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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2. [規劃分類] 長期規劃
  3. [發文單位]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4. [發佈日期] 2017-09-29 00:00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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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作為首都,是我們偉大祖國的象徵和形象,是全國各族人民嚮往的地方,是向全世界展示中國的首要窗口,一直備受國內外高度關注。建設和管理好首都,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北京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一定要有擔當精神,勇於開拓,把北京的事情辦好,努力為全國起到表率作用。

  首都規劃務必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貫通歷史現狀未來,統籌人口資源環境,讓歷史文化與自然生態永續利用、與現代化建設交相輝映。

——2014年2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工作時的講話

  城市規劃在城市發展中起著重要引領作用。北京城市規劃要深入思考“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首都,怎樣建設首都”這個問題,把握好戰略定位、空間格局、要素配置,堅持城鄉統籌,落實“多規合一”,形成一本規劃、一張藍圖,著力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到服務保障能力同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人口資源環境同城市戰略定位相協調,城市佈局同城市戰略定位相一致,不斷朝著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目標前進。總體規劃經法定程式批准後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堅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017年2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工作時的講話

序 言

  2014年2月和2017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併發表重要講話,為新時期首都發展指明瞭方向。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緊緊扣住邁向“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使命,圍繞“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首都,怎樣建設首都”這一重大問題,謀劃首都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新藍圖,北京市編制了新一版城市總體規劃。

  本次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貫通歷史現狀未來,統籌人口資源環境,讓歷史文化和自然生態永續利用,同現代化建設交相輝映。堅持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這個“牛鼻子”,緊密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著眼于更廣闊的空間來謀劃首都的未來。堅持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剛性約束條件,確定人口總量上限、生態控制線、城市開發邊界,實現由擴張性規劃轉向優化空間結構的規劃。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努力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水準。堅持城鄉統籌、均衡發展、多規合一,實現一張藍圖繪到底。堅持開門編制規劃,匯聚各方智慧,努力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目 錄

  總 則

  第一章 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明確發展目標、規模和空間佈局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功能

  第三章 科學配置資源要素,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第四章 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強化首都風範、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城市特色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準,讓城市更宜居

  第六章 加強城鄉統籌,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

  第七章 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建設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

  第八章 轉變規劃方式,保障規劃實施

  附 表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評價指標體系

  附 圖

總 則

  第1條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大力實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重點的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有效治理“大城市病”,不斷提升城市發展品質、人居環境品質、人民生活品質、城市競爭力,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北京篇章。

  第2條 主要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5.《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6.《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

  7.《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

  8.《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

  9.《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10.《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11.《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

  12.《北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1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準的意見》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次規劃確定的規劃區範圍為北京市行政轄區,總面積為16410平方公里。

  第4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為2016年至2035年,明確到2035年的城市發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遠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明確發展目標、規模和空間佈局

  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首都?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就是要建設好偉大社會主義祖國的首都、邁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國首都、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本次城市總體規劃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著眼于新的歷史時期首都發展的新要求、新期待,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北京城市發展的成功經驗,明確發展目標和城市規模,科學規劃城市空間佈局,提出了各項規劃要求。要實現這些戰略目標要求,必須解放思想、開闊思路、求真務實、攻堅克難,做好各項工作,通過長期不懈的努力,建設首善之區並不斷取得新的成績,努力開創首都發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一節 戰略定位

  第5條 北京城市戰略定位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

  北京的一切工作必須堅持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戰略定位,履行為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工作服務,為國家國際交往服務,為科技和教育發展服務,為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服務的基本職責。落實城市戰略定位,必須有所為有所不為,著力提升首都功能,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務保障能力同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人口資源環境同城市戰略定位相協調,城市佈局同城市戰略定位相一致。

  第6條 政治中心

  政治中心建設要為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提供優質服務,全力維護首都政治安全,保障國家政務活動安全、高效、有序運作。嚴格規劃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隱患,以更大範圍的空間佈局支撐國家政務活動。

  第7條 文化中心

  文化中心建設要充分利用北京文脈底蘊深厚和文化資源集聚的優勢,發揮首都凝聚薈萃、輻射帶動、創新引領、傳播交流和服務保障功能,把北京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歷史文脈與時尚創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親和力,充滿人文關懷、人文風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之都。

  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更加精心保護好北京歷史文化遺産這張中華文明的金名片,構建涵蓋老城、中心城區、市域和京津冀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培育世界一流文化團體,培養世界一流人才,提升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路和服務體系,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營造和諧優美的城市環境和向上向善、誠信互助的社會風尚。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建設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創意産業體系,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第8條 國際交往中心

  國際交往中心建設要著眼承擔重大外交外事活動的重要舞臺,服務國家開放大局,持續優化為國際交往服務的軟硬體環境,不斷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積極培育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發揮向世界展示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成就的首要窗口作用,努力打造國際交往活躍、國際化服務完善、國際影響力凸顯的重大國際活動聚集之都。

  優化9類國際交往功能的空間佈局,規劃建設好重大外交外事活動區、國際會議會展區、國際體育文化交流區、國際交通樞紐、外國駐華使館區、國際商務金融功能區、國際科技文化交流區、國際旅遊區、國際組織集聚區等。

  第9條 科技創新中心

  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要充分發揮豐富的科技資源優勢,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領域搶佔全球科技制高點,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企業總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

  堅持提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創新引領輻射能力,規劃建設好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創新型産業集群和“中國製造2025”創新引領示範區,形成以三城一區為重點,輻射帶動多園優化發展的科技創新中心空間格局,構築北京發展新高地,推進更具活力的世界級創新型城市建設,使北京成為全球科技創新引領者、高端經濟增長極、創新人才首選地。

第二節 發展目標

  第10條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

  與邁向“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進程相適應,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是北京堅持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履行“四個服務”基本職責的有力支撐,是全市人民的共同願望。立足北京實際,突出中國特色,按照國際一流標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北京建設成為在政治、科技、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具有廣泛和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城市,建設成為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家園。充分發揮首都輻射帶動作用,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打造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

  第11條 2020年發展目標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取得重大進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顯成效,“大城市病”等突出問題得到緩解,首都功能明顯增強,初步形成京津冀協同發展、互利共贏的新局面。

  ——中央政務、國際交往環境及配套服務水準得到全面提升。

  ——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全國文化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顯著提高。

  ——人民生活水準和品質普遍提高,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穩步提升。

  ——生態環境品質總體改善,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綠色低碳水準進一步提升。

  第12條 2035年發展目標

  初步建成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大城市病”治理取得顯著成效,首都功能更加優化,城市綜合競爭力進入世界前列,京津冀世界級城市群的構架基本形成。

  ——成為擁有優質政務保障能力和國際交往環境的大國首都。

  ——成為全球創新網路的中堅力量和引領世界創新的新引擎。

  ——成為彰顯文化自信與多元包容魅力的世界文化名城。

  ——成為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和諧宜居城市。

  ——成為天藍、水清、森林環繞的生態城市。

  第13條 2050年發展目標

  全面建成更高水準的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首都、更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大國首都、超大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典範,建成以首都為核心、生態環境良好、經濟文化發達、社會和諧穩定的世界級城市群。

  ——成為具有廣泛和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全球中心城市。

  ——成為世界主要科學中心和科技創新高地。

  ——成為弘揚中華文明和引領時代潮流的世界文脈標誌。

  ——成為富裕文明、安定和諧、充滿活力的美麗家園。

  ——全面實現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三節 城市規模

  堅持集約發展,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品質,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確定人口規模、用地規模和平原地區開發強度,切實減重、減負,實施人口規模、建設規模雙控,倒逼發展方式轉變、産業結構轉型升級、城市功能優化調整,實現各項城市發展目標之間協調統一。

  第14條 嚴格控制人口規模,優化人口分佈

  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據可供水資源量和每人平均水資源量,確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規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萬人以內,2020年以後長期穩定在這一水準。

  1.調整人口空間佈局

  通過疏解非首都功能,實現人隨功能走、人隨産業走。降低城六區人口規模,城六區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礎上每年降低2—3個百分點,爭取到2020年下降約15個百分點,控制在1085萬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萬人以內。城六區以外平原地區的人口規模有減有增、增減掛鉤。山區保持人口規模基本穩定。

  2.優化人口結構

  形成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適應的人口結構。制定科學合理的公共服務政策,發揮公共服務導向對人口結構的調節作用。加快農村人口城鎮化進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提升人口整體素質。採取綜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動,提高城市發展活力。

  3.改善人口服務管理

  構建面向城市實際服務人口的服務管理全覆蓋體系,建立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在常住人口2300萬人控制規模的基礎上,考慮城市實際服務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

  4.完善人口調控政策機制

  健全分區域差異化的人口調控機制,實現城六區人口規模減量與其他區人口規模增量控制相銜接。加強全市落戶政策統籌,建立更加規範的戶籍管理體系,穩步實施常住人口積分落戶制度。強化規劃、土地、財政、稅收、價格等政策調控作用,加強以房管人、以業控人。強化主體責任,落實人口調控工作責任制。

  5.轉變發展方式,大幅提高勞動生産率

  到2020年全社會勞動生産率由現狀19.6萬元/人提高到約23萬元/人。

  第15條 實現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減量

  堅守建設用地規模底線,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包括城鄉建設用地、特殊用地、對外交通用地及部分水利設施用地)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內,到2035年控制在3670平方公里左右。促進城鄉建設用地減量提質和集約高效利用,到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由現狀2921平方公里減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減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1.建立以規劃實施單元為基礎、以政策整合為平臺的增減掛鉤實施機制,變單一項目平衡為區域平衡,全市城鄉建設用地實施的平均拆佔比為1:0.7—1:0.5。

  2.實施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與減量掛鉤,全面實施先供先攤方式供地。合理確定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規模和結構,鼓勵優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

  3.重點實施集體建設用地減量,大力推進農村集體工礦用地整治,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居民點整理。

  4.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實現違法建設零增長;通過騰退整治,實現既有違法建設清零。建立拆除騰退後續管控利用機制,完善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的違法建設查處與考核問責機制。

  第16條 降低平原地區開發強度

  減少平原地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用地結構,合理保障區域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拓展生態空間,到2020年平原地區開發強度由現狀46%下降到45%以內,到2035年力爭下降到44%。

  北京市平原地區面積約6338平方公里。降低平原地區開發強度,關鍵是減少總量、多減少增、優化結構。著力壓縮一般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適當增加重點服務保障建設用地規模,降低建設用地面積佔平原地區面積的比例。加強分類指導,按照不同區域確定相應開發強度。

第四節 空間佈局

  第17條 構建“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

  為落實城市戰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充分考慮延續古都歷史格局、治理“大城市病”的現實需要和面向未來的可持續發展,著眼打造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完善城市體系,在北京市域範圍內形成“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著力改變單中心集聚的發展模式,構建北京新的城市發展格局。

  1.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區

  首都功能核心區總面積約92.5平方公里。

  2.一主:中心城區

  中心城區即城六區,包括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石景山區,總面積約1378平方公里。

  3.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

  北京城市副中心規劃範圍為原通州新城規劃建設區,總面積約155平方公里。

  4.兩軸:中軸線及其延長線、長安街及其延長線

  中軸線及其延長線為傳統中軸線及其南北向延伸,傳統中軸線南起永定門,北至鐘鼓樓,長約7.8公里,向北延伸至燕山山脈,向南延伸至北京新機場、永定河水系。

  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以天安門廣場為中心東西向延伸,其中復興門到建國門之間長約7公里,向西延伸至首鋼地區、永定河水系、西山山脈,向東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北運河、潮白河水系。

  5.多點:5個位於平原地區的新城

  多點包括順義、大興、亦莊、昌平、房山新城,是承接中心城區適宜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點地區,是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區域。

  6.一區:生態涵養區

  生態涵養區包括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延慶區,以及昌平區和房山區的山區,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格局中西北部生態涵養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北京的大氧吧,是保障首都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區域。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功能

  怎樣建設首都?必須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契機,以疏解非首都功能為“牛鼻子”,統籌考慮疏解與整治、疏解與提升、疏解與承接、疏解與協同的關係,突出把握首都發展、減量集約、創新驅動、改善民生的要求,大力調整空間結構,明確核心區功能重組、中心城區疏解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區形成北京新的兩翼、平原地區疏解承接、新城多點支撐、山區生態涵養的規劃任務,從而優化提升首都功能,做到功能清晰、分工合理、主副結合,走出一條內涵集約發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的新模式,為實現首都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第一節 建設政務環境優良、文化魅力彰顯和人居環境一流的首都功能核心區

  第18條 功能定位與發展目標

  核心區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載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地區,是展示國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區。

  充分體現城市戰略定位,全力做好“四個服務”,維護安全穩定,保障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高效開展工作。保護古都風貌,傳承歷史文脈。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強環境整治,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改善人居環境,補充完善城市基本服務功能,加強精細化管理,創建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首善之區。

  第19條 保障安全、優良的政務環境

  1.加強建築高度控制

  嚴格控制建築高度,嚴格管控高層建築審批,提升安全保障水準。

  2.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優化佈局提供條件

  有序推動核心區內市級黨政機關和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疏解,並帶動其他非首都功能疏解。結合功能重組與傳統平房區保護更新,完善工作生活配套設施,提高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服務保障水準。

  3.加強綜合整治,營造良好政務環境

  完成重點片區疏解和環境整治,優化調整用地功能,提升景觀品質,創造安全、整潔、有序的政務環境。

  4.騰退被佔用重要文物,增加國事活動場所

  推動被佔用文物的騰退和功能疏解,結合歷史經典建築及園林綠地騰退、修繕和綜合整治,為國事外交活動提供更多具有優美環境和文化品位的場所。

  第20條 優化空間佈局,推進功能重組

  突出兩軸政治、文化功能,加強老城整體保護,打造沿二環路的文化景觀環線,推動二環路外多片地區優化發展,重塑首都獨有的壯美空間秩序,再現世界古都城市規劃建設的無比傑作。

  1.繼承發展傳統城市中軸線和長安街形成的兩軸格局,優化完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功能,展現大國首都形象和中華文化魅力。

  2.推動老城整體保護與復興,建設承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代表地區

  62.5平方公里的老城範圍內,以各類重點文物、文化設施、重要歷史場所為帶動點,以街道、水系、綠地和文化探訪路為紐帶,以歷史文化街區等成片資源為依託,打造文化魅力場所、文化精品線路、文化精華地區相結合的文化景觀網路系統。嚴守整體保護要求,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與創新的關係,使老城成為保有古都風貌、弘揚傳統文化、具有一流文明風尚的世界級文化典範地區。

  3.提高二環路沿線重點區域發展品質,建設文化景觀環線

  調整功能區結構,提升發展效益與城市服務水準。北京站、東直門、西直門、永定門等交通樞紐地區,調整功能定位,提高周邊地區業態水準,加強地區環境治理,整頓交通秩序,建設環境優美、服務優質、秩序良好的城市門戶。

  加強沿線區域空間管控,嚴控建築規模和高度,保持老城平緩開闊的空間形態。依託德勝門箭樓、古觀象臺、內城東南角樓、外城東南角樓、明城墻遺址等若干重要節點,開展二環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及景觀提升,貫通步行和非機動車系統,完善綠地體系,建設城墻遺址公園環,形成展示歷史人文遺跡和現代化首都風貌的文化景觀環線。

  4.引導二環路以外8個片區存量資源優化利用

  二環路以外的德勝門外、西直門外、復興門外、廣安門外、永定門外、廣渠門外、東直門外和安定門外8個片區,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創造整潔、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環境。嚴格管控疏解騰退空間,完善公共綠地、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城市安全設施,提高宜居水準和服務能力。

  第21條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1.疏解騰退區域性商品交易市場

  關停、轉移區域性批發類商品交易市場。對疏解騰退空間進行改造提升、業態轉型和城市修補,補足為本地居民服務的菜市場、社區便民服務等設施。

  2.疏解大型醫療機構

  嚴禁在核心區新設綜合性醫療機構和增加床位數量。引導鼓勵大型醫院在週邊地區建設新院區,壓縮核心區內門診量與床位數。

  3.調整優化傳統商業區

  優化升級王府井、西單、前門傳統商業區業態,不再新增商業功能。促進其向高品質、綜合化發展,突出文化特徵與地方特色。加強管理,改善環境,提高公共空間品質。

  4.推動傳統平房區保護更新

  按照整體保護、人口減量、密度降低的要求,推進歷史文化街區、風貌協調區及其他成片傳統平房區的保護和有機更新。建立內外聯動機制,促進人口有序疏解,改善居民工作生活條件。

  第22條 加強精細化管理,創建一流人居環境

  1.改善背街小巷等公共空間面貌,營造宜居環境

  深化完善核心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提升公共空間管理水準。落實街巷長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整治提升背街小巷,建設“十無五好”文明街巷。提高環衛保潔標準,開展綠化美化建設,完善公共服務設施,規範環境秩序。讓街巷衚同成為有綠蔭處、有鳥鳴聲、有老北京味的清凈、舒適的公共空間。

  2.加強房屋管理,確保合理、合法、有序利用

  加強公房管理,治理直管公房違規轉租及群租、私搭亂建等問題,提升房屋利用品質與效率。開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適老化改造,增加坡道、電梯等設施。

  3.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提高生活便利度

  制定準入名單與機制,規範提升小型服務業,做好網點佈局規劃,打造規範化、品牌化、連鎖化、便利化的社區商業服務網路。

  4.加強旅遊治理,營造整潔、有序的遊覽環境

  加強旅遊路線引導,完善故宮等重點景區周邊交通疏導方案,規範衚同遊和旅遊大巴停放管理。外遷現有旅遊集散中心,引導遊客通過公共交通進入。加強景點周邊管理,統籌旅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5.加強交通治理,改善出行環境

  提高智慧交通管理水準,實現包括衚同在內的停車管理全覆蓋,提高現有停車設施利用效率,因地制宜開展停車場建設。打通未實施次幹路和支路,綜合整治道路空間,改善步行和自行車出行環境。

  6.完善基礎設施,切實改善民生

  採取低影響開發、雨污分流、截流和調蓄等綜合措施改造老城排水系統,降低內澇風險,減少溢流污染。推廣四合院廁所入院、入戶。推進生活垃圾源頭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有效銜接,實現垃圾分類全覆蓋。全面推進架空線整治,實現主次幹道架空線全部入地。

  7.制定政策法規,鼓勵存量更新

  針對四合院、工業遺産、近現代建築等特色存量資源,制定完善相應政策法規,鼓勵發展符合核心區功能定位、適應老城整體保護要求、高品質的特色文化産業。

第二節 推進中心城區功能疏解提升,增強服務保障能力

  第23條 功能定位與發展目標

  中心城區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集中承載地區,是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關鍵地區,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主要地區。

  以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為切入點,完善配套設施,保障和服務首都功能的優化提升。完善分散集團式空間佈局,嚴格控制城市規模。推進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提升城市品質和生態水準,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第24條 優化提升首都功能,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

  以兩軸為統領,圍繞核心區,在西北部地區、東北部地區、南部地區形成主體功能、混合用地的空間佈局,保障和服務首都功能優化提升。

  1.西北部地區

  主要指海澱區、石景山區。海澱區應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服務保障中央政務功能的重要地區,歷史文化傳承發展典範區,生態宜居和諧文明示範區,高水準新型城鎮化發展路徑的實踐區。石景山區應建設成為國家級産業轉型發展示範區,綠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綜合服務區,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態宜居示範區。西北部地區應充分發揮智力密集優勢,加強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産業功能區的資源整合,不斷優化科技創新服務環境,提升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水準。

