。推進“轉方式、調結構”,加強重大支出政策統籌聚焦,增強政策的前瞻性、協調性、精準度;創新市對區轉移支付政策,優化區域差異化的功能定位;研究機關企事業單位疏解搬遷的財政保障措施,鼓勵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大財政投入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吸引人口從中心城區轉移;研究差異化的稅費政策,運用價格杠桿推動功能疏解;提前研究功能疏解對財政收入的影響,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鼓勵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淘汰落後産能,消化過剩産能,培育新供給,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加大對首都功能重組的財政資金保障力度。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提前研究總體資金需求,合理控制投入節奏;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三大率先突破領域等重點工作的資金保障,優化資金投入優先順序;研究創新資金籌措方式,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放大作用,合理控制財政風險。

  建立京津冀財政協調機制。深入研究中央以及京津冀三地在協同發展中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加強京津冀資金投入的協調,積極探索京津冀三地資金統籌使用的方式;加強稅收政策、稅收徵管的協調,建立完善産業轉移稅收分享機制,實現多方共贏。

  (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增添北京市公共財政發展新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觀察“五大發展理念”,著力服務國家和首都工作大局,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財政支援,奮力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北京篇章。

  聚焦生態治理,全面加強生態建設。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消耗上限,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態建設力度,支援落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調整環境類和資源類收費基金政策,落實純電動車購買和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獎補政策。

  聚焦“高精尖”,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落實科技創新中心定位,把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支援創業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重點支援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網際網路+”行動方案和“高校十條”、“京科九條”政策落地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加快實現發展動力轉換。

  聚焦“惠民生”,著力增進民生福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按照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理念,在避免福利泛化的基礎上,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點支援棚戶區改造、養老、社保、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農業等方面,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思路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十三五”時期首都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立足北京作為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和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要求,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破解發展難題,厚植發展優勢,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以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為中心,加快形成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大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轉方式、補短板、防風險、促開放,提高發展的品質和效益,增強持續增長動力,為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全面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物質基礎。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理財,法治先行

  堅決維護《預演算法》等法律法規的權威,實現財政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形成全面規範科學有效的財政法治體系,更好地發揮法治財政的引領和示範作用,確保財政工作在憲法和法律制度基礎上規範運作。

  2.深化改革,協同引領

  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為抓手,有序推進財稅改革各項重點任務,大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充分發揮財政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作用,統籌引領各項重點改革,加強資金保障,著力於建機制、搭平臺。

  3.積極穩妥,持續發展

  協調好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和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關係,處理好財政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的關係,積極構建地方稅收體系,在首都功能優化重組中培育新興稅源,保持財政收入總量的穩定增長。合理安排支出總體規模,建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各項事業保障水準,合理控制債務規模、結構和增速,打造可持續發展的財政保障體系。

  4.厘清邊界,突出責任

  厘清政府和市場職能邊界,聚焦社會公共需求,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厘清市與區支出責任,構建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體制。明確責任主體,優化管理模式,健全問責機制,強化各級政府支出責任。

  5.統籌需求,優化供給

  合理配置財政資金,統籌各類需求,保障重點領域建設目標順利完成。優化供給結構,優先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相關支出,重點支援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社會保障、公共交通等領域民生服務供給,大力支援“城市病”治理,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不斷提升。

  6.創新管理,講求績效

  完善與政府決策相適應的財政決策制度,增強財政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創新財政管理模式,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實現跨年度預算平衡。加強制度創新和績效管理,積極推廣以政策為核心的事前績效評估,積極落實財政支出績效跟蹤,重視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促進財政決策科學性和使用效益不斷提高。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及時掌握執行動態,保障財政資金運作安全高效。建立資金、資産、債務統籌管理的機制,提高財政運作效率。

  (三)發展目標

  1.財政保障能力持續提升

  “十三五”時期,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平均增長6.5%以上,到2020年超過6000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平均增長4.5%左右,到2020年達到7178億元。

  2.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

  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求,調整優化支出結構。不斷加大公共性領域財政資金投入,逐步減少在競爭性領域的直接投入。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增長速度,“三公”經費支出佔比不高於“十二五”時期水準;按可持續、保基本原則安排好民生支出,使民生支出佔財政支出比重不斷提高。合理界定各級政府事權與支出責任,推動各區均衡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轉變財政支出重建設、輕維護,重硬體、輕軟體的支出格局,使固定資産投資、運營管理維護、人力資源開發等領域支出協調一致、均衡發展。

  3.財政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不斷強化

  進一步優化財政決策流程,財政決策制度更加科學;加強財政支出與各層次決策的協調,政策整合作用顯著提升;發揮財政中長期規劃引導作用,年度預算的約束作用顯著增強;繼續加強財政績效評價結果運用,財政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加大;探索多方參與財政政策制定,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4.財稅改革重點任務基本完成

  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十三五”時期財稅改革主要任務,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加大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統籌力度,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體平衡。擴大中期財政規劃編制範圍,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積極構建地方稅體系;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體制改革,同步推進市與區財政體制改革,建立權責清晰、治理有序的市與區財政體制,充分調動市區兩方面積極性,逐步提高一般轉移支付比例。2020年各項財稅改革基本到位,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四、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的主要任務

  按照中央對北京的戰略定位和加快推進“四個中心”建設的總體要求,不斷加大財政改革攻堅和制度創新力度,豐富財政政策手段,統籌財政資金,加快推進以供給側為核心的各項財稅體制改革。

