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4-03-30 20:00    來源: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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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堅強領導下,在區人大、區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支援下,海澱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對全面依法治國、法治政府建設的專題論述和專門部署,按照北京市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有序推進依法行政,不斷鞏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創建成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1.持續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強化黨政機構職能體系建設,圍繞國家安全、城市環境建設、國防動員、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安全生産等領域完善職能配置。鞏固街鎮管理體制改革“後半篇文章”,制定2023版區級街道職責清單,涵蓋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承擔的6個類別113項職權事項;面向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工作者定向招聘事業身份人員;順利通過市級關於向街鎮下放行政執法職權改革的實地評估。不斷健全權力清單動態管理機制,調整區體育局等11個區級部門、27個街鎮133項行政職權事項,有效發揮權力清單在推動行政部門依法履職方面的基礎性制度性作用。

  2.繼續精簡優化各類審批服務事項。實現北京市首批、第二批“一件事”60個整合辦事場景上線,17個場景共産生32萬餘件辦件量;持續推進“一業一證”改革,按要求完成40個行業上線,其中11個行業形成12個典型案例,6個為全市首例,以書店、電影院行業為例,為市場主體精簡申報材料40%以上,縮短辦結時限60%以上;印發《海澱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持續推進行政許可事項動態管理;建立三級隱性壁壘問題工作臺賬,開展隱性壁壘常態化排查工作。

  3.全面構建政務服務體系。組織召開海淀政務十週年發佈會,縱深推進政務服務改革,率先在全市實現街鎮層面“一窗式”服務全覆蓋,統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多項改革舉措走在全市乃至全國前列。印發《海澱區政務服務領域標準規範體系》,推進以區級政務服務大廳為重點、街鎮政務服務中心為基礎、社區政務服務站為補充的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全區”的“一刻鐘政務服務圈”。助力京津冀協同發展,推進異地參保人員使用自助機掛號、繳費工作,實現區域內17家醫療機構完成院端自助機系統改造。

  4.深入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一網通辦平臺建設,累計完成辦件數據匯聚47萬餘件,匯聚好差評數據103萬條。推動移動端辦事服務統一入口,實現海淀政務微信小程式與“京通”小程式對接。拓展政務服務區塊鏈場景應用,全年共協調45類證照數據完成上鏈,累計實現820個政務服務應用場景落地。率先在全市實現政府採購全流程電子化。深入推進“城市大腦”建設,完成海澱區村地區管和企地區管平臺等4個項目的封裝、立項工作,有效提升城市精細化治理能力。

  5.積極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大力開展“6+4”一體化綜合監管改革試點工作,形成思想統一、路徑明確、責任壓實、監管到位、高效協同的良好工作局面。海澱區落地推廣的9個場景中,7個市級場景嚴格按照市級部門任務要求開展一業一查,根據風險信用評級,實施差異化監管並形成試點工作報告;2個區級場景出臺試點改革方案,梳理檢查職權,大幅壓減《綜合檢查單》事項。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委、消防救援支隊、區文旅局等部門先行先試,探索開展非現場監管改革實踐,努力實現監管“無事不擾、無處不在”。

  6.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6.0改革任務。研究推動《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出臺。強化市場監管服務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獲評首批全國網路市場監管與服務示範區、第四批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獲批成為首批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在7個産業園區設立北京(中關村)國際知識産權服務大廳工作站,為創新主體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知識産權管理、諮詢和保護等專業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建立“鑒定管理人”機制,文件類鑒定週期進一步壓縮至30日內,最短用時僅4日。掛牌成立“中關村人民法庭巡迴審判工作站”“民營企業産權保護法律服務工作站”“上地法官工作站”,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提升訴源治理工作質效。

  (二)堅持良法善治,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持續提升

  1.嚴格重大行政決策管理。貫徹實施《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印發2023年本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包括區醫保局、區園林綠化局等5個牽頭單位的重點項目列入目錄,均嚴格按照《海澱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式,確保決策程式合法、材料完備。區醫保局牽頭承辦的“海澱區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工作”相關案例材料代表區政府參加市級重大行政決策案例評審。

