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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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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是負責本市城鄉交通統籌發展、交通運輸和交通基礎設施綜合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對交通運輸行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2.組織編制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綜合交通規劃、交通專項規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規劃實施的評估工作。負責大型城建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的審核。負責市管道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中交通內容的審查。參與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統籌推進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

  3.組織編制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議計劃和年度建設建議計劃。組織編制交通基礎設施維修養護以及交通運輸行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提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交通發展建設投融資政策的研究和實施。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運輸行業收費政策及標準的建議。

  4.負責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協同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鐵路、民航和郵政等綜合運輸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各類重點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建議。

  5.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業的行業管理,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公路建設市場和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協調推進交通運輸産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6.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運輸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重大突發事件中的運輸組織和交通設施保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交通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統籌停車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行業管理。

  8.負責本市地方海事工作。

  9.制定本市交通運輸科技和智慧交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組織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交通系統建設。組織指導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應用工作。

  10.負責本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11.指導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12.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區的交通運輸工作。

  13.承擔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47號),設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內設39個處室,包括: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綜合規劃處、發展計劃處、行業監督處(行政審批服務處)、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宣傳處、科技處、交通綜合治理處、協同發展處、綜合運輸處、綠色交通發展處(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靜態交通管理處、交通戰備處、路政綜合協調處(鐵路道口管理辦公室)、工程協調與市場監管處、工程設計處、城市道路建設處、公路建設處、城市道路管理處、公路管理處、治超工作處(農村交通辦公室)、客運綜合協調處、公共交通設施設備管理處、地面公交運營管理處、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處、出租(租賃)汽車管理處、道路客運管理處、貨物運輸管理處、水路運輸管理處(北京市地方海事局)、機動車維修管理處、駕駛員培訓管理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1年部門決算共計38個單位,具體是: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本級、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含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本級、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保障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東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朝陽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海淀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豐臺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石景山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西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通州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順義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懷柔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大興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門頭溝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昌平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延慶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密雲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智慧交通發展中心(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事務中心)、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運作監測調度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安全應急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12328)舉報投訴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船舶檢驗所)、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北京市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北京市交通運輸職業資格事務中心、北京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結算中心)、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北京市道路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站、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郵政業安全運作監測中心。

  (三)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229人,實有人數1133人;事業編制2076人,實有人數194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932077.37萬元,比上年增加285237.23萬元,增長17.3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862687.67萬元,比上年增加264683.34萬元,增長16.5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93254.0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6.27%;事業收入3190.9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7%;經營收入1002.9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65239.6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5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832438.95萬元,比上年增加258046.19萬元,增長16.39%,其中:基本支出122310.1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67%;項目支出1709241.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3.2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887.6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848201.33萬元,比上年增加225075.05萬元,增長13.8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中央車購稅主要為京雄高速工程125672.00萬元,京哈高速加寬改造5000.00萬元,省級及農村公路基礎建設3200.00萬元等,相比2020年度增加75340.00萬元;二是對企業補助相比2020年增加99788.33萬元,主要為2021年新增京津塘高速公路計費起止點調整補償項目23586.36萬元及首發集團高速公路計費起止點調整補償資金項目60000.00萬元等;三是2021年度新增"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交通運輸保障"項目及"演出活動交通保障"項目22830.00萬元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26630.5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國防支出498.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教育支出27230.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679.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6%;衛生健康支出7522.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4%;節能環保支出54255.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4%;城鄉社區支出131258.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60%;交通運輸支出1493355.8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49%;其他支出283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國防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498.9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499.40萬元減少0.50萬元,下降0.10%。其中:

  "國防動員"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498.9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499.40萬元減少0.50萬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2."教育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7230.47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29072.12萬元減少1841.65萬元,下降6.33%。其中:

  "職業教育"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7106.31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28553.38萬元減少1447.07萬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我委交通職業學院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部分支出。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124.16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518.73萬元減少394.57萬元,下降76.06%。主要原因是:我委年內按照壓減一般性支出、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的要求,壓減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9679.04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10246.77萬元減少567.73萬元,下降5.5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9679.04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10246.77萬元減少567.73萬元,下降5.54%。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政策,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人員變動情況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7522.1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8620.07萬元減少1097.97萬元,下降12.7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7522.1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8620.07萬元減少1097.97萬元,下降12.74%。主要原因是:執行全市統一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人員變動情況安排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54255.72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54234.09萬元增加21.63萬元,增長0.04%。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54255.72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54234.09萬元增加21.63萬元,增長0.04%。主要原因是:我委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穩妥推進純電動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開展純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獎勵工作。

