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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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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內設機構及編制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47號)設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為9個,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四)、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北京警察學院、北京市公安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四)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五)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六)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七)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八)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十)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十一)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十三)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四)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五)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762583.42萬元,比2020年719658.12萬元增加42925.31萬元,增長5.96%。其中:財政撥款754931.26萬元,比2020年706740.18萬元增加48191.08萬元,主要是由於落實人員政策調資等有關政策導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統籌使用事業基金安排預算280.59萬元,比2020年168.67萬元增加111.91萬元;其他資金7371.57萬元,比2020年12749.26萬元減少5377.69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上年有所減少。

  三、主要支出情況

  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166231.74萬元,比2020年194698.84萬元減少28467.1萬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2021年年初部門預算規模;二是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項目經費較上年有所減少。

  主要支出方向為:一是公安業務類項目,用於我局治安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反恐怖工作、居民身份證管理、拘押收教場所管理、網路運作維護等方面的支出;二是普通教育類項目,用於北京警察學院的高等教育支出;三是進修及培訓類項目,用於我局各類幹部教育、局內培訓等支出;四是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目,用於我局歸口管理開支的離退休經費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公安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特勤局以外的市局直屬各單位,具體有: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處和直屬分局,民警門診部、北京警察學院等服務、教學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101.08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212.3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139.5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155萬元減少15.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在2020年預算批復的基礎上,2021年出國費按照10%的比例壓減;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打擊跨國跨境犯罪、開展國際警務交流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104萬元,與2020年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事接待、單位食堂接待外單位前來辦事人員的工作餐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10857.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4201.82萬元,比2020預算數5337萬元減少1135.18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我局執法執勤車輛實際情況,正常開展車輛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6655.7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045.7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14.6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14.69萬元,其他1580.59萬元。比2020預算數6717.46萬元減少61.7萬元,主要原因:按照進一步壓縮“三公”經費的要求,結合近年實際支出情況,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3386.4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0972.6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7857.1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4556.5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8337.2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47544.3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四)、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6家預算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2366.8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本部門全部項目均填報了支出績效目標,實現了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公安局共有車輛2240台、54740.3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87台(套)、87495.0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32台(套)、84250.58萬元。

  六、需要説明的事項

  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部門預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關款、項級科目支出,已經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保密局確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在預算公開中予以剝離。同時,參照上級公安機關預算公開口徑,未公開與項目支出相關的附表。

  七、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公安(20402科目):指列入公安預算科目我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其中,行政運作、機關服務、事業運作等科目核算我局所屬行政單位、機關後勤服務機構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信息化建設、執法辦案等科目核算局屬相應機構所承擔的公安行政執法辦案、公安行政管理及為公安業務提供支出和保障工作所發生的項目經費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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