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18-02-28 10:42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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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市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綱要》),以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為目標,紮實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有力促進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將我市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2017年年初,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聽取《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監測報告》的彙報;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聽取《2016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2016年區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情況通報》的彙報,審議通過《2017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2017年區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等文件,全面部署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認真落實國務院要求,深入細緻開展《實施綱要》貫徹落實情況自查工作。連續3年開展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評審交流,有效推動各區政府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在區級層面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活動,組織專家對各區政府報送的示範創建項目進行評審,在全市推廣16項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典型案例。

  (二)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1.深化“放管服”改革。開展“權力瘦身”“審批提速”“創新監管”“減證便民”“政務服務”等專項行動,推進我市“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公佈2017年版市區兩級權力清單,市政府部門權力事項比上一年度精簡35.9%。落實國務院要求,取消29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完成56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工作,公佈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突出問題導向,深入調研摸底,廣泛聽取意見,逐項審核確認,又取消77項證明,並形成第三批取消證明的方案,編制暫時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編制市區兩級政府部門權力事項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保留清單、證明事項保留清單的動態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清單管理,有效解決事項邊減邊增、執行標準不統一等問題。梳理明確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政務服務事項(其中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3118項),市級所有審批事項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實現全市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全覆蓋。

  2.推進重點領域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印發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國土委“三定”方案,制定區級城市管理、規劃國土部門改革意見,不斷提升首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準。制定《關於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準的意見》,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印發緩解交通擁堵、突發事件應急救助等5個專項責任清單,細化明確跨部門、跨層級重點管理事項對應的部門職責分工,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圖,推動形成工作合力。加強文化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組織機構建設,創新懷柔科學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體制。

  3.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建設。制定《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逐步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依法依規推進電子化招標採購,優化公共資源交易資訊系統建設,促進招標採購與網際網路深度融合。依法依規推進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設立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採購、國有産權、軟體和資訊服務、醫藥陽光采購、綜合交易等6個公共資源交易分平臺。

  4.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定《北京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和全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強化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考核。

  5.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完善信用聯合獎懲制度加快推進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及16個領域信用聯合獎懲備忘錄,加大對守信主體聯合激勵和失信主體聯合懲戒力度。建成全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歸集55個部門提供的企業公共信用資訊、27個部門提供的個人公共信用資訊,以及9900余家社團和1.1萬家事業單位的公共信用資訊。

  (三)著力提升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準

  1.加強合法性審查工作。完成402件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文件和協議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認真落實《北京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對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報送的341件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9件。充分發揮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專家委員會作用,2017年共召開專家工作組會議5次,審核地方性法規草案2項、政府規章草案3項。

  2.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將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納入2017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通過調研、召開座談會、考核等方式,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市基本形成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專家和律師參與的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體系。2017年,市政府各部門法制機構辦理本部門法律事務、16個區政府法制機構辦理本區政府法律事務共2.6萬餘件。目前,近65%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超過70%的區政府部門設置了法制機構,暫不具備條件的也設置了政府法制專職崗位承擔法律顧問工作,2017年辦理法律事務14.3萬餘件。各區、各部門政府法制機構在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主體作用的同時,還積極借助外部智力資源,選聘專家、律師參與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專家、律師共參與辦理法律事務8.8萬餘件。

  (四)持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印發《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加強社會治理、民生保障、城市安全運作等重點領域立法,按時完成相關立法任務。《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和修訂後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公佈施行後起到良好效果。制定《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的決定》《北京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與市政協就《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等政府規章開展立法協商工作。推進《北京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若干規定》《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規定》等政府規章的修訂工作。開展《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綜合評價政府規章實施效果。

  2.開展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對250件政府規章和1980年以來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2349件規範性文件進行重點清理,廢止政府規章19項,簡易修改政府規章26項,宣佈失效市政府文件894件。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共清理本部門、本單位規範性文件20008件,宣佈失效10012件。各區政府共清理規範性文件6466件,宣佈失效2799件。

  (五)努力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1.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出臺《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相對集中城市管理領域部分行政處罰權的決定》,分步推進城市管理、園林綠化、規劃國土、住房城鄉建設、水務等部門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工作。推行“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模式,推動行政執法部門到街道(鄉鎮)開展綜合執法。下移行政執法重心,全市332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街道(鄉鎮)分隊實現“區屬、街管、街用”。在通州區開展環境保護領域行政執法績效評估,提高基層行政執法實效。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作用,加強全市行政執法工作情況綜合分析,為科學決策和政府績效考核提供重要依據,推動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

  2.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行政執法資格考試製度,嚴格落實在崗行政執法人員專業培訓要求。依託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實現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崗位、證件聯網管理。將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數據作為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個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科學化水準。

