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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2022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2-02-17 10:00    來源: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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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職責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職責包括:

  (1)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2)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

  (3)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4)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5)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援公訴;

  (6)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7)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對判決、裁定等生傚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9)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10)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成立內設機構10個,分別為第一至第七檢察部,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檢務督察部。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的單位性質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行政編制101人,實際91人;事業編制8人,實際6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12人。

  離退休人員45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4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5244.59萬元,比2021年5222.47萬元增加22.12萬元,增長0.42%。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5057.88萬元,比2021年5222.47萬元減少164.59萬元;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萬元,比2021年0萬元增加1萬元,其他資金收入1萬元為非同級財政撥款;上年結轉結余資金185.71萬元,比2021年0萬元增加185.71萬元。原因主要是結合工作實際,結轉至2022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5244.59萬元,比2021年5222.47萬元增加22.12萬元,增長0.42%。

  基本支出預算4389.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3.69%,比2021年4547.38萬元減少158.08萬元,降低3.48%,主要原因:社會保險繳費單位繳納比例下調,人員經費相應減少。

  項目支出預算855.29萬元,比2021年675.09萬元增加180.2萬元,增長26.69%,增加原因為含有非本級財政撥款資金和上年結轉使用的財政性結轉結余資金。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費、檢察工作經費等。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2年項目支出預算主要支出方向為: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檢察職能,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檢察業務費、檢察業務裝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5.81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61.8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持平。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3.93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規定開支範圍內檢察院之間的工作業務交流及其他單位來訪等公務接待費用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111.8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61.88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61.88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本單位車輛實際情況,更新購置老舊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2.7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3.4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46萬元,其他支出10.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7.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4.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2.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3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1家行政單位以及1家一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37.2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9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69.59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4台,共計521.7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共計631.27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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