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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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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機構設置、職責、單位性質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共設立機構17個,內設9個、下設5個共14個審判業務機構,3個非審判業務機構。內設9個審判執行業務機構包括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下設5個審判執行業務機構包括後沙峪人民法庭、牛欄山人民法庭、楊鎮人民法庭、李遂人民法庭、天竺法庭。3個非審判業務機構包括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本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依法懲治犯罪,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301人,實際287人;事業編制15人,實際14人;聘用人員144人。

  離退休人員89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87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21年收入預算21451.28萬元,比2020年20183.83萬元增加1267.46萬元,增長6.28%。其中:財政撥款19070.24萬元,比2020年19092.01萬元減少21.78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他資金2381.05萬元,比2020年1091.81萬元增加1289.24萬元,增加原因為2021年將區財政撥付資金2015.93萬元納入預算及財政結轉繼續使用資金。

  (二)2021年支出預算21451.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5169.6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0.72%,比2020年14520.46萬元增加649.17萬元,增長4.47%,增長原因為因政策原因導致基本經費中的人員經費增長;項目支出預算6281.66萬元,比2020年5663.37萬元增加618.29萬元,增長10.92%,增加原因為2021年將區財政撥款2015.93萬元納入預算導致。

  (三)本部門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1年度部門項目主要的支出方向為案件審判和"兩庭"建設方面,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費、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審判網路運作維護等滿足信息化不斷增長的需求以及改善幹警辦公、辦案的硬體條件,提高辦案效率。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費、業務裝備費、審判區租金、審判工作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9.25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8.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0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3.15萬元,與2020年預算數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接待費用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186.1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48.17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56.68萬元減少8.52萬元,主要原因:因購置車輛品牌、型號不同導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137.9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萬元,其他11.9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與2020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59.7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8.1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081.5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912.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912.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72.9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3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13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934.3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為訴訟費,收費依據是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是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立案庭等相關庭室,收費標準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執行,收入預計6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共有車輛44台,903.0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4台(套)、893.5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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