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2-03-29 09:3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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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部署,以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為目標,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協調。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和依法行政考核,作為會前學法必學內容、黨校必修課程。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等為主題,組織4次市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舉辦全市局級領導幹部和法治機構負責人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班。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組織十六區政府抓基層依法行政方式創新評審,持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評估,法治政府建設“雙報告”制度獲評“法治政府獎”。以中央對本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為契機,壓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完成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初審,推薦東城、延慶和通州三個區參評綜合示範創建,懷柔、順義、石景山、豐臺和密雲五個區參評單項示範創建。

  (二)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組建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委會,推動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合署辦公,調整優化“兩區”建設相關組團園區管理機構,健全完善城市副中心管理體制。向自貿區組團所在區及相關開發區下放118項市級行政權力,向城市副中心下放第二批賦權事項。編制《北京市鄉鎮職責規定》。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行“極簡審批”,圍繞“五子”聯動推動“兩區”政策與政務服務事項關聯融合,深化告知承諾、“證照分離”“一業一證”等改革。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市級行政服務事項中91.88%實現“全程網辦”,1000余項實現“掌上辦”。推動全市數字監管平臺建設,著力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效能。持續改善和優化營商環境,制定國內首部優化營商環境規劃,完成營商環境4.0版277項改革任務,制定營商環境5.0版改革方案,提出299項改革任務。出臺國內首個數字經濟重點領域改革方案。推進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建設,34家市級行政機關開展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基本實現全流程信用監管。推動出臺《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實施群眾訴求首接負責制,建立接訴即辦“每月一題”機制,對12類27個集中區域、高頻問題進行主動治理、源頭治理,發揮網上12345“接訴即辦”體系四級聯動效能。

  (三)持續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貫徹實施《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在市政府門戶網站發佈市政府年度決策事項目錄並實時更新。堅持市政府法治機構負責人列席市政府常務會制度,結合會議議題邀請群眾代表旁聽市政府常務會。紮實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北京市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條例》等12項法規草案,完成《北京市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辦法》等22項政府規章立、改、廢工作,做好中軸線申遺、冬奧會籌辦等中心工作法治服務保障。在全市設立首批6個立法工作聯繫點,拓展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落實合法性審核和備案監督制度,完成452件次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行政規範性文件和相關協議的合法性審核,以及498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完成涉及行政處罰法的116部地方性法規、210部政府規章和9515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清理。

  (四)加強執法規範與效能建設。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組織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完成執法主體、執法文書等專項清理。穩步推進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持續深化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印發完善行政裁決制度的指導意見。創新提出“6+4”監管模式,探索實施風險監管、信用監管、分級分類監管、協同監管、科技監管、共治監管等6項基本制度,在餐飲、醫療、養老等9個重點領域試點推行“一業一冊”“一業一單”“一業一查”“一業一評”等4項場景化措施,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事中事後監管更加精準高效。

  (五)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建設。修訂《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等十三類突發事件手冊。加強突發事件應對規範化建設,制定本市公共安全風險管理辦法和總體實施指南,搭建公共安全風險管理基本體系框架。加強應急救援力量規範化建設,規範應急物資保障制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執法工作,強化對公共交通、倉儲物流、建築工地、賓館飯店、工業企業等重點領域的專項檢查,加強航空、鐵路、公路客運站、綜合檢查站等進出京節點的值守、登記和篩查。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行為,有效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六)強化內外監督工作合力。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17項,提請審議事項4項,配合開展法規條例實施情況檢查5項;向市政協通報工作4項,圍繞9項重點議題開展專題協商,圍繞接訴即辦條例開展立法協商;辦理市人大代表議案4項、建議838件,辦理市政協提案1205件。將出庭應訴、公益訴訟等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872人次。聚焦落實中央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徵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制定實施市政府黨組《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若干規定》。加強財政管理和審計監督,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定期通報區級財政運作績效評價情況。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深化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加強對重大政策、項目、資金以及國有資産、國有資源的審計監督力度,對202個市級一級預算單位實行數據分析全覆蓋,完成對73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在市、區兩級政府門戶網站開通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專欄,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開通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專欄,打造“政策公開講”“惠企政策兌現”等政策公開服務品牌。探索應用“市政府信息公開電子專用章”,推進信息公開答復從“線下跑”向“網上答”轉變。

  (七)健全矛盾糾紛行政預防化解體系。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加強復議規範化建設,在16個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行政復議接待諮詢點,實現全市覆蓋。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復議申請15546件,受理12482件,審結11839件;市政府共收到復議申請4402件,受理2900件,審結2795件。紮實開展行政應訴工作,持續關注徵地拆遷、勞動保障、金融和市場監督等重點熱點領域案件,完善訴前預警、訴中辦案和訴後反饋機制。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發生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1539件,審結9215件;發生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847件,審結707件。加強行政調解,全年開展行政調解714365件,調解成功363113件。制定“八五”普法規劃,制發第四批市級普法責任制清單,深入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迎接冬奧 法治同行”等主題普法宣傳活動,對294個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進行命名。優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正式運營,基本實現法律服務資源“一體化”管理、“窗口化”辦事、“一站式”服務,實體、網路和熱線平臺提供服務共計173萬餘人次,滿意率98.9%。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存在問題與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設水準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現象依然突出,區域間、部門間法治政府建設水準參差不齊,市、區、街道鄉鎮三級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的狀況依然存在。二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領導幹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意識不強,一些部門對合法性審核工作不夠重視。三是機構改革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職權劃出部門與綜合執法機構職責界限和分工還需進一步理順,執法權下放街道(鄉鎮)和事業單位改革後出現的新問題還需關注解決。

  三、2021年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注重統籌謀劃。主持召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部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組織市政府常務會審議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依法行政專項數據監測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八五”普法規劃等重要議題,研究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任務措施。二是注重學習引領,發揮示範作用。通過市政府黨組會等多種形式,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持續開展市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活動,引領推動區政府和市級行政機關學法常態化。三是關注重點熱點,統籌立法執法。在推進住房租賃條例等重要立法中,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逐條研究草案內容,推動完成全年立法計劃;指導修改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調整下放街道鄉鎮的行政執法職權,進一步向基層放權賦能。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初步安排

  (一)做好中央依法治國辦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嚴格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對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意見的各項要求,制定務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明確整改方式、檢驗標準和工作成果,切實抓好整改方案落實。

  (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協調。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編制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知識讀本。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首都高校、各級法院行政庭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訓中心和實踐基地。推進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建設和“法治幫扶”工作,繼續開展區政府“抓基層依法行政方式創新”、示範創建評審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評審。

  (三)深化行政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係,健全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服務管理體系,完善市疾控體系建設、“兩區”管理體制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模式和運作機制。研究科研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機制,推進機關後勤服務機構改革。做好權力清單動態調整。

  (四)推進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推進數字經濟、城市更新、突發事件應對等重點領域立法。深化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完善備案文件合法性審核風險評級及審查意見書、審查建議書制度機制。

  (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推進營商環境5.0版改革。持續打造“6+4”一體化綜合監管體系。深化告知承諾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數字政務建設。實施好支援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的系列政策,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六)提升行政執法規範與效能。加強重點領域執法。深化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跨部門執法協同協作和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三期建設。

  (七)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推進復議體制改革落實落地。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制度體系和平臺建設。升級改造市政府行政復議接待大廳。健全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銜接機制。深入開展“八五”普法。推進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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