  2.東北部地區

  主要指朝陽區東部、北部地區。應強化國際交往功能,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商務中心區、國際科技文化體育交流區、各類國際化社區的承載地。提升區域文化創新力和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塑造創新引領的首都文化窗口區。規範和完善多樣化、國際化的城市服務功能,展現良好的對外開放形象。建成大尺度生態環境建設示範區、高水準城市化綜合改革先行區。

  3.南部地區

  主要指豐台區、朝陽區南部地區。豐台區應建設成為首都高品質生活服務供給的重要保障區,首都商務新區,科技創新和金融服務的融合發展區,高水準對外綜合交通樞紐,歷史文化和綠色生態引領的新型城鎮化發展區。朝陽區南部應將傳統工業區改造為文化創意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區。加強南部地區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投入,全面騰退、置換不符合城市戰略定位的功能和産業,為首都生産生活提供高品質服務保障,促進南北均衡發展。

  第25條 降低人口密度,嚴控建設總量,調整用地結構,嚴控建築高度

  1.降低人口密度

  到2020年中心城區集中建設區常住人口密度由現狀1.4萬人/平方公里下降到1.2萬人/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2萬人/平方公里以內。

  2.嚴控建設總量

  到2020年中心城區城鄉建設用地由現狀約910平方公里減到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減到818平方公里左右。中心城區規劃總建築規模動態零增長。

  3.調整用地結構

  壓縮中心城區産業用地,嚴格執行新增産業禁止和限制目錄。適度增加居住及配套服務設施用地,優化居住與就業關係。增加綠地、公共服務設施和交通市政基礎設施用地。

  4.嚴控建築高度

  加強建築高度整體管控,嚴格控制超高層建築(100米以上)的高度和選址佈局。加強中軸線及其延長線、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的建築高度管控,形成良好的城市空間秩序。加強山體周邊、河道兩側建築高度管控,創造舒適宜人的公共空間。

  第26條 堅持疏解整治促提升,在疏解中實現更高水準發展

  1.疏解非首都功能與城市綜合整治並舉

  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綜合整治與人口調控緊密掛鉤。持續開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拆除違法建設;疏解一般性製造企業;疏解區域性專業市場;疏解部分公共服務功能;佔道經營、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整治;城鄉結合部整治改造;中心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中心城區重點區域整治提升;地下空間和群租房整治;棚戶區改造、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

  2.疏解存量與嚴控增量結合

  堅決退出一般性産業,嚴禁再發展高端製造業的生産加工環節,重點推進基礎科學、戰略前沿技術和高端服務業創新發展。

  推進區域性物流基地和區域性專業市場疏解。嚴禁在三環路內新建和擴建物流倉儲設施。嚴禁新建和擴建各類區域性批發市場,為市民提供保障的農副産品批發市場逐步實現經營方式轉變和業態升級。

  疏解部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中等職業教育、以面向全國招生為主的一般性培訓機構和具備條件的文化團體。嚴禁高等學校擴大佔地規模,嚴控新增建築規模,嚴控辦學規模。鼓勵支援五環路內現有綜合性醫療機構向外遷建或疏解。

  有序推動市級黨政機關和市屬行政事業單位整體或部分向北京城市副中心轉移,帶動中心城區其他相關功能和人口疏解。

  3.空間騰退與功能優化提升對接

  疏解騰退空間優先用於保障中央政務功能,預留重要國事活動空間,用於發展文化與科技創新功能,用於增加綠地和公共空間,用於補充公共服務設施、增加公共租賃住房、改善居民生活條件,用於完善交通市政基礎設施,保障城市安全高效運作。

  建立疏解騰退空間管理機制,分區分類加強管控。健全約束和激勵政策機制,完善投融資、土地、財稅等方面存量更新配套政策。

  第27條 加強城市修補,堅持“留白增綠”,創造優良人居環境

  健全公眾參與和街區人居環境評估機制,針對城市薄弱地區和環節,開展“留白增綠”、補齊短板、改善環境、提升品質的城市修補工作。

  1.因地制宜,增加綠地遊憩空間

  通過騰退還綠、疏解建綠、見縫插綠等途徑,增加公園綠地、小微綠地、活動廣場,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遊憩場所。

  2.補齊短板,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務水準

  動態評估街區規劃實施情況,明確各街區需補充的公共服務設施,依託街區、社區搭建協作平臺,制定修補方案,重點填補與人民群眾緊密相關的基礎教育、社區醫療、養老、文化、體育、商業等基層設施欠賬。

  3.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準,改善交通出行環境

  繼續加密規劃功能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地區軌道交通線網,加強軌道交通車站地區功能、交通、環境一體化規劃建設。打通“斷頭路”,加快規劃道路實施,提高道路網密度,優先保障步行、自行車出行和公交出行空間。加強停車環境綜合治理,分區分類有序補充居住區基本停車位。實施更嚴格的交通需求管控。

  4.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

  新建住宅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推動建設開放便捷、尺度適宜、配套完善、鄰里和諧的生活街區。制定打開封閉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的鼓勵政策,疏通道路“毛細血管”,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迴圈能力。

  第28條 開展生態修復,建設兩道一網,提高生態空間品質

  對綠地、水系、濕地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開展生態環境評估,針對問題區域開展生態修復。重點規劃建設綠道系統、通風廊道系統、藍網系統。研究建立生態修復支援機制,不斷提高生態空間品質。

  1.構建多功能、多層次的綠道系統

  依託綠色空間、河湖水系、風景名勝、歷史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資源,構建層次鮮明、功能多樣、內涵豐富、順暢便捷的綠道系統。以市級綠道帶動區級、社區綠道建設,形成市、區、社區三級綠道網路。到2020年中心城區建成市、區、社區三級綠道總長度由現狀約311公里增加到約4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約750公里。

  2.構建多級通風廊道系統

  建設完善中心城區通風廊道系統,提升建成區整體空氣流通性。到2035年形成5條寬度500米以上的一級通風廊道,多條寬度80米以上的二級通風廊道,遠期形成通風廊道網路系統。劃入通風廊道的區域嚴格控制建設規模,逐步打通阻礙廊道連通的關鍵節點。

  3.構建水城共生的藍網系統

  構建由水體、濱水綠化廊道、濱水空間共同組成的藍網系統。通過改善流域生態環境,恢復歷史水系,提高濱水空間品質,將藍網建設成為服務市民生活、展現城市歷史與現代魅力的亮麗風景線。到2020年中心城區景觀水系岸線長度由現狀約180公里增加到約3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約500公里。

第三節 高水準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示範帶動非首都功能疏解

  第29條 功能定位與發展目標

  北京城市副中心為北京新兩翼中的一翼。應當堅持世界眼光、國際標準、中國特色、高點定位,以創造歷史、追求藝術的精神,以最先進的理念、最高的標準、最好的品質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著力打造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示範區、新型城鎮化示範區和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示範區。

  緊緊圍繞對接中心城區功能和人口疏解,發揮對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示範帶動作用,促進行政功能與其他城市功能有機結合,以行政辦公、商務服務、文化旅遊為主導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綜合功能。

  北京城市副中心規劃範圍約155平方公里,週邊控制區即通州全區約906平方公里,進而輻射帶動廊坊北三縣地區協同發展。

  到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常住人口規模調控目標為100萬人左右;到2035年常住人口規模調控目標為130萬人以內,就業人口規模調控目標為60—80萬人。通過有序推動市級黨政機關和市屬行政事業單位搬遷,帶動中心城區其他相關功能和人口疏解,到2035年承接中心城區40—50萬常住人口疏解。

  到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規劃區主要基礎設施建設框架基本形成,主要功能節點初具規模;到2035年初步建成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現代化城區。

  第30條 構建“一帶、一軸、多組團”的城市空間結構

  遵循中華營城理念、北京建城傳統、通州地域文脈,構建藍綠交織、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組團集約緊湊發展的生態城市佈局,形成“一帶、一軸、多組團”的空間結構。一帶是以大運河為骨架,構建城市水綠空間格局,形成一條藍綠交織的生態文明帶,沿運河佈置運河商務區、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樞紐地區、城市綠心3個功能節點。一軸是沿六環路形成創新發展軸,向外縱向聯繫北京東部地區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北京新機場,對內串聯宋莊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行政辦公區、城市綠心、北京環球主題公園及度假區等4個功能節點。多組團是依託水網、綠網和路網形成12個民生共用組團,建設職住平衡、宜居宜業的城市社區。

  第31條 突出水城共融、藍綠交織、文化傳承的城市特色

  1.建設水城共融的生態城市

  順應現狀水系脈絡,科學梳理、修復、利用流域水脈網路,建立區域週邊分洪體系,形成上蓄、中疏、下排多級滯洪緩衝系統,涵養城市水源,將北運河、潮白河、溫榆河等水系打造成景觀帶,親水開敞空間15分鐘步行可達。

  2.建設藍綠交織的森林城市

  構建大尺度綠色空間,促進城綠融合發展,形成“兩帶、一環、一心”的綠色空間結構。兩帶是位於北京城市副中心與中心城區、廊坊北三縣地區東西兩側分別約一公里、三公里寬的生態綠帶;一環是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週邊形成環城綠色休閒遊憩環,長度約56公里;一心即城市綠心,約11.2平方公里,通過對原東方化工廠地區進行生態治理,建設公園綠地及若干公共文化設施,打造市民中心。規劃建設33個公園。

  3.建設古今同輝的人文城市

  深入挖掘、保護與傳承以大運河為重點的歷史文化資源,對路縣故城(西漢)、通州古城(北齊)、張家灣古鎮(明嘉靖)進行整體保護和利用,改造和恢復玉帶河約7.5公里古河道及古碼頭等歷史遺跡。通過恢復歷史文脈肌理,置入新的城市功能,古為今用,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創新活力。

  第32條 堅持用最先進的理念和國際一流的水準規劃建設管理北京城市副中心

  1.高標準規劃建設交通市政基礎設施體系

  構建以北京城市副中心為交通樞紐門戶的對外綜合交通體系,打造不同層級軌道為主、多種交通方式協調共存的複合型交通走廊。以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客運樞紐為節點組織城際交通和城市交通轉換。建設以公共交通為主導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內部綜合交通體系。加強北京城市副中心與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與各新城之間的快速便捷聯繫,建設七橫三縱的軌道交通線網,建設五橫兩縱的高速公路、快速路網路。

  2.著力建設一批精品力作,提升城市魅力

  加強主要功能區塊、主要景觀、主要建築物的設計,匯聚國內國際智慧,提高劇院、音樂廳、圖書館、博物館、體育中心等重要公共設施設計水準。統籌考慮城市整體風貌、文化傳承與保護,加強建築設計系統引導,建設一批精品力作。

  3.堅持建管並舉,努力使未來北京城市副中心成為沒有“城市病”的城區

  創新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整合應用海綿城市、綜合管廊、智慧城市等新技術新理念,實現城市功能良性發展和配套完善。建設空氣清新、水清岸綠、生態環境友好的城區,高標準的公交都市,步行和自行車友好的城區,密度適宜、住有所居、職住平衡、宜居宜業的城區,建成環境整潔優美有序的全國文明城區。

  第33條 實現北京城市副中心與廊坊北三縣地區統籌發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承擔著示範帶動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推進區域協同發展的歷史責任。北京城市副中心與廊坊北三縣地區地域相接、互動性強,需要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加強重點領域合作,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管控,實現統籌融合發展。

  共同劃定生態控制線和城市開發邊界,加強開發強度統一管控。形成一洲、兩楔、多廊、多斑塊的整體生態空間格局,依託潮白河、大運河流域建設大尺度生態綠洲。

  發揮北京科技創新引領作用,支援廊坊北三縣地區産業轉型升級,發展高新産業。促進跨區域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市政基礎設施共建共用。促進廊坊北三縣地區公共服務配套,縮小區域差距。防止貼邊大規模房地産開發。

第四節 以兩軸為統領,完善城市空間和功能組織秩序

  第34條 完善中軸線及其延長線

  中軸線及其延長線以文化功能為主,是體現大國首都文化自信的代表地區。既要延續歷史文脈,展示傳統文化精髓,又要做好有機更新,體現現代文明魅力。

  1.中軸線既是歷史軸線,也是發展軸線。注重保護與有機更新相銜接,完善傳統軸線空間秩序,全面展示傳統文化精髓。

  2.完善奧林匹克中心區國際交往、國家體育文化功能,依託奧林匹克森林公園、北部森林公園等增加生態空間。

  3.結合南苑地區改造推進功能優化和資源整合。結合南海子公園、團河行宮建設南中軸森林公園。

  4.結合北京新機場建設城市南部國際交往新門戶。

  第35條 完善長安街及其延長線

  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以國家行政、軍事管理、文化、國際交往功能為主,體現莊嚴、沉穩、厚重、大氣的形象氣質。

  1.以天安門廣場、中南海地區為重點,優化中央政務環境,高水準服務保障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工作和重大國事外交活動舉辦。

  2.以金融街、三里河、軍事博物館地區為重點,完善金融管理、國家行政和軍事管理功能。

  3.以北京商務中心區、使館區為重點,提升國際商務、文化、國際交往功能。

  4.加強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景觀大道建設,提升東部地區城市綜合功能和環境品質。

  5.整合石景山—門頭溝地區空間資源,為城市未來發展提供空間。

第五節 強化多點支撐,提升新城綜合承接能力

  第36條 功能定位

  順義、大興、亦莊、昌平、房山的新城及地區,是首都面向區域協同發展的重要戰略門戶,也是承接中心城區適宜功能、服務保障首都功能的重點地區。堅持集約高效發展,控制建設規模,提升城市發展水準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産業集聚區、城鄉綜合治理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示範區。

  順義:港城融合的國際航空中心核心區;創新引領的區域經濟提升發展先行區;城鄉協調的首都和諧宜居示範區。

  大興:面向京津冀的協同發展示範區;科技創新引領區;首都國際交往新門戶;城鄉發展深化改革先行區。

  亦莊: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型産業集群和科技服務中心;首都東南部區域創新發展協同區;戰略性新興産業基地及製造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宜居宜業綠色城區。

  昌平:首都西北部重點生態保育及區域生態治理協作區;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重要組成部分和國際一流的科教新區;特色歷史文化旅遊和生態休閒區;城鄉綜合治理和協調發展的先行示範區。

  房山:首都西南部重點生態保育及區域生態治理協作區;京津冀區域京保石發展軸上的重要節點;科技金融創新轉型發展示範區;歷史文化和地質遺跡相融合的國際旅遊休閒區。

  第37條 發展目標與管控要求

  1.圍繞首都功能,提高發展水準

  加強與中心城區聯動發展,積極承接發展與首都定位相適應的文化、科技、國際交往等功能,提升服務保障首都功能的能力,提高發展定位,高端培育增量,疏解和承接相結合,實現更高水準、更可持續發展。

  發揮面向區域協同發展的前沿作用,充分發揮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北京新機場兩大國際航空樞紐和城際軌道交通的優勢,加強對外交通樞紐與城市功能整合,重點承接服務全國和區域的商務商貿、專科醫療、教育培訓等功能。

  2.嚴格控制城市開發邊界,增加綠色空間,改善環境品質

  通過環境整治和騰退集中建設區外的低效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城鎮組團間的連片綠色生態空間。調整農業結構,更加注重農業生態功能,提高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水準。加強平原地區農田林網、河湖濕地的生態恢復,構建濱河森林公園體系以及郊野公園環,為市民提供宜人的綠色休閒空間。

  3.提升城鎮化水準,營造宜居宜業環境

  應對承接中心城區人口和本地城鎮化雙重任務,著力推進人口、産業、居住、服務均衡發展。強化分工協作,發揮比較優勢,做強新城核心産業功能區,做優新城公共服務中心及社區服務圈,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城鄉均等的公共服務需求,建設便利高效、宜業有活力、宜居有魅力的新城。

第六節 推進生態涵養區保護與綠色發展,建設北京的後花園

  第38條 功能定位

  生態涵養區是首都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水源保護地,也是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敏感區域,應將保障首都生態安全作為主要任務,堅持綠色發展,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生態發展示範區、展現北京歷史文化和美麗自然山水的典範區。

  門頭溝:首都西部重點生態保育及區域生態治理協作區;首都西部綜合服務區;京西特色歷史文化旅遊休閒區。

  平谷:首都東部重點生態保育及區域生態治理協作區;服務首都的綜合性物流口岸;特色休閒及綠色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區。

  懷柔:首都北部重點生態保育及區域生態治理協作區;服務國家對外交往的生態發展示範區;綠色創新引領的高端科技文化發展區。

  密雲:首都最重要的水源保護地及區域生態治理協作區;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特色文化旅遊休閒及創新發展示範區。

  延慶:首都西北部重要生態保育及區域生態治理協作區;生態文明示範區;國際文化體育旅遊休閒名區;京西北科技創新特色發展區。

  昌平和房山的山區,按照生態涵養區的總體要求,著力建設首都西北、西南部生態屏障,構建較高品質的特色歷史文化旅遊和生態休閒區。

  第39條 發展目標與管控要求

  1.堅守生態屏障,盡顯綠水青山

  堅持生態保育、生態建設和生態修復並重,加強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野生動物棲息地、風沙防護區的保護,切實控制水土流失,強化小流域綜合治理。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創新區域管理、資源保護、社區發展和資金投入模式,推動文化遺産和自然生態保護相互促進。積極推進區域生態協作,建設環首都森林濕地公園。

  2.培育內生活力,彰顯生態價值

  堅持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民生活改善相協調、與山區鄉鎮生態化發展相促進,發揮自然山水優勢和民俗文化特色,促進山區特色生態農業與旅遊休閒服務融合發展。依託資源特色和發展基礎,適度承接與綠色生態發展相適應的科技創新、國際交往、會議會展、文化服務、健康養老等部分功能,形成文化底蘊深厚、山水風貌協調、宜居宜業宜遊的綠色發展示範區。

  3.落實生態補償,縮小城鄉差距

  強化城鄉發展與生態保護的共同責任,將多元化生態補償機製作為促進山區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重點支援水資源保護、生態保育建設、污染治理、危村險村搬遷安置、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提升,切實改善鄉村地區生産生活條件。

第七節 加強統籌協調,實現城市整體功能優化

  第40條 在市域範圍內實現主副結合發展、內外聯動發展、南北均衡發展、山區和平原地區互補發展

  1.主副結合發展

  加強中心城區非首都功能和人口疏解與北京城市副中心承接的緊密對接、良性互動。加強北京城市副中心與順義、平谷、大興(亦莊)等東部各區聯動發展,實現與廊坊北三縣地區統籌發展,發揮北京城市副中心服務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服務全市人民、進而輻射推進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作用。

  2.內外聯動發展

  加強中心城區功能有序疏解與週邊各區合理承接的銜接,提高新城宜居水準和吸引力,實現人隨功能走、人隨産業走,遷得出去、落得下來。對具有共同産業基礎和發展方向的鄰近地區,加強要素整合和優勢互動,促進區域一體化發展。