  (一)充分發揮財政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1.以發展戰略引領財政決策,以財政規劃統領公共事務發展

  充分發揮財政的基礎與重要支柱作用,做好財政與首都發展戰略的協同。以北京市發展戰略為指引,明確首都財政政策佈局、財政結構調整和財政體制設計。通過財政與戰略、財政與政策的有效銜接,確保財政決策及財政資源的配置能夠充分反映首都發展的戰略重點及政策優先方向,為首都重大戰略的落實、社會經濟問題的有效解決、社會福利的全面增進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物質基礎。

  作為基礎與重要支柱,財政不僅要落實首都發展戰略,還應服務於北京市發展全局。應進一步提高財政決策層次,強化財政規劃的協調與統籌作用,使財政決策和財政規劃成為引導全市公共事務發展的基礎與保障。通過財政體制的不斷完善、財政政策的有效引導、財政資金的充足保障、財政預算的公開透明、公眾參與的引入與加強,推動各部門轉變職能、提高效率、規範行為,為北京市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及供給水準的全面提高創造有利條件。

  探索建立重大政府決策財政可行性論證制度,強化財政對各項重點支出的約束與保障作用。在科學預判財政收支和債務風險的基礎上,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項目的決策與出臺,需研究制定政策目標、運作機制和評價辦法,合理確定財政資金安排,以保障各部門擬出臺的重大事項切實符合北京市發展戰略需求,並具有現實可操作性。

  2.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以積極的財政政策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改革財政投入方式、改變投入方向,為經濟建設和公共服務帶來新供給,釋放新需求,促進經濟發展動力順利轉換。

  在財政投入方式上,創新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厘清政府與市場職能邊界,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以市場化運營牽引帶動社會投資,提高供給體系的品質和效率。

  在財政投入方向上,壓縮經濟建設支出所佔比重,著力保障重大科技基礎研究與應用開發,加強對以戰略性新興産業為代表的高端産業支援和投入,促使資源從落後的産業向新興創新型産業轉移;大力推進教育、衛生、養老等公共服務業的提質增效,推進相關産品和服務的品質標準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在稅收政策方面,加快實施以結構性減稅為重點的稅費改革,擴大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降低科技型、自主創新型小微企業的生産運作成本,鼓勵企業擴大自有資金用於技改升級、創新研發活動;鼓勵創新研發經費支出。

  在財政政策方面,加大統籌財政資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將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結余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對執行進度較慢的部門項目預算以及未按規定及時分解下達或者閒置沉澱的轉移支付資金,及時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資金支援的領域,建立庫款餘額與轉移支付掛鉤機制。

  (二)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創新財政投入方式

  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放鬆管制,釋放活力,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1.聚焦公共服務目錄清單,明確財政保障範圍

  結合各部門建立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明確各項公共服務責任主體、保障標準及覆蓋範圍。充分發揮目錄清單作用,優先保障清單內各項公共服務。選擇公交、水、電、氣、熱等公用事業領域,梳理財政保障範圍和邊界,研究制定事權目錄清單。建立公益性資産支出、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性虧損補貼分類等財政保障機制,控制補貼規模過快增長。

  2.改革政府支援方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

  減少競爭性領域投入,對具有一定外部性確需保留的競爭性領域,改變行政性分配方式,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形成政府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和創投企業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吸引帶動股權投資等各類基金支援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和對北京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推動作用的重點項目實施。設立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理順政府部門和股權投資管理機構職責分工,建立政府股權項目統籌監管機制和股權收益上繳及退出機制。利用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援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支援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服務科技創新中心和文化中心建設,促進“高精尖”産業發展和創新創業,推進重點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3.推廣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合作模式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管理,提高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效率。建立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PPP模式整體推廣工作。開展PPP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工作,逐步規範PPP項目操作程式。搭建市區PPP項目綜合資訊平臺,加大市區PPP項目統籌推進力度。建立市級PPP項目專業諮詢服務機構庫、專家庫,整合利用現有資源,提供智力支援。設立以獎代補資金,探索設立PPP項目引導基金,加大政策資金支援力度。重點在軌道交通、停車設施、垃圾污水處理、能源、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郊區旅遊以及高速公路等領域推廣PPP模式,穩步推進PPP模式在全市公共服務各領域的運用發展。

  4.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繼續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和規模,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能由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規模將達到400億元。完善相關政策,制發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制定重點公共服務領域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方案,逐步加大教育、社會保障、環境保護、文化、市政市容等重點領域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進選取社會影響力大、具有示範性和帶動性、市場機製成熟的示範項目,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交由社會力量承擔,並對示範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後續跟蹤。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務供給水準。加大對社會組織的培育扶持,重視發展服務業市場,激發和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的積極性。

  (三)推進財政收入管理改革,為首都社會經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從供給側入手,通過解放生産力、提升競爭力,鞏固主體財源,培育新興財源,優化財源結構,增強首都經濟發展後勁,為非首都功能疏解、核心功能提升提供有力的保障與支撐。

  1.積極推進稅收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金融保險業、建築業、房地産業、生活性服務業等行業“營改增”擴圍改革。配合推進個人所得稅、消費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房地産稅等稅制改革,規範稅收制度,完善地方稅收體系。