  6."城鄉社區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131258.46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131544.70萬元減少286.24萬元,下降0.22%。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131258.46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131544.70萬元減少286.24萬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7."交通運輸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1493355.81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1108158.63萬元增加385197.18萬元,增長34.76%。其中:

  "公路水路運輸"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620999.0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396581.82萬元增加224417.18萬元,增長56.59%。主要原因:一是開展重大活動運輸保障、第二屆聯合國全球可持續交通大會、高速公路計費起止點調整補償資金等工作;二是增加地方政府債券資金項目,包括:團河路、漷臺路新改建工程、九德路新改建工程、通清路(原覓西路)新改建工程、武窯橋新改建工程、天北路北延(順義段)等工程項目;三是各公路分局為維護道路等級品質,保障道路暢通安順,保障道路病害處治到位,解決道路積水問題,提升道路景觀效果等,年內增加公路養護等工程項目。

  "成品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36522.31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46705.04萬元減少10182.73萬元,下降21.80%。主要原因是:受到北京市純電動出租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影響,燃油出租小轎車數量減少,我委出租小轎車臨時燃油補貼項目支出減少。

  "車輛購置稅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156537.0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29665.00萬元增加126872.00萬元,增長427.68%。主要原因是:年內新增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京哈高速公路(東五環-東六環)加寬改造、水毀應急保通作業等項目。

  "其他交通運輸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679297.5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635206.77萬元增加44090.73萬元,增長6.94%。主要原因:為吸引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汽車尾氣排放、降低城市交通擁堵,實施P+R停車優惠政策,並對負責運營P+R停車場的企業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交通委本級根據2021年1-6月各地鐵線路實際運營情況及新冠肺炎疫情對客流的影響分析,重新對2021年4號線、14號線、16號線及大興線財政補償資金預算進行了測算,增加了2021年軌道交通政企合作項目(非ABO部分)政府補償費用。

  8."其他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830.0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0萬元增加2830.00萬元,增長比例100%。其中:

  "其他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830.00萬元,比年初預算批復0萬元增加2830.00萬元,增長比例100%。主要原因:為完成重大活動交通運輸保障任務,交通委本級年內增加"演出活動交通保障"項目。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9968.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22498.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02%;交通運輸支出2747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4.98%。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2498.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8500.00萬元增加13998.00萬元,增長164.68%,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2498.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8500.00萬元增加13998.00萬元,增長164.68%,主要原因:我委通州、順義、大興等公路分局年內開展市級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國道武窯橋改建工程、通懷路(昌金路-京平高速)道路工程、國道104(五環路-清源路)道路工程等。

  2."交通運輸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747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9470.00萬元減少2000.00萬元,下降6.79%。其中:

  "車輛通行費安排的支出"2021年度支出決算金額2747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9470.00萬元減少2000.00萬元,下降6.79%,主要原因:受疫情等因素影響,通行費收入下降,相應支出安排減少。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2021年無此類事項。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7232.6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16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15.66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52.91萬元減少537.2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95.30萬元減少195.30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境)組團,未發生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7.71萬元減少7.62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2021年公務活動減少。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開展農村公路管理、治超非現場執法點建設等方面的業務活動中發生的接待費用。公務接待2批次,公務接待2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15.5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749.90萬元減少334.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支出數44.0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104.46萬元減少60.39萬元。主要原因:我委大興公路分局、密雲公路分局由於機構改革,本年度不再購置公務用車,2021年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22.0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支出數371.5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645.44萬元減少273.94萬元,主要原因:我委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控制公務車輛運作費用支出。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79.6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3.1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5.9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2.78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6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070.52萬元,比上年增加373.22萬元,增加原因:機構改革後,行政人員數量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37615.8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566.4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52.0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9697.3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519.7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9.8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3562.5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6.0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379台,8539.8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1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6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0249.3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國防支出:反映政府用於國防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節能環保支出:反映政府節能環保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13.交通運輸支出:反映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

  14.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於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産監管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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