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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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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是黨統一領導下的反腐敗工作機構。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下設4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行政、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事業、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監察委員會大興警示教育基地。

  (二)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21年預算主要圍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助黨委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推動新時代首都紀檢監察工作高品質發展,為勝利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推動首都新發展提供堅強保障。為此做好各項資金保障。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48819.5萬元,比2020年47250.32萬元增加1569.18萬元,增長3.32%。其中:財政撥款46737.26萬元,比2020年45753.43萬元增加983.83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了一個二級事業單位大興警示教育基地。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420萬元,比2020年0萬元增加420萬元,主要為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利用歷年事業結余資金部分;其他資金1662.25萬元,比2020年1496.89萬元增加165.36萬元,主要為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

  2021年支出預算48819.5萬元,比2020年47250.32萬元增加1569.18萬元,增長3.32%。基本支出預算26789.9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4.88%,比2020年19613.83萬元增加7176.15萬元,增長36.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我市監察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市檢察院227人轉隸至市紀委市監委,工資統一從市紀委機關發放;二是增加了一個二級事業單位大興警示教育基地,相應生成基本經費增加。項目支出預算22029.52萬元,比2020年27636.49萬元減少5606.97萬元,下降20.2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財政有關要求,大力壓縮項目經費數量和金額。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涉密。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行政、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事業、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監察委員會大興警示教育基地4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42.74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0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4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45萬元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規定,按照從嚴從緊原則,進一步壓縮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市紀委市監委機關赴國(境)外開展考察學習交流等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19.95萬元,與2020年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代表團來京學習考察等公務接待活動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482.7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129.29萬元,比2020預算數162.86萬元減少33.58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機關公務車使用情況,2021年擬更新公務用車減少,故所需經費有所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35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81.9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2.0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2.05萬元,其他47.45萬元。比2020預算數316萬元增加37.5萬元,主要原因:為滿足大興警示教育基地運轉需要,2020年核定中心公務車數量15輛。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170.8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9.2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041.5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行政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事業、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監察委員會大興警示教育基地3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411.3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0367.27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126台、2253.1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7台(套)、4988.0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27.4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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