  3.南北均衡發展

  著力改善南北發展不均衡的局面,以北京新機場建設為契機,改善南部地區交通市政基礎設施條件。以永定河、涼水河為重點加強河道治理,改善南部地區生態環境。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縮小教育、醫療服務水準差距。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麗澤金融商務區、南苑—大紅門地區、北京中關村南部(房山)科技創新城、中關村朝陽園(垡頭地區)等重點功能區建設為依託,帶動優質要素在南部地區集聚。

  4.山區和平原地區互補發展

  積極推進區域生態協作,加強山區整體生態保育和廢棄礦山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等生態修復建設。制定配套政策機制,實現歷史文化、生態景觀和旅遊資源跨區域統籌,提升生態涵養區綜合發展效益。加強生態涵養區內鄰近地區的功能整合、基礎設施共用和生態共建。大力支援山區生態屏障建設,建立完善轉移支付機制,創新建設用地指標合理轉移和利益共用機制。

第三章 科學配置資源要素,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堅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為提升首都功能、發展水準騰出空間,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結構佈局。突出創新發展,依靠科技、金融、文化創意等服務業以及積體電路、新能源等高技術産業和新興産業來支撐。統籌把握生産、生活、生態空間的內在聯繫,增加生態、居住、生活服務用地,減少種植業、工業、辦公用地,形成生活用地和辦公用地的合理比例。綜合考慮城市環境容量和綜合承載能力,加強城市生産系統和生活系統迴圈連結,促進水與城市協調發展、職住平衡發展、地上地下協調發展,實現更有創新活力的經濟發展,提供更平等均衡的公共服務,形成更健康安全的生態環境,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一節 堅持生産空間集約高效,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第41條 壓縮生産空間規模

  大力疏解不符合城市戰略定位的産業,壓縮工業、倉儲等用地比重,騰退低效集體産業用地,提高産業用地利用效率。到2020年城鄉産業用地佔城鄉建設用地比重由現狀27%下降到25%以內;到2035年下降到20%以內,産業用地地均産值、單位地區生産總值水耗和能耗等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第42條 高水準建設三城一區,打造北京經濟發展新高地

  1.以三城一區為主平臺,優化科技創新佈局

  聚焦中關村科學城,突破懷柔科學城,搞活未來科學城,加強原始創新和重大技術創新,發揮對全球新技術、新經濟、新業態的引領作用;以創新型産業集群和“中國製造2025”創新引領示範區為平臺,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建立健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引導和激勵機制,輻射帶動京津冀産業梯度轉移和轉型升級。

  中關村科學城:通過集聚全球高端創新要素,提升基礎研究和戰略前沿高技術研發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原創成果、國際標準、技術創新中心和創新型領軍企業集群,建設原始創新策源地、自主創新主陣地。

  懷柔科學城:圍繞北京懷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以中國科學院大學等為依託的高端人才培養中心、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中心三大功能板塊,集中建設一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打造一批先進交叉研發平臺,凝聚世界一流領軍人才和高水準研發團隊,做出世界一流創新成果,引領新興産業發展,提升我國在基礎前沿領域的源頭創新能力和科技綜合競爭力,建成與國家戰略需要相匹配的世界級原始創新承載區。

  未來科學城:著重集聚一批高水準企業研發中心,整合中央企業在京科技資源,重點建設能源、材料等領域重大共性技術研發創新平臺,打造大型企業技術創新集聚區,建成全球領先的技術創新高地、協同創新先行區、創新創業示範城。

  創新型産業集群和“中國製造2025”創新引領示範區:圍繞技術創新,以大工程大項目為牽引,實現三大科學城科技創新成果産業化,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型産業集群,重點發展節能環保、積體電路、新能源等高精尖産業,著力打造以亦莊、順義為重點的首都創新驅動發展前沿陣地。

  2.發揮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主要載體作用

  強化中關村戰略性新興産業策源地地位,提升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引領功能,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加強一區十六園統籌協同,促進各分園高端化、特色化、差異化發展。延伸創新鏈、産業鏈和園區鏈,引領構建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支援科技創新成果向全國轉移和輻射,推廣形成可複製可借鑒的創新發展模式和政策體系。圍繞“一帶一路”建設實施科技創新行動,加快國際高端創新資源匯聚流動,使其成為全球創新網路的重要樞紐。

  3.形成央地協同、校企結合、軍民融合、全球合作的科技創新發展格局

  優化中央科技資源在京佈局,形成北京市與中央在京科教單位高效合作、協同創新的良好格局。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共建基礎研究團隊,開展産學研合作。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現代新型智庫體系。建立軍民融合創新體系。面向全球引進世界級頂尖人才和團隊在京發展,鼓勵國內企業佈局建立國際化創新網路,使北京成為全球科技創新引領者和創新網路重要節點。

  4.優化創新環境,服務科技人才

  充分發揮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改革試驗田的作用,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作機制,加強三城一區科技要素流動和緊密對接。完善配套政策,為科技人才工作、生活和科技活動提供優質服務。構建完備的創新生態系統,打造一批有多元文化、創新事業、宜居生活、服務保障的特色區域,為國際國內人才創新創業搭建良好的承載平臺。在望京地區、中關村大街、未來科學城和首鋼地區等區域打造若干國際人才社區。

  第43條 突出高端引領,優化提升現代服務業

  聚焦價值鏈高端環節,促進金融、科技、文化創意、資訊、商務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和高端發展,優化提升流通服務業,培育發展新興業態。培育壯大與首都戰略定位相匹配的總部經濟,支援引導在京創新型總部企業發展。

  1.北京商務中心區、金融街、中關村西區和東區、奧林匹克中心區等發展較為成熟的功能區,優化發展環境,提升服務品質,提高國際競爭力。

  北京商務中心區:是國際金融功能和現代服務業集聚地,首都現代化和國際化大都市風貌的集中展現區域。應構建産業協同發展體系,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國際水準的公共服務。

  金融街:集中了國家金融政策、貨幣政策的管理部門和監管機構,集聚了大量金融機構總部,是國家金融管理中心。應促進金融街發展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城市功能提升的有機結合,完善商務、生活、文化等配套服務設施,增強區域高端金融要素資源承載力。加強對金融街周邊疏解騰退空間資源的有效配置,進一步優化聚集金融功能。

  中關村西區和東區:中關村西區是科技金融、智慧硬體、知識産權服務業等高精尖産業重要集聚區,應建設成為科技金融機構集聚中心,形成科技金融創新體系;中關村東區應統籌利用中國科學院空間和創新資源,建成高端創新要素集聚區和知識創新引領區。

  奧林匹克中心區:是集體育、文化、會議會展、旅遊、科技、商務于一體的現代體育文化中心區。應突出國際交往、體育休閒、文化交流等功能,提高國家會議中心服務接待能力,提升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品牌活動的影響力,促進多元業態融合發展。

  2.北京城市副中心運河商務區和文化旅遊區、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麗澤金融商務區、南苑—大紅門地區等有發展潛力的功能區,應著眼于未來發展,預留空間資源,為現代服務業發展提供新的承載空間。

  北京城市副中心運河商務區和文化旅遊區:運河商務區是承載中心城區商務功能疏解的重要載體,建成以金融創新、網際網路産業、高端服務為重點的綜合功能片區,集中承載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金融功能;文化旅遊區以北京環球主題公園及度假區為主,重點發展文化創意、旅遊服務、會展等産業。

  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是傳統工業綠色轉型升級示範區、京西高端産業創新高地、後工業文化體育創意基地。加強工業遺存保護利用,重點建設首鋼老工業區北區,打造國家體育産業示範區,推動首鋼北京園區與曹妃甸園區聯動發展。

  麗澤金融商務區:是新興金融産業集聚區、首都金融改革試驗區。重點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數字金融、金融資訊、金融中介、金融文化等新興業態,主動承接金融街、北京商務中心區配套輻射。完善區域配套,加強智慧型精細化管理。

  南苑—大紅門地區:是帶動南部地區發展的增長極。利用南苑機場搬遷以及南苑地區升級改造、大紅門地區功能疏解,帶動周邊地區城市化建設和環境提升,建設成為融行政辦公、科技文化、商務金融等功能于一體的多元化城市綜合區。

  3.推動建設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和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建成具有國際一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資金、人才、技術、資訊等高端要素集聚,現代産業體系成熟,人與自然環境和諧的國家級臨空經濟示範引領區。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完善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功能,建設世界級航空樞紐,促進區域功能融合創新、港區一體發展。充分發揮天竺綜合保稅區政策優勢,形成以航空服務、通用航空為基礎,以國際會展、跨境電商、文化貿易、産業金融等高端服務業為支撐的産業集群。

  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有序發展科技研發、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等高端服務業,打造以航空物流、科技創新、服務保障三大功能為主的國際化、高端化、服務化臨空經濟區。

  第44條 騰籠換鳥,推動傳統産業轉型升級

  1.疏解退出一般性産業,壓縮産業功能區建設規模

  全市嚴禁發展一般性製造業的生産加工環節,堅決退出一般性製造業,就地淘汰污染較大、耗能耗水較高的行業和生産工藝,關閉金屬非金屬礦山,有序退出高風險的危險化學品生産和經營企業。促進區域性物流基地、區域性專業市場等有序疏解。優化調整産業功能區規劃,合理壓縮規劃建設規模。制定各區工業用地減量提質實施計劃,壓縮尚未實施的産業用地和建築規模。

  2.高效利用存量産業用地,提升發展品質

  以國有低效存量産業用地更新和集體産業用地整治改造為重點,促進産業轉型升級。對集中建設區外零散分佈、效益低的工業用地堅決實施減量騰退,退出後重點實施生態環境建設。集中建設區內的工業用地重點實施更新改造、轉型升級,鼓勵既有産業園區存量更新,利用騰退空間建設産業協同創新平臺,吸引和配置高精尖産業項目。重點實施新能源智慧汽車、積體電路、智慧製造系統和服務、自主可控資訊系統、雲計算與大數據、新一代移動網際網路、新一代健康診療與服務、通用航空與衛星應用等新産業,全力打造北京創造品牌。

  3.推進生産方式綠色化,構建綠色産業體系

  堅持綠色發展、迴圈發展、低碳發展,全面推行源頭減量、過程式控制制、縱向延伸、橫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綠色生産方式。推行清潔生産,發展迴圈經濟,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高效的産業發展模式。

  4.嚴把産業準入關,創新工業用地利用政策

  堅守産業禁止和限制底線。適應産業轉型升級需求和融合發展趨勢,創新産業用地出讓方式,探索持有物業型産業發展模式、縮短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等靈活出讓方式。建立産業用地全生命週期管理政策,完善全過程評估監督機制和退出機制。

第二節 堅持生活空間宜居適度,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務水準

  第45條 適度提高居住及其配套用地比重

  調整優化居住用地佈局,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擴大公共綠地,促進職住平衡,改善人居環境。

  到2020年城鄉居住用地佔城鄉建設用地比重由現狀36%提高到37%以上,到2035年提高到39%—40%。

  到2020年全市城鄉職住用地比例由現狀1:1.3調整為1:1.5以上,到2035年調整為1:2以上。

  第46條 構建覆蓋城鄉、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

  以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為導向,堅持政府主導和發揮市場、社會作用相結合,堅持提升硬體和優化服務相結合,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不斷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務供給水準,使人民群眾獲得更好的教育、更高水準的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更豐富的文化體育服務、更可靠的社會保障。

  1.建成公平、優質、創新、開放的教育體系

  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質。增加學前教育資源,擴大普惠性幼兒園覆蓋面。深入推進學區制改革和九年一貫制辦學,促進教育資源優質均衡配置。完善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體系,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健全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保障機制。保障特殊人群受教育權利。推進具有首都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發展。強化高等教育內涵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城市。

  2.構建覆蓋城鄉、服務均等的健康服務體系

  健全以區域醫療中心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重點,以專科、康復、護理等機構為補充的完整有序、公平可及的診療體系。建立由疾病防控、監督執法、婦幼保健和計生服務、急救和血液供應體系組成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在薄弱地區和重點領域的配置,做到各區都有三級甲等醫院。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實現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週期的健康管理。到2020年千人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由現狀5.14張提高到6.1張,到2035年提高到7張左右。

  3.建成醫養結合、服務均等的養老服務體系

  立足“9064”養老服務發展目標(90%居家養老、6%社區養老、4%機構養老),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多方式擴大養老服務設施總量供給,將養老資源向居家、社區、農村傾斜,向經濟困難、失能、失智、失獨、高齡老年人傾斜。實現醫養融合發展,擴大照護型服務資源。到2020年千人養老機構床位數由現狀5.7張提高到7張,到2035年提高到9.5張。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按照指標要求配置到位。

  4.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建成均衡發展、供給豐富、服務高效、保障有力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社會化和數字化水準。鼓勵學校、企事業單位文化設施向社會開放,擴大公共文化服務有效供給,實現農村、城市社區文化服務互聯互通。創新服務方式,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到2020年每人平均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築面積由現狀0.14平方米提高到0.36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0.45平方米。

  5.構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全面推進全民健身條例實施,建設全民健身設施網路,提升配套水準,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多元、更綜合的體育健身場所。推動學校、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鼓勵體育設施與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用,鼓勵公園綠地及開敞空間提供體育健身服務功能。到2020年每人平均公共體育用地面積由現狀0.63平方米提高到0.65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0.7平方米。

  6.完善社會救助、助殘和服務體系

  健全困難群眾救助體系,完善基本生活救助、臨時救助和專項救助制度體系,健全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創新社會救助模式。關愛有特殊需要的社會成員,加強殘疾人收入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加強無障礙設施及環境建設維護。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健全志願服務工作制度,倡導市民積極參與志願服務。

  第47條 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

  滿足人民群眾對生活性服務業的普遍需求,著力解決供給、需求、品質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生活性服務業便利化、精細化、品質化發展,優化消費供給結構,提高消費供給水準,推動形成商品消費和服務消費雙輪驅動的消費體系。

  1.建設均衡完善的便民服務網路

  形成居民和家庭服務、健康服務、養老服務、旅遊服務、體育服務、文化服務、法律服務、批發零售服務、住宿餐飲服務和教育培訓服務十大便民服務網路。增加基本便民商業設施,建立差異化商業服務體系。培育多種服務整合模式,發展一站式便民服務綜合體,引導零售、餐飲等生活性服務業組合發展。一刻鐘社區服務圈現狀覆蓋約80%城市社區,到2020年基本實現城市社區全覆蓋,到2035年基本實現城鄉社區全覆蓋。

  2.提供全面優質綠色的便民服務

  全面落實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引導疏解騰退空間優先用於補齊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做好國有企業原有商業網點等資源及閒置空間的再利用。

  注重城市綜合治理,提高街區環境品質。優化便民服務設施佈局,規範提升百姓周邊的菜場、商鋪、社區服務設施服務品質。按照不同功能區塊,培育構建完整的街區生態系統。

  推動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與生活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構建便捷、智慧、高效的物流配送體系。推動快遞網點、便民服務點、自助寄遞櫃、網購服務站等物流服務終端設施建設,完善郵政普遍服務體系。

  推進批發零售、物流、住宿餐飲、旅遊等行業服務設施生態化、服務過程清潔化、消費模式綠色化,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放心消費。

  3.提供優質旅遊服務

  以服務國內外來京旅遊為重點,做強古都文化遊、長城體驗遊、皇家宮苑遊、盧溝橋—宛平城抗戰文化遊以及現代文化遊等特色旅遊板塊。以服務北京市民京郊休閒度假為重點,加強休閒遊憩環境建設,打造古北口—霧靈山、房山世界地質公園、京西古道、雁棲湖、通州運河等休閒旅遊板塊。通過資源整合與跨區聯動形成大景區,大力拓展旅遊消費領域,不斷完善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均衡完善的旅遊便民服務網路。不斷提升北京旅遊的獨特吸引力和國際影響力,建設國際一流的旅遊城市。

第三節 堅持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大幅度提高生態規模與品質

  保護和修復自然生態系統,維護生物多樣性,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加強自然資源可持續管理,嚴守生態底線,優化生態空間格局。強化城市韌性,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整合生態基礎設施,保障生態安全,提高城市生態品質,讓人民群眾在良好的生態環境中工作生活。構建多元協同的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培育生態文化,增強全民生態文明意識,實現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綠色轉型。

  第48條 大幅度提高生態規模與品質

  1.劃定生態控制線

  以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為基礎,將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現狀生態用地和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法定保護空間劃入生態控制線。到2020年全市生態控制區面積約佔市域面積的73%。到2035年全市生態控制區比例提高到75%,到2050年提高到80%以上。

  2.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守耕地規模底線,加強耕地品質建設,強化耕地生態功能,實現耕地數量品質生態三位一體保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66萬畝。

  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按照依託現實、空間和諧、集中連片、不跨區界的原則,進一步調整優化9個基本農田集中分佈區,2020年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50萬畝。

  3.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以生態功能重要性、生態環境敏感性與脆弱性評價為基礎,劃定全市生態保護紅線,佔市域面積的25%左右。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勘界定標,保障落地。

  4.強化生態底線管理

  嚴格管理生態控制區內建設行為,嚴格控制與生態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基於現狀評估分類制定差異化管控措施,保障生態空間只增不減、土地開發強度只降不升。

  5.加強生態保育和生態建設

  統籌山水林田湖等生態資源保護利用,嚴格保護生態用地,提升生態服務功能。山區開展整體生態保育和生態修復,加強森林撫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品質。推進對泥石流多發區、礦山治理恢復區等重點地區的土地利用綜合整治。平原地區重點提高綠地總量和品質,構建喬灌草立體配置、系統穩定、生物多樣性豐富的森林生態系統,強化生態網路建設,優化生態空間格局。統籌考慮生態控制區內村莊長遠發展和農民增收問題,建設美麗鄉村。

  6.加強淺山區生態修復和建設管控

  加強沿平原地區東北部、北部及西部邊緣淺山帶的生態保護與生態修復,加大生態環境建設投入,鼓勵廢棄工礦用地生態修復、低效林改造等,提高生態環境規模和品質。加強規劃建設管控,嚴控增量建設和開發強度,實施違建住宅、小産權房等存量建設的整治和騰退。推動淺山區特色小城鎮和美麗鄉村建設,將淺山區建設成為首都生態文明示範區。

  第49條 健全市域綠色空間體系

  構建多類型、多層次、多功能、成網路的高品質綠色空間體系。完善以綠興業、以綠惠民政策機制,不斷擴大綠色生態空間。著力建設以綠為體、林水相依的綠色景觀系統,增強遊憩及生態服務功能,重塑城市和自然的關係,讓市民更加方便親近自然。

  1.構建“一屏、三環、五河、九楔”的市域綠色空間結構

  強化西北部山區重要生態源地和生態屏障功能,以三類環型公園、九條放射狀楔形綠地為主體,通過河流水系、道路廊道、城市綠道等綠廊綠帶相連接,共同構建“一屏、三環、五河、九楔”網路化的市域綠色空間結構。

  一屏:山區生態屏障

  充分發揮山區整體生態屏障作用,加強生態保育和生態修復,提高生態資源數量和品質,嚴格控制淺山區開發規模和強度,充分發揮山區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要生態服務功能。

  三環:一道綠隔城市公園環、二道綠隔郊野公園環、環首都森林濕地公園環

  推進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公園建設,力爭實現全部公園化;提高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綠色空間比重,推進郊野公園建設,形成以郊野公園和生態農業為主的環狀綠化帶;合力推進環首都森林濕地公園建設。

