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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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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委社會工委)是市委派出機構,北京市民政局(簡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市委社會工委與市民政局合署辦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社會建設、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建設、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市委社會工委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社會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2.研究提出本市社會建設的總體規劃、重要政策和方案,為市委宏觀決策服務。

  3.宏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市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的落實。

  4.擬訂本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5.負責研究推進本市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6.協調指導各區、各有關單位開展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指導社會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7.協調指導本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和機制。

  8.負責對各區社會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

  9.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民政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2.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各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3.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指導相關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建設徵地超轉人員管理工作。

  4.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法規草案、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5.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聯繫街道辦事處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6.統籌推進本市城鄉社區建設,擬訂城鄉社區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本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7.組織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特困人員供養工作。

  8.擬訂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9.擬訂本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10.承擔外地來京陳情人員和非正常陳情人員的接濟服務管理工作。

  11.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各區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12.負責本市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市誌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內設31個職能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規劃建設處、行政審批處、社會建設綜合協調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社區黨建工作處、社會組織工作處、社會工作隊伍建設處(志願者和社會動員工作處)、社會福利管理處、養老工作處、兒童福利和保護處、慈善工作處(福利彩票管理處)、社會救助處、社會事務管理處、區劃管理處、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標準與信息化處、宣傳教育處、信訪處、行政保衛處、計劃財務處、審計處、組織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工會、團委、離退休幹部處。

  下屬14個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學院、北京市接受捐贈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局徵地後超轉人員管理辦公室、北京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事務中心等。

  (三)人員情況

  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行政、事業編制1186人,在職1021人,聘用人員4人。

  離退休人員520人,其中:離休8人,退休512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87043.44萬元

  2021年收入預算87043.44萬元,比2020年87761.03萬元減少717.59萬元,下降0.82%。其中:財政撥款85712.68萬元,比2020年84125.37萬元增加1587.31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人員正常調資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21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722.26萬元,比2020年607.60萬元增加114.66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存量資金盤活消化力度,將事業基金等全部編入預算;其他資金608.50萬元,比2020年3028.06萬元減少2419.56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減少。

  (二)全年支出87043.44萬元

  2021年全年支出預算87043.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39365.1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5.22%,比2020年36453.14萬元增加2912.01萬元,增長7.99%,主要原因是落實人員正常調資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21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預算47678.29萬元,比2020年51307.89萬元減少3629.60萬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堅持“零基預算”,落實預算編制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況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中的民政管理事務、社會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臨時救助等;教育支出中的幹部教育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學院、北京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本級)、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等1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60.74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56.2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178.94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198.82萬元減少19.88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厲行節約和壓減一般性支出等要求,嚴控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社會建設、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1萬元,與2020年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各省市來訪單位接待支出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80.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80.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2.8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5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38萬元,其他12.99萬元),比2020預算數117.14萬元減少36.34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思想,壓縮行政運作成本,執行公務用車改革相關政策等。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9758.3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89.5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308.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8660.8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1987.3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1987.35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1年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行政)、北京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等2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北京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本級)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119.2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12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7607.19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不含涉密項目)。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70台、1543.9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9台(套)、3022.8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08.23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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