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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2. [規劃分類] 市級重點專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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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發佈日期] 2011-11-21 09:17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首都城鄉環境建設規劃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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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錄

  一、總則

  (一)規劃背景

  (二)指導思想

  (三)規劃原則

  1、持以人為本

  2、堅持依法治市

  3、堅持北京特色

  4、堅持精細管理

  5、堅持城鄉統籌

  (四)規劃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四個環境建設

  1、營造乾淨、整潔的市容環境

  2、營造清新怡人、富有魅力的生態環境

  3、營造高效、完備的設施環境

  4、營造和諧、有序的秩序環境

  (二)提高四大區域環境建設水準

  1、市民生活區域

  2、進京第一印象區域

  3、重點區域

  4、薄弱區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完善工作機制

  (三)完善綜合考評體系

  (四)建立資金保障機制

  (五)推動和諧共建

  (六)加強宣傳教育


“十二五”時期首都城鄉環境建設規劃綱要

  為鞏固和發揚“十一五”時期首都城鄉環境建設的成果和經驗,適應“十二五”時期新形勢,提高首都城鄉環境建設水準,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環境需求,依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共北京市委關於制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特編制《“十二五”時期首都城鄉環境建設規劃綱要(2011年—2015年)》。

  一、總則

  (一)規劃背景

  “十一五”時期,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下,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與市、區兩級政府及全體市民形成合力,落實“綠色奧運、人文奧運、科技奧運”三大理念,在市容環境、生態環境、設施環境和秩序環境等領域加強了規劃、建設、運作服務和保障,城鄉市容更加乾淨整潔,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大幅提高,秩序環境更加規範文明,城鄉環境品質得到顯著改善。

  “十二五”時期,是首都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發展戰略的關鍵時期,也是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起步階段。新形勢下,首都城鄉環境建設面臨著更大的挑戰,要認真解決好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不相適應、與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與市民日益增長的需求不相匹配、城鄉和區域環境建設水準不均衡、長效管理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通過不懈努力,使首都城鄉環境提高到新的水準。

  (二)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力推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緊密圍繞“國家首都、國際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功能定位,進一步提高“四個服務”水準,建立長效機制,實現精細管理,突出美化市容環境、改善生態環境、完善設施環境和規範秩序環境四大工作重點,塑造古今相融的首都城鄉環境,推進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

  (三)規劃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

  首都城鄉環境建設要把為了人、服務人、發展人作為立足點和著眼點,充分汲取國內外發達城市環境建設經驗,努力創建整潔、優美、舒適、便捷的宜居環境,實現人、自然、城市和諧共進。

  2、堅持依法治市

  構建城鄉環境建設法律體系,推進依法行政,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明確職責,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加強監督,全面提升城鄉環境建設法治化管理水準。

  3、堅持北京特色

  結合區域特色,發揮首都資源優勢,挖掘文化底蘊,恢復古都風貌,展現老北京獨特韻味,傳承包容、大氣城市性格,實現歷史文化與時代氣息的有機結合。

  4、堅持精細管理

  建立環境建設標準體系,落實管理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流程,構建網格化為基礎的環境建設精細管理和服務網路。

  5、堅持城鄉統籌

  圍繞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目標,統籌協調、資源整合、政策整合,動員社會單位與公眾共同參與城鄉環境建設工作,加快城鄉結合部和郊區農村環境建設,逐步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

  (四)規劃目標

  以首都城鄉環境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保障為內容,結合首都歷史文化、人文景觀和生態特點,全面美化市容環境,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加快完善設施環境,加強規範秩序環境,加強市民生活區域、進京第一印象區域、重點區域和薄弱區域四大區域環境建設,讓市民能享受到“優美的市容、良好的生態、完備的設施、和諧的秩序”。

  階段性目標是:以迎接建黨90週年為契機,結合黨的十八大召開等重要時間節點,兩到三年內,首都城鄉環境建設品質顯著提升。老舊小區、老舊平房區、衚同街巷環境品質得到明顯改善;航空走廊、進京鐵路、公路、地鐵和交通樞紐周邊環境建設任務基本完成;重點大街、世界文化遺産、歷史文化保護區、高端産業功能區、風景名勝區、高教園區、新城和小城鎮環境建設水準得到提高;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環境面貌得到顯著改觀。

