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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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講話,制定朝陽區《關於支援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關於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進一步支援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全力減輕疫情對企業影響,保障中小微企業有序復工復産。我區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做到兩個率先,一是在全市率先制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規及文件彙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問答》,並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個人資訊採集使用等問題提供法律意見。二是在全市率先編制新冠疫苗接種工作相關法律事項指導手冊,梳理法律規定,明確工作流程和部門職責,提示法律風險,為疫苗接種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充分發揮“朝陽律師”法律服務作用,組建三大律師服務團,實行全天候線上值班制度,開展公益法律諮詢與指導,開通“朝陽普法”微信公眾號“疫情助手”服務,宣傳疫情防控政策,實時為群眾答疑解惑。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和規範審批規則,最大限度精簡、優化審批程式。梳理完成11類共29798項政務服務事項及5188項延伸到街鄉、社區、村辦理的服務事項,其中前7類1899項依申請事項中,1575個事項實現一門進駐、一窗受理,達82.9%,252個事項實現全程網辦,641個事項實現掌上辦理。推出154個告知承諾事項,實現企業認證材料壓縮至2項、開具醫保報銷憑證“一次不用跑”,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3.優化政務服務。推出新設企業“證照聯辦”模式,企業變更或登出登記辦理時長壓縮至4小時。深化“錯峰延時”,實現“中午不間斷、週末不打烊、早晚彈性辦”。開展政策解讀,製作培訓視頻30部,印發優化營商環境彙編900余冊。推進國際人才服務建設,建成望京、三里屯等國際人才一站式服務點,11個部門的120個人才服務事項可通過一個平臺辦理。落實支援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全年減稅降費17.25億元,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12.3億元。

  4.加強市場監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e窗通”企業開辦平臺,推進全程網上辦理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試行登記告知承諾制,簡化登記註冊流程。開通綠色通道,按照“即時辦理、即時取照”“隨到隨審、科學審批”原則,開展涉及疫情防控事項的登記註冊審批和産品註冊檢測,提升登記審批效率。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採用“雙隨機”方式抽查各類主體2萬餘戶,市場監管領域開展食品流通、藥品、集貿市場等監督檢查共56502家次。創新監管方式,在全市率先出臺《市場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5.提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水準。探索完善“四減三增兩滿意”減負增效體系,制定《北京市朝陽區社區工作準入管理的實施辦法(試行)》,規範社區工作管理事項。深化區、街鄉和社區(村)三級社會動員平臺,推動其與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樞紐型社會組織融合發展,為基層治理、志願互助和特殊群體關愛等各類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培育孵化、資源對接等支援性服務。持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實體平臺“標準化”建設,全年累計接待法律援助諮詢19030人次,熱線解答諮詢12262人次,司法鑒定接待327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058件。

  (二)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嚴格落實規範性文件審查和依法決策程式。全年審核擬以區政府、政府辦和經區政府審議以區屬部門名義印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21件,審核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草案、戰略合作協議等42件,提出審核意見200余條。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各部門、各街鄉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涉法事項論證1.5萬件次,為區政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供高效專業的法律支撐。開展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涉及以區政府和政府辦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52件,認定保留25件,廢止12件,擬修改15件;涉及以各街鄉、委辦局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92件,認定保留64件,廢止28件。

  2.擴大公眾參與,推進民主決策。按照區委、區政府“協商於民、協商為民”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化黨政群共商共治機制,新建成20個全要素小區和258個全景樓院。健全社區(村)、街鄉、區三級協商聯動機制,著力破解私搭亂建、交通停車等八大社區治理難題,打造43個市級社區協商示範點,推動1190件為民辦實事項目落地。持續推進居民議事廳從社區向網格、網路延伸,建成網上議事廳358個。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推動落實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按照市級關於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意見,組建、調整市場監管、住建、應急等領域的執法機構。推進行政執法資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制定《關於向街道辦事處和鄉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並實行綜合執法的實施方案》,調整組建街鄉綜合行政執法隊,將城管執法、衛生健康等5個領域的431項執法職權下放至街鄉,集中行使綜合執法職權,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