  五河:永定河、潮白河、北運河、拒馬河、泃河為主構成的河湖水系

  以五河為主線,形成河湖水系綠色生態走廊。逐步改善河湖水質,保障生態基流,提升河流防洪排澇能力,保護和修復水生態系統,加強濱水地區生態化治理,營造水清、岸綠、安全、宜人的濱水空間。

  九楔:九條楔形綠色廊道

  打通九條連接中心城區、新城及跨界城市組團的楔形生態空間,形成聯繫西北部山區和東南部平原地區的多條大型生態廊道。加強植樹造林,提高森林覆蓋率,構建生態廊道和城鎮建設相互交融的空間格局。

  2.建設森林城市

  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由現狀41.6%提高到44%,到2035年不低於45%。其中,到2020年平原地區森林覆蓋率由現狀22%提高到30%,到2035年達到33%。重點實施平原地區植樹造林,在生態廊道和重要生態節點集中佈局,增加平原地區大型綠色斑塊,讓森林進入城市。調整農業産業結構,發揮最大的生態價值。

  3.構建由公園和綠道相互交織的遊憩綠地體系,優化綠地佈局

  將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郊野公園、地質公園、城市公園六類具有休閒遊憩功能的近郊綠色空間納入全市公園體系。新建溫榆河公園等一批城市公園。加強淺山區生態環境保護,構建淺山休閒遊憩帶。完善市級綠道體系,形成由文化觀光型綠道、帶狀廊道遊憩型綠道和河道濱水休閒型綠道共同組成的綠道體系。現狀建成市級綠道約500公里,區級綠道約210公里。到2020年建成市級綠道800公里,區級及社區綠道400公里。到2035年建成市級綠道1240公里以上,示範帶動1000公里以上區級及社區綠道建設。優化城市綠地佈局,結合體育、文化設施,打造綠蔭文化健康網路體系。到2020年建成區每人平均公園綠地面積由現狀16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17平方米。到2020年建成區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覆蓋率由現狀67.2%提高到85%,到2035年提高到95%。

第四節 協調水與城市的關係,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思路,保障首都水資源高效利用,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按照互連互通、集約緊湊、提高韌性、親水宜居的原則,促進水與城市協調發展。

  第50條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1.嚴格控制用水總量

  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産,全市年用水總量現狀約38.2億立方米,到2020年控制在43億立方米以內,到2035年用水總量符合國家要求。增強水資源戰略儲備,保障首都供水安全,用足南水北調中線,開闢東線,打通西部應急通道,加強北部水源保護,形成外調水和本地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聯合調度的多水源供水格局。提高每人平均可供水量,到2020年每人平均水資源量(包括再生水量和南水北調等外調水量)由現狀約176立方米提高到約185立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約220立方米。遠期考慮將淡化海水作為戰略儲備水源。

  2.加強本地水源恢復與保護

  嚴格保護兩庫一渠,涵養地下水。到2020年密雲水庫蓄水量明顯增加,到2035年力爭達到歷史最好水準。有序實施官廳水庫、永定河流域生態修復,到2035年恢復官廳水庫飲用水源功能。增加地表水調蓄能力,優先利用外調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壓採和保護本地地下水,加大地下水回灌量,逐步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

  3.調整用水結構

  按照農業用水負增長、工業用新水零增長、生活用水控制增長、生態用水適度增長的原則,加強用水管控。

  4.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

  強化農村、園林綠地、城鄉結合部地區用水節水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生態環境、市政雜用優先使用再生水、雨洪水。促進生産和生活全方位節水,到2035年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産總值水耗在現狀16.6立方米/萬元的基礎上下降15%,到2035年下降40%以上。

  第51條 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建設海綿城市

  1.提高城市防洪防澇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實施流域調控、分區防守、洪澇兼治、化害為利的雨洪管理對策,完善水庫、河道、蓄滯洪區等工程與非工程防洪防澇減災體系。加強水庫、蓄洪澇區體系建設,強化骨幹河道、重點中小河道治理,保留山區河道行洪通道。

  規劃保留並新增外調水通道,完善相關水源配套工程,構建四條外部水源通道、兩道輸水水源環線、七處戰略保障水源地、多級調蓄聯動共保的首都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2.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實現水環境品質全面改善

  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構建全流域、全過程、全口徑的水污染綜合防治體系。系統整治水體污染,深入推進工業和生活污水防治,全面控制城市和農業面源污染,嚴格保護飲用水源。

  近期以黑臭水體和劣Ⅴ類水體為整治重點,到2018年年底全面消除全市黑臭水體,到2020年基本實現城鎮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城鎮污泥全部無害化處理處置,再生水資源利用量不少於12億立方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由現狀約57%提高到77%。到2035年全市城鄉污水基本實現全處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逐步恢復水生態系統功能。

  3.加強水系生態保護與修復,實現水城共融

  加強河湖水系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提高水系連通性,恢復河道生態功能,構建流域相濟、多線連通、多層迴圈、生態健康的水網體系。加強河湖藍線管理,保護自然水域、濕地、坑塘等藍色空間。

  以水源保護為中心,統籌考慮水土流失防治、面源污染控制和人居環境改善,開展小型水體近自然修復工程,系統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濕地生態保護、修復與建設,在重要支流入幹流河口地區預留生態濕地。

  逐步恢復河濱帶、庫濱帶自然生態系統,改善河岸生態微迴圈,提高水體自凈功能。統籌岸線景觀建設,打造功能複合、開闔有致的濱水空間。提高河道的親水性,滿足市民休閒、娛樂、觀賞、體驗等多種需求。

  4.加強雨洪管理,建設海綿城市

  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分區管控策略,綜合採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加大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比重,降低城市內澇風險,改善城市綜合生態環境。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建成區實現降雨70%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35年擴大到80%以上的城市建成區。

第五節 協調就業和居住的關係,推進職住平衡發展

  第52條 優化就業崗位分佈,縮短通勤時間,創新職住對接機制

  1.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實現比較充分和更高品質的就業

  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合理拓展和佈局就業新空間,為高等學校畢業生在京創業就業提供更好機會。不斷優化就業人口結構,拓展就業領域,做好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強化城市發展多層次人力資源支撐。營造服務便捷、流動有序、職住平衡的優良就業環境,提高城市發展活力。城鎮登記失業率穩定控制在4%以下。

  2.合理調控中心城區就業崗位規模,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新城吸引力

  優化中心城區産業結構,有效控制就業崗位規模。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承接中心城區功能轉移的就業政策,提高公共服務水準和綜合吸引力,引導中心城區人口隨功能轉移,實現新城宜居宜業、職住平衡。加強聯繫中心城區與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的公共交通建設,提高快捷通勤能力。

  3.加強主要功能區和大型居住組團之間交通聯繫

  大幅提升通勤主導方向上的軌道交通和大容量公交供給,完善城市主要功能區、大型居住組團之間公共交通網路,提高服務水準,縮短通勤時間。推進公共交通導向的城市發展(TOD)模式,圍繞交通廊道和大容量公交換乘節點,強化居住用地投放與就業崗位集中,建設能夠就近工作、居住、生活的城市組團。

  4.創新職住對接機制,提高就業人員就近居住配置率

  探索通過多種方式提供面向本地就業人口的租賃住房,引導就業人口就近居住和生活。

第六節 協調地上地下空間的關係,促進地下空間資源綜合開發利用

  第53條 統籌地上地下空間佈局、功能、防災和管理體系

  堅持先地下後地上、地上地下相協調、平戰結合與平災結合併重的原則,統籌以地鐵為代表的地下交通基礎設施,統籌以綜合管廊為代表的各類地下市政設施,統籌以人防工程為代表的各類地下安全設施,統籌以地下綜合體為代表的各類地下公共服務設施,構建多維、安全、高效、便捷、可持續發展的立體式宜居城市。

  1.堅持立體分層開發,統籌地上地下空間佈局

  以中心城區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為重點,以軌道交通線網為骨架,統籌淺層、次淺層、次深層、深層4個深度,加強以城市重點功能區為節點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到2020年每人平均地下空間建築面積由現狀4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左右,到2035年達到8平方米。

  淺層地下空間(地下0—10米):以地下公共活動、地下公共服務、地下停車、地下市政管線、綜合管廊、地下軌道交通、地下道路、人防工程等功能為主。

  次淺層及次深層地下空間(地下10—30—50米):以地下停車、人防工程、地下市政管線及設施、地下倉儲物流、地下軌道交通等功能為主。

  深層地下空間(地下50米以下):以深層地下鐵路、地下雨洪調蓄廊道等功能為主。

  2.堅持地下綜合開發,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功能

  建設舒適便捷的地下公共活動空間,促進地面設施地下化,補充完善公共服務設施缺口,提升地下空間與周邊地塊連通性,改善地面環境。

  鼓勵變電站、換熱站、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間,消除鄰避效應,增加綠化空間,提升環境品質。依託地下空間設置大型儲水設施,統籌解決城市排水和蓄水問題。

  建立以軌道交通線網為骨架,包括地下停車、地下步行和地下道路的城市地下交通系統。

  3.堅持可持續發展,統籌地上地下空間防災

  科學評估地下空間資源,確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底線。綜合評估地面沉降、活動斷裂、岩溶塌陷、砂土液化、地下有害氣體、地下採空、地下水位變化等災害因素,消除災害隱患,確保地上地下空間安全。

  發揮地下空間抗爆、抗震、防地面火災、防毒等防災特性,構建地下空間主動防災系統。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設應兼顧人民防空需要,對重要經濟目標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4.堅持體制機制改革,統籌地上地下管理體系

  建立地下市政管線數據實時測繪機制,建立全市地下空間數據庫,建立地下空間災害事故監測預警系統,完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法規政策。

第四章 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強化首都風範、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城市特色

  北京是見證歷史滄桑變遷的千年古都,也是不斷展現國家發展新面貌的現代化城市,更是東西方文明相遇和交融的國際化大都市。北京歷史文化遺産是中華文明源遠流長的偉大見證,是北京建設世界文化名城的根基,要精心保護好這張金名片,凸顯北京歷史文化的整體價值。傳承城市歷史文脈,深入挖掘保護內涵,構建全覆蓋、更完善的保護體系。依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構建綠水青山、兩軸十片多點的城市景觀格局,加強對城市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文脈延續性等方面的規劃和管控,為市民提供豐富宜人、充滿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間。大力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升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

第一節 構建全覆蓋、更完善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

  第54條 完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

  以更開闊的視角不斷挖掘歷史文化內涵,擴大保護對象,構建四個層次、兩大重點區域、三條文化帶、九個方面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讓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成果惠及更多民眾。

  1.加強老城、中心城區、市域和京津冀四個空間層次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2.加強老城和三山五園地區兩大重點區域的整體保護。

  3.推進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的保護利用。

  4.加強世界遺産和文物、歷史建築和工業遺産、歷史文化街區和特色地區、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風景名勝區、歷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遺産、山水格局和城址遺存、古樹名木、非物質文化遺産九個方面的文化遺産保護傳承與合理利用。

  第55條 拓展和豐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內容

  1.更加精心地保護好世界遺産

  加強對長城、北京故宮、週口店北京人遺址、頤和園、天壇、明十三陵、大運河7處世界遺産的整體保護,嚴格落實世界遺産相關保護要求,依法嚴懲破壞遺産的行為。

  積極推進中軸線、天壇遺産擴展項目(明清皇家壇廟建築群)申遺工作,對有條件列入申遺預備名單的遺産進行遴選。

  2.加強三條文化帶整體保護利用

  大運河文化帶:以元明清時期的京杭大運河為保護重點,以元代白浮泉引水沿線、通惠河、壩河和白河(今北運河)為保護主線,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為契機,推動大運河遺産保護與利用,加強路縣故城遺址保護,全面展示大運河文化魅力。

  長城文化帶:有計劃推進重點長城段落維護修繕,加強未開放長城的管理。對長城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城鄉建設實施嚴格監管。以優化生態環境、展示長城文化為重點發展相關文化産業,展現長城作為拱衛都城重要軍事防禦系統的歷史文化及景觀價值。

  西山永定河文化帶:依託三山五園地區、八大處地區、永定河沿岸、大房山地區等歷史文化資源密集地區,加強琉璃河等大遺址保護,修復永定河生態功能,恢復重要文化景觀,整理商道、香道、鐵路等歷史古道,形成文化線路。

  3.加強歷史建築及工業遺産保護

  挖掘近現代北京城市發展脈絡,最大限度保留各時期具有代表性的發展印記。建立評定優秀近現代建築、歷史建築和工業遺産的長效機制,定期公佈名錄,劃定和標識保護範圍,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在保護的基礎上,創新利用方法與手段。

  4.加強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

  挖掘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價值,保護傳統文化遺産,改善人居環境。因地制宜探索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新途徑、新機制、新模式。調動市民參與保護的積極性,科學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名鎮名村保護利用,在保護中實現村鎮特色發展。

  第56條 保護和恢復老字號等文化資源

  積極發掘、整理、恢復和保護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和傳承傳統地名、戲曲、音樂、書畫、服飾、技藝、醫藥、飲食、廟會等。加強老字號原址、原貌保護。開展口述史、民俗、文化典籍的整理、出版、闡釋工作。深入挖掘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內涵和精神價值,講好文化遺産背後的故事,活化文化遺産。

第二節 加強老城整體保護

  第57條 堅持整體保護十重點

  1.保護傳統中軸線

  結合申遺工作,加強鐘鼓樓、玉河、景山、天橋等重點地區綜合整治,保護中軸線傳統風貌特色。

  2.保護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

  優化完善城墻舊址沿線綠地系統,凸顯由宮城、皇城、內城、外城四重城廓構成的獨特城市格局。採取遺址保護、標識或意象性展示等多種方式,保護和展現重要歷史文化節點。

  3.整體保護明清皇城

  嚴格執行《北京皇城保護規劃》,加大保護和整治力度,完整真實保持以故宮為核心,以皇家宮殿、衙署、壇廟建築群、皇家園林為主體,以四合院為襯托的歷史風貌、規劃佈局和建築風格。

  4.恢復歷史河湖水系

  保護和恢復重要歷史水系,形成六海映日月、八水繞京華的宜人景觀,為市民提供有歷史感和文化魅力的濱水開敞空間。

  六海包括北海、中海、南海、西海、後海、什剎海。八水包括通惠河(含玉河)、北護城河、南護城河、筒子河、金水河、前三門護城河、長河、蓮花河。

  5.保護老城原有棋盤式道路網骨架和街巷衚同格局,保護傳統地名

  保護1000余條現存衚同及衚同名稱。實施衚同微空間改善計劃,提供更多可休憩、可交往、有文化內涵的公共空間,恢復具有老北京味的街巷衚同,發展街巷文化。

  老城原則上不再拓寬道路。建設以三橫四縱為代表的文化景觀街道。強化整體空間聯繫,提升街道綠化,擴大步行空間,培育街道客廳,展現各類文物古跡、近現代史跡、多元文化、自然生態環境交織的美麗景觀。

  6.保護北京特有的衚同—四合院傳統建築形態,老城內不再拆除衚同四合院

  將核心區內具有歷史價值的地區規劃納入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名單,通過騰退、恢復性修建,做到應保盡保,最大限度留存有價值的歷史資訊。擴大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範圍,歷史文化街區佔核心區總面積的比重由現狀22%提高到26%左右。將13片具有突出歷史和文化價值的重點地段作為文化精華區,強化文化展示與傳承。進一步挖掘有文化底蘊、有活力的歷史場所,重新喚起對老北京的文化記憶,保持歷史文化街區的生活延續性。

  13片文化精華區:什剎海—南鑼鼓巷文化精華區、雍和宮—國子監文化精華區、張自忠路北—新太倉文化精華區、張自忠路南—東四三至八條文化精華區、東四南文化精華區、白塔寺—西四文化精華區、皇城文化精華區、天安門廣場文化精華區、東交民巷文化精華區、南鬧市口文化精華區、琉璃廠—大柵欄—前門東文化精華區、宣西—法源寺文化精華區、天壇—先農壇文化精華區。

  7.分區域嚴格控制建築高度,保持老城平緩開闊的空間形態

  以故宮、皇城、六海為中心,按原貌保護區及低層、多層、中高層三個限制建設分區,嚴格控制新建建築高度。歷史文化街區和文物按原貌保護區嚴格控制,風貌協調區和其他成片傳統平房區參照原貌保護區要求進行控制,其餘區域以多層限制建設區控制為主,東西二環路沿線部分區域按中高層限制建設區控制。

  8.保護重要景觀視廊和街道對景

  恢復銀錠觀山景觀視廊,保護景山萬春亭、北海白塔、正陽門城樓和箭樓、妙應寺白塔、鐘鼓樓、德勝門箭樓、天壇祈年殿、永定門等地標建築之間的景觀視廊。保護朝阜路北海大橋東望故宮西北角樓、陟山門街東望景山萬春亭等街道對景。嚴禁在景觀視廊和街道對景保護範圍內,插建對景觀保護有影響的建築。

  9.保護老城傳統建築色彩和形態特徵

  保持老城傳統色調,以大片青灰色房屋和濃蔭綠樹為基調,烘托金黃琉璃瓦的皇宮及綠、藍琉璃瓦的王府、壇廟。新建建築的形態與色彩應與老城整體風貌相協調。加強老城第五立面管控,以傳統坡屋頂形式為主,平屋頂形式的現代建築應進行平改坡或開展屋頂綠化。

  10.保護古樹名木及大樹

  保持和延續老城傳統特有的街道衚同綠化和院落綠化,保護古樹名木及大樹,因地制宜增加綠化空間,突出綠樹掩映的傳統城市特色。

  第58條 加強文物保護與騰退

  完善文物保護與周邊環境管控的法規和機制,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嚴格執行保護要求,嚴禁拆除各級各類不可移動文物。將老城歷史文化街區、風貌協調區及其他成片傳統平房區整體劃定為地下文物埋藏區。結合功能疏解,開展重點文物的騰退,實施九壇八廟皇家壇廟建築群、王府建築群等主題性文物保護修繕整治。科學復建部分反映歷史格局的重要標誌。在科學保護的基礎上加強文物合理利用,擴大開放,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實現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

  九壇包括天壇(內含祈谷壇)、地壇、日壇(又稱朝日壇)、月壇(又稱夕月壇)、先農壇(內含太歲壇)、社稷壇、先蠶壇(位於北海內)。八廟包括太廟、奉先殿(位於故宮內)、傳心殿(位於故宮內)、壽皇殿、雍和宮、堂子(已無存,現址為貴賓樓)、歷代帝王廟、孔廟(又稱文廟)。

  第59條 完善保護實施機制

  健全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相關配套法規政策。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類主體責任和義務,嚴格依法進行保護、利用和管理。全面建立老城歷史建築保護修繕長效機制,以原工藝高標準修繕四合院,使老城成為傳統營造工藝的傳承基地。嚴格管控老城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動完善房屋産權制度,鼓勵居民按保護規劃實施自我改造更新。完善鼓勵居民外遷、房屋交易等相關政策。加強公眾參與制度化建設,實現共治共用,營造“我要保護”的社會氛圍。

第三節 加強三山五園地區保護

  三山五園是對位於北京西北郊、以清代皇家園林為代表的各歷史時期文化遺産的統稱。三山指香山、玉泉山、萬壽山,五園指靜宜園、靜明園、頤和園、圓明園、暢春園。

  三山五園地區是傳統歷史文化與新興文化交融的複合型地區,擁有以世界遺産頤和園為代表的古典皇家園林群,集聚一流的高等學校智力資源,具有優秀歷史文化資源、優質人文底蘊和優美生態環境。應建設成為國家歷史文化傳承的典範地區,並使其成為國際交往活動的重要載體。

