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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2022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2-02-17 10:00    來源: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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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是負責代表國家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肩負打擊犯罪、保護人民、鞏固政權、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順利進行的重要職責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在本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對轄區內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援公訴;負責對轄區內未成年人案件的辦理;負責轄區內對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審查,提起公訴;負責對轄區內輕罪案件進行審查,提起公訴;負責轄區內刑事執行檢察、強制措施檢察、控告申訴、國家賠償、司法救助等;負責轄區內的公益訴訟檢察、行政訴訟監督等;負責管轄內偵查機關移送案件以外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負責法律政策研究、檢察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內設11個部門,分別為: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檢務督察部。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242人,實際226人;事業編制15人,實際14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40人。 

  離退休人員83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80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11924.93萬元,比2021年11610.82萬元增加314.11萬元,增長2.71%。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1092.98萬元,比2021年11529.44萬元減少436.46萬元;本年其他資金收入8萬元,比2021年15萬元減少7萬元,其他資金減少原因主要是:因為2022年區級財政撥付資金減少;上年結轉結余資金823.95萬元,比2021年66.38萬元增加757.57萬元。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11924.93萬元,比2021年11610.82萬元增加314.11萬元,增長2.71%。

  基本支出預算10031.9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0.37%,比2021年10487.63萬元減少455.7萬元,下降4.35%。減少原因: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原則,壓縮一般性支出。

  項目支出預算1893萬元,比2021年1123.2萬元增加769.8萬元,增長68.54%,增長原因:我部門有2021年追加項目經費需在2022年第一季度支出,因此項目支出增長。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經費、信息化運維經費、檢察業務用房租金等。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2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監督、審查、追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4.5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65.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2022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因公事派遣人員出國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4.5萬元,與2021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1預算數52.7萬元減少52.7萬元,主要原因是:結合單位實際情況,2022年無車輛更新,報廢更新費用與2021年報廢更新車輛費用相比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萬元,其他8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62.7萬元減少12.7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原則,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41.2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35.7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47.0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53.0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個,佔全部預算項目9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69.05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0台,共計366.2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台(套)、598.2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657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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