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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1-03-03 10:00    來源: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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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1998年2月成立的國有獨資性綜合型旅遊企業。業務涵蓋酒店業,餐飲業,汽車服務業,景區服務業,旅行社等多個行業。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部門行政編制0人,實際0人;事業編制0人,實際0人;聘用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30人,其中:離休7人,退休23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轉制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及離退休經費的發放工作;

  2.主動做好與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上級單位的對接聯絡工作,高標準完成上級委託的各項重點任務。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328.05萬元,比2020年320.74萬元增加7.31萬元,增長2.28%。其中:財政撥款328.05萬元,比2020年320.74萬元增加7.31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20年0萬元減少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他資金0萬元,比2020年0萬元減少0萬元,與2020年持平。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328.0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00%,比2020年320.74萬元增加7.31萬元,增長2.28%。增長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員經費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0萬元。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1年無預算項目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政府採購預算。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機關運作經費預算。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項目支出。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行政事業性收費預算。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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