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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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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作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是負責本市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部門包括內設處室29個處室和1個臨時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綜合計劃處、環境建設規劃發展處、城市管理綜合協調處、城市管理督查考評處、網格化城市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市容景觀管理處、市容環境整治處、戶外廣告管理處、城市照明管理處、環境衛生管理處、固體廢棄物管理處、環境衛生設施處、能源運作管理處、電力煤炭管理處(北京市電力管理辦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辦公室)、燃氣管理辦公室、供熱管理辦公室、加油(氣、電)站綜合管理處、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處(市政設施建設協調處)、市政管線管理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公室、安全應急工作處、科技資訊處、對外交流處、宣傳動員處、財務處(審計處)、組織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臨時機構是北京冬奧會城市運作和環境建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本年度決算數據包括下屬預算單位15個(含1個行政單位、13個事業單位、1個其他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北京市公用工程品質監督站、北京市垃圾分類治理促進中心、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城市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能源運作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市環境衛生監測中心)、北京市環境衛生涉外服務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級技術學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城市環境建設考評事務中心(北京市第六十五職業技能鑒定所)、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和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相關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對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專項整治和檢查評價;承擔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監督考核工作;承擔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3.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市網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網格化體系建設、運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作保障的監測工作。

  4.承擔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責任;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置;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會同市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

  5.負責本市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指導、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垃圾分類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本市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的行業管理;負責加油(氣)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7.統籌本市能源日常運作工作,承擔煤、電、油、氣等能源的日常運作監測、調度、協調和供應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

  8.承擔綜合協調管理本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的責任;會同市交通等相關管理部門推進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步實施;負責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制定相關政策,參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規劃,擬訂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的監督管理;承擔相關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市政設施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

  9.負責本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包括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保護工作,並承擔相應監管職責。

  10.承擔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地下綜合管廊、再生資源回收、加氣(電)站、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照明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監管或管理責任;負責相關重要設施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運作的監督管理;督促行業內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負責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理;承擔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北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城市公共設施事故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11.負責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承擔本市城市管理財政預算運維資金的統籌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251人,實有人數249人;事業編制724人,實有人數646人;另外,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實有人數308人,其預算納入我委部門預算,我委對其進行行業指導,其行政關係隸屬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625326.235847萬元,比上年712799.567921萬元減少87473.332074萬元,下降12.2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622085.79225萬元,比上年695077.209086萬元減少72991.416836萬元,下降10.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19535.850227萬元,佔本年收入合計的99.5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127.635445萬元,佔本年收入合計的0.02%;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2422.306578萬元,佔本年收入合計的0.3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16208.052538萬元,比上年705155.711222萬元減少88947.658684萬元,下降12.61%,其中:基本支出39528.34440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41%;項目支出576679.70813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3.5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20219.257612萬元,比上年707784.067098萬元減少87564.809486萬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根據我市地方債發債計劃,2021年安排天津南港LNG儲備設施建設補助預算110000萬元,較上年150000萬元減少40000萬元;受新冠疫情影響,2020年我市延長冬季供暖,安排熱電聯産供熱補貼預算較2021年多38706.274343萬元;2020年安排新能源充電基礎設施中央補助資金10400.673121萬元,2021年無此事項。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13124.90542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895.2697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4%;科學技術支出3502.8689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4224.87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9.4%;衛生健康支出1647.4903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7%;節能環保支出110373.24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8%;城鄉社區支出129261.7387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1.08%;糧油物資儲備支出219.4215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895.269766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77.990085萬元,下降6.66%。其中:

  "職業教育"2021年度決算3870.424146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47.051075萬元,下降6%。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剛性支出。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24.84562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0.93901萬元,下降55.46%。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剛性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502.868957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86.649686萬元,下降9.94%。其中:

  "應用研究"(款)2021年度決算3502.868957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86.649686萬元,下降9.94%。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剛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64224.8712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6.8399萬元,基本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324.8712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6.8399萬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增減變化的實際情況,據實安排相關支出。

  "社會福利"(款)2021年度決算363900萬元,與2021年度年初預算持平。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647.490383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76.944462萬元,下降14.3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647.490383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76.944462萬元,下降14.39%。主要原因:根據在職人員增減變化的實際情況以及年度社保基數調整等據實安排相關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10373.2448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09998.1168萬元,增長29322.82%。其中:

  "能源管理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373.2448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8832萬元,下降0.5%。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剛性支出。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110000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100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根據我市地方債發債計劃,2021年年中安排天津南港LNG儲備設施建設補助預算110000萬元。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29261.738744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127.09712萬元,增長0.88%。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38122.084624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81.594876萬元,下降6.34%。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剛性支出。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1年度決算53687.012764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472.577278萬元,增長4.83%。主要原因:一是根據基建項目進展,年中安排基建項目預算;二是加強重點地區景觀照明設施建設以及重大活動保障。

  "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2021年度決算37452.641356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236.114718萬元,增長3.41%。主要原因:根據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需要,開展相關保障工作。

  7、"糧油物資儲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19.421573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785877萬元,下降10.52%。其中:

  "能源儲備"(款)2021年度決算219.421573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785877萬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將燃煤儲備的資金佔用費按照實際儲備時間計算調整,壓減儲備費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9310.93139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2個事業單位、1個其他單位。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14.790189萬元,比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41.069393萬元減少126.27920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數72萬元減少7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風險防控工作,受疫情影響因公出國(境)交流培訓無法正常開展,2021年未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數1.547644萬元減少1.54764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風險防控工作,2021年未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度決算數414.790189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數467.521749萬元減少52.731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度決算數85.378762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數87.338053萬元減少1.959291萬元。主要原因:按已批復公車購置計劃安排公車購置預算,同時厲行勤儉節約。2021年度購置(更新)4輛,車均購置費21.34萬元(含大客車1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度決算數329.411427萬元,比2021年度年初預算數380.183696萬元減少50.77226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減公車運維支出。2021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15.20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2.34234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8.9501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2.913945萬元。2021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6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65.804257萬元,比上年1171.678345萬元增加94.125912萬元,增加原因:做好新冠疫情風險防控工作,增加新冠疫情防疫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3820.50339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941.78683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38.5358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8140.180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487.03165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7.6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422.54713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9.5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度車輛175台,8741.18582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3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4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4261.70196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科學技術支出:反映政府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節能環保支出:反映政府節能環保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13.糧油物資儲備支出:反映政府用於糧油物資儲備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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