  繼續運用結構性減稅等政策手段,推動“雙創”和“網際網路+”行動計劃,促進服務業發展,提高第三産業對稅收收入的貢獻度,充分發揮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資訊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的稅收支撐作用,促進財政增收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完善稅收收入管理機制,全面提升收入品質和管理水準。加強稅收收入科學研判,跟蹤分析測算各項稅制改革對全市稅收收入的影響;重點關注房地産、金融、批發和零售業等重點行業,以及六大高端功能區等重點區域的稅收收入變化,提高分析研判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2.規範非稅收入管理

  積極推進非稅收入地方立法工作,完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建設;積極開展非稅收入收繳改革,研究制定各項配套制度,力爭2017年底前實現非稅收入收繳改革全覆蓋。加大非稅收入票據使用監督檢查力度,統籌推進票據管理信息化;開展電子票據試點工作,穩步推進電子票據改革。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從嚴控制新設收費基金項目,合理調整徵收標準。加強規範罰沒收入(資産)、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財政性資金利息收入等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彩票公益金支援公益事業的積極作用。拓寬國有資源(資産)有償使用範圍,探索創新事業單位資産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模式。

  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加大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力度。自2016年起市級國有資本收益按照每年不低於19%的比例上繳一般公共預算,到2020年達到30%。

  3.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加強制度頂層設計,堅持精算平衡,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人口疏解對社保基金的影響。立足於北京市基本情況,建立健全合理的社會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做好社會保障政策、待遇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財政承受能力的銜接工作。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積極穩妥開展基本養老保險投資運營,實現穩定的投資收益。

  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和績效考核,建立定期上報執行情況的常態化管理機制。增強預算透明度,依法報告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設。

  4.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按照“疏堵結合、分清責任、規範管理、防範風險、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進一步完善“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體制。

  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完善預算管理機制,將政府存量債務還本付息納入年初預算,根據批准的限額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新增債務和存量債務分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對政府性債務進行限額管理,建立區級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機制,嚴控新增債務規模。規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機制,保持較低融資成本。合理確定政府債券發行規模、結構和節奏。

  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評估北京市債務風險狀況,制定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政府性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動態監測。建立政府債務限額及收支情況向社會公開的工作機制。建立對區級政府及市級部門違法違規融資的問責機制,加大對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防範化解財政風險。“十三五”時期,每年度政府負債率分別控制在60%、59%、58%、57%、56%以下。

  (四)拓展首都發展新空間,助推京津冀協同發展

  京津冀協同發展,應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在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積極探索稅收協同、轉移支付、建立共同基金等財政合作方式,構建切實可行的權利共有、利益共用和責任共擔的京津冀財政合作機制,打造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促進區域經濟空間結構優化、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生活環境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均衡,資源合理有序流動的區域協同發展目標早日實現。

  1.積極推動非首都功能疏解

  建立疏解非首都功能一般性轉移支付激勵引導機制,鼓勵和引導各區落實功能定位,承接中心城疏解功能。繼續落實支援人口調控工作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政策,調整人口輸入公共資源建設補償和後期社會管理費用補償機制。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産業調整的引領帶動作用,以産業調整方向為依據,引導低附加值産業向高端和高附加值産業轉移和升級。

  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和重點領域協同發展率先突破。設立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發展基金,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建設,推動産業轉型升級,改善城市發展環境,吸引就業人員就地居住,實現北京城市副中心宜居宜業。

  2.支援京津冀協同發展機制建設

  一是支援京津冀綜合交通網路建設。支援推動區域公路網建設,推動交通科技進步和信息化發展。完善交通管理和決策支援系統,加強科技研發,推動成果轉化應用,加強京津冀區域交通資訊的互聯互通。

  二是支援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機制建設。支援京津冀環境保護基金建設,推動密雲、延慶、懷柔與河北承德、張家口,平谷與天津薊縣、河北廊坊市北三縣合作共建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探索建立區域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構建資訊共用、聯動制發、聯合宣傳、聯合應急等合作機制。鼓勵區域節能環保企業開展技術、資本等全方位合作,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保水準提升。

  三是支援京津冀創新協同發展機制建設。落實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要求,打造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依託京津冀三地的區位優勢和資源稟賦,發揮北京科技創新“高端、高效、高輻射”的特徵和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優勢地位,建立跨行政區域的一體化産業創新體系。將首都科技條件平臺面向津冀開放共用;促進中關村與津冀合作共建科技園區,推動京津冀區域性科技合作和産業鏈銜接,實現區域內資源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四是支援京津冀財稅協同管理機制建設。繼續梳理京津冀三地稅收政策差異,加強稅收政策協同,推動資源要素在地區間自由流動。加強稅源流動資訊共用。落實相關稅收收入分享政策,促進三地共用發展成果。建立京津冀財政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在明確屬地管理責任的基礎上,推動財政政策協調統一,促進京津冀地區人口、技術、産業、人才和成果的合理有序流動。

  (五)堅持創新發展,構建首都高精尖經濟結構

  充分發揮制度創新和技術進步對供給升級的倍增效應,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支援創新發展戰略,不斷優化消費端基礎設施供給,以新供給創造新需求,以新需求推動新消費,以新消費倒逼新産業的産生和變革,促進首都經濟發展空間的不斷拓展和高精尖經濟結構的建立與完善。

  1.鼓勵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構建

  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繼續支援科技金融、創業孵化、知識産權和標準化、技術交易等服務平臺,培育高度發達的中介服務業體系和整合創新的社會組織體系。支援專業化、市場化、公益性的科技服務機構發展,解決“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促進科技服務機構與産業鏈上下游的交流與合作,支援産業聯盟、行業協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參與制定行業相關技術標準、服務標準,組織重大示範項目和承接政府公共服務事項。完善新技術新産品(服務)首發平臺建設,促進創新産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