  第60條 構建歷史文脈與生態環境交融的整體空間結構

  1.形成南北文化帶

  北部文化傳承發展帶串聯頤和園、圓明園等重要景區及大宮門、青龍橋等城市節點,重點加強歷史文化資源挖掘、修復與利用;南部生態文化遊憩帶連接香山、西山等城市綠色空間,重點加強生態修復和環境整治,提升綠化品質,完善生態功能。

  2.突出三個特色分區

  西部生態休閒遊憩區以香山公園、北京植物園、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為基礎,整合綠地資源,提升景觀品質,完善遊憩功能;中部歷史文化旅遊區以頤和園、圓明園為載體,以文化為主導功能,優化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成為展示和交流中國歷史文化的示範區;東部教育科研文化區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高等學校為載體,以教育和文化為主導功能,優化完善配套設施。

  3.塑造若干關鍵節點

  沿北部文化傳承發展帶重點塑造若干關鍵文化節點,以文化遺産保護與展示為主題。沿南部生態文化遊憩帶佈置若干景觀遊憩節點,改善和提升環境品質。

  第61條 保護與傳承歷史文化

  1.加大文物和遺址保護力度

  加強文物保護力度,開展圓明園考古、香山昭廟和大慧寺保護修繕工作。對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實施保護,進一步挖掘應納入保護對象的文化遺産,實現區域保護全覆蓋。建立完善的文物數據庫管理平臺,從文物普查、綜合評價、搶救性保護、近期展示、精細測繪、科技保護等方面開展保護管理工作。全面梳理和綜合評估現存遺址情況,開展科學監測,及時預警,協調遊客管理與遺址保護的關係。

  2.保護歷史風貌和重要歷史文化節點

  深入挖掘三山五園地區文化資源,實施圓明園大宮門歷史風貌保護和功德寺景觀提升等工程,保護和展現禦園宮門、古鎮、村落、禦道等重要歷史節點。通過數字技術等手段虛擬重現近期難以原址恢復的重要文化遺産,豐富展現方式,增進文化體驗。

  3.活化非物質文化遺産

  依託圓明園昇平署區域開展皇家禦膳、宮廷音樂等文化傳承工作,深入挖掘和保護區域內古鎮文化和民俗文化等優秀歷史文化資源。

  第62條 恢復山水田園的自然歷史風貌

  1.保護西山山脈生態環境

  提升西山植被品質,以鄉土樹種為特色,配植西山特色灌木和彩葉樹種,展現四季分明的生態山林景觀。

  2.恢復大尺度綠色空間

  梳理地區歷史發展脈絡,部分恢復水稻田園風光。逐步恢復歷史水系,展現歷史盛期水系格局和景觀特色。增加綠地,提升綠化品質,加強生態廊道連通,整合香山公園、北京植物園、西山國家森林公園及其他城市公園。保障基礎設施安全,結合南水北調調蓄池營造優美生態環境。在三山五園地區形成公園成群、綠樹成蔭、歷史環境與綠水青山交融的景觀風貌。

  3.開展綜合整治和功能提升

  保護三山五園地區山水格局與傳統風貌,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建築高度。做好人口和功能疏解,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完善地區交通體系,打通南北向交通,優化交通組織。加大旅遊管理和綜合執法力度,實現三山五園地區環境景觀和城市功能全面提升。

第四節 加強城市設計,塑造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城市特色風貌

  建立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的城市設計管理體系,更好地統籌城市建築佈局、協調城市景觀風貌。通過精心規劃設計和保護提升,使北京擁有富有文化魅力的歷史建築、令人賞心悅目的現代建築、舒適整潔的街道、清新怡人的綠色開放空間和美觀清澈的河流,建設令人愉悅的美麗城市。

  第63條 進行特色風貌分區

  1.中心城區形成古都風貌區、風貌控制區、風貌引導區三類風貌區

  古都風貌區:二環路以內,實行最為嚴格的建築風貌管控,嚴格控制區域內建築高度、體量、色彩與第五立面等各項要素,逐步拆除或改造與古都風貌不協調的建築,實現對老城風貌格局的整體保護。

  風貌控制區:二環路與三環路之間,按照與古都風貌協調呼應的要求,細化區域內對建築高度、體量、立面的管控要求,加強對傳統建築文化內涵的現代表達。

  風貌引導區:三環路以外,處理好繼承和發展的關係,充分吸收傳統建築元素,鼓勵採用現代建築設計手法與材料,展現具有創新精神的時代特徵和首都特色。

  2.中心城區以外地區分別建設具有平原特色、山前特色與山區特色的三類風貌區

  平原風貌區: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順義、亦莊、大興。突出現代城市風貌特徵,加強城區內部與週邊郊野綠色開敞空間的滲透融合,形成城野交融、活力城區的特色風貌。

  山前風貌區:包括房山、昌平、海淀山後、豐臺河西地區。強調城市建築風貌與自然環境的協調與呼應,按照保護山巒背景的要求控制建築高度,保護重要觀山視廊與親水通道,形成顯山露水、田園城區的特色風貌。

  山區風貌區:包括門頭溝、平谷、懷柔、密雲、延慶。強調城市建設對自然環境的尊重,順應山形水勢,強化建築體量控制,嚴控淺山區建設行為,形成城景合一、山水互動的特色風貌。

  第64條 構建綠水青山、兩軸十片多點的城市整體景觀格局

  尊重和保護山水格局,加強城市建設與自然景觀有機融合,突出山水城市景觀特徵,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強化兩軸空間秩序,突出兩軸統領城市空間格局、串聯重點景觀區域與景觀節點的骨架作用。深入挖掘中華文化精髓,打造十片傳承歷史文脈、體現時代特徵的重點景觀區域,集中展示國家形象、民族氣魄及地域文化多樣性。依託文物保護單位及城市交通門戶空間,建設若干主題突出的重要景觀節點,增強城市可識別性。

  十片重點景觀區域:老城文化景觀區域(老城)、三山五園文化景觀區域(三山五園地區)、長城文化景觀區域(長城北京段)、大運河文化景觀區域(中國大運河北京段)、京西文化景觀區域(京西古道)、燕山文化景觀區域(明十三陵、銀山塔林、湯泉行宮等)、房山文化景觀區域(房山文化線路)、南苑文化景觀區域(南苑及南中軸森林公園地區)、國際文化景觀區域(北京商務中心區及三里屯地區)、創意文化景觀區域(望京、酒仙橋及定福莊地區)。

  第65條 加強建築高度、城市天際線、城市第五立面與城市色彩管控

  1.建立以中心城區為重點,覆蓋市域的建築高度管控體系

  重點針對中心城區劃定歷史文化控制區、城市景觀控制區、城市安全控制區、綠色生態控制區四類特殊控制引導區,明確高度控制要求,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2.加強城市天際線塑造

  保護老城平緩有序的城市天際線,嚴格控制老城建築高度與體量,維護故宮、鐘鼓樓、永定門城樓等重要建築(群)周邊傳統空間輪廓的完整。保護城市北部及西部壯麗、連綿的山巒背景,嚴格控制淺山及山前地區建築高度與體量。整體保護和塑造長安街、通惠河等重要街道、河道沿線城市天際線,加強北京商務中心區、北京城市副中心、頤和園、雁棲湖等城市重要功能區、城市節點、風景區周邊城市天際線管控,塑造特色鮮明、錯落有致、富有韻律的城市天際線。

  3.構建看城市、看山水、看歷史、看風景的城市景觀眺望系統

  加強城市整體空間形態控制,構建展示城市特色風貌的景觀眺望系統,統籌城市第五立面與城市色彩塑造,讓人們更好地看城市、看山水、看歷史、看風景。

  看城市視廊:以位於奧林匹克中心區的北京奧林匹克塔、位於玉淵潭西側的中央電視塔和香山香爐峰等為眺望點,分別通過不同方向俯瞰城市,感知格局明晰的整體城市意象。

  看山水視廊:形成銀錠觀山、鐘鼓樓北望、太和殿經玉淵潭西望、景山萬春亭西望四條由核心區向外眺望自然山體的景觀視廊,強化山水城市意象。

  看歷史視廊:以老城內傳統地標建築為眺望點,形成多條集中展示歷史景觀的視廊,強化對傳統景觀意象的保護。

  看風景視廊:利用鐵路、高速公路、航線等重要交通廊道形成若干條眺望視廊,加強城市門戶節點的景觀塑造。

  4.加強城市第五立面管控

  塑造肌理清晰、整潔有序的第五立面空間秩序,營造與自然山水和諧相融、與歷史文化交相輝映、具有高度可識別性的城市第五立面。重點管控好老城、重點視廊區域及機場起降區域的城市第五立面,將城市第五立面整治與城市修補、生態修復相結合,通過建築屋頂綠化美化與有序整理、城市綠化補充與修飾等手段,全面提升第五立面整體品質。

  5.加強城市色彩管控

  充分汲取古都五色系統精髓,規範城市色彩使用,形成典雅莊重協調的北京城市色彩形象。建立城市色彩引導管理體系,重點管控老城、三山五園地區、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他重點地區城市色彩。對建築、設施、植被、路面等提出色彩使用指導意見,發揮城市色彩對塑造城市風貌的重要作用。

  第66條 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築方針,打造首都建設的精品力作

  1.大力發展綠色建築

  鼓勵建築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提倡呼吸建築、城市森林花園建築。新建建築100%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動超低能耗建築建設,2020年全面完成城鎮及農村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鼓勵既有建築生態化改造,實現建築迴圈使用。

  2.全面提升建築設計水準

  重視建築的文化內涵,加強單體建築與周圍環境的融合,努力把傳承、借鑒與創新有機結合起來,打造能夠體現北京歷史文脈、承載民族精神、符合首都風情、無愧於時代和人民的精品建築。加強公共空間人性化設計,建築設計要把控基調,體現多樣性,重要公共建築設計方案須經過國際招標比選,避免貪大、媚洋、求怪。

  3.完善建築設計管理機制

  建立責任規劃師和責任建築師制度,完善建築設計評估決策機制,提高規劃及建築設計水準。建立指導規範建築設計的有效機制,健全單體建築設計審查機制,鼓勵建設用地帶設計方案出讓。對重要節點、重要街道、重點地區的建築方案形體與立面實施嚴格審查,開展直接有效的公眾參與。

  第67條 優化城市公共空間,提升城市魅力與活力

  1.塑造高品質、人性化的公共空間

  通過銜接大型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城市綠道、優化濱水空間、打開封閉街區、打通步行道、拆墻見綠、促進公園綠地開放共用等多種手段,增強公共空間有效連通,提高可達性,建設更加完善的公共空間體系,營造生活方便、環境宜人、景觀優美、具有豐富文化體驗的公共空間。

  2.重塑街道空間環境

  對交通性街道、生活性街道、歷史街區街道、綜合性街道分類進行精細化管控與引導,打造特色街道示範區。通過道路斷面優化、沿線建築控制、街道設施人性化改造、完善過街和無障礙設施、街道景觀設計、規範停車行為等措施,修補街道肌理,提升街道環境品質,讓街道擁有舒適安全的環境、賞心悅目的景觀和生動美好的生活氛圍。

  3.強化公共空間從規劃設計、審批施工到管理維護的全過程管控

  創新城市開發建設模式,建立健全公共空間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維護的長效機制。加強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統籌協調,促進公共空間與功能、景觀的整合。

第五節 加強文化建設,提升文化軟實力

  以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統領,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為根基,建設國際一流的高品質文化設施,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首都文明建設,發展文化創意産業,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形成涵蓋各區、輻射京津冀、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文化中心發展格局。不斷提升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推動北京向世界文化名城、世界文脈標誌的目標邁進。

  第68條 高水準建設重大功能性文化設施

  以兩軸為統領,完善重大功能性文化設施佈局。深入挖掘核心區文化內涵,擴大金名片影響力。北部繼續完善以奧林匹克中心區為重點的國家體育、文化功能。東部以北京城市副中心為載體傳承大運河文化,建設服務全市人民的文化設施集群。西部重點建設首鋼近現代工業遺産文化區。南部通過南苑地區改造預留發展用地,未來塑造首都文化新地標。

  發揮中關村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國家文化産業創新實驗區、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北京)、中國(懷柔)影視産業示範區、2019中國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北京環球主題公園及度假區等文化功能區的示範引領作用,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文化功能區空間發展佈局。

  支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若干高等學校建成世界一流大學,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學科。統籌空間佈局,做到在各區都有高等學校。優化海澱區高等學校集聚區、良鄉高教園區、沙河高教園區發展環境,打造世界一流的高教園區,提升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培養世界一流人才,形成學術大師、文化名家和領軍人才薈萃的生動局面,強化人才培養與首都發展互促互進。加強國家級標誌性文化設施和院團建設,培育世界一流文藝院團,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品牌。

  第69條 推進首都文明建設

  堅持以首善標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打造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體現區域文化特色、符合時代要求的城市精神。利用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日,組織有教育意義和有莊嚴感的典禮儀式,舉辦重大主題教育和重要主題展覽,激發愛國熱情,凝聚全市人民精神力量。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深化文明城區等五大創建活動,強化公共文明引導,著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完善公共文明行為規範體系,加強公共文明法治建設。推動誠信建設制度化,完善信用體系。壯大志願服務隊伍,到2020年實名註冊志願者與常住人口比值由現狀0.152提高到約0.183,到2035年提高到約0.21。

  第70條 激發文化創意産業創新創造活力

  聚焦文化生産前端,鼓勵創意、創作與創造,建設創意北京,使北京成為傳統文化元素和現代時尚符號匯聚融合的時尚創意之都。優化提升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傳統優勢行業,發展壯大設計服務、廣告會展、藝術品交易等創意交易行業,積極培育文化科技融合産業。健全文化市場體系,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高端製造業、商務服務業、資訊業、旅遊業、農業、體育、金融、教育服務産業等領域融合發展,打造北京設計、北京創造品牌。

  第71條 提升文化國際影響力

  以各類文化資源為載體,搭建多種類型、不同層級的文化展示平臺。充分運用數字傳媒、移動互聯等科技手段,構建立體、高效、覆蓋面廣、功能強大的國際傳播網路。組織開展重大文化活動,打造一批展現中國文化自信和首都文化魅力的文化品牌。深入開展國際文化交流合作,發揮首都示範帶頭作用,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華文化,不斷擴大文化競爭力、傳播力和影響力。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準,讓城市更宜居

  建設和管理好首都,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本次城市總體規劃,以制約首都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導向,以解決人口過多、交通擁堵、房價高漲、大氣污染等“大城市病”為突破口,以改革發展為手段,標本兼治,綜合施策,全面提高城市治理水準,構建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到2020年“大城市病”得到緩解,到2035年“大城市病”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到2050年全面形成具有首都特點、與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相適應的現代化超大城市治理體系。

第一節 劃定城市開發邊界,遏制城市攤大餅式發展

  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結合生態控制線,將16410平方公里的市域空間劃分為集中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生態控制區,實現兩線三區的全域空間管制,遏制城市攤大餅式發展。

  第72條 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實現城鎮集約高效發展

  1.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

  嚴格管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確定城鎮建設空間剛性管控邊界和約束性指標,永久性城市開發邊界範圍原則上不超過市域面積的20%。到2020年集中建設區(城市開發邊界內)面積約佔市域面積的14%。

  2.嚴格管控城鎮建設空間

  城市各類建設項目原則上均應在集中建設區內進行佈局和建設。按照集約高效和宜居適度的原則,完善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和鎮分類指導的建設強度管控體系。

  第73條 加強限制建設區改造和治理,逐步實現兩線合一

  1.明確治理目標

  生態控制區和集中建設區以外為限制建設區,約佔市域面積的13%。通過集體建設用地騰退減量和綠化建設,限制建設區用地逐步劃入生態控制區和集中建設區,到2050年實現兩線合一,全市生態控制區比例提高到市域面積的80%以上。

  2.促進減量增綠

  推動集體建設用地集約集中利用,嚴格控制建設強度。確保騰退後集體建設用地優先還綠,並同步實施。

第二節 標本兼治,緩解城市交通擁堵

  堅持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將綜合交通承載能力作為城市發展的約束條件。堅持公共交通優先戰略,著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準。加強交通需求調控,優化交通出行結構,提高路網運作效率。完善城市交通路網,加強靜態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市交通微迴圈系統,塑造完整街道,各種出行方式和諧有序,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綜合交通體系。

  第74條 促進交通與城市協調發展,提高交通支撐、保障與服務能力

  1.建立分圈層交通發展模式,打造一小時交通圈

  構建分圈層交通發展模式:第一圈層(半徑25—30公里)以地鐵(含普線、快線等)和城市快速路為主導;第二圈層(半徑50—70公里)以區域快線(含市郊鐵路)和高速公路為主導;第三圈層(半徑100—300公里)以城際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和高速公路構成綜合運輸走廊。到2020年軌道交通里程由現狀約631公里提高到1000公里左右,到2035年不低於2500公里;到2020年公路網總里程力爭達到22500公里,到2035年超過23150公里;到2020年鐵路營業里程達到1500公里,到2035年達到1900公里。

  2.保障交通基礎設施用地規模

  適度超前、優先發展交通基礎設施,提前規劃控制交通戰略走廊和重大交通設施用地。到2020年全市交通基礎設施用地(含區域交通基礎設施)約700平方公里,到2035年約850平方公里。

  3.全力提升規劃道路網密度和實施率

  完善城市快速路和主幹路系統,推進重點功能區和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周邊及軌道車站周邊道路網建設,大幅提高次幹路和支路規劃實施率。提高建成區道路網密度,到2020年新建地區道路網密度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快速路網規劃實施率達到100%;到2035年集中建設區道路網密度力爭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網規劃實施率力爭達到92%。

  4.建立交通與土地利用協調發展機制

  充分發揮軌道交通、交通樞紐的綜合效益。加強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用地一體化規劃及場站用地綜合利用,提高客運樞紐綜合開發利用水準,引導交通設施與各項城市功能有機融合。

  第75條 堅持公共交通優先與需求管理並重,提高交通運作效率和服務水準

  1.提供便捷可靠的公共交通

  加強軌道交通建設。按照中心加密、內外聯動、區域對接、樞紐優化的思路,優化調整軌道交通建設近遠期規劃,重點彌補線網結構瓶頸和層級短板,統籌利用鐵路資源,大幅增加城際鐵路和區域快線(含市郊鐵路)里程,有序發展現代有軌電車。

  提升公交服務水準。優化公交專用道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公交運作速度和準點率。到2020年中心城區公交專用道里程由現狀約741車道公里提高到1000車道公里左右,到2035年超過1500車道公里。

  2.實施差別化的交通需求管理

  按照控擁有、限使用、差別化的原則,劃定交通政策分區,實施更科學、更嚴格、更精細的交通需求管理。綜合利用法律、經濟、科技、行政等措施,分區制定擁車、用車管理策略,從源頭調控小客車出行需求。到2020年小客車出行比例和車均出行強度降幅力爭達到10%—15%,到2035年降幅不小于30%。

