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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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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1)內設機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按照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辦公室等25個內設機構。

  (2)所屬預算單位

  2021年決算中包括市教委機關行政1個、事業單位56個。事業單位包括:

  首都師範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首都體育學院、北京農學院、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北京物資學院、北京服裝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北京舞蹈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等25所市屬高等院校;

  北京市自動化工程學校、北京市郵政學校、北京鐵路電氣化學校、首都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校、北京金隅科技學校等5所中等專業學校;

  北京教育學院、北京開放大學、北京市盲人學校、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北京西藏中學、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北京市教育技術設備中心、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教育網路和資訊中心、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北京教育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教育新聞中心、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北京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京市校辦産業管理中心、北京市教工休養院、北京教育音像報刊總社、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服務中心、北京教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學校後勤事務中心、北京學校、北京第一實驗學校、北京第四實驗學校等26個直屬單位。

  2.部門職責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是市政府組成部門,加挂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歸口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領導。

  市教委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事業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推進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統一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建立各級各類教育相關標準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負責教育系統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推進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舉辦的、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項目的設置、變更和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市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學位、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協調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學校。

  (6)擬訂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辦學標準,制定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組織編寫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教材,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

  (7)研究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中等以上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

  (8)參與擬訂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北京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和徵兵工作。

  (9)管理、指導本市基礎教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規劃、指導北京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組織北京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指導北京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産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網路資訊安全、技術指導和保障工作。

  (1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組織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對義務教育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對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品質和均衡發展狀況實施督導檢查。

  (12)負責本市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狀況和品質的監測以及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狀況和教育教學水準的督導評估。對區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和評估。指導區及市屬有關單位開展教育督導工作。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發佈督導報告。

  (13)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主管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統籌教師隊伍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基礎教育教師師德師風工作。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教育類社會團體。

  (1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教育經費及國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管理市本級教育國有資産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協調高教園區建設工作。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擬訂及調整教育收費政策及標準。

  (15)規劃、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和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各區及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6)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及對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國際學生和港澳臺僑學生相關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教育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核、審批和相關管理工作,駐華使館人員子女學校註冊及日常管理。負責教育類境外非政府組織的設立審核和監督指導。負責在京舉辦中外合作教育考試審核和監管。負責師生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的受理。

  (17)規劃、指導本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資訊技術發展工作。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18)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以市教委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236人、實有人數216人;事業編制38535人,實有人數32261人;學生人數382654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中等教育學生等)。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3630636.82萬元,比上年增加39661.94萬元,增長1.1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814180.64萬元,比上年減少78110.65萬元,下降2.7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35024.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9.42%;上級補助收入2669.3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9%;事業收入471629.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76%;經營收入33067.3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14817.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3%;其他收入56972.8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895361.88萬元,比上年增加212014.04萬元,增長7.90%,其中:基本支出1973631.1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8.17%;項目支出893841.2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87%;經營支出25220.1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87%;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2669.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9%。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508639.82萬元,比上年減少23583.96萬元,下降0.93%。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響,繼續壓減非必要和一般性支出;二是基本建設資金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51936.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348724.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86%;科學技術支出1291.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645.00

  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9.4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衛生健康支出730.02

  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農林水支出45.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348724.6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04454.39萬元,增長4.65%。其中:

  “教育管理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102862.1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9673.19萬元,增長40.54%。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直屬單位業務發展項目等形成的支出。

  “普通教育”(款)2021年度決算1993547.3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72424.82萬元,增長3.77%。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雙一流建設、高精尖創新中心、雙培計劃項目等形成的支出。

  “職業教育”(款)2021年度決算210369.3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483.24萬元,增長1.19%。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基礎設施改造、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等形成的支出。

  “成人教育”(款)2021年度決算23176.4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782.78萬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廣播電視教育”(款)2021年度決算13064.9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90.89萬元,增長0.70%。主要原因是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調整經費支出。

  “特殊教育”(款)2021年度決算5367.5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794.53萬元,增長17.37%。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基礎設施改造項目等形成的支出。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35.9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60.97萬元,下降62.9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300.8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8.53萬元,下降35.90%。主要原因是年度執行中,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291.2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59.16萬元,下降10.97%。其中:

  “技術研究與開發”(款)2021年度決算1291.2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59.16萬元,下降10.97%。主要原因是年度執行中,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3、“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45.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625.00萬元,增長3125.00%。其中:

  “文化和旅遊”(款)2021年度決算625.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625.00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民族藝術進校園活動項目形成的支出。

  “體育”(款)2021年度決算20.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99.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83.06萬元,下降14.2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499.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83.06萬元,下降14.26%。主要原因是因人員變動,按實際支出執行。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730.0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19.58萬元,下降14.0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730.0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19.58萬元,下降14.08%。主要原因是因人員變動,按實際支出執行。

  6、“農林水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5.5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43萬元,下降8.85%。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1年度決算45.5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43萬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年度執行中,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1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55.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55.14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55.14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57719.2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56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86.56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231.07萬元減少2444.5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14.2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773.97萬元減少1759.68萬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因公出國(境)事項減少。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學術交流、招生等方面,2021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4個、21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6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19.1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34.42萬元減少115.26萬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公務接待事項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教學科研管理、學術交流等方面的公務接待。公務接待303批次,公務接待325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753.1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322.68萬元減少569.5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233.74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21年購置(更新)8輛,車均購置費29.2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519.3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088.94萬元減少569.57萬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減少公車出行。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23.1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18.4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5.2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2.51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55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08.01萬元,比上年減少60.79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事業單位改革工作要求,北京教育老幹部活動中心、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服務中心不再列入機關運作經費支出範圍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55971.6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72843.6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69487.7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13640.2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9554.2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1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37636.4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8.6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804台(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離退休幹部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2114.1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872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4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1675.0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科學技術支出:反映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農林水支出: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

  13.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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