  二、主要任務

  為實現首都城鄉環境建設目標,堅持規劃先行、標準完善、責任明確、機制到位的工作原則,有步驟、有重點、分年度推進市民生活區域、進京第一印象區域、重點區域和薄弱區域四大區域環境建設,努力提升首都城市形象。

  (一)大力推進四個環境建設

  1、營造乾淨、整潔的市容環境

  以提升城市形象為核心,開展“精細管理、美化市容”工作,優化景觀設計,綠化美化城市公共空間,努力營造乾淨整潔的市容環境,塑造大氣、優雅的首都形象。

  城市景觀

  繼續加強重點大街、重點地區等區域景觀建設,建立健全標準和規範,逐步擴展景觀建設工作覆蓋面,因地制宜推進特色街區和標誌區域景觀建設,提升景觀品味。

  拆除違法建設;拆除廢棄線桿、煙囪;拆除檔次低、品質差的建築小品、雕塑、花壇;清洗粉飾建築物外立面;清除建築物頂部、外走廊堆放物品和積存垃圾;完成多層樓房“平改坡”;規範窗外護欄、室外空調機設置;規範施工圍擋。

  環境衛生

  總結、推廣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運作經驗,繼續推進“零廢棄”管理試點,促進垃圾減量;提高清掃保潔水準,清除衛生死角、積存垃圾、白色污染;開展掃雪鏟冰;清理非法小廣告,治理亂堆亂放、亂涂亂畫。

  戶外廣告

  提高戶外廣告、牌匾標識的管理水準。細化戶外廣告規劃,調整和提高戶外廣告設置標準,嚴格管理,梳理廣告設置點位,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照明體系

  實施《城市道路照明專項規劃》和《城市景觀照明專項規劃》。編制《北京城市道路照明技術規範》,建設基於物聯網技術的城市照明管理系統。積極開展節能工作,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城市架空線

  有計劃地實施城市架空線入地工作。完成五環路內主次幹路、重點地區和遠郊區縣中心地區通信架空線、10千伏及以下電力架空線入地。實施城市道路上空臨時架設管線許可。加強對架空線梳理、規範。

  地下通道、過街天橋、鐵路涵洞

  對五環路以內地下通道、過街天橋、鐵路涵洞開展環境綜合整治,確保整潔、有序、安全、暢通。在保障安全通行功能的基礎上,提高地下通道周邊和內部的美化亮化水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權屬單位負責地下通道硬體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維護,屬地政府負責日常環境保潔和監督檢查。

  標識系統

  建立和完善統一的城市標識系統。加強路牌、行人指引標誌、門牌、郵遞區號等的規劃和建設工作,做好標識維護;繼續規範公共場所英語標識,著力提高城市標識的整體性、連續性、可識別性和傳達效率。

  2、營造清新怡人、富有魅力的生態環境

  以提高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著力提高城市環境容量,建設綠地系統,完善公園體系,持續改善大氣品質,繼續加強水系環境治理,努力營造清新怡人、富有魅力的生態環境,使人與自然充分親近。

  綠地系統

  依託生態屏障建設,建成“山區綠屏、平原綠網、城市綠景”的綠地系統。結合太行山綠化、京津風沙源治理,繼續實施荒山綠化工程,努力控制水土流失,提升防護林功能,著力提高森林碳匯功能;推進平原地區防護林改造,加強重點綠色通道建設,提昇平原綠化水準;加強城區楔形綠地、道路兩側綠化帶以及公共綠地等綠化工作,完善生態廊道系統。

  加大濕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建設和保護力度。增加自然保護區的面積和數量,保持生物多樣性,再現水清葦茂、野趣充盈的自然風貌。

  做好城市綠化攻堅工作,能種則種、宜綠則綠。推進城市立體綠化,實施公共建築屋頂綠化、建築墻體垂直綠化,完成10%可綠化建築屋頂綠化。實施立交橋和停車場綠化。完成2000公頃代徵綠地綠化任務。

  城市公園

  逐步完善全市公園體系。依託自然特點、人文景觀和歷史積澱,提升公園品質,完善市(區)公園設施,規範秩序管理;利用空間集中、規模較大的城市綠地建成一批開放式休閒公園;推進四大郊野公園、新城濱河森林公園和城鎮休閒公園建設。