  2.提高規範性文件管理水準。全年制定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6件,按照規定程式和時限向市級部門和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加強對區屬部門和街鎮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區屬部門及街鎮報送備案規範性文件6件。充分發揮政府法治機構審核把關作用,區司法局全年完成需提交區政府審議的各類文件的合法性審核671件次,研提法律意見建議420條;完成市政府法規、規章徵求意見6件。

  3.強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聘請15家律所作為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為政策制定、決策部署、應急處置等提供法律意見以及及時、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協助審核區政府會議文件163份,研提法律意見建議307條;參加區政府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研討11次;參與行政復議案件664件、行政訴訟案件186件。全區96家律師事務所327名執業律師與647個社區(村)簽訂村居法律顧問協議,實現“一村一居一法律顧問”全覆蓋,累計提供法律諮詢服務1.7萬餘次,舉辦法治講座2800余場次,發放法律宣傳資料14.5萬餘份,參與糾紛調解1300余次,惠及群眾46萬餘人次。

  (三)完善制度體系,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深入推進

  1.深入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統一各執法單位在區政府網站公示形式,確保行政執法基本資訊和動態資訊主動、完整、規範公示。每月對全區行政執法公示情況進行檢查,全年共印發6期行政執法公示通報,督促各單位對照問題進行整改。強化對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行政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範落實情況的培訓指導,組織開展全過程記錄及重大法審專項案卷評查。全年區級層面開展對街鎮行政執法案卷評查4次、全區範圍案卷品質抽驗1次,針對發現問題通報整改。

  2.多維度創新市場監管方式。以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為基礎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差異化檢查,做到“無事不擾”的同時實現“以小概率抽查、産生大範圍威懾”。開展部門聯合抽查91次,檢查各類主體1996戶,高效支撐“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創新智慧化檢查,對直播帶貨等新興業態進行部門聯合“雲抽查”。建立以“風險+信用”等級為依託的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基於“網際網路+監管”設計理念,初步構建“市場監管大腦”智慧監管平臺,強化執法檢查資訊互聯互通。統籌推進7個市級試點場景和2個區級自選場景的“6+4”一體化綜合監管改革,形成創新監管模式的工作成效和經驗。

  3.著力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圓滿完成年度市摺子騰地任務,創新出臺《海澱區違法建設強制拆除費用追繳獎勵資金使用辦法》,為強拆費用追繳工作提供指引。圍繞市級部門挂賬訴求集中點位,深入推進佔道經營整治,不斷改善市容環境秩序。將露天焚燒、施工工地揚塵、夜施噪聲擾民等問題列為重點整改任務,開展四輪次對生活垃圾消納處理單位全覆蓋檢查。開展廢棄電動三四輪車清理整治工作。強化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無證無照經營整治,完成39處市級整治任務。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專項行動,打擊制假售假行為,接收處置涉嫌違法廣告線索4.78萬條次,組織殯葬、旅遊行業價格檢查,整治涉企收費亂象,開展醫美專項治理,教育執法海淀經驗在全國推廣。

  4.深化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繼續落實市區兩級的容錯糾錯、包容審慎處罰清單,對輕微違法行為主體應適用盡適用。創新監管方式,推行“一案三書”,對違法主體包容審慎處理同時下發不予處罰決定書、行政建議書、市場主體信用承諾書。通過建議、提醒、公示、約談等非強制性方式,指出市場主體存在的問題,引導和規範市場主體履行法定義務。全年運用包容審慎執法理念辦理案件1438件,為市場主體減輕減免罰款3877.81萬元。

  5.不斷提升行政執法監督質效。高標準完成行政執法監督考核指標。深化行政檢查單制度,推動各類涉企檢查單的檢查事項、內容、方式、標準“四統一”。依託北京市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定期梳理分析全區行政執法情況,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數據支撐。落實執法資格連線考試製度和行業執法證件聯網備案制度,所有執法人員資格和證件資訊在區政府網站執法公示專欄進行公示。全年組織5批次執法資格考試,共為288個新進執法人員制發證件。依託網路平臺組織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及街鎮法制審核人員共計1744人開展依法行政培訓,每人每年學習時長達到60學時以上。

