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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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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2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金融監管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簡稱市金融局)牌子。市金融監管局(市金融局)共設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金融發展協調處、銀行保險處(金融機構服務處)、資本市場處(上市工作處)、金融科技處、行政審批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一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二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三處、金融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人事處等14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主要職責是:

  1.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與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指導、規範各類交易場所的設立和發展。指導推動地方股權交易中心規範發展。

  3.統籌推進本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産業)投資規範發展。

  4.統籌發展本市普惠金融、綠色金融、小微金融。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産品服務創新。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與發展。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幫扶和扶貧。

  5.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協調推動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科技創新和社會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金融發展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

  6.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參與本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臺,為重點工程、主導産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援服務。

  7.協調、指導金融服務本市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産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8.推進本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業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現代金融體系建設,指導金融功能區的建設發展,引導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發展情況。

  10.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産管理公司行政審批工作,並依法依規監管。配合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産權確認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

  11.對本市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加強監管。

  12.牽頭負責防範和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負責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3.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07人,實際91人;事業編制17人,實際16人。

  離退休人員4人,其中:退休4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1年收入預算6255.83萬元,比2020年6574.64萬元減少318.81萬元,下降4.85%。其中:財政撥款6179.45萬元,比2020年6419.98萬元減少240.53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他資金76.38萬元,比2020年154.66萬元減少78.28萬元,主要原因:信息化項目減少。

  (二)支出預算説明

  基本支出預算3497.0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5.9%,比2020年3124.96萬元增加372.07萬元,增長11.91%。主要原因:人員正常晉級晉檔及落實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項目支出預算2758.80萬元,比2020年3449.68萬元減少690.88萬元,下降20.03%,主要原因:信息化建設項目減少及按相關要求壓減資金。

  三、主要支出情況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預算項目經費主要為進一步優化首都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改革和創新,強化金融服務,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等履職經費。主要用於進一步優化首都金融發展環境,強化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深化金融科技改革創新。積極發展優勢新興領域。推動更高水準開放合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牢牢守住金融風險底線。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1.07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52.0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56.2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108.20萬元減少52萬元,主要原因:由於疫情原因,出國出訪任務減少;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京臺論壇、京港論壇等重大金融活動、組織金融創新境外培訓出訪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5.47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5.49萬元減少0.02萬元,與2020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39.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39.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4.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5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56萬元,其他16.08萬元。比2020預算數39.41萬元減少0.01萬元,與2020年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96.1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6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587.50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455.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455.7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37.0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1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3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682.42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共有車輛11台,268.7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套、1835.97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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