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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4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4-02-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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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目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在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機構職能調整、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並將機構改革任務及時落實到位。相關預算收支數據、“三公”經費預算、政府採購預算、國有資産佔用等內容,將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在預算執行中依法依規作相應調整。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部門機構性質、職責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市政府工作機構,為正局級。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要職責包括:

  1.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和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佈的公文。

  2.研究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其他機構請示(商洽)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請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承辦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文件。

  3.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4.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協助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

  5.負責督促檢查國務院規範性文件的執行落實情況。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規範性文件、領導同志批示指示和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協調和反饋工作。

  6.負責市級行政機關和區政府績效管理、績效考評工作。

  7.負責為領導同志提供重要資訊。

  8.負責聯繫人大、政協有關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有25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秘書一處至六處、機要保密處、值班一處、值班二處、會議處、資訊一處、資訊二處、聯絡處、調研處、決策督查處、專項督查一處、專項督查二處、績效管理辦公室、財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廳屬事業單位1個,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事務中心。

  下屬1個預算單位,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行政編制213人,實際202人;事業編制16人,實際15人;聘用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224,其中:離休6人,退休21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4年收入預算13629.2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3075.59萬元增加553.62萬元,增長4.23%。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員增資導致基本經費增加;二是按照工作需求對辦公廳應用系統進行升級改版,相應增加項目支出。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3603.7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603.7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25.51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25.51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4年支出預算13629.2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3075.59萬元增加553.62萬元,增長4.23%。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員增資導致基本經費增加;二是按照工作需求對辦公廳應用系統進行升級改版,相應增加項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1113.2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1.54%,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0669.04萬元增加444.18萬元,增長4.16%。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515.9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406.55萬元增加109.44萬元,增長4.5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余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9.78萬元,與上年度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30.78萬元,與上年度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19.00萬元,與上年度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度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640.8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54.4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86.3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723.3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44.0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515.99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共有車輛0台,共計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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