  大氣環境

  持續推進大氣環境治理。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使全市空氣品質二級和好于二級天數的比例達到80%。加大揚塵污染管控力度,提升工地和運輸車輛管理水準,推進“綠色施工”。繼續進行風沙源治理。努力突破大氣污染防治瓶頸,推進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探索碳捕捉等先進技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改善環境。

  水系環境

  山區水源地,構築“生態修復、生態治理、生態保護”三道防線,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平原水源地,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

  加強五大水系的環境綜合治理,重點推進永定河、潮白河、北運河整治。堅持由無害化向資源化轉變的治水理念,控制和減少排污量。在完善河道防汛體系的基礎上,建設宜人濱水綠廊,挖掘古都歷史水文化,重現盧溝曉月等歷史文化水景觀。

  加快推進城鄉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對生活污染源、工業污染源、農業面源和生活垃圾進行綜合治理。推進再生水在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領域的應用;利用再生水補充河湖環境用水,實現有水則清、無水則綠。

  3、營造高效、完備的設施環境

  以改善生活居住環境為核心,加快建設和完善環境設施,提高設施承載能力和服務水準,努力營造佈局合理、智慧高效、完備的設施環境,打造舒適、方便的生活空間。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增能力、調結構、促減量”。超前研究,嚴格落實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推進一批生活垃圾綜合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

  到2015年,基本實現城市生活垃圾零增長,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3萬噸/日;生活垃圾資源化率達到55%;垃圾焚燒、生化處理和填埋比例達到4:3:3;基本完成全市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工作;建築垃圾處理能力達到1000萬噸/年,建築垃圾迴圈利用率達到60%。

  公共廁所

  繼續推進公共廁所建設、改造和維護管理,提高服務品質,做到佈局合理、文明衛生。加強引導標誌建設。到2015年,公廁密度達標率城區95%、郊區90%。

  地下管線

  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建設城市地下管線及井蓋物聯網和管線更新數據庫,建立市政管線綜合協調管理系統,發揮城市基礎設施服務保障功能。

  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

  優化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系統。每年完成100條大街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編制,建設、改造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做到設置合理、規範,與首都城市風貌相協調。

  排水設施

  加強污水/再生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面完成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新建污水處理廠按再生水廠標準一步建成,到2015年,中心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8%,全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75%。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工藝水準,避免對外部環境造成污染。

  改造城區雨水舊溝和雨污合流管道,完成地下雨水管網消隱改造。因地制宜建設集水池和透水路面,提高雨水利用率。

  公共交通

  改善乘車環境。軌道交通、地面公交等多種方式換乘設施同步規劃、建設、運作,建設5處綜合交通樞紐、5處公交中心站、25個公交首末站和80座五級郊區客運站,方便乘客。整治五環路內公交站臺,實現站牌設置合理、標識清晰準確、設施功能完備、站臺環境整潔,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

  改善步行、自行車設施條件。重點排查並完善中心城及功能區的行人步道和自行車道系統,建設完善一批立體人行過街設施;在重點大街、重點地區建設一批步行、自行車示範區;在主要公交車站、軌道站點及客流集中地區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

  增加停車設施數量。嚴格規範標準,建立停車場建設管理新機制,規範配建停車設施,將公共停車場納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範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經營性停車場建設。同步建設新建線路駐車換乘(P+R)停車設施,增設既有線路P+R停車位,使P+R停車位達3萬個以上。

  無障礙設施

  完善無障礙設施體系。繼續推進無障礙交通設施建設和管理,基本建成中心城無障礙交通出行網路;加強公共建築、休閒娛樂等設施無障礙化,為所有人提供行動、休閒方便。

  應急避難設施

  完善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指標,繼續建設各類應急避難場所及配套設施,加大區縣和新城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城市應急避難設施總體佈局。

  4、營造和諧、有序的秩序環境

  統籌考慮城鄉居民對公共環境和公共服務的多元化需求,以完善城市環境秩序管理體系為核心,持續開展市容秩序、市場秩序、旅遊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五大環境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導推進、部門協調聯動、社區密切配合、社會廣泛參與、公眾自覺維護的和諧環境氛圍。

  加強對環境秩序問題嚴重區域的管控

  繼續加強對城鄉結合部等環境秩序問題嚴重區域的綜合整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強化基層社區對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的服務管理功能,對社會治安擾序、制假窩點、違法建設等,實行堅決治理,逐步解決環境秩序熱點難點問題。