  發揮財政杠桿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更多地投向創新鏈前端,引入股、債、貸、擔保、保險等多元化的金融産品,滿足創新創業的融資需求。加快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激勵政策,深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方式改革,加大國家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政策的對接和落實力度,通過搭建服務平臺、備償增信等方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2.支援高精尖經濟結構轉型

  通過政府引導性基金和高精尖産業基金,推動資本與産業融合發展,增強“直接+間接”融資活力,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高精尖産業。優化投融資市場環境,鼓勵高精尖産業通過對接資本市場實現創新引領和快速發展。

  支援三次産業結構優化調整,推進北京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突出高端化、服務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加快形成創新引領、技術密集、價值高端的經濟結構。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在重點行業和領域深度應用,實施“網際網路+”行動計劃,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産業,推動産業轉型。

  推動文化産業蓬勃發展,支援國家級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建設,促進文化與科技、旅遊等深度融合,促進新型文化業態發展。支援示範性文化産業功能區建設,形成特色鮮明、差異化發展的文化創意産業園區發展格局。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産業領域,拓寬體育産業投融資渠道,推動體育産業發展。

  支援現代農業發展。支援農業結構調整,強化生態功能,支援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大力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進一步完善農業補貼制度,加強“菜籃子”工程建設,將原有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等農業“三項補貼”整合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重點支援本市蔬菜規模化生産,加強外埠農産品生産基地建設,大力扶持政策性農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3.促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

  持續發揮中關村示範區體制機制創新試驗田的作用,加快推進“新四條”實施,不斷爭取更多先行先試財稅政策。協助推進“創業中國”中關村引領工程,優化區域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支援一批全球化、市場化創業服務組織和“眾創空間”發展。聚焦原始創新,支援對核心、共性和基礎性技術的研發,促進科研機構和企業以多種方式利用國家高端資源開展創新。

  全面支援中關村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建設,制定支援科技服務中介機構、創業孵化服務機構、創新型社會組織等參與現代服務業試點的有關實施辦法,強化人才、金融、公共平臺、知識産權服務,通過政策和機制創新,不斷釋放創新主體活力。探索建立現代服務業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鼓勵和支援企業採取對外協作方式採購技術研發等科技服務。

  4.推進節能減排環保産業發展

  統籌利用各類資金,實施節能技改、清潔生産、迴圈化改造等試點示範工程。通過政策引領,落實企業節能減排主體責任,激發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熱情。引入社會資本,試點開展污染第三方治理,推進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專業化、産業化。嚴格環保標準,切實提高排污成本,通過經濟手段倒逼排污企業採取措施降低排放。

  (六)堅持綠色協調發展,推進首都城市治理

  完善促進綠色發展的財政政策和制度體系,支援打好空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完善財稅支援政策,進一步整合環境保護治理方面的專項資金,聚焦支援重點領域,強化稅費對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的激勵約束。堅決治理“城市病”,加快配置各項公共服務設施,保障城市環境整治、功能疏解、公共交通發展、棚戶區改造等重點工作順利實施。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新型農村社區試點工作,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1.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繼續推進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治污減排、清潔降塵等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確保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完成。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太行山綠化、濕地恢復等重點生態工程,推進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等交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生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機制,構建共建、共用、共擔的生態建設社會化投融資機制。

  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保護力度,加強水土流失和黑臭水體治理,大力推進第二個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動方案,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廠網分開,強化政府管網建設管理,實現城鄉結合部、水源保護區、民俗旅遊區等重點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加快水資源價格體系改革,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推動建立排污付費、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機制。調整垃圾處理費、垃圾異地處理補償費標準,繼續完善垃圾處理調控核算平臺機制,推進制定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各環節定額標準。

  2.完善城市運作機制

  支援城鄉交通體系構建,優化城市路網結構,提升城市道路承載能力。堅持公交優先戰略,支援提供多元化公共交通出行服務,包括構建公共交通快速通勤系統、提供多元化公共交通服務、推動公交場站建設和改善換乘條件。支援綠色迴圈低碳交通發展,加快完善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等慢行系統建設。加快停車設施建設,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適時出臺擁堵收費政策。

  支援城市公用事業發展,保障公用基礎設施正常運作。推進公用事業領域市場化改革,完善公共交通、供熱、供排水、燃氣電力等補貼政策,逐步建立責任清晰、價格合理、保障有力、運營高效的首都公用事業良性發展機制。

  3.強化城鄉協調發展

  支援重點地區環境品質整體提升,包括重大活動、重要國際展會與賽事、新機場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重要交通廊道等;支援常態化推進市民生活區域的環境綜合治理,包括老舊小區、老舊平房區、衚同街巷環境;全面提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水準,支援加強薄弱地區環境建設,重點支援棚戶區改造,完成全市農民住宅的抗震節能改造。

  紮實推進城鄉結合部建設,落實城鄉結合部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統籌實現功能疏解、人口控制、用地減量、空間優化等目標,將城鄉結合部建設成佈局科學、用地集約、産業高端、環境優美、配套設施完善、人口有序拉動的綠色生態發展區。

  推進新型農村社區試點,配合研究制定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標準,整合山區搬遷、農宅改造、新能源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等財政政策,推出一批新型試點農村社區,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鼓勵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促進農村人口就地城鎮化。

  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結合生態區、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活動,支援實施美麗鄉村建設計劃,重點保障減煤換煤、農村電網改造、傳統村落保護等九項工程,到2020年創建首都綠色村莊達到1000個。

