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務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水務局

分享:
字號:        

  2020年,北京市水務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要求,著眼推進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圍繞“安全、潔凈、生態、優美、為民”五大發展目標,在加強制度建設、推動依法履職、改進水務執法、強化權力監督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為全市水務改革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優化水行政管理和執法權責體系。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法律法規變化情況,動態調整水行政執法權力清單,精簡、合併23項。目前,現有水行政職權455項,其中:水行政處罰394項、行政許可11項、行政強制11項、行政檢查3項、其他職權36項。印發水行政執法職權清單,逐項明確執法責任主體。推進行政執法許可權向基層延伸,水務部門向街道鄉鎮下放19項行政處罰權、3項行政強制權,其中由街道鄉鎮獨立行使4項,構建了市、區、街道鄉鎮三級水行政執法體系。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出臺供排水接入新政(3.0),接入時限減少50%以上,涉水審批事項申報材料精簡70.81%,總承諾辦結時限壓減65.91%。在全國優化營商環境評價中,“獲得用水”指標連續兩年榮獲綜合排名第一名。

  (二)加強和改進水務執法工作。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要求,修訂《北京市水行政處罰程式若干規定》《北京市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北京市常用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出臺《北京市水行政違法行為資訊公示分類管理規定》。完善水務監管方式,推行水務信用監管、綜合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管理制度,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約束機制。

  (三)加大重點領域水務執法力度。在全市開展排水、河湖保護管理、水資源與節水、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生産等專項執法,對重大典型案件實行掛牌督辦。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健全“河長+警長+檢察長”工作機制,依託河長制工作平臺,不斷提高執法效能。2020年全市水務部門開展行政執法檢查217219次,現場制止違法行為76491次,查處違法案件8096件,罰款3396.75萬元。公安機關辦理涉水案件69起,作拘留以上處罰79人。

  (四)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設。推動供水立法和以供水、用水、排水為主要內容的節約用水綜合立法,組織開展立法前期調研、制度設計和立項論證。完成市管河湖管理範圍、保護範圍修訂工作。出臺水務地方技術標準35項,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技術支撐。

  (五)強化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檢察院監督,辦理全國人大代表議案3件、全國政協委員提案2件、市人大代表議案29件、市政協委員提案21件、檢察院檢察建議1件。完善內部監督機制,把執法監督與依法履職相結合,將水務執法列入河長制月通報,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增強監督力度。依法公開政務資訊,重點領域動態資訊更新3779條,辦理公開政府資訊申請104條。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受理行政復議案件5起,結案14起(含2019年結轉案件9起),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3起;發生行政訴訟案件7起,局主管領導出庭應訴3起。積極做好行政調解工作,深入推進“接訴即辦”,解決市民身邊涉水事項近3200件次。加強信訪工作,2次局黨組會、3次信訪領導小組會議、1次專題會研究解決信訪重點問題。辦理群眾來訪54批次、75人次,向各區轉辦信件12件次。全年信訪工作總體平穩。

  (七)持續開展水務普法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印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世界水日”“中國水周”“12.4”國家憲法日期間,利用局官方網站、“水潤京華”公眾號開展線上宣傳活動。深入開展“法律十進”活動,編寫“以案釋法”案例材料,開闢《北京水務報》普法專欄,不斷提高法治宣傳的品質和效果。

  二、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水法規體系不夠健全。部分法規出臺較早,一些條款比較原則,操作性不強,適用範圍窄,違法行為處罰種類少,違法成本低,達不到警示和約束效果,不能滿足水務事業發展的需要。

  (二)水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尚不健全。市水務局行政執法範圍點多線長面廣,目前由20多個局屬單位行使行政處罰權,執法力量分散,尚未形成“一個部門一支執法隊伍”,亟需進一步整合執法力量,推進水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三)水行政執法能力亟待加強。水行政執法涉及多個專業,隊伍編制不一,多數混編在管理單位,執法裝備、人員素質、業務能力與法治政府建設新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四)水法治宣傳教育任重道遠。普法方法和形式較為單一,圍繞社會熱點問題利用新媒體宣傳較少。

  三、2020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保障。局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組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辦,發揮了“關鍵少數”的引領帶動作用,有效履行了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主持召開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北京市供水管理辦法>立項論證報告》《北京市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缺陷處理工作規定(試行)》《北京市水務局審計管理辦法》等文件,不斷完善制度規定,著力推動依法行政。

  (二)注重學習引領,發揮示範作用。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學法。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局黨政主要負責人主持局黨組、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5次,組織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1次,參加局機關法治專題講座3次,安排部署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培訓班1次、水務系統行政執法培訓班1期,有效提升了各級領導幹部法治思維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

  (三)強化內外監督,規範行政行為。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督促局領導班子成員依法行政,推動完善水務系統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將局屬單位依法行政情況納入月度點評會內容。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帶頭接受司法監督,大力支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積極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和裁定,認真辦理行政復議、應訴案件,切實發揮行政復議、應訴對行政行為的反哺作用。高度重視信訪工作,閱批重要信訪問題28件次,接待群眾來訪6批次、15人次。

  四、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統籌謀劃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圍繞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上級主管部門決策部署,對標對表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各項指標任務,統籌謀劃未來五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紮實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持續推進水務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完成水務綜合執法隊伍組建工作。整合局屬單位水務執法力量,推行水務綜合執法,實行科學定崗、人崗關聯、持證上崗,完善水務執法長效機制。優化水行政執法權責體系,動態調整水行政權力清單,修訂完善水行政執法責任制。

  (三)加快水務立法。推進供水立法立項論證、規章草案起草工作,力爭早日出臺。開展《北京市節約用水條例》立項論證、法律制度設計等工作,推動以供水、用水、排水為主要內容的節約用水綜合立法。

  (四)加強和改進水務執法工作。結合《行政處罰法》修訂和執法體制改革,建立水行政綜合執法運作體系。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水務信用監管、綜合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統籌執法力量,突出工作重點,綜合運用行政處罰、生態損害賠償、媒體曝光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涉水違法行為,維護正常水事秩序。

  (五)強化執法監督。落實《北京市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完善水務系統內部監督,以河長辦、監督辦為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考核評價和監督檢查。加強對市、區兩級水行政執法情況監督,不斷強化行政執法監測評估結果在依法行政和績效考核中的應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