  3.構建科學合理的停車管理體系

  堅持挖潛、建設、管理、執法並舉,加強行業管理,建設良好停車環境。構建符合市場化規律的停車價格體系,完善市場定價、政府監管指導的價格機制。建立停車資源登記制度和資訊更新機制,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停車位使用效率。通過利用騰退土地和邊角地、建設立體機械式停車設施等多種手段增加供給。全面整治停車環境,嚴格管理路內停車泊位,完善居住區停車泊位的標線施劃,將單位內部停車、大院停車等納入規範化管理。

  第76條 加強客運樞紐和交通節點建設,提高換乘效率和服務水準

  1.構建功能清晰的對外客運樞紐格局

  圍繞2個國際航空樞紐、10個全國客運樞紐、若干個區域客運樞紐,構建“2+10+X”的客運樞紐格局。完善樞紐規劃建設政策機制,實現對外交通與城市交通之間高效順暢銜接。

  推進北京新機場陸側交通系統建設,提升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陸側交通通道能力。促進幹線鐵路、城際鐵路與城市有機融合,新建鐵路車站實現與城市交通順暢銜接,逐步改善北京站、北京西站等既有車站交通轉換環境。結合主要放射性交通廊道和軌道交通車站,優化公路客運樞紐佈局。

  2.創新客運交通運輸組織模式

  實現鐵路與城市軌道交通一體化運營服務,實現公路與城市道路交通一體化銜接,推進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全覆蓋。創新客運交通運輸組織模式,提供聯程運輸和一體化服務。

  3.提升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環境

  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公共交通接駁換乘條件。加強軌道交通車站最後一公里接駁換乘通道和設施建設,增加袖珍公交線路,倡導自行車換乘公共交通(B+R)的綠色出行方式,規劃建設一批換乘停車場(P+R)。

  第77條 提升出行品質,實現綠色出行、智慧出行、平安出行

  1.建設步行和自行車友好城市

  構建連續安全的步行和自行車網路體系,保障步行和自行車路權,開展人性化、精細化道路空間和交通設計,創造不用開車也可以便利生活的綠色交通環境。積極鼓勵、引導、規範共用自行車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其在市民公共交通接駁換乘及短距離出行中的作用,制定共用自行車系統技術規範和停放區設置導則,結合軌道交通車站、大型客流集散點等地區優化落實共用自行車停放區設置。到2020年城市綠色出行比例由現狀70.7%提高到75%以上,到2035年不低於80%;到2020年自行車出行比例不低於10.6%,到2035年不低於12.6%。

  2.建設智慧交通體系

  倡導智慧出行,實現交通建設、運作、服務、管理全鏈條信息化和智慧化。推行“網際網路+便捷交通”,建立政府監管平臺和市場服務平臺,積極引導共用自行車、網約車、分時租賃等新興交通模式健康發展,科學動態配置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運力資源。

  3.建設低碳交通系統

  強化交通節能減排管理,優化交通能源結構,推動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在交通領域規模化應用,建設充電樁、加氣站等配套設施。提升貨運組織綠色化水準,推動綠色貨運樞紐場站建設。

  4.建設和諧平安交通

  堅持城市交通社會共建、共治、共用,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強交通管理設施建設,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優化交通發展軟環境。

  第78條 引導支援交通物流融合發展,發揮交通運輸基礎和主體作用

  1.優化物流基礎設施佈局

  完善物流配送模式,提升物流配送的整體效益,構建由物流基地、專業物流園區、配送中心、末端配送點組成的城鄉公共物流配送設施體系。規範城市末端配送組織,形成多功能集約化的物流配送終端網路。優化整合民航、鐵路、公路物流設施佈局,實現專業化運輸。

  2.完善多式聯運設施佈局

  優化民航貨運功能及內陸無水港節點佈局,完善口岸服務功能。建立完善的多式聯運樞紐場站和集疏運體系,提升貨運組織水準和銜接轉換效率。

第三節 完善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實現住有所居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將穩定房地産市場作為長期方針,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為主要方向,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加強需求端有效管理,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大力推動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人民群眾住有所居。

  第79條 健全和優化住房供應體系

  1.完善住房供應體系

  建立包括商品住房、共有産權住房、棚改安置房、租賃住房等多種類型,一二三級市場聯動的住房供應體系。擴大商品住房市場有效供應,增強政府市場調控能力。增加共有産權住房與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滿足居民自住需求。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提升基本居住需求保障水準。研究擴大租賃住房賦權,公共租賃住房向非京籍人口放開。

  未來5年新供應住房中,産權類住房約佔70%,租賃類住房約佔30%。産權類住房中,商品住房約佔70%,保障性住房約佔30%。商品住房中,共有産權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約佔70%。共有産權住房中,70%面向本市戶籍人口,30%面向非京籍人口。

  2.擴大居住用地與住房供應

  健全政策機制,增加中心城區和新城居住用地供應。創新集體建設用地政策,探索多種建設模式。到2035年規劃城鄉居住用地約1100平方公里,其中城鎮居住用地約600平方公里,位於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居住用地(含宅基地)約500平方公里。加強土地儲備工作,合理安排城鎮居住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供應時序,加強住房建設計劃管理。未來5年新供應各類住房150萬套以上。

  3.合理佈局居住用地

  中心城區適度增加居住用地,增加租賃住房,調控房地産市場。

  中心城區以外地區加大居住用地與住房供應力度,重點保障共有産權住房與租賃住房的用地供應。統籌考慮新型城鎮化與保障性住房選址建設,培育就業功能,提高教育、醫療服務水準,增強吸引力,為中心城區疏解人口在週邊地區生活就業創造良好條件。

  居住用地優先在軌道車站、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節點周邊佈局。新建居住區推廣街區制,建設小街區、開敞式、有活力的社區。

  第80條 建立房地産基礎性制度

  1.提高住房建設標準和品質

  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採用裝配式建築,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商品住房中的比重,到2020年達到30%以上,到2035年前全面採用裝配式建築。

  推進住房規劃建設標準化、信息化、智慧化,加強工程品質安全管理。2020年前建立百年住宅標準並進行試點推廣,到2035年新建住房全面實施百年住宅標準。

  2.完善住房租賃體系

  培育和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制定完善房屋租賃地方法規,規範主體行為,建立租期和租金相對穩定、服務規範的租賃市場,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鼓勵租賃服務企業通過躉租等方式整合居民空置房屋和其他社會閒散住房資源,集中經營管理;鼓勵開發企業將在途或待售住房轉化為租賃住房,開展租賃業務;新投放居住用地配建或競建一定比例自持租賃住房;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3.建立房地産市場監管常態化機制

  綜合利用稅收、金融信貸等政策措施,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行為,防止房地産市場大起大落。嚴格商品住房管控,防範泡沫和風險。綜合運用政策工具,規範二手房交易市場。加強綜合監管執法,嚴肅查處開發、建設、銷售、中介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回應社會關注,主動解讀政策和市場形勢,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第81條 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和老舊小區綜合整治

  1.有序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

  完善棚戶區改造政策,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積極推進中心城區危舊房改造、簡易樓拆遷、城中村邊角地等的整治改造。全面開展城鄉結合部、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地區的棚戶區改造。

  2.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

  統籌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有機更新。開展老舊小區抗震加固、建築節能改造、養老設施改造、無障礙設施補建、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增加停車位等工作,提升環境品質和公共服務能力。建立老舊小區日常管理維護長效機制,促進物業管理規範化、社會化、精細化。

第四節 著力攻堅大氣污染治理,全面改善環境品質

  堅持源頭減排、過程管控與末端治理相結合,多措並舉、多方聯動、多管齊下,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産業轉型升級。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行政等手段,強化區域聯防聯控聯治,推動污染物大幅減排,全面改善環境品質。努力讓人民群眾享受到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生態環境。

  第82條 綜合施策,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

  在正常氣象條件下,到2020年大氣中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由現狀80.6微克/立方米下降到56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5年大氣環境品質得到根本改善,到2050年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1.控制燃煤污染物排放

  全面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工程,以煤改氣、煤改電等方式,推進各類燃煤設施和農村地區散煤採暖的清潔能源改造。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由現狀1165萬噸下降到500萬噸以內,實現平原地區基本無燃煤鍋爐,中心城區和重點地區實現無煤化;到2035年全市基本實現無煤化。

  2.推進交通領域污染減排

  堅持機動車總量控制,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提高新車排放標準和車用油品標準,到2020年燃油計程車力爭達到國Ⅴ及以上標準。發展低排放公共交通,嚴格管控重型柴油貨運車,有序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

  3.削減工業污染排放總量

  淘汰落後産能和高污染、高耗能産業,推進重點行業環保技術改造升級,深化治理石化、建築涂裝等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嚴控、調整在京石化生産規模。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構建清潔迴圈發展的産業體系。

  4.嚴格控制揚塵和農業面源污染

  運用新技術新工藝,全面控制施工和道路揚塵污染。有序壓縮農業生産和養殖業規模。改進種植業生産技術,降低農藥、化肥等使用強度和總量,減少設施農業揮發性有機物和氨排放。

  第83條 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優化能源結構

  統籌處理好城市發展與資源能源利用、環境品質改善和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內在聯繫,推進經濟社會綠色化、低碳化轉型。深度挖掘産業結構、能源結構和功能結構調整的節能減碳潛力,以國際一流標準建設低碳城市。

  1.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加強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強化建築、交通、工業等領域的節能減排和需求管理。全市現狀能源消費總量約6853萬噸標準煤,到2020年控制在7650萬噸標準煤,到2035年力爭控制在9000萬噸標準煤左右。提升城市基礎設施適應能力、城市系統碳匯能力,增強極端氣候事件應急能力,將北京建設成為氣候智慧型示範城市。

  2.構建多元化優質能源體系

  因地制宜開發本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引進外埠清潔優質能源,提供更穩定安全的能源供應保障,努力構建以電力和天然氣為主,地熱能、太陽能和風能等為輔的優質能源體系。到2020年優質能源比重由現狀86.3%提高到95%,到2035年達到99%。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由現狀6.6%提高到8%以上,到2035年達到20%。

  第84條 加強風險防控,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到2020年土壤環境品質總體保持穩定,建立健全土壤環境監測網路,實現土壤環境品質監測點位各區全覆蓋,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0%以上。到2035年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5%以上。

  1.加強農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科學施用農藥、化肥,禁止施用高殘留農藥,開展農藥包裝物和農膜回收利用,輕度、中度污染耕地採取替代種植等措施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嚴禁種植食用農産品,切實保障農用地土壤環境安全。

  2.實施污染地塊風險管理

  推進現狀工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減量騰退後的土壤環境調查、監測、評估和修復。建立工業企業用地原址再開發利用調查評估制度,受污染地塊優先實施綠化並封閉管理,確需開發利用的,需治理修復達標後方可使用,確保土地開發利用符合土壤環境品質要求。

  第85條 加強固體廢棄物收運,提升處理處置能力

  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原則,高標準建設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理處置設施。著力構建城鄉統籌、結構合理、技術先進、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級統籌、屬地負責的生活垃圾管理體系。

  1.推進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理處置

  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系統,積極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強化重點領域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和無害化處置能力建設,繼續推進電子垃圾回收拆解工作,加大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力度,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實現安全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2.提高生活垃圾處理水準,完善生活垃圾管理體系

  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建立全生命週期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鼓勵社會專業企業參與垃圾分類與處理,並向社區前端延伸。加強垃圾焚燒飛灰的資源化處置,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無縫高效銜接。完善垃圾管理配套制度,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完善生活垃圾跨區處理經濟補償機制。發展迴圈低碳經濟,建設迴圈經濟産業園,提升綜合處理能力。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燒和生化處理能力達到3萬噸/日,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35年生活垃圾焚燒和生化處理能力達到3.5萬噸/日,全面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第86條 防治噪聲和輻射污染,降低環境風險水準

  以保障環境安全為底線,強化環境污染防治、降低環境風險水準,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水準,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體系。

  1.降低環境噪聲水準

  推進公共交通車輛、軌道交通等重點交通噪聲源控制技術研究及示範應用。降低交通及施工噪聲,控制居住區噪聲,加強機場和飛機噪聲管理。

  2.加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管

  實施高風險輻射源總量控制,完善輻射環境管理體系。強化對試驗性、研究性核反應爐周邊環境品質的實時監測,對放射源生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收貯等流轉環節實行全生命週期嚴格監管。逐步退出與首都功能不相適應、安全風險較高的核與輻射活動。

第五節 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提升市政基礎設施運作保障能力

  適應資源環境約束新要求,按照世界城市標準定位,形成適度超前、相互銜接、滿足未來需求的功能體系,在設施建設標準、市政服務品質、運作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提升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水準。

  第87條 建設國際一流、城鄉一體的基礎設施體系

  1.全面提升基礎設施建設標準

  按照適度超前、綠色環保、城鄉一體的原則,以技術創新和機制創新為手段,提高基礎設施規劃標準和建設品質,保障城市運作安全。中心城區防洪標準達到200年一遇,北京城市副中心達到100年一遇,新城達到50—100年一遇。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防澇標準達到50年一遇,局部特別重要地區達到100年一遇,新城達到20—30年一遇。提升城市雨水管道建設標準,重要及特別重要地區設計降雨重現期為5—10年一遇。到2020年每人平均用電負荷達到1.2千瓦左右,到2035年達到1.7千瓦左右。到2020年每人平均天然氣用量由現狀約670立方米提高到800立方米以上。

  2.保障城鄉供水安全

  中心城區形成兩大供水動脈、一條水源環線、八大主力水廠,中心城區以外地區分區新建、擴建自來水廠,形成整體均衡佈局的供水格局。到2020年中心城區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供水安全系數達到1.3,全市供水能力達到900萬噸/日;到2035年全市供水安全系數達到1.3,供水能力達到1200萬噸/日。

  3.建設污水處理與再生水利用設施

  堅持集中和分散相結合、截污和治污相協調,完善污水收集處理及污泥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水、污泥處理水準,全面提升再生水品質,擴大再生水應用領域。中心城區新建、擴建9座再生水廠,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擴建30座再生水廠,加強城鄉結合部和村鎮污水管網建設,提高農村地區污水處理設施的覆蓋率。到2020年全市污水處理能力達到750萬噸/日,到2035年達到900萬噸/日。到2020年全市城鄉污水處理率提高到95%,到2035年提高到99%以上,其中城鎮污水處理率分別提高到96.5%、100%。

  4.完善雨水排除工程體系

  加強城市排水河道、雨水調蓄區、雨水管網及泵站等工程建設,開展城市積水點、易澇區治理,實現防洪防澇安全和雨水資源綜合管理的目標。

  5.打造安全高效、能力充足的綠色智慧電網

  促進北京與河北新能源基地合作共建,建設西北、南部方向綠色電力輸送通道。加強西電東送、北電南送通道建設。到2020年全市電力負荷達到2600萬千瓦,電網總供電能力達到4350萬千瓦;到2035年全市電力負荷達到4000萬千瓦左右,電網總供電能力達到5450萬千瓦。

  6.完善多源多向、靈活調度的天然氣輸配系統

  完善陜京輸氣系統,聯結中俄東線、海上液化天然氣輸氣通道,形成多源多向的氣源供應體系;建設京津冀地區地下儲氣庫,依託唐山液化天然氣碼頭建設儲氣設施,增強儲氣調峰能力;完善市內管網系統。提高門站總接收能力,提高輸配系統保障能力,實現六環路高壓A管網成環。保障供氣安全,到2020年全市天然氣供應能力由現狀約150億立方米/年提高到200億立方米/年。

  7.發展多種方式、多種能源相結合的安全清潔供熱體系

  提升供熱能力,完善熱電氣聯調聯供機制,保障城市能源系統安全穩定運作。擴大區域能源合作。中心城區以城市熱網集中供熱、燃氣供熱為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為補充,實現供熱無煤化。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供熱設施以燃氣供熱為主,鼓勵發展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到2020年全市清潔能源供熱比例達到95%以上,到2035年達到99%以上。

  8.建成寬頻、泛在、融合、安全的資訊基礎設施

  建設高速泛在、暢通便捷、質優價廉的資訊網路和服務體系,促進資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資源共用。到2020年城區家庭寬頻接入能力普遍達到1千兆比特/秒(Gbps),行動通訊實現第四代行動通訊(4G)網路全覆蓋,成為第五代行動通訊(5G)首批試點商用城市;持續優化網際網路骨幹網間互聯架構,擴展網際網路網間頻寬容量。到2035年全面建成國內領先、世界先進的寬頻網路基礎設施。

  第88條 科學構建綜合管廊體系

  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科學佈局綜合管廊。中心城區規劃形成一軸、兩環、多點、多片區的佈局。中心城區以外地區以重點功能區為先導規劃建設綜合管廊。到2020年建成綜合管廊長度由現狀約12.5公里提高到150—200公里,到2035年達到450公里左右。

  重點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麗澤金融商務區、北京新機場等地區,結合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同步建設綜合管廊。

  第89條 促進基礎設施功能融合

  1.構建生態共生的新型市政資源迴圈利用中心

  推進污水處理、垃圾焚燒和能源供應等多種市政設施的功能整合和綜合設置,推廣資源迴圈利用中心建設,同時兼顧城市景觀、綜合服務、休閒遊憩等需求,形成資源迴圈利用體系。

  2.創新整合多維服務的公共空間模式

  完善城市公廁規劃佈局,以固定式、附建式為主,以社會公廁為輔,適當補充移動公廁。把城市公廁打造成多維服務的第五空間。

第六節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加強公共安全各領域和重大活動城市安全風險管理,深化平安北京建設,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處置突發事件和危機管理能力,降低城市脆弱度,形成全天候、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運作安全保障體系,讓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第90條 加強城市防災減災能力,提高城市韌性

  1.構建城市防災空間格局

  以城市快速路、公園、綠地、河流、廣場為界,劃分防災分區,堅持完善城市開敞空間系統,預留防災避難空間和中長期安置重建空間。提高城市綜合防災和安全設施建設標準,加強設施運作管理,建設首都防災體系。

  2.構建京津冀廣域防災體系

  建設航空、鐵路、公路協同的區域疏散救援通道,提高通道設防等級。健全京津冀突發事件協同應對和聯合指揮機制、應急資源合作共用機制。

  3.建設統一的災害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體系

  針對地震災害、火災與爆炸、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水安全、交通事故與災害、生物災害與疫病、生命線系統事故、城市工業化事故、建設項目及公共場所事故等主要災害,深化城市災害風險評估。綜合統籌多種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體系,完善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體系。

  4.加強災害易損點段管理

  完善各類災害易發區的識別與劃定,治理現狀安全隱患,嚴控新增建設;提高建構築物抗震、消防、防洪等抗災能力,加強超高層建築防火,廣泛應用減隔震技術,開展次生災害排查,對不達標的予以整改或更新;適度提高重要設施、災害高風險地段設防等級,並加強監測管理。

  第91條 強化安全風險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水準

  1.全力防範暴力恐怖活動

  完善反恐怖工作體制。加強重點區域、人員密集場所及出租房屋、地下空間綜合整治。

  2.完善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高標準推進首都社會治安防控網建設,健全周邊跨區域治安協同防控體系。建設首都公共安全大數據服務平臺,提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3.強化城市運作安全

  加強水、電、氣、熱、交通等城市運作安全監測,推進生命線系統預警控制自動化,建立健全多路多源的生命線戰略安全體系,確保重要供給線廣域聯通。加強公交、軌道交通、交通樞紐安全防控,確保軌道交通安全設施隨線路運營同步啟用。