  (七)堅持開放共用發展,服務和保障首都民生

  深化對外開放,大力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提升北京國際交往層次和國際影響力,著力打造與我國日益崛起大國地位相匹配的國際交往中心城市。

  不斷加大民生服務投入,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方向,推動解決好與市民利益緊密相關的現實問題,提供多樣化社會服務,更好地滿足民眾需求,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用水準,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

  1.堅持開放發展,增強首都城市國際影響力

  發揮首都城市獨特優勢,支援服務國家外交大局,積極落實“一帶一路”等重大開放戰略。擴大首都文化影響力,提升科技創新國際競爭力。支援開展公共外交和民間外交,加強國際化宣傳推廣,提高對外經貿合作水準,深入推進多領域交流合作,構築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支援亞投行等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國際組織落戶北京。

  作為國務院批准的全國第一個服務業擴大開放試點城市,進一步擴大開放,積極打造國際交流平臺,支援功能完善的國際社區建設,加快重大國際交往設施建設,提高中心城區綜合服務保障能力,拓展周邊新城國際交往特色服務功能,建設文明包容的國際化魅力都市。

  2.深化教育事業改革發展

  依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各級各類教育經費投入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滿足全社會不斷擴大的學前教育需求,適應生育政策調整,擴大普惠性幼兒園覆蓋面;制定義務教育均衡投入標準,大力促進義務教育資源在城鄉間、區際間、校際間均衡配置,通過調整各區間投入規模,履行市與區保障職責,合理增加義務教育學位供給;研究修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財政經費保障辦法,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擴大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政策覆蓋範圍;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重大戰略決策精神,積極推進首都地區高等學校及學科專業發展,充分發揮首都高校在知識發現和科技創新方面的能動性,在支撐首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3.推進公共文化體育事業進步

  做好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工作,擴大北京歷史文化遺産“金名片”影響力。開展主題性文物修繕,搶救和扶持非物質遺産,支援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按照標準化、均等化的要求,加強各區、重點新城、新建大型社區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向公益性、基礎性、功能性文化設施和農村地區傾斜,逐步縮小城鄉文化發展差距,讓群眾廣泛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形成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齊全、實用高效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積極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運作機制,設立北京宣傳文化引導基金、北京文化藝術基金,創新文化投入方式。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參與政府文化資助和文化採購。扶持優秀文化創作生産,推動實施文化精品和品牌戰略。

  大力推動全民健身運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體育項目在中小學發展,促進體育與教育融合,提升中小學生體育技能。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重點支援建設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體育場館、公眾健身活動中心,戶外多功能球場,健身步道等場地設施,進一步提升體育發展的社會化和生活化水準。加強訓練場館設施建設,重點建設冬季項目場館,實現冬季和夏季運動項目均衡協調發展。支援舉辦世界頂級賽事,鼓勵發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職業俱樂部,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競技體育隊伍,做好2019年男子籃球世界盃以及2022年冬奧會籌辦資金保障工作。

  4.加大就業創業政策幫扶力度

  在落實各項促進就業創業、穩定就業政策的基礎上,合理安排就業資金,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作用,加大創業貸款政策扶持,擴大就業政策覆蓋範圍,增強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力度,推動實現就業幫扶城鄉、區域一體化。

  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完善補貼政策,鼓勵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引進,為企業發展提供支撐。

  5.促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構建

  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基本方針,健全社會保障財政投入制度,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統籌層次,推動社會保障城鄉統籌,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兼顧各類人群的養老、失業、企業職工最低工資等社會保障待遇標準聯動調整機制,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市級統籌,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經辦管理,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統籌救助體系,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做好兼顧各類人群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加大財政扶貧投入,分類扶持社會貧困家庭,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財稅政策,支援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困難救助。

  厘清政府、市場、個人(家庭)在養老服務中的責任,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産業化發展。支援加快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與老齡人口增長趨勢聯動的財政投入機制,進一步提高投入績效並強化資金監控,鼓勵引導各區因地制宜地發揮屬地服務管理和資金統籌的主體責任,托底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加大養老服務領域的政府購買服務,進一步理順市、區發展養老服務的事權與財權關係。積極支援推動養老服務的品牌化、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建立京津冀區域內異地養老補貼機制,開展跨地區購買養老服務試點,推動跨區、異地養老和康復。完善困境兒童、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社會福利的服務保障政策。

  6.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保障制度,醫療衛生投入逐步從“保供方”向“補需方”傾斜。研究建立醫療保險風險準備金,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可持續。健全醫療保險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提高醫保基金財務管理水準,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確保醫保基金運作安全。

  支援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管理,健全公立醫院的綜合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財政補償方式,完善市屬公立醫院分類補助制度,健全財政補助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的補償機制。改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算管理,促進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服務水準的提升。

  加強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建設,完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研究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投入,穩步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保障水準。

  7.健全和完善政策性住房保障機制

  加大棚戶區改造、城市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支援力度,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以獎代補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工作。建立健全租金補貼保障機制,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評價工作,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積極研究創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資機制,配合做好公積金制度改革工作,發揮公積金增值收益作用,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援。

  8.維護首都公共安全,支援平安北京建設

  牢固樹立“首都穩、全國穩”的意識,支援首都政治中心各項功能建設,全力保障黨政軍機關、市屬各單位正常履職,協助組織籌辦各類大型公共活動,保障公共活動安全。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促進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支援反恐怖和網路安全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確保首都的安全穩定。

