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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2022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2-02-17 10:00    來源: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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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性質為行政單位。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的職責是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內設14個部門及7個派出法庭,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勞動爭議審判庭)、民事審判三庭(破産審判庭)、民事審判四庭、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産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東升人民法庭、復興路人民法庭、山後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溫泉人民法庭、中關村人民法庭。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565人,實有人數529人;事業編制48人,實有人數45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60人;離退休人員115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112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40161.92萬元,比2021年42020.35萬元減少1858.43萬元,減少4.42%。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7710.88萬元,比2021年37484.00萬元增加226.88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安排了訴調對接中心信息化項目經費;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278萬元,與2021年持平;上年結轉結余資金1173.04萬元,比2021年3258.35萬元減少2085.31萬元,主要是2022年減少了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40161.92萬元,比2021年42020.35萬元減少1858.43萬元,下降4.42%。

  基本支出預算27865.3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9.38%,比2021年29424.62萬元減少1559.24萬元,下降5.30%,主要原因:人員構成變化試用期人員增加,年中社保基數調整,嚴格預算申報相應減少人員經費。項目支出預算12296.5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0.62%,比2021年12595.72萬元減少299.18萬元,下降2.38%,主要原因:結合2021年預算執行情況,結轉至2022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支出減少。

  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法院辦案業務、審判場地租賃、審判法庭維修、檔案卷宗掃描、法院業務裝備、網路運維、網際網路接入及光纜維護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2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77.44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4.4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8.0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8.00萬元持平。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彙報工作等公務活動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269.4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84.44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84.44萬元,主要原因:對老舊機動車進行部分更新,公務用車購置費相應增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1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3.8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1.0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1.05萬元,其他支出29.0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比2021年預算數245萬元減少60萬元,主要原因: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的有關要求,本著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精神,減少2022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266.1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07.9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258.2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302.3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63.3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6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26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1123.50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25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91台,共計1738.8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8台(套),共計690.2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共計479.42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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