  4.強化事故災害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

  健全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深入開展油氣管道、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專項整治,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産、運輸、儲存進行全過程智慧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

  5.強化城市安全風險管理體系

  完善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機制,加強經濟安全、社會安全、資訊安全、生態安全等領域的風險控制和隱患治理。全面梳理各種風險源、風險點、危險源、事故隱患,建立排查、登記數據庫和資訊系統,進行風險評估,編制應急預案。

  第92條 建設綜合應急體系,提高城市應急救災水準

  1.完善應急指揮救援體系

  按照防空防災一體化、平戰結合、平災結合的原則,完善應急指揮救援體系,推動市區兩級指揮場所、消防隊站建設,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消防和武警等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街道和社區為主體,加強應急志願者隊伍建設。

  2.健全救援疏散避難系統

  推進避難場所分級建設,到2020年每人平均應急避難場所面積由現狀0.78平方米提高到1.09平方米,到2035年力爭達到2.1平方米。以幹線公路網和城市幹道網為主通道,建設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統。

  3.完善生命線應急保障系統

  建設應急供水系統、應急供電設施、廣播通信系統、應急交通系統、應急垃圾及污水處理設施,保障生命線設施在緊急狀態下良好運作,並預留安全儲備。

  4.推進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系統建設

  在市域範圍內建立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形成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醫藥物資和能源物資儲備庫網路體系。

  5.加強應急保障設施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做好各類應急保障設施運作維護、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93條 加強軍事設施保護,推動軍民融合發展,提升人防工程建設水準

  1.加強軍事設施保護

  依法劃定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安全保護範圍,落實電磁環境、空域、建築控高等空間管控和安全保障要求。周邊建設項目立項規劃前應做好對軍事設施影響的預先考慮和先期評估,加強對軍事和涉密設施的安全保護。

  2.提升人防工程建設水準

  加強人防設施規劃建設,增強首都綜合防護能力,建立以地鐵為骨幹、防空地下室為主體、專業配套工程為重點、綜合管廊等兼顧設防的地下空間為補充的防護工程體系。人防設施與城市基礎設施相結合,實現軍民兼用。

  3.實現軍民深度融合發展

  加強基礎領域、産業領域、科技領域、教育資源、社會服務、應急和公共安全統籌,增強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整體支撐能力。民用機場、鐵路公路、通信網路、倉儲物流等骨幹基礎設施落實國防要求,軍用機場、戰備公路等國防工程兼顧民用功能。提高軍隊保障社會化水準,建立健全軍地統籌銜接的公共服務體系。加強軍事區域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提高軍地協同應對能力,健全軍地應急行動協調機制,統籌推進軍地應急保障裝備設施建設。

第七節 健全城市管理體制,創新城市治理方式

  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從精治、共治、法治、創新體制機制入手,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進城市運作高效有序,形成與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相匹配的城市治理能力。

  第94條 加強精細化管理

  1.提高城市環境治理能力

  建立精細治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城市環境治理更加精準全面,既要管好主幹道、大街區,又要治理好每個社區、每條小街小巷小衚同。開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疏解非首都功能,拆除違法建設,整治開墻打洞與佔道經營,綜合整治老舊小區,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開展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專項行動,建立街巷長制,整治街巷環境,解決亂停車、主次幹道架空線入地等;加強城鄉結合部環境綜合治理,著力解決垃圾、污水、違法建設等突出問題;建立長效管控機制,加強淺山區生態修復與違法違規佔地建房治理。

  2.提升城市網格化管理水準

  將網格化管理作為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基礎,加強統一管理,建成覆蓋城鄉、功能齊全、三級聯動的工作體系。提高網格化運作效率,實現網格常態化、精細化、制度化管理。

  3.健全智慧服務管理體系

  全面推進三網融合,推廣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建立以城市人口精準管理、交通智慧管理服務、資源和生態環境智慧監控、城市安全智慧保障為重點的城市智慧管理運作體系。健全城市資訊系統,強化對城市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管理、地理國情監測等領域的支撐。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智慧社區和智慧鄉村服務,深化醫療健康、教育等智慧應用,建立社會保障大數據和雲計算服務體系,構建多渠道、便捷化、整合化資訊惠民服務體系。

  第95條 推動多元治理

  1.提高多元共治水準

  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參與城市治理。暢通公眾參與城市治理的渠道,培育社會組織,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調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性,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治理格局。整合行政、市場、社會、科技手段,實現城市治理方法模式現代化。

  2.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準

  完善社區治理機制,建立社區公共事務準入制度,推廣參與型社區協商模式,增強居民社區歸屬感。加強社區綜合管理,健全常態化管理機制,完善配套設施和管理體系。

  第96條 堅持依法治理

  更加注重運用法規、制度、標準來管理城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完善綜合執法體系,搭建城市管理聯合執法平臺,構建綜合執法與專業執法相協調,部門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市、區、鄉鎮(街道)職責分工明晰的執法工作格局。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和公共文明建設,提升市民守法意識和文明素質,使首都成為依法治理的首善之區。

  第97條 創新體制機制

  1.健全統籌協調機制

  深化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改革,理順城市管理職責關係,加強城市管理統籌,強化部門聯動,增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整體協調性,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創新街道社區治理模式,夯實基層基礎。完善農村治理結構,構建城鄉一體化綜合治理體系。面向京津冀建立區域協同治理機制。

  2.積極引入市場化機制

  鼓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方式,推進基礎設施、市政公用、公共服務等領域市場化運營,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環衛保潔、綠化養護、公共交通、河道管護等領域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第六章 加強城鄉統籌,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

  深入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必須把城市和鄉村作為有機整體統籌謀劃,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充分挖掘和發揮城鎮與農村、平原與山區各自優勢與作用,優化完善功能互補、特色分明、融合發展的網路型城鎮格局。全面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快人口城鎮化和經濟結構城鎮化進程,構建和諧共生的城鄉關係,形成城鄉共同繁榮的良好局面,成為現代化超大城市城鄉治理的典範。

第一節 加強分類指導,明確城鄉發展一體化格局和目標任務

  第98條 完善新型城鄉體系

  針對平原地區和生態涵養區不同資源稟賦條件,創新完善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鎮—新型農村社區的現代城鄉體系,制定分區指導、分類推動、分級管控的城鄉一體化發展策略,形成以城帶鄉、城鄉一體、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鄉關係。

  集約緊湊的宜居城區、各具特色的小城鎮和舒朗有致的美麗鄉村相互支撐,景觀優美、功能豐富的大尺度綠色空間穿插其中,著力形成大疏大密、和諧共融、相得益彰的城鄉空間形態。按照不同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功能定位和生態保護要求,建立分區分類建設強度管控機制。

  第99條 建設綠色智慧、特色鮮明、宜居宜業的新型城鎮

  1.加強分類引導

  重點把握好新型城鎮建設的3種形態,切實發揮鎮在城鄉發展一體化中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

  新市鎮建設:選擇在城市重要發展廊道和主要交通沿線、具有良好發展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高的地區,建設具有一定規模、功能相對獨立、綜合服務能力較強的新市鎮。新市鎮是輻射帶動和服務周邊鄉鎮地區發展,承接中心城區部分專項功能疏解轉移,具有完備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的新型城鎮。

  特色小鎮建設:依託資源稟賦和特色文化資源,著力培育特色産業功能,探索引導功能性項目、特色文化活動、品牌企業落戶小城鎮。塑造特色風貌形態,提升建成區環境品質,建設一批歷史記憶深厚、地域特色鮮明、小而精的特色小鎮。

  小城鎮建設:發揮小城鎮促進本地城鎮化的作用,著力提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準,加強綠色生態保護,推進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融合發展,將鎮中心區建設成為本地區就業、居住、綜合服務和社會管理中心。

  2.加強分區指導

  位於中心城區、新城內的鄉鎮,重點推進土地徵轉、完善社會保障,實現城市化改造;中心城區、新城外平原地區的鄉鎮,培育強化專業分工特色,適度承接中心城區生産性服務業及醫療、教育等功能,提高吸納本地就業能力,促進農村人口向小城鎮鎮區有序集聚;山區鄉鎮充分發揮生態屏障、水源涵養、休閒度假、健康養老等功能,帶動本地農民增收。

  3.加強開發建設管控

  嚴格控制小城鎮建設規模,集約緊湊與宜居適度相結合,營造疏密有致、綠色生態的景觀環境。創新小城鎮建設實施方式,鼓勵存量用地轉型升級,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防止變相搞房地産開發。

  第100條 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打造美麗鄉村

  全面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改善居民生産生活條件,提升服務管理水準,建設新型農村社區。以傳統村落保護為重點,傳承歷史文化和地域文化,優化鄉村空間佈局,凸顯村莊秩序與山水格局、自然環境的融合協調。完善美麗鄉村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實現現代化生活與傳統文化相得益彰,城市服務與田園風光內外兼備,建設綠色低碳田園美、生態宜居村莊美、健康舒適生活美、和諧淳樸人文美的美麗鄉村和幸福家園。

第二節 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城鄉發展一體化水準

  第101條 全面實現城鄉規劃、資源配置、基礎設施、産業、公共服務、社會治理一體化

  1.城鄉規劃一體化

  完善城鄉規劃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空間規劃管制制度,創新集體建設用地利用模式。以區為主體制定集體建設用地規劃和實施計劃,以鄉鎮為基本單元統籌規劃實施,全面推動城鄉建設用地減量提質。

  2.城鄉資源配置一體化

  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探索擴大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有序入市。深化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在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有效形式,促進集體經濟組織向現代企業轉型,實現規模化、集群化發展。規範農村住房建設標準,制定農村建房和升級改造規程,多措並舉盤活閒置宅基地等農村閒置資産,依法保障農民和集體合法權益,鼓勵農民帶著資産融入城市。

  3.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

  改革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和建設方式,推進農村道路、公共交通、供排水設施、清潔能源供應、環衛設施、信息化等建設,著力提升農村基礎設施通達水準,實現市政交通服務全覆蓋。加強生態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推廣清潔能源和農村各項設施低碳化、生態化處理方式,推動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和污水處理。

  4.城鄉産業一體化

  切實發揮城市和重點功能區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城鄉功能融合對接,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堅持産出高效、産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積極發展城市功能導向型産業和都市型現代農業。鼓勵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資源與産業功能區和産業園區對接,利用減量升級後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發展文化創意、科技研發、商業辦公、旅遊度假、休閒養老、租賃住房等産業。合理調減糧食生産面積,推進高效節水生態旅遊農業發展,注重農業生態功能,保障農産品安全,全面建成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利用現有農業資源、生態資源以及集體建設用地騰退後的空間,探索推廣集迴圈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模式。

  5.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

  縮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實現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農村地區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提高公共服務水準;整合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構建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險體系;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實現全市低保標準城鄉統一,提升農村社會福利和民生保障水準。鼓勵和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實現就地就近城鎮化。

  6.城鄉社會治理一體化

  統籌城鄉社會管理,建立城鄉一體的新型社會管理體系,提升農村地區治安管理、實有人口管理、群眾矛盾調解、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等社會治理能力。深化農村組織制度改革,完善農村治理結構,積極探索村民自治社會管理模式,多途徑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

第三節 提高服務品質,發展鄉村觀光休閒旅遊

  第102條 明確發展目標,優化空間佈局,加強鄉村觀光休閒旅遊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鄉村旅遊服務水準

  1.明確發展目標

  按照城鄉發展一體化方向,堅持鄉村觀光休閒旅遊與美麗鄉村建設、都市型現代農業融合發展的思路,推動鄉村觀光休閒旅遊向特色化、專業化、規範化轉型,將鄉村旅遊培育成為北京郊區的支柱産業和惠及全市人民的現代服務業,將鄉村地區建設成為提高市民幸福指數的首選休閒度假區域。

  2.優化空間佈局

  依託京郊平原、淺山、深山等地區的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古跡等人文資源,結合不同區域農業産業基礎和自然資源稟賦,完善旅遊基礎設施,提高公共服務水準,打造平原休閒農業旅遊區、淺山休閒度假旅遊區和深山休閒觀光旅遊區。

  3.加強鄉村觀光休閒旅遊設施建設

  推動鄉村旅遊與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建設一批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的旅遊景觀小鎮。提升民俗旅遊接待水準,培育一批有特色、環境優雅、食宿舒適的高端民俗旅遊村。完善空間佈局,建設具有高水準服務的鄉村旅遊諮詢和集散中心。促進鄉村旅遊與都市型現代農業、文化體育産業相融合,發展鄉村精品酒店、國際驛站、養生山吧、民族風苑等新型業態,建設綜合性休閒農莊。推動鄉村旅遊目的地周邊環境治理,推進登山步道、騎行線路和景觀廊道建設。

第四節 加大治理力度,實現城鄉結合部減量提質增綠

  第103條 明確減量提質增綠的目標任務

  現狀城鄉結合部主要是指四環路至六環路範圍規劃集中建設區以外的地區,主要包括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總面積約1220平方公里。城鄉結合部地區是構建平原地區生態安全格局、防控首都安全隱患、遏制城市攤大餅式發展的重點地區,同時也是全市人口規模調控、非首都功能疏解、産業疏解轉型和環境污染治理的集中發力地區。

  按照2035年實現一綠建成、全面實現城市化,二綠建好、加快城鄉一體化的總體目標,疏解與整治並舉,全面實現綠化隔離地區減量提質增綠和集體産業、基礎設施、民生保障、社會管理的城鄉一體化發展。

  第104條 大幅擴大綠色空間規模,提高生態服務品質

  大幅增加綠地面積,優化綠地結構,提升綠化品質,重點建設好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城市公園環和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郊野公園環,提高綠地生態功能和休閒服務功能。

  1.推進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城市公園環建設

  力爭實現全部公園化,加強各個城市公園之間聯繫。到2020年綠色開敞空間佔比由現狀35%提高到41%左右,到2035年規劃綠地全部實現,綠色開敞空間佔比提高到50%左右。

  2.大幅提高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綠色空間比重

  大力推進郊野公園建設,形成以郊野公園和生態農業用地為主體的環狀綠化帶,加強九條楔形綠色廊道植樹造林。到2020年綠色開敞空間佔比由現狀59%提高到63%左右,到2035年提高到70%左右。

  3.提高綠化實施保障水準

  積極開展植樹造林,推動現狀低效用地騰退還綠。提高綠地建設和養護標準,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已建及在建公園綠地養護全部實現與城市園林綠化同等標準;加大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生態建設投入力度,完善綠地實施和養護機制。

  第105條 加強綜合施策治理,完善統籌實施機制

  1.優化調整城鄉結合部地區産業發展結構

  堅決整頓、清退不符合首都功能的産業,結合不同地區資源稟賦、區位條件和功能定位,積極發展宜綠、宜遊、宜農的都市型休閒産業。以承接市民遊憩和休閒養生為導向,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再利用和集體産業發展應充分與城市功能相銜接。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重點發展服務城市功能的休閒産業、綠色産業,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重在提升環境品質,發展城鄉結合、城綠結合的惠農産業、特色産業。

  2.促進城鄉結合部地區與集中建設區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提高城鄉結合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改革投資、建設和管理機制。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按照中心城區標準統一建設基礎設施;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加強與集中建設區的統籌規劃、建設和管理,重點提高垃圾、污水處理率和清潔能源利用比例。

  3.強化以規劃實施單元為平臺的鄉鎮(街道)、區、市三級統籌機制

  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變項目平衡為區域統籌,推動集中建設區新增用地與綠化隔離地區低效用地減量捆綁掛鉤,強化土地資源、實施成本、收益分配和實施監管統籌管理。針對實施任務較重的地區,探索跨區域平衡機制。創新土地收益分配方式,集中建設區的土地收益優先用於解決周邊城鄉結合部改造。

  4.加強規劃實施中的資金保障和成本監控

  加大城鄉結合部基礎設施、村莊整治、民生保障、綠化環境等資金投入。創新和統籌利用土地一級開發、集體産業用地騰退集約、國有單位自有用地自主改造等不同實施模式,細化明確拆佔比、拆建比標準和農民安置標準,加強監管,降低實施成本。

第七章 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建設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

  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是實現首都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發揮好北京一核的輻射帶動作用,攜手津冀兩省市推進交通、生態、産業等重點領域率先突破,著力構建協同創新共同體,推動公共服務共建共用,對接支援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與河北共同籌辦好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強化交界地區規劃建設管理,優化生産力佈局和空間結構,建設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

第一節 建設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

  第106條 明確發展目標

  圍繞首都形成核心區功能優化、輻射區協同發展、梯度層次合理的城市群體系,探索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的新模式,著力建設綠色、智慧、宜居的城市群。強化在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中的轉型與創新示範作用,提升京津冀城市群在全球城市體系中的引領地位。推動京津冀區域建設成為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區域整體協同發展改革引領區、全國創新驅動經濟增長新引擎、生態修復環境改善示範區。

  1.促進北京及周邊地區融合發展

  加強跨界發展協作和共同管控,建設國際化程度高、空間品質優、創新活力強、文化魅力彰顯、公共服務均等、社會和諧包容、城市設計精良的首善之區。

  2.推動京津冀中部核心功能區聯動一體發展

  重點抓好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承接工作,推動京津保地區率先聯動發展,增強輻射帶動能力。推進京津雙城功能一體、服務聯動,引導京津走廊地帶新城和重點功能區協同發展;以節點城市為支撐,形成若干職住平衡的高端功能中心、區域服務中心、專業化中心;支援建設若干定位明確、特色鮮明、規模適度、專業化發展的微中心,建設現代化新型首都圈。

  3.構建以首都為核心的京津冀城市群體系

  以建設生態環境良好、經濟文化發達、社會和諧穩定的世界級城市群為目標,建立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各類城市分工有序的網路化城鎮體系。聚焦三軸,將京津、京保石、京唐秦等主要交通廊道作為北京加強區域協作的主導方向;依託四區共同推動定位清晰、分工合理、協同互補的功能區建設,打造我國經濟發展新的支撐帶。

  第107條 構築協同一體的城市群空間體系

  1.充分發揮北京一核的引領作用

  把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功能,解決北京“大城市病”問題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首要任務,在推動非首都功能向外疏解的同時,大力推進內部功能重組,引領帶動京津冀協同發展。

  2.強化京津雙城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主要引擎作用

  強化京津聯動,全方位拓展合作廣度和深度,實現同城化發展,推進面向全球競爭的京津冀城市群中心城市建設,共同發揮高端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3.實現北京城市副中心與河北雄安新區比翼齊飛

  北京城市副中心與河北雄安新區共同構成北京新的兩翼,應整體謀劃、深化合作、取長補短、錯位發展,努力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與河北雄安新區比翼齊飛的新格局。

  4.共同構建京津冀網路化多支點城鎮空間格局

  發揮區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強化節點城市的支撐作用,提升新城節點功能,培育多層次多類型的世界級城市群支點,進一步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能力,有效推動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承接聚集。

  第108條 共建城市群可持續發展的支撐體系

  1.協同構築顯山露水、品質優良的生態體系

  積極參與區域生態安全格局構建,強化燕山—太行山生態安全屏障、京津保濕地生態過渡帶建設。推進區域重點綠化工程,建設環首都森林濕地公園,建設以區域生態廊道、水系湖泊為紐帶的區域綠道網。共同推進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工程,引導城市群通風廊道的合理佈局。

