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2-03-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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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京市國資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要求,依據國資監管法律法規及國資國企改革部署,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學習貫徹落實,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

  一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法治建設的根本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處室負責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學習深度和廣度,培育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圍。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知識産權保護、合規管理等為主題開展會前學法,促進領導幹部進一步提升法治意識和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是加大貫徹落實力度,著力解決法治領域的深層次問題。高度重視以法治手段深化改革,推進監管職能轉變。健全完善監管制度體系,貫徹落實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的決策部署,穩步推進職能轉變進程。制定《市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21年版)》,結合市管企業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準等企業改革發展實際,分類開展授權放權加強改革的系統謀劃和統籌推進,梯次推進改革試點、專項工程、示範行動,重點改革措施層層落地見效。

  (二)狠抓案件管理,推動企業提升重大風險排除能力

  一是製作發佈2020年度市管企業法律糾紛案件通報白皮書,並組織召開系統法治工作會,總結分析市管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總體情況、企業法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舉措。二是對市管企業案件考核指標排名靠前的企業進行通報,督促企業積極採取措施遏制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的增長,層層壓緊壓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開展內控專項檢查,督導重點企業完善內控體系建設,加大企業京外境外投資監管和融資性貿易排查,推動企業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三)多措並舉,進一步完善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

  將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作為法務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持續推動總法律顧問職能作用發揮。一是明確總法律顧問職責定位,嚴審任職資格要求。推動總法律顧問制度進章程,確保總法律顧問制度在市管企業全覆蓋,以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為引領推動企業法治機構和隊伍建設規範化。二是深入開展總法律顧問述職評議。進一步落實總法律顧問述職制度,通過述職內容、評分標準的科學設定及評議結果的應用反饋,引導企業完善總法律顧問全面參與經營管理活動的相關制度,強化企業總法律顧問配備和作用發揮。通過述職評議,實現三年一輪總法律顧問年度現場述職的全覆蓋,督促總法律顧問切實行權履職,發揮法治工作具體牽頭人的作用,及時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

  (四)持續推動合規管理試點工作,提升重大風險防控能力

  一是制定發佈《市管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按照市管企業合規管理工作“三步走”的任務目標,以及北京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立足實際、找準市管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問題和難點,立足市管企業管理現狀和發展階段,吸收借鑒國內外較為成熟的合規管理實踐,制定《市管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著力推動市管企業建立健全與企業風險水準、合規管理基礎相適應的合規管理體系。二是與市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建立北京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及兩個配套文件。協助配合市檢察院推進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聯合發佈涉案企業合規文件,市國資委將作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委會成員,承擔管委會中涉及國有企業的相關工作。

  (五)深入開展法治建設考核,促進企業負責人職責落實

  依據《市屬國有企業法治建設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開展2020年度市管企業法治建設考核評價,對企業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情況、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情況、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及法律顧問隊伍建設情況、合規經營情況、案件管理情況等內容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綜合考評結果的重要參考依據。進一步優化考評方式,對部分重點指標根據企業性質和規模、行業特點進行分類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同時,根據法治考核工作開展情況,對考核評價指標進行修訂完善,強化對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情況的考核和監督,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確保各級企業負責人切實履行管理職能。通過考核進一步推進市屬國有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全面提升市屬國有企業法治能力和水準。

  (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工作,全力開拓“八五”普法新局面

  制定印發《關於在市國資委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明確普法任務,加大普法力度。2021年,全系統圍繞法治宣傳,以“國資京京”“國企法治建設”為平臺,發佈法治資訊134條,在《首都建設報》發表文章15篇,組織近12萬幹部職工參加憲法知識測試。2021年,我委政策法規處獲評“2016-2020年全國普法先進單位”,全系統2名法治宣傳幹部被評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先進個人”,6家企業法務部被評為北京市“七五”普法先進集體,9名企業法務工作者被評為北京市“七五”普法先進個人。

  二、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來,我委法治建設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成效,但與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新形勢新要求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還需要進一步深入,市管企業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仍需持續提升;二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升;三是市管企業法治建設整體水準還需進一步加強。

  三、2021年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市國資委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法治建設的工作部署,堅持把黨的領導制度落實到法治建設和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各方面各環節,立足國資監管工作實際,將法治建設與國資監管工作有機結合,大力推動部門法治建設持續健康發展。

  (一)嚴格落實學法用法制度,提高全系統學習能力

  2021年度主持黨委會、主任辦公會會前學法5次,市國資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一次,著力提升領導幹部法治意識和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其中,就《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進行專題授課,帶頭學習,率先垂范;組織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專題學習的形式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參會人員擴大至市國資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全體成員、機關局級領導、原監事會主席主任及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大力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貫徹落實。

  (二)依法履行法治職能,紮實推進監管效能提質增效

  依法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安排主管領導參加行政訴訟庭審,積極促進行政爭議妥善解決。制定《市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21年版)》、《關於構建市管企業“六位一體”監督協同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市管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等重要制度文件,文件制定過程中充分聽取有關單位、企業和專家的意見,經過充分研究論證及集體討論決策,為加快推進以管資本為主監管職能轉變提供有力支撐。始終尊崇制度、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通過相關文件和制度引導,進一步完善監督協同機制,創新監督方式,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強化出資人監督,加強監督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帶頭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積極構建協同聯動的請示報告工作體系,主動向市委市政府請示報告事項142件。

  (三)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以法治程式助力國企改革

  統籌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地,完成三年行動總體80%任務,超額完成年度目標。指導1500家國有企業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改制企業數量位居全國前三,取得歷史性突破。推動近九成企業實施了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與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共同舉辦混改項目推介會,推出286個混改項目,放大混改功效。利用資本市場,推動建工修復、城建京城佳業首發上市。

  (四)聚焦法治國企建設,著力破解國企法治建設難題

  以案件管理“三個目標”為指引加大案件管理工作力度,協調督辦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全面推進合規管理體系建設,不斷督促市管企業提升重大風險防範化解能力。主持制定市國資委系統八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市管企業法治建設考核評價,組織召開年度法治工作會議,親自部署落實法治工作各項重點任務,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四、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加強法治工作統籌協調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開展“八五”普法學習宣傳培訓工作,推進“八五”普法各項任務有序落實,在全系統培育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圍。圍繞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統籌謀劃我委法治建設工作,紮實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對標對表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反饋意見,切實做好法治建設整改和提升工作。

  (二)大力推動重點改革任務

  聚焦服務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落好“五子”要求,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冬奧會、冬殘奧會舉辦為契機,以全面完成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和實施國有經濟“十四五”發展規劃為重點,推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圓滿收官。統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以高品質黨建引領市管企業高品質發展。落實“六位一體”監督協同機制,加強監督工作的統籌協調,健全完善協同高效的監督體系。

  (三)持續強化法治國企建設

  繼續深入開展市管企業法治建設考核評價工作、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總法律顧問述職評議等工作,強化對國企法治建設的督促和指導。全面推行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健全完善企業重大風險防控工作體系,為推動企業實現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四)提升依法行權履職效能

  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提升依法監管、依法履職工作水準。認真貫徹落實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進一步強化合法性審核工作力度。深入開展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適時開展文件彙編。圍繞服務國企國資改革發展,加強對重大改革事項、重點改革工作方案的法律審核,不斷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推動健全監督追責體系,不斷提升監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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