  2.加強基層綜合執法制度建設。區政府制發《關於街鄉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工作意見》《關於明確有關行政執法範圍和執法事項的決定》和《朝陽區行政執法事項管轄規定》等工作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執法邊界。編制《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指導手冊》《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規範》及街鄉執法崗位職責、重大執法決定事項等示範文本,為推動我區街鄉構建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的行政執法體系提供制度保障。

  3.持續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開展“三項制度”培訓,注重打好“組合拳”,形成培訓部門、參訓人員、培訓內容的全覆蓋。在“北京朝陽”網站增設“行政執法資訊”模組,實現執法資訊公示的統一化,規範化。持續開展全區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並在全市率先開展街鄉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評查合格率為90.9%。加強對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組織行政執法資格考試453人次,通過434人次,考試通過率為95.81%,同比上升26.82%。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認真依法辦理人大議案、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共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40件(單辦或主辦16件、會辦24件),其中代表建議30件、委員提案10件;辦理區人大代表議案1件,辦復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480件,其中代表建議174件(會上156件,閉會期間18件)、區政協委員提案306件(會上287件,閉會期間19件)。

  2.加強審計監督。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全年完成審計項目63個,查出各類違規金額3,308萬元,提出審計意見、建議292條,糾正管理不規範金額28.76億元,促進增收節支2億元。針對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疏整促”等重點工作開展專項審計,充分發揮審計在規範權力運作、保障經濟高品質發展等方面的作用。

  3.加強政務信息公開。以企業和群眾需求為中心,依法開展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動態調整《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全清單》。全年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7707條,受理依申請信息公開1217件。以區政府或政府辦名義印發主動公開政策性文件21個,進行解讀21個,解讀率達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1.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堅持依法高效公正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加強政府內部監督。出臺《朝陽區行政復議法律文書電子送達工作細則》,規範電子文書送達,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區政府共審理行政復議案件523件(含上年結轉90件),其中新收433件,受理後審結386件,直接糾錯率7.7%,調解率30.3%,達到歷史最高。區政府行政應訴案件483件,同比下降25.3%;共審結394件,一審敗訴率3.6%,遠低於全市平均數。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33件,審結31件,被糾錯4件。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王志勉副區長、楊建海副區長先後出庭應訴,區屬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32次。

  2.加強多元調解工作。健全完善社會協同工作機制,形成“一軸兩翼三師”矛盾化解工作格局。深化訪調、訴調對接工作,全年共調解民事糾紛14440件,調解成功13441件,調解成功率93.08%;通過訴前調解模式化解矛盾糾紛4407件。全面推廣法官工作站制度,做強區級訴前調解中心,通過調度全區人民調解資源,與街鄉、社區(村)人民調解組織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聯動,構建起“區級中心調度、三級平臺聯動”的工作體系。

  3.做好普法宣傳工作。繼續深入開展“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配發憲法學習手冊。廣泛學習宣傳《民法典》,利用區-街鄉-社區(村)三級普法櫥窗、普法陣地張貼民法典挂圖,迴圈播放主題電子挂圖,配發《民法典》學習用書、宣傳冊共計21萬冊。邀請政法大學教授採取“雲直播”方式講解民法典,瀏覽量達17.9萬人次。開通“朝陽普法”抖音號、頭條號、企鵝號,形成新媒體融合普法網路。以“法律十進”為載體,通過直播方式線上線下聯動,突出“四個維度”,開展普法話劇、書法展、憲法講座等。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促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城市文化文明發展的法治內涵持續提升。全力做好“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為下一步起草“八五”普法規劃夯實基礎。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認真落實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等,制定出臺《朝陽區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工作實施意見》和《北京市朝陽區普法責任制清單》(第二、三批)等文件。組織全區各部門、各街鄉法制工作主管領導及法制機構負責人共300余人參加依法行政工作培訓和處級幹部法治政府建設培訓班。將依法行政理論及實務納入各級公務員培訓的基礎課程,全年共舉辦主體班次13個,培訓幹部607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調解機制還不夠完善,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引進和法律服務業資源統籌還需加強,政務服務效能與群眾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二)基層執法水準有待進一步提升。向街鄉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並實行綜合執法後,街、鄉綜合執法隊員和法制人員的執法能力及法律素質不足,執法規範化水準需進一步增強。