  2.協同建立産城融合、創新驅動的産業空間體系

  以創新為紐帶,促進區域産業鏈條貫通。突出北京(中關村)的産業引領地位,重點培育河北雄安新區及天津濱海新區、石家莊、保定等高新技術産業集群和創新型産業集群。發揮北京的科技創新資源優勢,推動區域內實驗室、科學裝置、試驗場所的開放共用,構築三地“政産學研用”一體的創新生態環境。

  3.協同形成共建共用、協調集約的基礎設施體系

  調整優化北京樞紐功能,增強天津、石家莊等中心城市樞紐作用,推動區域多節點、網路狀的綜合交通體系建設,打造綠色高效便捷的“軌道上的京津冀”。

  建設跨區域的電力、天然氣、油品等能源輸送通道,推進區域內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強綜合交通資訊、城市公共資訊等各類資訊共用,統籌各類規劃的空間資訊平臺建設,推動京津冀信息化智慧化發展。

  4.協同營造京畿特色、多元活力的文化體系

  建設京畿文化圈,形成彰顯大國首都文化形象的文化網路體系。推進體現京津冀歷史文化遺産精粹的文化帶建設。協同實施歷史文化遺産景觀廊道、生態文化保護精品、現代文化功能區等區域重大文化工程。

  5.協同建設設施均好、區域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

  開展多層次區域教育合作,加強北京與津冀高等教育規劃佈局協調對接,支援京津冀高等教育教學與科研資源共建共用,推進優質基礎教育資源向周邊地區輻射。加快醫療衛生協同發展,通過擴大合作共建、對口支援、遠端醫療等措施,穩步提升區域整體醫療衛生服務水準。協同應對跨區域突發衛生事件,提升區域疾病預防控制能力,促進區域公共衛生均等化。鼓勵在京健康養老服務機構輸出服務品牌和管理經驗,提升區域健康養老服務水準。建立區域文化遺産保護體系,促進三地文化交流互動、一脈發展。推動區域內旅遊服務一體化建設,形成區域旅遊大格局。

第二節 對接支援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

  第109條 全方位對接,積極支援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

  主動加強規劃對接、政策銜接,積極作為,全力支援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推動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河北雄安新區疏解集聚,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與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北京新的兩翼,形成北京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與河北雄安新區功能分工、錯位發展的新格局。

  1.建立與河北雄安新區便捷高效的交通聯繫

  按照網路化佈局、智慧化管理、一體化服務要求,構建便捷通勤圈和高效交通網。依託和優化既有高速公路通道,規劃新增抵達河北雄安新區的高速公路,實現北京與河北雄安新區之間高速公路快捷聯繫。依託幹線鐵路,優化線位,加強與河北雄安新區交通樞紐的有效連接,積極擴容現有交通廊道,加大線網密度,實現與北京本地軌道交通網路的有效銜接。加強北京新機場、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等國際航空樞紐與河北雄安新區的快速連接。

  2.支援在京資源向河北雄安新區轉移疏解

  加強統籌,支援部分在京行政事業單位、總部企業、金融機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向河北雄安新區有序轉移,為轉移搬遷提供便利。做好與河北雄安新區産業政策銜接,積極引導中關村企業參與河北雄安新區建設,將科技創新園區鏈延伸到河北雄安新區,促進河北雄安新區吸納和集聚創新要素資源,培育新動能,發展高新産業。在河北雄安新區合作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

  3.促進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全力支援央屬高校、醫院向河北雄安新區疏解。積極對接河北雄安新區需求,採取新建、託管、共建等多種合作方式,支援市屬學校、醫院到河北雄安新區合作辦學、辦醫聯體,推動在京部分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河北雄安新區轉移。鼓勵引導在京企業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共同促進河北雄安新區建設完善的醫療衛生、教育、文化、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交通設施。

第三節 推進重點領域率先突破

  第110條 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

  建設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改變北京單中心、放射狀的交通結構,優化城市群交通體系,構建以軌道交通為骨幹的多節點、網路化交通格局。

  1.打造世界級機場群

  將北京—天津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成通達全球、銜接高效、功能完善的交通中樞。圍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新機場構建國際一流的航空樞紐中心,加強與天津濱海機場、石家莊正定機場的分工協作,完善機場集疏運網路,形成層次清晰、分工合理的世界級機場群。

  2.打造軌道上的京津冀

  重點推進幹線鐵路和城際鐵路建設,強化高效銜接,提升區域運輸服務能力。加強與津冀地區統籌,推動鐵路外環線建設及大型貨運站功能外遷。

  3.完善便捷通暢公路交通網

  優化公路交通網佈局,打通市域內國家高速公路“斷頭路”,建成環首都地區高速公路網。推動實現北京六環路國家高速公路功能外移。

  第111條 強化區域生態環境聯防聯控聯治

  與津冀攜手開展區域環境污染的聯防聯控聯治,推動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著力擴大區域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

  1.持之以恒改善區域空氣品質

  以治理大氣中細顆粒物(PM2.5)為重點,合力實施壓減燃煤、控車節油、治污減排、清潔降塵等措施。推動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行動,完善跨區域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協同治理水環境、保護水生態

  加強水源涵養林建設,推進重要河流、濕地、湖泊等的生態修復。推進永定河、潮白河、北運河、拒馬河、泃河等跨界河流的綜合治理,推進陳家莊水庫、張坊水庫等流域性防洪及水資源控制工程建設。加強上游來水水質監測,明確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帶頭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3.攜手共建綠色生態空間

  推動環首都森林濕地公園建設,加強山水林田湖保護修復,構建區域生態網路,建設永定河—小清河綠楔、永定河生態廊道、南中軸綠楔、潮白河—通惠河綠楔和平谷—三河、潮白河綠楔等,推動北京生態綠楔與區域生態格局有機銜接。

  第112條 加強區域産業協作和轉移

  1.加強重點領域産業對接協作

  依託京津、京保石、京唐秦等主要通道,推動製造業要素沿軸向集聚,協同建設汽車、新能源裝備、智慧終端、大數據、生物醫藥等優勢産業鏈。積極構建京津都市現代農業區和環首都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帶,形成環京津一小時鮮活農産品物流圈。

  2.構建“4+N”産業合作格局

  聚焦曹妃甸區、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張(家口)承(德)生態功能區、濱海新區4個戰略合作功能區,引導企業有序轉移、精準對接,實現重大合作項目落地。

  3.攜手構建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

  促進北京創新資源的溢出輻射,推動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在津冀轉化,引領區域創新鏈、産業鏈、資源鏈、政策鏈深度融合,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和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建設,構建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

  第113條 精準開展對口幫扶

  建立完善北京與張家口、承德、保定三市國家級貧困縣(區)結對幫扶關係,在産業發展、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合作和勞動力培訓等領域精準開展對口幫扶,幫助受援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四節 加強交界地區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管控

  第114條 堅持統一規劃,發展跨界城市組團

  合作編制交界地區整合規劃,有序引導跨界城市組團發展,防止城鎮連片開發。

  第115條 保障統一政策,加強跨界協同對接

  探索建立交界地區規劃聯合審查機制,規劃經法定程式審批後嚴格執行。制定統一的産業禁止和限制目錄,提高産業準入門檻。統籌規劃交界地區産業結構和佈局,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産業轉移,支援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促進産業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提升整體産業水準。

  第116條 實現統一管控,有序跨界聯動

  1.嚴控人口規模

  根據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需要,確定交界地區人口規模上限,嚴格落實屬地調控責任,有效抑制人口過度集聚,促進人口有序流動。

  2.嚴控城鎮開發強度

  共同劃定交界地區生態控制線,沿潮白河、永定河、拒馬河建設大尺度綠廊。明確城鎮建設區、工業區和農村居民點等開發邊界,核減與重要區域生態廊道衝突的城鎮開發組團規模。建立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加強交界地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控,嚴控增量用地規模,堅決遏制無序蔓延,嚴禁環首都圍城式發展。

  3.嚴控房地産過度開發

  嚴禁在交界地區大規模開發房地産,嚴控房地産項目規劃審批,嚴禁炒地炒房,強化交界地區房地産開發全過程聯動監管。

第五節 全力辦好2022年北京冬奧會,促進區域整體發展水準提升

  2022年北京冬奧會是我國重要歷史節點的重大標誌性活動。堅持綠色辦奧、共用辦奧、開放辦奧、廉潔辦奧,高水準高品質規劃建設各類場館和基礎設施,提供優良的服務和保障,辦成一屆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奧會,充分發揮對京津冀協同發展強有力的牽引作用。

  第117條 高水準規劃建設賽事場館

  統籌考慮賽事需求、賽後利用、環境保護、文化特色、文物保護、無障礙等因素,按計劃推進2022年北京冬奧會北京賽區和延慶賽區各類場館規劃建設,打造優質、生態、人文、廉潔的精品工程。比賽設施突出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場館;配套設施體現中國元素、當地特點,彰顯中華文化獨特魅力。嚴格落實節能環保標準,嚴把工程品質和安全關,嚴格控制建設成本。促進體育場館和設施賽後綜合利用,為市民提供運動休閒服務。

  第118條 提供優良保障和服務

  高標準、高品質完成京張高鐵、延崇高速公路建設,完善北京、延慶與張家口三個賽區之間的交通聯繫,為運動員、教練員、觀眾及媒體工作人員提供便捷、順暢的交通服務。同步推進三個賽區水利、市政、醫療、住宿、安保等設施建設。發揮首都資源優勢,加強人才培養與合作,積極運用現代科技特別是信息化、大數據等技術,提高賽會運作保障和服務水準。

  第119條 提升京張地區整體生態環境品質

  堅持生態優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重點圍繞治氣、治沙、治水,深入實施大氣污染跨區域聯防聯控聯治,實施嚴格的環境監管,持續改善京張地區空氣品質;實施風沙源治理、平原造林、退耕還林等工程,加強交通廊道綠化美化;積極推進水源地保護、濕地保護、生態小流域治理等工程,保護好首都重要水源地和生態屏障。

  第120條 延伸體育産業鏈條,推動群眾性冰雪運動

  以冰雪旅遊産業協同發展為著力點,按照資源共用、政策互惠、功能互補、融合互動的原則,借助籌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的契機,共建京張文化體育旅遊帶,打造立足區域、服務全國、輻射全球的體育、休閒、旅遊産業集聚區。擴大冬季運動覆蓋面,夯實冬季運動群眾基礎,推動冰雪運動全面發展。

第八章 轉變規劃方式,保障規劃實施

  城市總體規劃經法定程式批准後將成為北京城市發展的法定藍圖。全市上下和在京各部門各單位各方面應堅持依法辦事,涉及空間規劃的事情自覺接受城市總體規劃約束,堅決維護城市總體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尊重市民對城市規劃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調動各方面參與和監督規劃實施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北京市將做好組織實施和服務工作,保障首都功能佈局良好、運作有序,各項建設與管理按照城市總體規劃有效實施。

第一節 建立多規合一的規劃實施及管控體系,實現一張藍圖繪到底

  全面建立多規合一的規劃實施管控體系,以城市總體規劃為統領,重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各級各項規劃,實現底圖疊合、指標統合、政策整合,確保各項規劃在總體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間配置上相互協調,在時序安排上科學有序。

  第121條 底圖疊合,夯實城市發展本底

  1.堅持全域空間規劃

  率先實現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兩圖合一,實現城市規劃向城鄉規劃轉變,形成全域空間規劃基礎底圖。整合山水林田湖五大生態要素,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劃定生態控制線和城市開發邊界。

  2.築牢城市安全紅線

  完善首都安全防護規劃和相應管控機制,加強對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重大國事活動場所、重要軍事設施、重要經濟目標與城市運作的安全保障。綜合抗震、工程地質、防洪排澇、地面沉降、氣候氣象等重要限制性要素,推動水、電、油、氣等城市生命線系統的有效銜接和統一,完善疏散救援通道系統。

  3.描繪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一張藍圖

  落實城市各項發展要素,科學配置空間資源,逐步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産業、住房、交通、市政、環境保護、公共服務、公共空間等規劃相融合,建立一張圖審批管理平臺,提高規劃統籌管理水準和執行效果,形成統一銜接、功能互補、相互協調、一以貫之的一本規劃、一張藍圖。

  第122條 指標統合,科學統籌各項規劃

  1.建立規劃指標逐級落實機制

  加強對城市總體規劃總目標的分解細化,制定各級各類地區規劃及專項規劃,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開展城市設計,制定完善規劃指標管控體系和落實機制,強化城市總體規劃調控作用,確保城市總體規劃剛性要求有效落實。

  2.建立規劃指標分階段落實機制

  健全規劃行動機制,加強對城市總體規劃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和實施推動。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市級年度重大項目建設安排和財政支出,滾動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第123條 政策整合,保障規劃有效實施

  1.提高政府、社會、市民實施規劃的協同性和積極性

  完善政策機制,推動政府、社會、市民同心同向行動,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鼓勵企業和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建設管理,推動規劃有效實施。

  2.制定完善重點領域有關政策

  圍繞疏解、整治、提升、發展,細化完善配套落實政策,加強各項政策的協調配合,健全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功能、人口調控、治理“大城市病”、服務保障“四個中心”、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等方面的政策體系。

  3.完善技術標準和規範體系

  適時啟動修訂《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及時調整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建立兩規合一的用地分類標準和規則。建立貫穿規劃編制、實施、管理全過程的城市設計體系,制定城市設計管理法規。及時修訂相關技術規範,在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作管理等各個環節更加體現以人為本、綠色安全、節約集約的理念,推動各行業技術規範在理念、策略、標準等方面相互銜接。

  4.改革建設開發模式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創新集體建設用地集約集中和轉型升級利用機制。建立深度土地一級開發模式,改革現有土地一級開發成本核算方法,將公共空間建設納入土地一級開發範圍。按照區域統籌、綜合平衡的原則,建立以區為主體、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的統籌規劃實施機制。

  5.完善疏解功能促發展的有關財稅政策

  根據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需要,結合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控制增量、疏解存量的有關財稅政策,建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財政激勵引導機制。

第二節 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提高規劃實施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第124條 建立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評價指標體系

  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國際一流標準,結合北京實際情況,統籌各類規劃目標和指標,初步建立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評價指標體系,共42項指標,並以此按年度對發展目標進程進行評估,實施指標體系定期動態管理。

  第125條 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

  1.實時監測

  搭建多規合一的城市空間基礎資訊平臺和全覆蓋、全過程、全系統的規劃資訊綜合應用平臺,對城市總體規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進行實時監測。定期發佈監測報告,將監測結果作為規劃實施評估和行動計劃編制的基礎。

  2.定期評估

  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常態化機制,年度體檢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實施計劃編制的重要依據,五年評估結果作為近期建設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建立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部門自評估和第三方綜合評估相結合的評估制度。定期對社會公佈規劃評估情況。

  3.動態維護

  結合五年評估和第三方綜合評估,開展規划動態維護。採取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優化調整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等方式,確保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各項內容得到落實,並對規劃實施工作進行反饋和修正。

  第126條 完善專家諮詢和公眾參與長效機制

  建立城市發展重大問題和重大項目規劃諮詢機制,引導各領域專家和公眾在規劃編制、決策和實施中發揮作用,使規劃更好地反映民意、匯集民智、凝聚民心。

第三節 建立實施監督問責制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第127條 完善城市規劃法律法規體系

  按照改革部署,推進重點領域法規的立改廢釋,形成覆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的法律法規制度。完善規劃執行決策的法定程式,促進規劃實施的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紀檢監察相銜接。

  第128條 健全規劃公開制度

  1.編制公告

  實施陽光規劃,在規劃編制期間,適時向社會公示規劃方案,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控制性詳細規劃、特定地區規劃及各級各類專業專項規劃經法定程式批准後,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2.實施公開

  市區兩級政府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城鄉規劃實施情況,並向社會公開。完善各級各類規劃實施的社會公開和監督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遵守和實施規劃的良好氛圍。

  3.修改公示

  對已經批准的各級各類規劃強制性內容進行修改,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徵求公眾意見。確需修改的,依照法定程式報原審批機關批准,並在規劃修改期間向社會公示規劃修改內容。

  第129條 建立規劃實施的監督考核問責制度

  1.健全規劃實施監管制度

  建立市級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完善全市統一的規劃監管資訊平臺,強化對規劃全過程信息化監管,促進行政機關和有關主體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建立規劃實施考核問責制度

  經依法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級各類城鄉規劃必須嚴格執行,決不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隨意修改、違規變更。依據規劃實施任務分工落實方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督導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各區、各部門及領導幹部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對違反規劃和落實規劃不力、造成嚴重損失或者重大影響的,一經發現,堅決嚴肅查處,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四節 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規劃實施統籌決策機制

  第130條 加強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作用

  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是首都規劃建設的決策機構,要完善工作機制,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對規劃執行的檢查,加強對重要問題的研究。完善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全體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審議城市規劃和規劃管理的戰略方針、階段性工作成果及其重大調整、變更;審議本年度建設計劃安排和上年度建設計劃完成情況;審議重要地區、重大項目選址和規劃設計。完善主任辦公會議制度,研究處理有關首都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問題。首規委辦公室負責處理首規委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處理閉會期間日常工作。完善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聯絡員會議制度,通報規劃建設中的重要情況,研究協調在京各部門在規劃建設中的有關問題。

  第131條 完善部門聯動機制

  完善重大項目選址決策機制,構建市區兩級銜接聯動的規劃基礎平臺、各部門和各區協調推進工作的空間資訊共用平臺。加強各部門在公共財政投入、土地供應、重大項目推進與空間佈局在建設時序上的相互協調,合理確定重點任務的年度安排和行動計劃,實現市區協調、部門聯動、同步高效。

  第132條 優化調整規劃事權

  市政府作為規劃管控主體,強化市級對城市規劃的剛性控制和實施監督作用;區政府作為規劃實施主體,發揮其主動性和積極性,合理配置區級規劃實施的自主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逐步合併、下放、取消一批審批事項,除涉及全市性、系統性、跨區域的項目及重大工程外,逐步實現項目規劃手續由區級辦理。加強區級規劃國土管理力量。

  第133條 創新區域協同機制

  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京津冀地區城鄉規劃協商制度,加強兩市一省經常性、制度性協商和對話,形成協同規劃建設管理的長效機制,協調處理涉及區域協同發展的相關規劃建設問題。以空間規劃為平臺,推進區域城鄉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産業協同發展和資訊溝通共用等方面協調統籌,保障區域協同發展。

  第134條 加強宣傳培訓

  拓寬規劃宣傳渠道,營造良好的城鄉規劃工作氛圍,推動首都城鄉規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利用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等,加強城鄉規劃相關專業知識學習培訓,培養一批專家型城市規劃管理幹部,打造一支服務意識好、業務能力強、敢於堅持原則的規劃建設管理人才隊伍,用先進理念、科學態度、專業化知識做好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135條 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規劃執行中遇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規劃建設管理好首都,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我們的重大責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一經批准,將成為城市發展、建設、管理的法定藍圖。全市和在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性,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要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難點和瓶頸問題,發揚工匠精神,精心組織實施,穩步推進,一茬接著一茬幹,一張藍圖繪到底。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同心同德,開拓進取,勇於擔當,真抓實幹,不斷開創首都城市發展新局面,無愧於偉大時代和人民!

  附表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評價指標體系

附表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評價指標體系.jpg

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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