  (四)強化監督制約,行政權力依法規範運作

  1.主動接受人大和政協監督。全年辦理1件全國政協提案、44件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全國和市級建議提案無代表委員不滿意情況。辦理區級人大代表建議156件,11月21日,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海澱區人民政府關於區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辦理區級政協提案185件,12月18日,區政協常委會審議通過《海澱區人民政府關於海澱區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提案辦理情況的通報》。區級建議提案實現代表委員簽署答復意見滿意(同意)率100%,解決了一批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凝心聚力服務海淀高品質發展。

  2.加強政府內部專項監督。不斷提升預算管理水準,修訂印發《海澱區財政評審管理辦法》,將結算評審納入管理範圍。落實政府過緊日子長效機制,全年壓減一般性支出12億元。加大財政結余資金統籌力度,實現財政資金全面監管與績效提升。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總結共性問題,建立整改清單,落實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和調整掛鉤機制。全面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完成對區財政本級、83家一級預算單位及全區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執行審計,全面揭示預決算編制、執行及內控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規範管理。推進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五年規劃實施。拓寬民生審計領域,對垃圾分類資金、公租房租金補貼及家庭養老照護床位補貼等開展專項審計,促進資金規範使用、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3.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全年辦理各級法院行政應訴案件738件,審結493件。推進行政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良性互動工作機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認真落實司法建議、檢察建議,積極配合法院、檢察院妥善處理行政爭議,支援和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訴訟。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實現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範化常態化,區政府相關負責同志全年出庭應訴3次,區屬單位負責同志出庭應訴131次。

  4.持續推動政務公開。動態調整全區政務公開全清單,涵蓋各業務領域3136項業務事項,明確1.28萬條公開內容標準。審查公文公開屬性700余個,制發海澱區政府公報6000余冊,累計公開常務會議198場。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多形式發佈政策解讀80余條,將近五年本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集中展示,收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27項。統籌全區65家單位開展政策公開講活動,累計參與人數超500萬人次。實現依申請公開全流程網上辦理。全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3100余件,電子印章簽收181件,全流程實現電子網頁答復4件。

  (五)化解矛盾糾紛,基層依法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1.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格局,強化多元排查化解機制,開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深化訴調對接機制進一步指導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全區現有人民調解組織732個,現有人民調解員4140人,全區各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1.29件,調解成功1.25萬件,調解成功率97.44%,其中達成書面協議1203件,共開展矛盾排查糾紛3.72萬次,發現並處理矛盾糾紛隱患611件。

  2.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區委、區政府將信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4次專題聽取信訪工作情況彙報。區級黨政主要領導接訪下訪4次,其他區級領導接訪下訪、在崗值守43批次,接待群眾44人次,推動一批疑難複雜信訪問題解決。開展《信訪工作條例》宣傳月活動,發放宣傳品10萬餘份,引導參加知識答題2萬餘人,營造深厚的依法進行信訪活動的氛圍。印製依法規信訪路線圖、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依法依規信訪事項“導引圖”等宣傳材料,引導群眾依法有序信訪。組織召開全區信訪工作專題培訓班,近300人參與培訓並通過信訪業務考試,提高信訪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

  3.積極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結合復議體制改革,設立復議接待室,增設公安類、交通類、市場監管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類接待窗口,加強案前勸解力度,全年案前化解行政爭議158件。積極搭建復議申請人與被復議申請人之間溝通平臺,通過悉心釋法、講解相關領域工作流程等方式加強溝通,申請人自願撤回復議申請303件。區司法局與區法院聯合成立行政爭議調處中心,研究制定《海澱區行政爭議調處中心工作實施方案》,構建以區委領導、區政府指導,司法引導、社會協同、多元聯動的新型行政爭議糾紛多元化解格局,實現行政爭議訴前、訴中、訴後多元化全流程化解。2023年,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330件,受理2274件,受理率97.6%。現已結案1831件,結案率79%。