  (八)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現代財政制度建設

  建立規範有序、公開透明的現代財政制度,必須完善立法,改進預算管理,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體制。

  1.加強財政法治化建設

  牢牢把握權責法定原則,全面貫徹實施《預演算法》。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恪守法治底線,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強化責任擔當。積極配合立法部門做好《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修訂工作,為依法理財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嚴格規範財政執法,樹立“程式不當即違法”的理念,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防財政執法程式違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實行重大財政執法決定法制機構審核制度。

  積極構建財政大監督工作格局,匯聚監督合力。完善監督檢查制度機制,加強頂層設計和組織協調;建立財政部門內部監管機制,強化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推進財政部門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防範各類風險,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運作;建立市、區監督部門的聯動機制,確保資金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建立監督檢查追責問責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處罰和曝光力度,將監督檢查結果與預算安排相銜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積極推進政府預算制度改革

  加強政府全口徑預算管理,完善預算體系。按照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收支範圍,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統一預算編審流程管理。落實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統籌使用部分列入一般公共預算的要求,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健全預算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額,推進項目支出預算標準體系建設,夯實預算編制基礎,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現財政政策逆週期調節。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利用大數據加強政策性、經濟學因素的預測分析和趨勢研判,做實項目庫,試行“以三年為週期”編制滾動規劃。

  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簡政放權,優化預算管理流程,加快預算下達和預算執行進度,落實預算調整審批制度,提高預算管理效率。繼續推進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逐步擴大改革資金範圍;深化財政國庫業務電子化改革,不斷擴大改革業務範圍,優化完善相關資訊系統;加大公務卡改革推進的指導力度。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管理,逐步將市級所有財政支出資金及區、街鄉(鎮)財政支出納入各級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管理,加強監控核查結果運用。

  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強化部門支出責任和效率意識,引導各部門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預算執行計劃。到2020年將績效管理範圍覆蓋各級預算單位和所有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的重點由項目拓展到部門整體和政策決策,進一步擴大政策決策績效評價範圍,“十三五”末期完成30項。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調整支出結構、完善財政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建立分類別分行業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擴大競爭性方式配置財政資金試點,強化預算項目績效目標的編制和審核,規範競爭性評審專家的篩選機制和工作流程,初步建立以績效為核心的預算分配機制。

  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産總值掛鉤事項,按中央規定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中專款專用事項。統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對存量資金情況分門別類進行處理,加大對各區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考核問責力度。推進實施大額專項資金改革,統籌管理大額專項資金,優先保障重點領域和重點事項。

  穩步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加大預算編制過程和預算執行結果公開,穩步推進透明財政建設,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按照預演算法要求,將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的基本支出細化公開至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落實政府採購等資訊隨部門預算公開工作,逐步將涉及面廣、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資訊予以公開,2020年將除涉密部門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預決算等資訊全部公開。

  3.逐步完善地方稅體系建設

  全面實施“營改增”,推進消費稅改革,對接個人所得稅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産資訊系統,積極開展房地産稅制改革、環境保護稅改革研究,做好資源稅深化改革工作。

  結合稅制改革總體要求,積極培育房地産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環境保護稅等稅種建設,構建符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地方稅體系。

  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政策,研究新的先行先試稅收優惠政策,充分釋放政策效能,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提高供給側的品質與效率,改善供給結構,促進首都高精尖經濟結構構建和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4.進一步完善市與區財政管理體制

  以公共産品和服務的受益範圍、外部性、管理效率等內在屬性為依據,結合北京市權力清單編制工作,對市與區事權和支出責任進行梳理,清理現行各項配套政策,對屬於中央和市級承擔支出責任的事項,原則上不再要求各區安排配套資金。制定事權調整後市與區支出責任和保障機制的調整方案,推進司法體制等各項改革順利進行。

  建立健全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按照增一般、減專項、提績效的原則,調整完善現行轉移支付的方式與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每年保持在70%以上。進一步提高提前下達轉移支付預計數的比例,提前下達比例每年達到80%以上,其中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額相對固定的轉移支付提前下達比例要達到90%。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轉移支付,嚴格控制新增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和資金規模,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

  5.積極推進財政管理創新

  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清查核實財政直接管理以及代表政府管理的資産負債,分類清查核實部門負債情況。試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逐步擴大試點部門範圍和報表填列事項範圍,力爭到2020年,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編制範圍覆蓋全部部門。加強合併報告研究,建立以權責發生制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編制和報告政府資産負債表、收入費用表等報表為核心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應用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分析,全面反映政府財務狀況,評估政府績效,提高政府財政管理水準。

  完善政府採購管理制度改革。切實推進政府採購擴面增量,實現應採盡採,“十三五”期間年平均增長5%左右,2020年全市政府採購規模將達到717億元。加大批量集中採購、網上競價、引入電子商城和家電賣場的力度,進一步推進集中採購降價提效。認真落實簡政放權要求,進一步簡化優化政府採購程式,積極改進監管方式,創新監管手段。以內控制度建設和信息公開為抓手,推動政府採購活動更加規範高效透明。認真做好政府採購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運用首購、訂購政策,積極推進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應用推廣工作。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認真落實節能環保産品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政策,探索引入政府綠色租用消費模式,推動低碳發展。

