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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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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及單位性質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作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是負責本市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部門包括內設處室29個和臨時機構1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綜合計劃處、環境建設規劃發展處、城市管理綜合協調處、城市管理督查考評處、網格化城市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市容景觀管理處、市容環境整治處、戶外廣告管理處、城市照明管理處、環境衛生管理處、固體廢棄物管理處、環境衛生設施處、能源運作管理處、電力煤炭管理處(北京市電力管理辦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辦公室)、燃氣管理辦公室、供熱管理辦公室、加油(氣、電)站綜合管理處、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處(市政設施建設協調處)、市政管線管理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公室、安全應急工作處、科技資訊處、對外交流處、宣傳動員處、財務處(審計處)、組織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臨時機構是北京冬奧會城市運作和環境建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下屬預算單位15個(含1個行政單位、14個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北京市公用工程品質監督站、北京市垃圾分類治理促進中心、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城市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能源運作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市環境衛生監測中心)、北京市環境衛生涉外服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級技術學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城市環境建設考評事務中心(北京市第六十五職業技能鑒定所)、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二)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和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相關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對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專項整治和檢查評價;承擔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監督考核工作;承擔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3.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市網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網格化體系建設、運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作保障的監測工作。

  4.承擔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責任;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置;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會同市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

  5.負責本市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指導、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垃圾分類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本市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的行業管理;負責加油(氣)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7.統籌本市能源日常運作工作,承擔煤、電、油、氣等能源的日常運作監測、調度、協調和供應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

  8.承擔綜合協調管理本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的責任;會同市交通等相關管理部門推進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步實施;負責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制定相關政策,參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規劃,擬訂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的監督管理;承擔相關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市政設施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

  9.負責本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包括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保護工作,並承擔相應監管職責。

  10.承擔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地下綜合管廊、再生資源回收、加氣(電)站、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照明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監管或管理責任;負責相關重要設施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運作的監督管理;督促行業內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負責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理;承擔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北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城市公共設施事故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11.負責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承擔本市城市管理財政預算運維資金的統籌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248人,實際237人;事業編制1071人,實際944人;聘用人員64人。

  離退休人員887人,其中:離休17人,退休87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21年收入預算總體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505977.4萬元,比2020年662678.47萬元減少156701.07萬元,下降23.65%(減少主要原因:2020年年初預算中包括利用地方政府債券安排的天津南港LNG建設補助15000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502244.36萬元,比2020年648688.48萬元減少146444.12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531.5萬元,比2020年407.32萬元增加124.17萬元;其他資金3201.54萬元,比2020年13582.66萬元減少10381.12萬元(其他資金變動主要原因為:2020年預算批復包含了繼續結轉使用的中央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

  (二)2021年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1.基本支出預算41244.0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16%,比2020年38252.41萬元增加2991.61萬元,增長7.82%,增長原因:一是落實人員正常調資,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二是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相應調整社保繳費預算。

  2.項目支出預算464733.38萬元,比2020年624426.06萬元減少159692.68萬元,下降25.57%,減少原因:一是2020年年初預算中包括利用地方政府債券安排的天津南港LNG建設補助150000萬元;二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主要用於保障城市管理系統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主要用於市屬道路清掃保潔、城市環境建設、冬季採暖和燃氣供應運作保障、城市照明日常運作維護及改造、市管戶外廣告設施運作維護、地下管線綜合協調管理、能源運作管理、城市管理方面宣傳教育等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5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41.07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31.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72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80萬元減少8萬元,主要原因: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按照我市相關規定壓縮出國費用;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城市管理領域的培訓和學習交流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1.55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5.02萬元減少3.47萬元,主要原因: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用。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行業管理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467.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87.34萬元,比2020預算數0萬元增加87.34萬元,主要原因:根據我市公務車輛管理有關規定,申請更新4輛老舊機動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380.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14.3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9.7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8.37萬元,其他37.6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比2020預算數424.63萬元減少44.45萬元,主要原因: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8805.5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380.0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608.7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4816.7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6941.0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44661.9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公用工程品質監督站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56.1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6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64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63993.85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共有車輛175台,8479.5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9台(套)、6973.9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7890.27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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