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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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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下設10個部門。包括: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推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工作、全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101人,實際   93人;事業編制7人,實際7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2人。

  離退休人員3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0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上級各項精神,持續深化黨支部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者輪訓,強化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利用好重要時間結點,高質高效組織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持續打造延檢黨建品牌。二是精準服務大局,落實服務保障冬奧會、促進延慶高品質綠色發展的各項工作措施,嚴厲打擊影響冬奧會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各類犯罪;發揮公益訴訟職能,圍繞區委“清臟、治亂、增綠、控污”的要求,增強檢察建議的剛性作用,針對行政機關職責許可權不清或交叉等問題,推動各部門打破壁壘、協同履職,在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中發揮好主力軍作用。三是著力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更新執法理念,調整執法重心,優化資源配置,按照“好的做優、差的做好、新的做實、總體做強”的工作思路,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完善辦案機制,提升法律監督質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四是主動融入社會綜合治理,落實“接訴即辦”,創新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篩選重復訪等數據,制定工作方案,積極主動妥善化解檢察環節信訪矛盾糾紛,避免疫情後的信訪突增影響社會穩定。對照平安建設要點,督促各部門落實責任,服務區域大局,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五是挖掘內部潛力,著力培養接地氣、善做群眾工作的檢察通才;重視招錄和新人培養,做好以老帶新工作;從提升刑事案件辦案質效、服務保障區域經濟發展等重點工作中發現人才、儲備人才;改進教育培訓形式,豐富培訓載體和內容,讓受培訓人員真正融入培訓,學有所獲。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4906.66萬元,比2020年5168.69萬元減少262.03萬元,下降5.07%。主要原因為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以及厲行節約原則。其中:財政撥款4905.57萬元,比2020年4931.88萬元減少26.31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他資金1.1萬元,比2020年236.81萬元減少235.71萬元,2021年結轉資金較上年度減少。減少原因主要是結合2020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21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減少。

  2021年支出預算4906.66萬元,比2020年5168.69萬元減少262.03萬元,下降5.07%。其中:

  (一)基本支出預算4461.3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0.92%,比2020年4497.26萬元減少35.92萬元,下降0.8%。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原則,樹立過緊日子思想。

  (二)項目支出預算445.32萬元,比2020年671.43萬元減少226.11萬元,下降33.68 %,主要原因為嚴格樹立過“緊日子”思想,減少一般性支出項目。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費、檢察工作經費、信息化運維費、業務裝備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1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公訴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8.17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4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0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0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68.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29.67萬元,比2020預算數26.74萬元增加2.93萬元,主要原因:結合單位實際情況,2021年擬購置兩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38.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7.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萬元,其他3萬元。比2020預算數40萬元減少1.5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儉,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40.9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9.1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11.7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9.9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9.9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68.8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6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45.23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共有車輛19台,384.9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台(套)、722.2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52.37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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