  全社會參與源頭治理

  市、區、街(鄉、鎮)三級要齊抓共管,從源頭治理環境秩序問題,確保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取得實效。發揮街道(鄉、鎮)、社區(村)的力量,實施入戶宣傳、分片治理,動員居民參與環境秩序整治工作,形成環境治理的合力。

  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建立和完善環境秩序運作指揮工作機制,完善資訊溝通和反饋機制、巡查和監督機制、預警和處置機制、協調和聯動機制,使城市環境秩序突出問題得到高效、順暢解決。

  充分發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效能,加強隊伍建設,創新執法手段,繼續推行聯合執法、捆綁執法等執法方式,加強綜合執法與專業執法的協調,加強部門聯動和執法監督力度,對影響環境秩序的突出問題,如非法小廣告、非法營運、無序停車、無照經營、非法露天餐飲、非法一日遊、流浪乞討等持續開展專項治理,逐步解決影響城市環境的痼疾頑癥;繼續對全市重點大街、重點地區開展人盯車巡執法,實行長效管控。

  重大活動環境保障

  有效調配執法力量,根據公眾訴求以及城市管理階段性特徵,做好重大節日、重要時期、重大活動期間環境秩序綜合保障。

  (二)提高四大區域環境建設水準

  1、市民生活區域

  加強政府引導,發動市民共同參與,共建美好家園。重點整治老舊小區、老舊平房區、衚同街巷,全面提高城市居住區環境品質,切實改善市民生活環境。

  老舊小區

  加大力度對全市老舊小區進行整治改造。

  加固粉飾建築樓體;拆除違法建設;綠化補建;清除亂堆物料;清理清運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改造老舊管線、照明等市政設施;修補破損道路;規範停車泊位。

  老舊平房區

  全力推進全市範圍內老舊平房區的整治修繕。

  加快實施危舊房改造計劃,拆除私搭亂建、違章建築;清理清運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完善照明設施;修補甬道;加快雨水污水管道修補和鋪設;提高公共廁所維護和保潔水準;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衚同街巷

  保持原有格局和傳統風貌,深化開展衚同街巷的環境綜合整治。

  完善照明設施,拆除廢棄線桿;拆除私搭亂建、違章建築;修整、粉飾沿街墻面,規範路牌門牌;清理清運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提高公共廁所維護和保潔水準;加強行車停車管理,杜絕違章停車;清除亂設攤點,規範街巷秩序。

  城市居住區

  著力提高全市範圍內城市居住區的生活環境品質。

  做好居住區內衛生保潔;積極推行垃圾分類試點,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站點;加強綠化美化;完善車位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整治私設地鎖;拆除私搭亂建,違章建築,擴大公共空間;規範窗外護欄、室外空調機設置;排查清理樓道亂堆亂放;清除地面、樓道、電梯非法小廣告。

  2、進京第一印象區域

  推進484平方公里航空走廊、9條進京鐵路、11條國道、11條高速路、城市快速路、地鐵(軌道交通)周邊環境建設。透過航空走廊俯瞰首都,經過四通八達的路網走進首都,營造整潔有序、美好深刻的首都印象。

  航空走廊

  加強首都機場佔地區域及順義區、朝陽區、通州區部分地區的航空走廊建設。對機場用地周邊及飛機起降高度200米以下可視範圍內的83.86平方公里核心區域、高度在200—1000米可視範圍內的400.22平方公里基本區域進行環境綜合整治。

  修補殘墻斷壁,粉飾建築物外立面,實施屋頂綠化美化工程;拆除私搭亂建;綠化美化區域內空地荒地邊角地;清理露天市場,消除露天廢品回收市場,清理清運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完善立交橋、高速路、標誌建築的景觀照明。

  提高區域綠化覆蓋率,統一協調區域色彩外觀,打造標誌景觀和夜景照明。以綠為底,形成道路、河流、景觀、村鎮錯落有致的航空走廊。

  鐵路

  對北京市域範圍內的京廣、京山、京包、京原、京九、京承、京秦、京通、豐沙等9條鐵路幹線兩側100米範圍內以及京滬、京哈等新建鐵路兩側進行環境整治。

  清除白色污染、廢棄雜物,清理清運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修繕鐵路防護網;開展鐵路沿線兩側綠化美化;修整周邊破損建築,粉飾建築物外立面;拆除私搭亂建、違章建築。