  積極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強化現代國庫管理制度籌資理財功能,逐步建立以庫底目標餘額管理為基礎的國庫現金管理體系。建立國庫現金流量預測體系,完善預測基礎,加強收支數據和庫款變動趨勢研究與分析;建立預測機制,實行大額支付報告制度,不斷提高預測的準確性。研究建立財政庫底目標餘額制度,實施常態化、均衡化國庫現金管理操作,合理調節庫款餘額,有效盤活庫款存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庫現金風險控制管理,完善存款銀行綜合考評指標體系和操作流程,加強國庫現金操作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管理。完善國庫現金管理運作機制,綜合運用長短期金融工具,統籌債券發行與現金管理,調控國庫資金在一個穩定水準區間內運作,降低財政融資成本。

  建立健全國有資産管理制度,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重點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推進國有資産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加強對國有資本運營品質的監測,強化國有産權流轉環節監管。建立全面覆蓋、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作效率,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落實政府資産管理職責,提高管理使用效率,強化産權管理,推動政府資産與部門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的銜接,建立從“入口”到“出口”全生命週期管理的政府資産管理體系。

  健全財政預算評審管理制度,按照預算管理的需要,完善財政評審和部門評審雙評審的財政預算評審體制機制,實現全市財政預算評審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構建全市財政預算評審系統的聯動機制,促進全市財政預算評審工作的同步協調發展。

  全面推進會計標準體系建設,重點加強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實施,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政報告體系,構建統一規範、公開透明的政府運作制度。進一步落實企業內控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的實施,貫徹實施管理會計體系建設,引導會計信息化改革發展,實施會計人才戰略,改善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環境,完善行業監管與扶持。

  積極推進財政信息化管理與改革。落實國務院關於大數據發展綱要的任務,加強數據標準規範的推廣與應用,建立健全資訊共用工作機制,做好資訊系統數據交換的縱向、橫向互聯互通工作。配合財政部做好資訊系統的縱向互聯工作,全面實現財政部、北京市、區財政資訊系統數據的上下貫通。進一步完善財稅庫銀聯網業務系統和制度建設,推進北京財政數據中心建設,明確職責定位,完善數據資源體系,加強財政相關數據指標的歸集融合,繼續拓展部門共建共用範圍,深化數據分析應用工作,為決策提供參考。

  (九)加強黨的建設,確保財政工作全面完成

  加強黨的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提高宣傳和組織群眾能力,不斷增強財政幹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不斷提高財政幹部依法理財、科學管理的財政工作執行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財政幹部隊伍,確保財政“十三五”規劃順利實施,財政工作全面完成。

  1.加強黨建工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舉措,鞏固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認真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黨的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學好黨章、黨規、黨紀,築牢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強化黨員意識。積極宣傳先進典型,加強交流,發揮典型示範、上行下效的激勵作用。認真貫徹《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抓基層打基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完善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有關制度。以“三進兩促”活動為載體,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風建設。踐行“北京財政精神”,創新群團組織工作方式方法,開展各類主題實踐活動,營造和諧團結的財政文化氛圍,不斷提升黨建工作水準。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紀律約束,加大執紀問責力度,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大力學習《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十五條實施意見,抓好整改任務落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把嚴格的監督措施嵌入財政運作機制的每個環節,確保財政資金和財政幹部安全。

  2.堅持“以才興財”,提升幹部隊伍素質

  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全面加強黨員和幹部隊伍建設,為“十三五”財政規劃順利實施提供組織和人才保障。

  以培養信念堅定、作風優良、業務精湛、為民服務的財政幹部隊伍為目標,形成科學完善的人才培養、選拔和監督管理機制。積極開展財政職能職責研究,建立科學、高效、順暢的職責和工作體系。深入研究和把握財政人才成長規律,推進人才培養改革創新,建立分層級、分專業、分類別的人才培訓機制,採取多種方式提升幹部能力素質,促進各類人才成長髮展。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和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科學嚴格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措施,加大幹部的考察考核力度。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堅持人崗相適、用當其時、人盡其才,增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整體功能和活力。堅持從嚴管理、從嚴要求,全面落實幹部監督管理規定,研究完善幹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不斷提升幹部隊伍建設整體水準。

  3.加強宣傳工作,推動規劃全面落實

  完善宣傳機制,增強財政宣傳工作的主動性,落實新聞發言人、新聞發佈會、輿情研究分析等制度,保障財政宣傳工作的規範、高效運作。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廣泛開展財政“十三五”規劃宣傳,讓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深入人心,凝聚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規劃實施。圍繞財政中心工作,精準選題,抓住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點工作、重要節點的宣傳契機,拓寬新聞宣傳渠道,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傳播作用,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傳播主流輿論,大力宣傳財政工作亮點,突出財政改革成效,為首都財政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加強對宏觀經濟形勢研判,以推進財政體制、政策、管理改革創新以及財政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等重大問題為導向,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按照本規劃的總體安排部署,對約束性指標和重大項目設置年度目標,分年度落實規劃提出的目標和任務。建立規劃實施監督評估制度,確保“十三五”規劃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附錄1

財政“十三五”規劃預測指標

1.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總體預測指標


“十二五”時期

“十三五”時期

規模
(億元)

年均增速
(%)

規模
(億元)

年均增速
(%)

一、一般公共預算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18733.4

14.9

28644.0

6.5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21380.3

16.2

32690.0

4.5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9544.0

13.9

5676.1

-10.9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9057.0

15.7

5824.0

-13.7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

9203.0

21.7

17077.2

1.6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

7606.5

17.7

14330.2

2.8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322.5

5.9

276.6

-0.5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322.5

5.9

 276.6

-0.5

2.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任務年度預測分解指標 單位:億元


總體指標

年度分解指標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一般公共預算規模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28644.0