  (六)不斷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1.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就城市總體規劃、立法工作計劃、重要民生實事等重大事項,主動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認真辦理人大代表議案,積極推進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按期將整改情況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就疏解中心城區人口、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建設、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等重點議題,與市政協開展協商。2017年,市政府主動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17項,接受專題詢問2項,接受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3項;向市政協通報工作13項;接待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及市人大、市政協組織的檢查、視察、調研等50余次;承辦建議、提案1972件,全部依法按期辦復。

  2.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和裁定、研究落實司法建議書等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2017年,16個區政府負責人共出庭應訴28人次(正職3人次、副職25人次),市政府部門負責人共出庭應訴42人次(正職1人次、副職41人次)。

  3.切實加強審計監督。2017年,共安排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等審計項目118項,進一步加大審計監督力度。

  (七)紮實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

  1.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強化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及時總結依申請公開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問題,向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109條。發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並以“微視頻”、創意H5産品等形式進行解讀,被國務院辦公廳評為“全國十佳年度報告”。2017年,全市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5.9萬條,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諮詢、舉報920件。

  2.創新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在全國率先制定市、區、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清單。首次推出12幅政務公開惠民便民地圖,涵蓋1.65萬餘個便民服務資訊點。組織策劃15期“市民對話一把手”系列直播訪談節目,邀請區政府、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與市民對話互動。創新開展系列政務開放日活動,邀請1600名市民現場參與。建立政府會議深度解讀機制,增強政府決策透明度。組織編寫《政府工作報告》解讀白皮書,將文件語言轉化為生動直觀的“群眾語言”。在對136項市政府重點任務進行宣傳解讀基礎上,專題開展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藍天保衛戰等熱點難點工作的深入解讀。開展全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創新決策公開、公眾參與等機制。優化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出臺《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實施意見,在國務院辦公廳組織的全國政府網站抽查中,我市在省級政府中唯一連續7個季度合格率100%。在國務院辦公廳政務公開工作評估中,我市連續3年位列省級政府第一名。

  (八)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1.加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2017年,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9416件,受理7983件(市政府受理1231件,市政府部門受理3503件,各區政府受理2026件,各區政府部門等其他主體受理1223件),審結7724件(其中糾錯案件902件,糾錯率11.7%)。全市共發生以我市行政主體為被告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8951件,一審審結8617件,一審被告敗訴997件,敗訴率11.6%。

  2.加強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工作。2017年,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共受理各類行政調解案件832474件,調解成功306085件,成功率36.8%;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217440件,涉及金額49.24億元,調解成功200474件(其中疑難複雜案件3774件)。建立市區兩級人民調解員資訊庫,在全市所有村(居)委會設立調解委員會,實現人民調解村(居)委會全覆蓋,人民調解化解社會矛盾“第一道防線”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3.加強信訪工作。加大信訪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按照法定途徑和程式解決矛盾糾紛。引入律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等參與信訪接待工作,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

  (九)穩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堅持會前學法制度。邀請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相關專家,以《民法總則》《網路安全法》等為主題,在市政府常務會會前進行講解。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組織區政府常務會、部門辦公會會前學法301次,有效提升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

  2.組織多層次法治教育培訓活動。認真落實《北京市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辦法》,舉辦全市局級領導幹部、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和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工作骨幹示範培訓班,在局級領導幹部研修班、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依法行政、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培養等課程。編寫《北京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統編教材》,作為市委黨校領導幹部進修班統編教材。將依法行政納入公務員初任培訓和科級任職培訓必修課程,並規定不少於8學時。2017年,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共舉辦各類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120余期,舉辦各類法制講座100余次。

  3.推進法治實踐活動。積極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全面建立“以案釋法”制度,聯合市高級法院、市檢察院成立由100名法官、100名檢察官組成的“以案釋法”宣講團,在全市廣泛開展宣講活動。積極開展體驗式法治實踐教育活動,組織各級領導幹部參加法院庭審旁聽。

  2017年,雖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還需進一步增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視程度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素質仍需進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引領和法治導向的思維模式在行政實踐中尚未完全確立;三是行政執法效能和執行力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四是行政爭議和糾紛化解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

  二、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2018年,我市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總體部署,結合工作實際,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強法治保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于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繼續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和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評審活動,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評體系,組織多層次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二)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全面推進我市政府機構改革,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

  (三)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編制2018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進一步規範立法工作制度和程式,切實提高立法工作品質。

  (四)著力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切實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進一步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有效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

  (五)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進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建設,完善行政執法工作機制。

  (六)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強化行政復議監督功能,完善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提升案件審理品質,有效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繼續加強行政應訴、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和信訪等工作。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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