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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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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設立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等有關事項的函》(京編辦行〔2013〕126號)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設置為1個運作調度中心、10個處室和機關黨委。下屬3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行政單位)、天安門地區綜合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天安門地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2、主要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03號令)等有關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區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門地區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76人,實際73人;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07人,實際104人;事業編制120人,實際94人;聘用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110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09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25810.29萬元,比2020年25291.26萬元增加519.03萬元,增長2.05%。其中:財政撥款24299.21萬元,比2020年24369.21萬元減少70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他資金1511.08萬元,比2020年922.05萬元增加589.03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2021年支出預算為25810.29萬元,比2020年25291.26萬元增加519.03萬元,增長2.05%。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0818.7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1.92%,比2020年9348.60萬元增加1470.12萬元,增長15.73%,主要是由於落實人員正常調資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21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預算14991.57萬元,比2020年15942.66萬元減少951.09萬元,下降5.97%,減少原因主要是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主要是天安門地區應急維穩、旅遊秩序管理,天安門地區基本公共安全、天安門地區綜合治理、天安門城樓開放與管理、天安門地區市政設施運作維護、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信息化系統升級改造及運作維護、天安門地區環境衛生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202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本級)及天安門地區綜合服務中心等2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5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95.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2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22.3萬元減少2.3萬元,主要原因: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在2020年預算批複數基礎上按10%的比例壓減。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出國(境)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2萬元,與2020年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上級單位調研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1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98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98萬元,主要原因是購置一輛工程高空作業車。現有高空作業車購置於2010年,已使用近11年,存在液壓升降裝置漏油等問題,且該車不符合北京市新排放標準。為確保高空作業車安全施工,需進行報廢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25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4.1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9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52萬元,其他3.46萬元。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083.8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87.7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567.1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5928.9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5118.7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本級)及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等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70.6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6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36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3531.19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共有車輛10台,234.2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6台(套)、16541.3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7台(套)、5760.14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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