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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2022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2-02-17 10:00    來源: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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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支援合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支援合作工作的統籌領導,我市成立“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支援合作辦”),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局級,內設機構8個,分別為綜合處、研究室、支援合作一處、支援合作二處、支援合作三處、支援合作四處、智力支援處、人力資源(人事處)處,本級預算單位為市支援合作辦機關,下屬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服務中心。

  市支援合作辦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的戰略方針、規劃、政策,研究擬訂本市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本市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指導前方指揮機構、挂職幹部團隊及相關地區、部門、單位開展工作,研究擬訂相關制度標準、評估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對支援合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意見,督促落實市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部門行政編制49人,實際47人;事業編制13人,實際11人;聘用人員5人。

  離退休人員8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8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本市關於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戰略規劃,按照按照“四個不摘”(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責任、不摘監管)和“三個保持”(保持現有幫扶政策、資金支援、幫扶力量總體穩定不變)的要求,一是以首善標準做好京蒙東西部協作工作,二是高標準做好對口支援西藏拉薩市(資金支援昌都市)、新疆和田地區和兵團第十四師、青海省玉樹州、湖北省三峽庫區巴東縣等工作,三是紮實推動南水北調對口協作和京沈對口合作等工作。

  二、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5,198.03萬元,比2021年5,384.54萬元減少186.51萬元,下降3.46%,主要是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過緊日子”相關要求壓減部門預算。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5,198.03萬元,比2021年5,299.31萬元減少101.28萬元;上年結轉結余資金0萬元,比2021年85.23萬元減少85.23萬元。

  三、支出預算説明

  (一)基本支出預算2,595.1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9.92%,比2021年2,578.19萬元減少17萬元,下降0.66%。

  (二)項目支出預算2,602.84萬元,比2021年2793.5萬元減少190.66萬元,下降6.83%,主要是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過緊日子要求,壓減部門一般公務預算。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參加展會項目(京蒙博覽會)、內蒙古農副産品進京銷售平臺項目、北京市消費幫扶雙創中心年度運營服務項目、北京市消費幫扶雙創中心宣傳推介經費項目、東部城市支援西部地區人才培訓項目、北京市支援合作辦網際網路網站及交流動員平臺運維服務項目及交流動員平臺運維服務項目、支援合作工作考核服務費、赴支援合作地區和經濟合作省區市調研推動工作經費等。

  (三)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四)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六)2021年財政撥款結轉0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扶貧支援辦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和1個所屬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12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4.86減少30.7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1預算數25.92萬元減少25.92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0.7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0.94萬元減少0.2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有關要求,壓減三公經費預算。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受援地區來京公務活動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13.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13.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7.1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0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60萬元,其他1.64萬元。比2021預算數18萬元減少4.5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有關要求,壓減三公經費預算。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府採購預算總額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5.4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包含北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本級)1家行政單位、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服務中心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89.0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7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602.83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6台,共計158.5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項目名稱:北京市對口支援合作資金項目????

  2.政策依據: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支援合作工作要求,紮實開展好相關工作。

  3.績效目標:圍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協同發展、共同發展。

  4.預算安排:2022年預算安排49.5233億元。主要用於本市支援合作工作。此經費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受援地財政部門。

  5.實施方案:

  (1)貫徹中央援藏援疆援青治理方略,全面深入開展智力支援,因地制宜發展産業促進就業,多措並舉提升民生保障水準,深入促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紮實做好文化教育支援,確保“十四五”對口支援重大任務落實。

  (2)以京蒙協作幫扶為重點,重點實施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提升、幹部人才交流、産業提質升級、勞務協作、消費幫扶、社會事業幫扶、鄉村建設、攜手促振興、社會動員等九大工程,助力內蒙古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高品質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

  (3)紮實做好南水北調對口協作工作,發揮兩地比較優勢,進一步深化協作關係,拓展協作領域,創新協作模式,深入推進生態環保、産業經貿、科技創新、教育衛生、文化旅遊等領域協作交流,形成各類要素有序流動、優化配置和良性互動的大迴圈格局,推動水源區和受水區經濟協調發展、合作共贏。

  (4)嚴格落實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的戰略部署,緊密圍繞巴東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做好對口支援工作。聚焦巴東特色産業發展、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生態環境共治、城鄉統籌發展,助力巴東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城鄉面貌明顯改觀,群眾生活明顯改善,加快庫區移民安穩致富,促進庫區社會和諧穩定。

  (5)推進北京與寧夏兩地簽訂的《合作框架協議》落地,對寧夏中南部地區3個市級9個縣(區)級公立綜合醫院幫扶指導,重點在醫院管理骨幹培養、重點專科建設、衛生信息化等方面開展對口幫扶,提升疑難病診治能力。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支援合作:指北京市對其他地區開展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對口協作、對口合作和區域合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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