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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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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17號),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簡稱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內設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等12個處室。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預算單位包括機關本級及3個事業單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民族聯誼會和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辦公室。

  市民族宗教委部門職責:

  1、組織開展本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3、參與擬訂本市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經濟、清真食品行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開展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8、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75人,實際75人;事業編制105人,實際67人。

  離退休人員90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88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1年收入預算11098.23萬元,比2020年6800.61萬元增加4297.62萬元,增長63.19%。其中:財政撥款10943.91萬元,比2020年5673.92萬元增加5269.99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北京市執委會及北京市代表團工作經費、北京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原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調整為市級部門預算)等;其他資金59.50萬元,比2020年60萬元減少0.5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減少;使用結余資金、事業基金安排預算64.70萬元,比2020年75.70萬元減少11.00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30.12萬元,比2020年990.99萬元減少960.87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合理安排年度預算支出進度,上年結轉資金有所減少。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5293.8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7.70%,比2020年4655.89萬元增加637.94萬元,增長13.70%。主要原因是由於人員增加、人員正常晉級晉檔及落實國家有關增資政策、社保基數調整等因素影響,2021年基本支出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5804.40萬元,比2020年2144.72萬元增加3659.68萬元,增長170.64%,主要原因是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本年度增加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北京市執委會及北京市代表團工作經費、北京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原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調整為市級部門預算)等項目。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北京市執委會及北京市代表團工作經費、北京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文物建築群前期勘察和監測、法治建設保障及其他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及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9.03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7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20.66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22.95萬元減少2.2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部分出國(境)費用;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國際間民族宗教事務交往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9.27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9.76萬元減少0.4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民族宗教部門工作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29.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0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車輛購置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29.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3.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4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47萬元,其他4.1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與2020年預算數基本持平,主要原因:維持公務用車正常運轉。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943.9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39.9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90.4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90.4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69.7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6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16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774.28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共有車輛17台,324.7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558.0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民族事務:反映用於民族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運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民族工作專項、事業運作、其他民族事務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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