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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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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本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是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確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總名額為781名,現實有代表758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務和開展活動提供服務和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廳、法制辦公室、監察和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研究室、代表聯絡室和人事室等工作機構,下設預算工作委員會。2019年1月,北京市十五屆二次人代會決定設立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71人,實有人數245人;事業編制48人,實有人數2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9240.61萬元,比上年增加1695.77萬元,增長9.6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7702.07萬元,比上年增加1260.32萬元,增長7.6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605.7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4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89.7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1%;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6.5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811.16萬元,比上年增加589.17萬元,增長3.63%,其中:基本支出11468.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8.22%;項目支出5266.3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1.3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76.8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46%;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740.90萬元,比上年增加711.59萬元,增長4.18%。主要原因:由於人員增加,2021年相關經費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702.5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319.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73%;教育支出64.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98.8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7%;衛生健康支出702.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20%;城鄉社區支出17.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1年度決算14319.3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97.71萬元,下降3.36%。其中:

  “人大事務”2021年度決算14319.3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97.71萬元,下降3.36%。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64.25萬元,比2021年初預算減少93.62萬元,下降59.3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64.25萬元,比2021年初預算減少93.62萬元,下降59.30%。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改變培訓方式,壓縮培訓規模。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1598.82萬元,比2021年初預算增加36.06萬元,增長2.3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1565.8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3.08萬元,增長0.20%。

  “撫恤”2021年度決算32.98萬元,2021年年初無預算,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調整部門預算,用於發放撫恤金和喪葬費。

  4、“衛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決算702.1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53.87萬元,下降7.1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1年度決算702.1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53.87萬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2021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1個百分點,相關費用實際支出有所減少。

  5、“城鄉社區支出”2021年度決算17.90萬元,2021年年初無預算。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1年度決算17.90萬元,2021年年初無預算,主要原因:根據機關信息化建設需求調整部門預算,建設北京市人大代表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繫履職服務平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預算和相關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預算和相關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468.0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50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03.22萬元減少199.7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62.00萬元減少162.00萬元。主要原因:受到疫情影響,因公出國(境)工作取消。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3.5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1.22萬元減少37.72萬元。主要原因:受到疫情的影響,公務接待減少,同時厲行勤儉節約,從嚴從緊控制公務接待費的支出。公務接待22批次,公務接待23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2021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22.5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1萬元。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094.8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74.3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9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925.4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26.8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5.4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12.3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2.7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20台,3035.7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441.5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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