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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2-02-17 10:00    來源: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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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部門性質:國家審判機關

  部門職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按法律規定管轄由其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及轄區內人民法院的上訴、抗訴案件。負責審理轄區內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行政案件;涉及住所地在西城區的國家部委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北京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案件、破産案件;對轄區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訴或抗訴案件及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轄區集中了中央黨政領導機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直屬金融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特大型國有企業。社會、經濟、人文結構的獨特性,使各類訴訟案件呈現出“規格高、難度大、類型新”的特點。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1995年5月10日成立,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申訴審查庭等19個審判業務部門以及政治部、辦公室、監察室、法警支隊等10個綜合職能部門。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屬單位數量1個,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級。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461人,實有人數448人;事業編制37人,實有人數31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20人。

  離退休人員20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0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31552.08萬元,比2021年33417.26萬元減少1865.18萬元,減少5.58%。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1032.24萬元,比2021年33098.28萬元減少2066.04萬元,主要原因:實有人數減少導致相關經費有所減少;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與2021年持平;上年結轉結余資金519.84萬元,比2021年318.98萬元增加200.86萬元,主要原因:增加了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31552.08萬元,比2021年33417.26萬元減少1865.18萬元,下降5.58%。

  基本支出預算24898.1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8.91%,比2021年27283.14萬元減少2385.03萬元,下降8.74%,主要原因:實有人數減少導致相關人員經費有所減少。項目支出預算6653.96萬元,比2021年6134.12萬元增加519.84萬元,增長8.47%,主要原因:增加的是2021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檔案卷宗掃描、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審判網路系統運作維護等項目。

  通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堅持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創新,以嚴實舉措努力推動新時期人民法院工作實現新發展,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切實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有效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實現訴訟服務的均等化和便捷化,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進一步加強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隊伍,認真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2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5.50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4.7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主要是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13.19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控一般性支出。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在審判工作中涉及的國內及外事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172.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76.17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76.17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全市法院統一安排,更新購置執法執勤用車兩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96.1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4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48萬元,其他支出15.1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比2021年預算數167.53萬元減少71.39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707.0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95.9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211.0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17.4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53.6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134.12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收費部門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34450.67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79台,共計2870.8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1台(套),共計1939.2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共計353.5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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