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2-03-29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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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緊密圍繞城市管理領域重點工作,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圓滿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理論學習,發揮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核心作用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上組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作《新時代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專題學習輔導報告。委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全委警示教育大會上進行專題講課,進一步提高了幹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準。

  (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一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梳理完善市、區兩級城市管理系統權力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動態調整我委權力清單事項1項,完成我委權力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整合統一。積極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完善城市管理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梳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二是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強化對涉及市場主體的政策文件的公平競爭審查,依法保護城市管理領域各市場主體。持續統籌協調推進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減時限、減跑動和認領國家監管事項等工作,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不斷提升城市管理領域決策能力和水準

  一是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積極推進戶外廣告、市容環境等重點領域立法,健全城市管理領域法規體系。紮實做好摸底調研、問題梳理、資料整理、制度設計等立法調研起草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完成《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制定修訂工作。著力推進配套制度措施制定和廣泛宣傳動員等各項工作,保障法規落地實施。積極開展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組織對3件地方性法規、12件地方政府規章進行清理,並上報清理建議。

  二是加強合法性審核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式,認真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2021年,以我委名義制發的18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在發佈前均經我委法制部門進行了合法性審核,並在規定期限內報請市司法局備案審核,未發現違法情形;提請市政府會議審議或者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4件文件、1件協議,均經我委法制部門進行了合法性審核;委內19件招標文件、200余件合同均由法制部門會同法律顧問進行了合法性審核。同時,對45件以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和198件以我委名義印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提出廢止11件、修訂5件的建議。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輔助支撐作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前,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法律意見。加強對公職律師的規範化管理,嚴格按照公職律師管理和考核制度要求,對公職律師進行日常監督和管理。

  (四)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自覺接受監督

  一是認真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努力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和行政程式中。完善案件辦理機制,認真落實案件辦理資訊報送制度。2021年,我委辦理了3件行政復議案件,其中1件撤銷,1件不予受理,1件維持;2件以自身為被申請人的復議案件,其中1件維持,1件以申請人撤回申請復議終止結案。2021年,我委未收到行政復議機關的復議意見書、建議書,未因行政行為錯誤被復議機關糾錯,也未出現因案件辦理反映出我委依法行政能力存在較大問題的情形。

  二是重視參與行政應訴工作。加強對行政訴訟反映的重點、普遍性問題的研究,不斷規範行政行為,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有效發揮司法監督作用。2021年,我委應訴了6件行政訴訟案件,其中5件結案,1件正在審理中。未發生敗訴,也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

  三是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始終將接受監督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途徑,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推動完善部門內部層級監督,加強對重點崗位的監督。積極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搭建平臺,利用調研座談、情況通報、集中答復等多種形式,更好服務代表委員。加強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促進行業規範管理。

  (五)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不斷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水準

  一是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2021年,開展5次辦公會學法活動,在委主任辦公會上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等,不斷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二是積極開展依法行政培訓。舉辦“2021年城市管理系統依法行政培訓班”,邀請法學專家、資深律師就“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重點法律知識及社會熱點問題進行培訓授課,全面提升機關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是切實落實普法責任制。積極貫徹“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履行普法責任主體職責。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以“12·4”國家憲法日為重要節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重要內容,廣泛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普法宣傳活動;結合城市管理領域行業特點重點做好相關部門法、專業法的宣傳普及工作;組建委普法宣傳服務隊,加入北京普法聯盟參與各類普法宣傳活動。

  二、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規規章制度體系還不夠健全完善

  近年來,隨著城市治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創新發展,現有的法規規章及配套制度已不能完全滿足城市精細化管理需要。主要表現為:部分政府規章修訂不夠及時,制約了城市管理工作規範化、精細化水準的提高;部分管理事項僅有上位法律法規,缺乏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來貫徹實施;現有規章存在立法事項分佈不均、立法位階有待提高等問題。

  (二)領導幹部的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仍需不斷提高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對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委領導幹部要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持續推進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強化法治意識,全面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在城市管理領域不斷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準,實現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三、2021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2021年,我委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積極履職、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有效履行了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注重統籌謀劃,部署推動落實。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城市管理大局中統籌謀劃,研究探索具有首都城市管理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路徑。委黨組會審議發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並推動實施。委主要負責人擔任委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有效發揮了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

  二是注重調查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圍繞城市管理領域重點、難點、熱點工作,定期聽取工作彙報,注重在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下研究和解決問題。廣泛開展調研、座談,履職過程中的重大涉法問題注重聽取專家和利益相關方意見。在委主任辦公會上邀請專家就完善我委立法工作程式、加強城市管理與城管執法融合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研究制發《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規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管理和執法協同融合辦法》,不斷提升城市管理領域法治建設水準。

  三是注重考核評價,強化督促檢查。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結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督促、指導依法行政工作開展。

  (二)加強依法行政,確保行政決策合法合規

  一是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機制,嚴格按照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公佈等程式規範執行。加大重大行政決策的公眾參與力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確保風險可控。

  二是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利用政務網站、微網志、微信、抖音、快手和其他主流媒體發佈城市管理資訊1萬餘條。充分發揮“一把手”的“第一解讀人”作用,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城市管理與科技》雜誌發表《以首善標準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形成“北京實踐”》《突出以人的需求為導向 著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務品質》等文章。利用多種形式解讀生活垃圾分類、供熱服務保障、防範外力破壞地下管線等工作。在首都之窗和委政務網站對19件重要文件履行重大決策預公開程式。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委主任辦公會研究城市安全智慧化管理等工作議題。依法依規辦理102件信息公開申請。

  (三)自覺維護司法權威,主動接受外部監督

  認真落實行政機關出庭應訴制度,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開庭審理工作,積極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覺維護司法權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堅持宣傳引導、教育警示、監督檢查,主動接受駐委紀檢組監督,落實監督執紀“四個形態”,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嚴格執行招投標、政府採購等制度,全面加強對重大項目、重點領域和領導幹部的審計監督。

  (四)積極帶頭學法守法,發揮以上率下示範作用

  研究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統籌謀劃、明確責任、加強普法。採取委主任辦公會會前學習、專家講座、專題研討、集中培訓等形式,開展多層次多元化的領導幹部法治培訓,推動落實機關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常態化,切實發揮“關鍵少數”以上率下示範作用。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工作要求,及時研究解決城市管理領域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重大問題,統籌推動落實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任務。

  (二)繼續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重點領域立法工作

  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推進城市管理重點領域立法工作,積極開展供熱、“門前三包”、市容環境等方面的立法調研。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和《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出臺後的評估和配套制度制修訂工作。

  (三)積極協調推進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的有機融合

  深入研究新時代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的關係,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管理和執法協同融合辦法》,建立健全配套協同機制,不斷深化城市管理與城管執法的協同聯動和有機融合。積極探索推動城管執法與水務、交通執法等跨領域跨部門協同,建立協同機制,形成城市治理合力。

  (四)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決策水準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繼續發揮好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切實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審核和備案工作,紮實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

  (五)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注重信息公開、注重“向前一步”、注重運用調解及和解手段,學習“楓橋經驗”,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和糾紛。

  (六)強化普法宣傳工作

  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積極開展城市管理系統依法行政培訓,認真實施“八五”普法規劃,不斷提高城市管理系統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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