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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4-02-29 1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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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目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正在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機構職能調整、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並將機構改革任務及時落實到位。相關預算收支數據、“三公”經費預算、政府採購預算、國有資産佔用等內容,將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在預算執行中依法依規作相應調整。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簡稱市住房保障辦)牌子。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負責保障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古都風貌保護和危舊房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棚戶區改造政策。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房源分配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和備案管理工作。

  3.負責推進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訂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4.負責本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監管以及徵收拆遷的協調工作。協調並督促推進鐵路工程建設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鐵路工程建設中徵地拆遷等相關問題。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施工計劃管理工作,並對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協調和服務工作。

  5.負責本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6.負責本市建設工程品質和施工安全監管工作。研究擬訂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生産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管理。負責牽頭制定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範。參與重大建設工程品質、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7.負責指導本市村鎮建築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築工程建設的技術服務,制定村鎮建築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抗震節能農宅建設工作。

  8.負責促進本市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工作。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規劃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設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墻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9.負責本市房地産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産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房地産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産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産開發、房地産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産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産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産估價機構備案管理。

  10.負責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劃。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房屋防汛工作。負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督促、協調私房等房屋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11.組織制定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與房地産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45號),《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機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京編辦復〔2021〕76號),《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委〔2021〕122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機構有39個,分別是:辦公室、法制處、規劃處、中央工程服務處、工程建設管理處、重點工程協調處、新機場建設協調處、建築業管理處、建築市場管理處、工程品質管理處、施工安全管理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處、建築節能與建築材料管理處、科技與信息化處、物業管理處、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處(房屋防汛辦公室)、城市更新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處、房屋市場管理處、房地産開發管理處、房屋租賃管理處、徵收拆遷管理處、保障房政策計劃處(住房制度改革處)、保障房建設管理處、保障房審核分配處、保障房標準與評審處、保障房使用監督處、老城保護與修復處(直管公房管理處)、棚戶區改造處、綜合審批服務處、執法處、信訪工作處、應急管理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下屬單位有16家,分別是: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總隊、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事務中心)、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事務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站、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建築節能與建築材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散裝水泥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新型墻體材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房屋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宣傳中心、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務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編制420人,實有人數412人;事業編制885人,實有人數806人;離退休人員549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546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度收入預算79805.6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9544.92萬元增加10260.76萬元,增長14.75%。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徑預算管理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非財政撥款資金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所有非財政撥款資金全部納入年度預算管理。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63181.35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181.35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16624.33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16624.33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支出預算79805.6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9544.92萬元增加10260.76萬元,增長14.75%。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徑預算管理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非財政撥款資金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所有非財政撥款資金全部納入年度預算管理。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50166.4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2.86%,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49367.80萬元增加798.66萬元,增長1.62%。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19387.6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0177.12萬元減少789.45萬元,減少3.91%。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余資金10251.55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行政及16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95.97萬元,比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6.4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65.55萬元,與2023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1.27萬元,與2023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9.1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持平,未安排公務用車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9.1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8.9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5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46萬元,其他支出5.1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5.63萬元減少6.4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0553.1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3.2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0479.9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878.5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機關本級行政、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總隊等2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事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等4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34.7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08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08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9387.67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共有車輛18台,共計471.4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0台(套)、共計1188.83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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