  (三)公共法律服務品質有待進一步提高。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我區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及隊伍建設還存在差距,提供高品質公共法律服務的能力水準有待提升。

  三、2020年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2020年,朝陽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積極履職,以上率下,有效推動各項責任落實。在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區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並召開全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全面部署2020年工作。

  (一)注重學習引領,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開展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4次,發揮了“關鍵少數”的引領帶動作用,有效履行了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二)研究重點工作,注重統籌謀劃

  全區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中突出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內容,完善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區政府常務會連續四年專題審議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全面分析把握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研提工作措施。區政府常務會、區長辦公會等相關會議專題研究、調度法治建設工作20余次。

  (三)嚴格規範程式,推進政府依法決策

  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制定《朝陽區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工作規定》。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完善村居法律顧問服務制度,為區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提供高效專業的法律支援,確保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等工作機制規範有效實施。

  (四)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加強督察考核

  區政府積極主動接受司法監督,深化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資訊共用機制,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向法院提交材料、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等情況納入我區依法行政績效考評工作內容。按照市政府對各區依法行政考評工作要求,結合街鄉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重點工作,對2020年全區各行政執法單位、各街鄉依法行政工作績效考評指標進行調整完善,並將其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考評的推動引領作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全區中心工作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夯實基層執法基礎,深化政務服務機制,鞏固提升全國法治政府示範區創建成果,為全區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力做好疫情常態化法治保障工作。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健全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機制。繼續調整完善涉疫情防控的各項政策措施,持續助力企業復工復産,加大對妨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執法、司法力度,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有效預防化解涉疫情矛盾糾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努力營造平穩有序的社會秩序。

  (二)強化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協調。按照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編制好《“十四五”時期朝陽區依法治區規劃》、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朝陽區“八五”普法規劃和《朝陽區法治政府建設白皮書(2020)》。深入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加強對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設的頂層設計與統籌謀劃。持續鞏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成果,進一步提升依法治區能力。

  (三)持續推進落實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落實街鄉綜合執法改革各項工作,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資訊共用和聯絡溝通機制、案卷評查機制。持續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制度文件等開展培訓指導,創新培訓方式,增強執法監督實效,不斷規範執法行為,提升基層綜合執法規範化水準,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調解、信訪等工作,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機制,推動行政復議改革。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規範履行應訴義務。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行政調解職責清單。依法規範信訪工作,加強陽光信訪、責任信訪、法治信訪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發揮我區司法行政資源優勢,組建一支專業性強、公益心強、有社會責任感的專業化、正規化公共法律服務隊伍,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

  (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市級“四減”要求,細化公開行政審批標準。加快推進延時服務和街角化工程,推動“朝我説”“線上導辦”服務向全區覆蓋,建立健全12345“接訴即辦”“好差評”機制。加快推動“一網通辦”進程,加快智慧政務線上賦能建設,推動區塊鏈和AI技術場景應用,強化數據共用和業務協同,實現區級80%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整合仲裁、律師、調解、公證等優勢資源,引進國際知名仲裁機構,推動高品質國際商事糾紛多元調解中心機制建設。做好涉外律師資源的調查摸底和統籌使用,建立涉外律師人才庫及涉外律師事務所資訊庫。制定促進法律服務業發展辦法,提高涉外法律服務能力水準,為“兩區”建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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