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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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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集體所有制財産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16個,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太師屯人民法庭、西田各莊人民法庭、巨各莊人民法庭、溪翁莊人民法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269人,實際213人;事業編制18人,實際15人;聘用人員(聘用制審判輔助類人員、聘用制警務輔助類人員)109人。

  離退休人員7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77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15123.49萬元,比2020年14419.92萬元增加703.57萬元,增長4.88%。其中:財政撥款14560.43萬元,比2020年14216.27萬元增加344.16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基本支出增加,以及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壓減本年項目資金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他資金563.05萬元,比2020年203.64萬元增加359.41萬元,其中其他收入20萬元, 2020年結轉至2021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543.05萬元。其他資金比2020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結合2020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21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2021年支出預算15123.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2637.7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的83.56%,比2020年12012.12萬元增加625.65萬元,增長5.21%。主要是由於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2021年基本支出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預算2485.72萬元,比2020年2407.8萬元增加77.92萬元,增長3.24%,原因主要是2020年結轉至2021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本部門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1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法院辦案業務費、法院業務裝備費、審判法庭維修費等。2021年是建黨百年的偉大時刻,是百年奮鬥目標的實現之年,也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本部門將堅定不移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好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奮發有為、守正創新、苦幹實幹,統籌抓好執法辦案、服務大局、司法改革、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努力為區域高品質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包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2.21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0.29萬元。其中:

  1. 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持平。原因是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部門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經費預算。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6.64萬元,與上年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相關職能部門業務往來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155.5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27.03萬元,比2020預算數26.74萬元增加0.2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審判工作需要,因選購車輛型號不同帶來的價格變化。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128.5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43.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萬元,其他24.94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35.5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62.0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73.5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59.1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459.1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15.1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0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965.99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22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共有車輛40台,887.9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2台(套)、1154.7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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