  4.持續推動“接訴即辦”深化改革。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高位調度,堅持月點評和每週專題調度。提升派單精準性,建立多級派發機制、派單糾錯機制、轉單協商機制、集中研判機制,動態更新派單標準手冊和結案規範模板。主動治理、未訴先辦,積極推進合理訴求的有效解決。成立區級噪聲擾民專班、停車管理專班、消費退費專班、垃圾渣土治理、待交付住宅項目、違法建築專班,加快解決突出的居民訴求,打破部門之間的資訊壁壘,減少部門間推諉問題,助力工作專班各類問題的推動解決。組織開展接訴即辦各類培訓會議19次,有效提升街鎮整體辦件效率。

  二、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2023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治化營商環境還有優化空間。部分單位服務意識仍然不足,包容審慎監管有待進一步推進,聯合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等工作機制還需要進一步理順。二是街鎮法治政府建設水準和上級要求還存在差距,司法所人少事多矛盾比較突出,街鎮具有典型性、示範性、可推廣複製的特色亮點挖掘不夠。部分單位行政應訴能力需要進一步提升。三是執法規範化水準還有進一步提升空間。通過開展案卷評查發現,部分單位執法方式和管理方法仍需規範,部分辦案人員執法理念還沒有完全擺正,執法效能有待提高。

  三、2023年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2023年,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本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一是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部署。堅持區政府常務會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審議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行政執法及復議應訴專項工作情況報告等重要文件,分析工作中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點,把依法行政各項具體工作任務、要求落實到各區屬單位。多次召開區長專題會議,落實市、區關於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各項部署,細化專項落實方案,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將依法行政與核心區建設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

  二是提升“關鍵少數”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安排區政府常務會前學法5次,區政府主要領導在常務會前專題講述習近平法治思想,帶動各街鎮和區屬部門尊法學法。認真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區長和2位副區長出庭應訴3次。組織區屬單位主管法治工作領導旁聽法院庭審,開展處級、科級幹部依法行政專題班2次,開展全區法治講座3次。切實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制度,將年終述法納入述職內容,書面專題述法全覆蓋,組織部分單位現場述法。

  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促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職能作用,全面推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落實北京市行政執法改革要求,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財政、審計等專門監督機制。健全接訴即辦考核激勵機制,12345市民服務熱線訴求解決率、滿意率較年初大幅提升。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要安排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週年,全區上下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市委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將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為加快建設現代化強區高品質海淀,推動海淀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大力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堅持把黨的二十大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相關決策部署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區政府常務會和區屬單位行政辦公會前學習內容,作為區委黨校主體班次和各類法治專題培訓的必修課程,不斷學深悟透、學思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義,並始終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各領域和全過程,鞏固主題教育成果,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和水準。推進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學習常態化,及時學習行政復議法等新出臺修訂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市地方立法。

  (二)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新一輪機構改革,組織落實區級機構改革方案和區級議事協調機構優化調整方案。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調整完善中關村科學城管理機構,優化重點領域機構設置和職責配置,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持續健全完善基層管理體制。按照中央編辦及市委編辦部署安排,持續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推進行政審批與政務服務協同聯動。圍繞群眾企業辦事需求和體驗,持續優化政務服務“好差評”,建立政務服務指數和質效監測評價機制。

  (三)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準。嚴格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加快建設北京國際科創中心核心區。規範依法決策程式,優化目錄化管理機制。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動態調整涉企“免罰輕罰”清單。深入推進一體化綜合監管,擴大非現場監管佔比,提高政府監管效能。貫徹執行《北京市提升行政執法品質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以提升行政執法品質和效能為目標,推動海澱區在提高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等方面實現高品質發展。

  (四)著力提升基層依法行政能力。將街鎮依法行政作為重點任務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總體格局,提升街鎮主要領導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強化司法所履職指導,發揮司法所協調推進、督促檢查作用。落實《全市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壓實街道(鄉鎮)司法所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司法所依法行政工作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司法所業務培訓,夯實法治建設基層基礎。

  (五)不斷健全矛盾糾紛行政預防化解體系。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推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落地落實。推進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建設,在依法依規、穩妥審慎做好辦案工作的同時,加強對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落實《信訪工作條例》,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根據信訪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線圖”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式,確保預防、受理、辦理、監督追責、維護秩序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式進行,努力實現權責明、底數清、依法辦、秩序好、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建立健全政府負總責、政府法治機構統籌、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完善行政爭議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促進調解、信訪、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自我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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