  建設具代表性的綠色景觀帶和景觀節點,保持沿線整潔美觀,實現鐵路沿線環境的協調性、連續性。

  國道、高速路、城市快速路

  推進首都境內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等11條國道,京承、京滬、京哈、京平、京開、京藏、京津、京港澳、通燕、機場高速、機場第二高速等11條高速路及京通快速路沿線的環境整治。

  及時清除沿途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保持路面清潔;保持交通護欄、護網完好;規範交通標識;拆除違法戶外廣告;加強道路兩側綠化美化;規範商業設施,杜絕侵街佔道;清除亂堆亂放和私搭亂建;修整破損建築,粉刷沿線建築物外立面。

  切實改善沿線環境面貌,美化沿線城鎮景觀,打造特色鮮明的移動風景路線。

  地鐵(軌道交通)

  同步開展6號線一期、8號線二期、9號線、10號線二期等新建軌道交通線各站點、出入口周邊、沿線兩側的環境整治。對已建軌道交通沿線環境建設納入長效管理。

  著重清理清運沿途生活垃圾和建築渣土;規範戶外廣告、牌匾標識;開展沿線綠化美化;清除亂堆亂放和私搭亂建;清洗粉飾沿線建築物外立面;完善站點、出入口配套設施及周邊環境。

  實現沿線整潔、周邊有序、設施配套,軌道交通沿線呈現煥然一新的面貌。

  3、重點區域

  加強全市重點大街、6處世界文化遺産、43片歷史文化保護區、6大高端産業功能區、4個高端産業新區、13處交通樞紐、339個市(區)公園、27處風景名勝區、兩個高教園區、學校以及醫院等重點地區、新城和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解決環境突出問題,恢復古都風貌,展現古今相融的城市形象。

  重點大街

  加強規劃引導,按照延續歷史文脈、發揮特色的原則,鞏固提升全市重點大街的環境整治工作,重點建設前三門大街、朝阜大街等一批歷史文化走廊。

  開展架空線入地;清洗粉飾建築物外立面;加強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設施設置和管理;規範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合理設置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規範街面秩序。全面實施由“空中到地面”的立體性、全方位的環境綜合整治。

  實現道路乾淨整潔,交通順暢,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景觀照明和諧美觀。

  重點地區

  對長城、天壇、頤和園等6處世界文化遺産;東華門大街、什剎海地區、法源寺等43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商務中心區(CBD)、臨空經濟區等6大高端産業功能區;麗澤金融商務區、通州高端商務服務區等4個高端産業新區;北京西站、北京南站、東直門等13處交通樞紐;香山、動物園、地壇等339個市(區)公園;石花洞、雲蒙山、鳳凰嶺等27處風景名勝區;昌平和良鄉高教園區、學校以及醫院等區域環境進行整治。

  加快實施架空線入地工作;加強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設施設置和管理;規範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拆除私搭亂建、違章建築;清洗粉飾建築物外立面;規範施工圍擋、渣土遺撒;加強保潔,完善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綠化美化公共空間,規範停車秩序和經營行為。

  每年完成一批環境整治工作,實現空中、立面以及地面環境整潔、有序,提升重點地區環境品質。

  新城、小城鎮

  按照面向未來的戰略定位,系統分類推進,堅持高水準規劃、高標準配套,同步開展新城、小城鎮環境建設,使其宜居宜業。

  注重特色培育,完善景觀設計;推進綠化隔離帶、生態走廊建設,完善生態系統;重點實施軌道交通、污水處理設施、應急避難設施等一批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薄弱區域

  深化開展全市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等環境薄弱地區的環境整治,基本消滅“城中村”等影響公眾生活的臟亂差現象,整體打造與城市發展相適應的宜居環境。

  “城中村”

  對“城中村、邊角地”整治項目進行驗收。多方面籌措資金,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對城六區重要交通幹道兩側遺留項目開展整治,早日實現城市規劃。

