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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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門頭溝區政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緊密結合門頭溝區實際,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為全力開創現代化生態新區綠色發展新局面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1.持續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強化我區重點領域體制機制建設,設立中關村門頭溝園黨工委、管委會。結合鄉鎮機構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明確各鎮職責清單129項,下沉行政執法職權431項,推動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政務服務“零辦件”事項87項,取消銀行、社會組織相關證明34項。在全市首設24小時“政務無人超市”,實現1000余項事項全程自助辦理。在全市率先推出區鎮(街)一體便利化改革,深入推動稅務、企業登記、勞動力市場監管、招投標、公共産權交易信貸等相關領域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提升城鄉社區治理能力,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和社會組織工作體系。

  2.持續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完善決策程式,推進決策預公開,提升公眾參與度。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增設徵集欄目,2020年公開徵集《門頭溝區徵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辦法》等決策共10件。推進會議開放,組織政府常務會會議開放3次。制定全面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合法性審核力度。

  3.深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入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調整行政執法公示專欄設置,全面規範公示資訊。開展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查等工作。規範職權下放後鎮街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鎮街法治培訓講座3次,制定鎮街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意見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推動各鎮街建立綜合執法崗位責任制等制度。建立鎮街行政執法案件指定管轄和提級管轄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範行政檢查單等工作,執法效能大幅提升。

  4.持續強化行政監督工作合力。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全年辦理市區人大代表建議65件、政協委員提案107件,辦復率100%。堅持區情通報制度,全力支援區人大、區政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積極支援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區領導帶頭出庭應訴3次,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44人次。認真履行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和司法建議。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和重點工程審計,通過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推動8.5億元問題金額得到落實。加強財政管理與監督,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實現部門預算、決算信息公開部門全覆蓋。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分平臺整合規範工作,實現《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各類交易應進必進以及政府採購、工程建設等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資訊7330條。

  5.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全區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4件,受理24件,年內審結22件。區政府涉行政訴訟案件71件,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化解行政爭議糾紛。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全年網上信訪佔比69.29%,“網升訪降”的良好格局初步形成。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探索網上預約線上調解模式,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活動35474次,成功調解糾紛2654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業務協同綜合調度平臺接待諮詢12134件。

  6.加強統籌協調,切實提升基層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5次,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會前學法200余次。全區共統籌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培訓類區級培訓項目11期,累計培訓各類黨員幹部1140余人次。完善依法行政考評細則,加強鎮街綜合執法效能考評。完善依法行政組織領導,深化法治政府示範項目創建。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全區開展送法下鄉等主題宣傳活動150余場次。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各部門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視程度參差不齊。職權相對集中的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比較紮實,個別職權較少的部門重視程度不足。

  2.法治政府示範項目創建後勁不足。法治創新實踐的亮點較少,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足。

  3.執法隊伍建設仍需加強。部分單位執法力量的投入還不充分,法制隊伍的專業性不能滿足實際執法需求,規範執法工作還有待提升。

  三、2020年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積極履職,全面落實各項責任。一是區委書記主持召開依法治區會議對法治政府建設進行部署,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下增設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由區長任組長,加強依法行政統籌協調。區長和區委書記先後主持召開區長辦公會和區委常委會審議《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區政府常務會研究確定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要點。二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聘任知名專家和優質律所擔任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全面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書記、區長經常到重要監管領域、重點執法地區開展調研、巡查,督促相關部門嚴格依法履職。四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標落實情況雙週報制度,定期在區政府會議進行點評,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五是自覺維護司法權威,區領導帶頭出庭應訴3次,積極支援法院審判工作。六是落實學法用法制度,區委理論中心組、區政府常務會根據法律法規頒布修改情況,圍繞區重點工作安排學法內容,書記、區長帶頭學法。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門頭溝區政府將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等全區重點工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打造“紅色門頭溝”黨建品牌和“綠水青山門頭溝”城市品牌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1.持續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和街鄉機構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便民化。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依法推進社會治理。

  2.持續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各項程式要求,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3.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化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規範基層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執法案卷評查等制度要求,深化執法規範和效能建設。

  4.持續強化行政監督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監督。加強財政監督力度。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加大政策跟蹤審計力度。持續推進“網際網路+”招標採購工作,推進各類交易活動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大重點領域資訊主動公開力度,全面推動政務公開向基層延伸。

  5.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能力建設。強化信訪矛盾排查調處,健全完善多元調處化解機制,推進信訪問題源頭治理和信訪積案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打造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

  6.強化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協調。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加強法治督查和依法行政考核。持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創建活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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