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0-03-30 15:19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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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為目標,紮實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有力促進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持續深化政府職能轉變

  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完成市、區兩級黨政機構改革,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開展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優化“三城一區”管理體制,加強重點地區管理制度設計。深化“放管服”改革,調整市、區兩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取消行政許可事項9項,下放17項,承接2項;清理45項“零辦件”事項,全部取消市、區兩級政府設定的證明事項和辦事所需“其他”兜底條款。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制定“9+N”政策2.0版、3.0版,推行“只進一門”“一網通辦”“一窗通辦”“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世界銀行發佈的《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中,我市排名繼續保持國內第一,位居全球第28位。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旅遊等43個領域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水準,創建國家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60個、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691個。

  (二)持續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建設,制定本市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完成287件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行政規範性文件和相關協議的合法性審查。持續開展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案例評審交流活動,不斷提升各級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三)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制定《北京市實施〈規章制定程式條例〉若干規定》,規範行政立法行為。制定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完成立法項目32項,其中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法規草案16項,制定、修改、廢止政府規章16項,並對涉及機構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方面與現行政策不符的政府規章進行了集中清理。

  (四)深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制定《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和3個配套辦法,有力提升全市行政執法規範化水準。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開展排查糾治執法不公隨意性執法選擇性執法專項活動,發現並整改制度漏洞28個。強化行政執法協調指導,研究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同協作問題,指導解決執法一線提出的執法程式和法律適用問題。

  (五)持續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主動接受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23項,接受專題詢問1項、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3項;向市政協通報工作12項,開展各類協商活動30次。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100余人次,並將出庭應訴、履行法院判決等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加強審計監督,對57名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資訊70余萬條,辦理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18件;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涉及民生重要議題時邀請市民代表列席參加。

  (六)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加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審結行政復議案件7304件,直接糾錯率13.8%;共審結以我市行政主體為被告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8856件,敗訴率11.8%,同比下降3%。建立健全網路信訪渠道,規範辦理流程,全市網上信訪量同比上升49.4%。加強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工作,各級行政機關共受理行政調解案件64.71萬件,調解成功28.59萬件;推行“法官+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三聯動”人民調解新模式,調解、排查和預防糾紛量分別為23.9萬件、35.05萬件和2.3萬件。紮實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全市16家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提供法律諮詢44.02萬人次、法律查詢60.54萬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7萬件。

  (七)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堅持會前學法制度,邀請法律方面專家在市政府常務會會前進行學法輔導,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會前學法329次。組織多層次法治教育培訓,針對局級領導幹部、法治機構負責人等多種主體舉辦依法行政培訓班,共培訓407人次;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共舉辦培訓班95期、法治講座112次。加大普法力度,制定普法責任清單,明確61家國家行政機關普法責任。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仍有部分地區、部門領導幹部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不夠重視,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視程度、投入力度逐級遞減的狀況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制約了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二是現有的體制機制難以充分應對城市治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政府立法工作與全市改革發展大局、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契合度還需進一步提高。三是行政不作為、履職不盡責、選擇性執法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行政執法效能有待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最後一公里”問題仍需大力解決。

  三、2019年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積極履職,以上率下,有效推動各項責任落實、工作落地。一是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部署,將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及時修訂工作規則,切實加強領導和統籌協調。二是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201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專項工作數據監測報告》;主持召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部署2019年度工作。三是推進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常態化,全年共組織5次法治政府建設領域的會前學法,切實發揮“關鍵少數”以上率下示範作用。四是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組織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案例評審,全面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規範立法行為,針對城鄉規劃條例、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重點領域立法工作,多次通過專題會議、基層一線調研等形式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五是加強督察考核,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和全面督察,開展政府部門和區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有力督促各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行政、依法履職。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2020年,我市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務與保障。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工作要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準。

  二是強化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協調。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新一輪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編制要求,研究起草我市具體落實意見,統籌謀劃未來五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持續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和督察考核,有效推動全市各級法治政府建設。

  三是持續深化行政體制機制改革。強化重點領域體制機制建設,深化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下沉。深化街道、鄉鎮機構改革,推動治理、服務重心向基層轉移。

  四是做好立法、執法、政務公開等重點工作。編制2020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積極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領域立法工作;深化行政執法檢查單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落實,優化行政執法考評監測指標體系;加大重點領域主動公開力度,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推動政務公開向基層延伸。

  五是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推進行政復議諮詢點下移,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強化信訪法治化建設,完善糾紛調解綜合平臺;建好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實體平臺和網路平臺三者融合。

  特此報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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