  城鄉結合部

  對城鄉結合部進行環境整治,改變城鄉結合部“非城非鄉”的狀況,到2015年,基本完成現有城鄉結合部村莊改造。

  以“十不”為標準(污水不上街、垃圾不積存、道路不失養、黃土不露天、公廁不異味、衛生不臟亂、建築不違章、攤點不佔道、設施不薄弱、秩序不混亂),控制污水溢流;清理清運垃圾渣土;綠化美化空地荒地;做好日常保潔;拆除私搭亂建、違章建築,改善居住環境;加快道路、排水、環衛和照明等設施建設;清理整頓低端産業,整治違法經營,取締制假販假窩點、非法廢品集散地、二手商品銷贓市場;推進社區管理,加強流動人員和車輛出入管理;嚴格執法,排查治安亂點,打擊犯罪團夥,防範群體性事件,維護治安秩序。

  郊區農村

  進一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處理污水;基本實現山區公路旅遊環線全線貫通,加強道路養護,完善照明設施;加強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區處理”的垃圾處理格局,實現垃圾基本無害化處理。

  加大農村環境整治力度。修補殘墻斷壁;拆除私搭亂建;消除衛生死角,清理亂堆亂放;清理清運垃圾渣土;提高清掃作業標準,完善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環境專業作業覆蓋率達30%;加強公廁管理,公廁運作達標率達90%;綠化美化村莊街道、家庭庭院;建設環村林,建設村中心綠地或小公園,設置滿足村民交流、文化體育活動、遊憩等公共活動需要的集中綠地。

  進一步深化生態示範創建活動。在全市範圍內繼續開展生態區(縣)、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三級聯創活動,每年至少創建3個市級環境優美鄉鎮、50個市級生態村,同時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區縣、鎮、村參加國家級生態示範創建活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環境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各區縣、各部門要始終把環境建設作為改善民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要把搞好環境建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發展建設規劃,嚴格落實責任,列入年度考核內容,統籌安排、同步推進。

  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逐步形成以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為決策主體、各相關職能部門為管理主體、區縣政府為責任主體、街鄉為實施主體、社區為參與主體的綜合管理模式。

  (二)完善工作機制

  要學習借鑒國內外發達城市環境建設先進經驗,創新管理模式,把集中整治、專項整治與日常管理、綜合管理相結合,把環境建設由過去的突擊型、運動型向日常管理型轉變,切實防止環境問題反彈。

  明確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部分年度環境建設重點工作納入市政府摺子工程,加強監督,重點推進。

  運用科技手段,實施精細管理。健全“全覆蓋、無縫隙”的城鄉環境建設網格化管理機制,提升市區兩級系統的業務支撐能力、統籌協調能力和應用水準,滿足首都城鄉環境建設需求。

  (三)完善綜合考評體系

  從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標出發,構建、完善將四個環境進行融合與整合的首都城市環境容量指標體系。完善獎罰機制,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分區分類、循序漸進”的原則,建立“綜合檢查、年度考評”和考評聯席會制度,引入社會評價機制。定期發佈首都城鄉環境建設白皮書。促進城鄉環境建設投入和管理績效持續改善,促使城鄉環境建設在精細化、社會化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並實現創新和突破。

  (四)建立資金保障機制

  明確城鄉環境建設和管理責任主體,按照事權、財權相匹配原則,明確權屬單位出資責任。對無權屬單位的項目,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屬地區縣政府出資責任,督促區縣政府統籌、足額安排預算組織實施項目。

  合理統籌環境建設資金。對環境建設重點項目,制定市級專項補助政策。

  建立科學合理的環境建設資金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性資金“以獎代補”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利用多元化融資渠道促進環境建設工作實施。

  (五)推動和諧共建

  充分發揮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作用,統籌協調,加強配合,形成環境建設合力。增強黨政機關、社會單位對公共環境的責任意識,形成首都環境共建、共用的和諧氛圍。

  廣泛開展京津冀、環渤海區域合作,研究解決區域重點問題,建立跨區域環境建設重大項目溝通協調機制,推動區域環境建設協調發展。

  (六)加強宣傳教育

  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手段加大輿論宣傳,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讓市民了解、理解、支援、參與環境建設。加強與公眾的多種形式交流,搭建公眾參與環境建設平臺。

  推廣環境教育,增強公眾的環境認知,培養文明風尚,倡導健康的行為習慣和生産生活方式。加強文明城市建設,廣泛開展各類創建活動,樹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責任意識,更加廣泛地擴大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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