5031.0

5358.0

5706.0

6077.0

6472.0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32690.0

6089.0

6217.0

6386.0

6820.0

7178.0

政府性基金預算規模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5676.1

1223.6

1506.0

1025.9

959.9

960.7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5824.0

1373.5

1505.2

1025.4

959.5

960.4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規模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

17077.2

3274.4

3265.9

3512.3

3512.3

3512.3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

14330.2

2630.3

2691.2

3002.9

3002.9

3002.9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規模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276.6

54.1

52.7

54.6

56.6

58.7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276.6

54.1

52.7

54.6

56.6

58.7

上繳一般公共預算比重(%)

30

19

21

24

27

30

3.北京市“十三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測任務指標 單位:億元


 總體指標

年度分解指標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28644

5031

5358

5706

6077

6472

按收入形式劃分

稅收收入

25854

4541

4836

5150

5485

5842

非稅收入

2790

490

522

556

592

630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32690

6089

6217

6386

6820

7178

  附錄2

名詞解釋和説明

  1.中關村示範區:

  (1)“1+6”政策:“1”是搭建中關村創新平臺,“6”是在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鼓勵創新創業稅收試點、股權激勵、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建設統一監管下的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等方面實施的6項新政策。

  (2)“新四條”: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文化産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範圍試點、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企業所得稅試點、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和企業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試點等4項政策。

  (3)“京校十條”:2014年1月13日正式對外發佈的《加快推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若干意見(試行)》。

  (4)“京科九條”:2014年6月北京市政府審議通過的《加快推進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的若干意見(試行)》。

  2.首購首用:指通過政府採購方式及風險補償機制,鼓勵優先購買和使用本國、本地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以及暫時還不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自主創新産品。

  3.償債準備金:各級政府為及時償還到期債務,避免還債扣款衝擊地方預算正常運作,按當年到期政府債務的一定比例在預算中安排的專項資金,是地方政府防範財政風險的一項重要舉措。

  4.股權投資:是指企業(或者個人)為獲得較大經濟利益,購買其他企業(準備上市、未上市公司)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産和其他實物資産直接投資于其他單位,通過利潤或股權獲利的一種投資形式。

  5.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就是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等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向其支付費用的一種公共服務供給方式。

  6.競爭性領域:不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領域。公共財政應減少競爭性領域投入,對具有一定外部性確需保留的競爭性領域,可改變行政性分配方式,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形成政府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和創投企業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吸引帶動股權投資等各類基金支援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和對北京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推動作用的重點項目發展。

  7.“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為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提出。

  8.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即從供給、生産端入手,通過解放生産力,提升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這種改革具體而言是要求清理“僵屍企業”,淘汰落後産能,將發展方向鎖定新興領域、創新領域,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9.債務期限結構:是債務融資最重要的財務決策之一,是指不同的債務期限搭配從而影響債務融資治理效益,保證企業自身的財務安全的一種債務期限組合方式。

  10.“雙創”:“雙創”活動,泛指我國各地的城市與企事業單位等的兩項創建工作。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4年9月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公開發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

  11.“網際網路+”:就是“網際網路+各個傳統行業”,但這並不是簡單的兩者相加,而是指利用資訊通信技術以及網際網路平臺,讓網際網路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創造新的發展生態。

  12.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指國有資本經營、轉讓、清算等形成的財政預算收入,包括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依法上繳的稅後凈利潤,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分配的國有股利以及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收入和企業清算凈收益中國家所得的部分,是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13.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具體指政府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合作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14.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是指在財政預算編制、執行等環節,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機制,實施依法徵稅,硬化支出預算約束,更好地發揮財政宏觀調控作用。其主要內容:一是預算編制要考慮跨年度平衡。財政收支預算因政策需要可編列赤字,但應在政策推出後分年彌補。二是規範超收的使用和短收的彌補。預算執行中如出現超收,超收收入當年原則上不安排支出,用於削減財政赤字、化解政府性債務,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納入以後年度預算統籌安排使用;如果出現短收,則按程式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削減支出或擴大赤字加以解決。三是弱化對收入預算的考核,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促進依法徵管。四是加強對支出政策和支出預算的審查,硬化支出預算約束。 

  15.“以三年為週期”編制滾動預算:是指在編制預算時,將預算期與會計年度分離,隨著預算的執行不斷延伸補充預算,逐期向後滾動,使預算期始終保持為三年的一種預算編制方法。

  16.逆週期調節:指運用財政和貨幣等宏觀經濟政策對經濟週期實行逆向調節,即蕭條時實行寬鬆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繁榮時為了抑制泡沫就實行緊縮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

  17.城市治理:指城市中各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邊界的劃分和相互作用,包括社會、經濟、環境、應急治理等方面,多指社會和環境治理。城市社會治理是通過城市分配關係的調整與改善、城市治安的整頓與維護、城市社區組織的重構與創新來減少城市社會問題。城市環境治理主要包括城市污染、城市公共交通等硬環境的治理。

  18.投資性支出:投資性支出是指政府(或其授權單位)以投資者身份進入投資市場所發生的支出。特定的投資支出意味著所投資金不僅可以收回,而且可以得到增值,國家生産性投資都具有這一性質。廣義的投資支出還包括國家財政用於非生産性領域的基本建設支出,如行政機關辦公樓的興建、國有醫院醫療設備的採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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